《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重点内容介绍
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函[2011]77号)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明确新区范围包括舟山整个市域。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编制报批过程 2011年3月,委托中咨公司、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联合编制新区规划; 9月,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又委托国经中心对规划进行深化研究 2011年12月,规划征求舟山市、省级部门、宁波市和上海方面。 2012年1月8日,夏宝龙省长听取《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成果汇报 2012年2月1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2012年3月12日,省委省政府在北京邀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领导召开新区规划交流汇报会 2012年3月26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2012年4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于正式将新区规划上报国务院审批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编制报批过程 2012年4月28日,舟山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规划报批和政策争取工作 2012年6月19日-21日,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第一次召开新区规划修改座谈会 2012年8月19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自由贸易园区和临港石化产业专题研讨会” 2012年10月16-17日,国家发改委第二次召开新区规划修改座谈会 2012年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第三次组织召开规划修改座谈会 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召开新区规划修改座谈会。 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15号文件正式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国务院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2013年1月17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15号文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设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对于我国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框架 发展基础和战略意义 总体要求 空间布局 建设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 建设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建设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建设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建设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 建设海洋科教文化基地 建设文明富裕的和谐海岛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三大战略定位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 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五大发展目标 四岛一城 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 国际物流枢纽岛 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 对外开放门户岛 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 海洋产业集聚岛 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 国际生态休闲岛 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海上花园城
三、空间布局 五大功能岛群 一体 舟山岛开发开放主体 一圈 五岛群 港航物流核心圈 舟山岛是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开放的主体,也是构建海上花园城的主体区域。构筑“一城三带” 发展格局(舟山海洋科学城、舟山岛南部花园城市带、舟山岛中部生态保护带、舟山岛北部海洋新兴产业带) 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核心圈 一圈 岱山岛、大长涂岛、鱼山岛、衢山岛、洋山岛等区域,是舟山群岛新区打造国际物流岛的核心区域 五大功能岛群 五岛群 普陀国际旅游岛群、六横临港产业岛群、 金塘港航物流岛群、嵊泗渔业和旅游岛群、 重点生态保护岛群 舟山岛是新区开发开放主体,也是打造海上花园城的主体区域,构筑“南生活、中生态、北生活”的三带格局。 港航物流核心圈 港航物流核心圈
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用地用海、金融投资、财税、民营经济、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行政管理和海洋管理体制等。 重点产业方面:港航物流、海洋工程装备与船舶产业、海洋旅游产业、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海洋生物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等产业。 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用地用海、金融投资、财税、民营经济、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行政管理和海洋管理体制等。 《规划》还提出加强基础设施、科教文化、社会民生建设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内容
规划的突出亮点 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 1 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岛 2 陆海统筹基础设施 3
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 传统海关特殊监管区 自由贸易园区 国家级开发区范畴 境内关内 保税功能,境外货物进入园区,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由贸易园区 境内关外,即放开一线(国境线),管住二线(与非自由贸易园区的连接线) 在区内免除关税、增值税,流通可减免流通税 自由和开放程度要高于海关特殊监管区 12
必要性 和 有利条件 1、建设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保障国家战略物资供应安全的需要。 2、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配置全球资源的需要。 3、创新我国海关监管模式、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 4、我国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建设海洋强国的需要。 必要性 和 有利条件 1、风险最低,舟山经济总量规模较小、人口较少,不会对我国的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造成冲击。 2、辐射很广,能够辐射全国整个南北海岸带和长江流域。 3、功能特殊,舟山主要以大宗散货自由贸易为主,不会对上海、宁波等大都市的发展产生挤压效应。 4、监管方便,四面环海,又建成跨海大桥,十分有利于建设先行先试自由贸易园区,具有其他沿海城市所没有的对外开放条件。
实施步骤 舟山 自由港区 舟山 自由贸易园区 舟山港 综合保税区 借鉴新加坡、香港等经验,全面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成为我国长三角地区和长江流域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 舟山港 综合保税区 选择合适区域,实行与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园区政策,推动贸易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和运输自由,打造我国经济活动自由度最高、最活跃的地区。 按照“一区两片”模式规划建设舟山岛分区和衢山分区,围绕重点产业优势,试点船舶登记制度、国际航运税收、离岸金融业务和租赁业务等。 14
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岛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在能源、资源高需求的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期,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战略性资源物资仍需要大量进口。 未来制约我们国家发展的两大因素,一个是资源环境的约束,另一个是大宗物资供给的制约。 因此,充分利用国际大宗商品资源在国内建立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任务十分紧迫。 舟山群岛真正能体现全球一流水平、最具国家战略意义、最具稀缺价值的,就是舟山优越的战略区位、丰富的港口资源和以岛屿为基地的战略资源储备条件。舟山国际物流岛的建设有利于集中建立大宗物资国家战略储备基地,方便地向长三角以及更广阔的腹地进行中转,保障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的供应安全。
内涵 1 2 3 4 以“大进大出”为特征的港口物流模式 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的国际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基地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4 开发海洋经济、保障海洋权益的重要载体
主要工作 加快深水泊位码头开发建设 提升大宗商品储 运中转加工能力 发展大宗商品 航运服务业 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岛 加快深水泊位码头开发建设。以第四代港口为目标,加快功能明确的岛链式国际深水生态港群开发,构筑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的坚实基础。 提升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能力。积极依托和集约利用大宗商品深水港泊位,打造全国重要的油品、LNG、铁矿砂、煤炭、粮食和化工品等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基地,有序布局岛屿型、现代化、规模化的原油、煤炭、木材、粮油、矿砂等大宗商品加工项目,促进大宗商品加工业的发展。
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进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煤炭、矿砂、石油化工品、LNG、船舶、钢材、粮食等品类齐全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形成“舟山价格”、“舟山指数”, 增强在国家大宗商品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已引进近50家专业做市商、贸易商等重要客户,交易品种有电解镍、船用油和电解铜,并在不断增加之中。
发展大宗商品航运服务业。优化组建大型运输船队,积极参与国家战略物资一程运输,拓展国际一程运输市场。打造我国“海进江”二程运输船队,成为国家江海联运枢纽。推进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港航综合商务区和小干海上金融商务区建设,吸引船舶融资、航运租赁、金融仓储、航运结算、航运保险等涉港涉海现代服务业集聚。
陆海统筹基础设施 新区规划中明确提出“完善综合交通网,进一步加强连岛通道建设,形成连接上海、宁波快速便捷的陆岛交通联系”。 上海奉贤至嵊泗大洋山岛的公铁两用大桥。目前,上海方面已将此工程列入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并在奉贤预留至大洋山的铁路接口 舟山本岛-岱山本岛-大洋山岛的跨海大桥。交通运输部在国家公路网布局研究中指出,要在原有国高联络线甬舟高速(宁波-金塘-舟山)的基础上,将舟山-岱山-嵊泗公路通道纳入国道调整方案。铁道部提出要规划研究舟山岛-岱山岛-大洋山岛-上海的铁路及甬舟铁路。
陆海统筹基础设施 环杭州湾东方大通道 建设意义 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完善区域开发 格局,深化沿海开放开发的战略需要 提升战略性资源保障能力,服务国家经济 安全的现实需要 扩展浙江发展空间,加快建设“两富浙江” 的客观需要 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打造港航 物流核心圈的迫切需要 有利于保障战备物资、后勤给养、人员装 备等的顺畅运输,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
环杭州湾东方大通道示意图
五、重要政策保障 1 2 3 4 5 开放方面 用地用海方面 财税方面 环保政策方面 行政管理体制方面 赋予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推进舟山群岛新区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体制政策环境。 财税方面 3 环保政策方面 4 行政管理体制方面 5
重要政策保障——开放方面 研究简化口岸开放程序,探索扩大新区政府口岸管理事权。完善口岸管理机制,加强跨区域口岸合作,深入推进舟山群岛新区与内陆省份区域通关改革。探索建立适应舟山群岛新区特点的口岸监管模式,科学规划口岸查验机构的布局和设置,合理配置查验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电子口岸建设,提升口岸监管、查验效能,提高通关效率。
重要政策保障——用地用海 对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首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平方公里以内,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确需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 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本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经评估省域内确实不能平衡的,可以开展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试点。 开展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基本建设手续的试点,根据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实际,合理安排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舟山群岛新区项目建设用海,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项目,开辟用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用海用岛审批程序。
重要政策保障——财税方面 探索通过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税收减免等措施,支持海洋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 国家在港口建设费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和航运支持保障系统建设与维护。 贯彻落实支持远洋渔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实行现行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
重要政策保障——环保方面 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加快发展,对单位GDP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实行差别化政策,涉及国家重点布局的火电、石化行业重大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支持在企业集团内统筹解决,其他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由省内统筹解决。
重要政策保障——行政管理体制 赋予舟山群岛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探索建立与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发展相适应,与行政区划相协调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按程序建立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帮助解决新区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下一步落实规划的主要举措 一是尽快按程序建立省部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尽快召开新区建设动员大会。 三是尽快着手研究制定舟山自由贸易园区建设方案。 四是尽快启动陆海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 五是认真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六是加快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谢 谢!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