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药学监护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刘慧 2014.12.19
病例简介 患者,男,27岁 现病史: 20年前体检发现HBsAg(+),肝功正常,未予治疗,定期体检,肝功均正常。 2013年10月,患者出现周身乏力不适,无恶心、纳差等,偶有腹胀,无尿黄,无发热。 2013年12月至我院门诊查ALT 194.8U/L,AST 75.1U/L,TBIL 8.7μmol/L,HBV DNA 5.41×107copies/ml,HBsAg >250.00 IU/ml,HBeAg 1325.51S/CO,CORE 10.05S/CO,予复方甘草酸苷及水飞蓟宾葡甲胺片口服。 2014年2月15日,复查HBV DNA 2.10×108copies/ml,ALT 143.1 U/L,AST 55.2U/L,TBIL 14.8umol/L。 入院时间 :2014.2.2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如何开始抗病毒治疗? 一般情况: (1)HBeAg阳性者,HBV DNA≥l05拷贝/ml(相当于20 000 IU/ml).HBeAg阴性者,HBV DNA≥104拷贝/ml(相当于2000 IU/m1); (2)ALT≥2×ULN或ALT<2×ULN,但肝组织学显示中、重度活动性炎症坏死(Knodell HAI≥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如何开始抗病毒治疗? 其它情况: (1)对持续HBV DNA阳性但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 ALT大于ULN且年龄>40岁者,也应考虑抗病毒治疗。 (2)对ALT持续正常但年龄较大者(>40岁),应密切随访,最好进行肝活组织检查;如果肝组织学显示中、重度活动性炎症坏死(Knodell HAI≥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应积极给予抗病毒治疗。 (3)动态观察发现有疾病进展的证据(如脾脏增大)者,建议行肝组织学检查,必要时给予抗病毒治疗。
干扰素及口服核苷类各自的优缺点 干扰素 核苷类 优点 有限疗程 抗病毒作用强 无耐药发生 耐受性好 HBeAg或HBsAg血清学转换率高 口服给药 缺点 抗病毒疗效一般 未达满意的治疗终点者疗程不固定 患者耐受性差 耐受变异率高 皮下注射 HBeAg或HBsAg血清学转换率低
干扰素使用前完善相关检查 适应症: 禁忌症: ALT < 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ALT 108.4U/L,TBIL 14.7μmol/L HBV DNA 2.10×108copies/ml HBsAg >250.00 IU/ml,HBeAg 1325.51 S/CO 禁忌症: 乙型肝炎相关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 自身免疫性疾病 肝肾移植后的患者 未控制的严重抑郁或精神病患者 癫痫未能控制患者 妊娠期乙肝
干扰素使用前完善相关检查 血象: WBC 5.23×109/L,N% 46.91%,N 2.45×109/L,PLT 185.7×109/L。
干扰素用药教育 初期不良反应 流感样症状: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乏力、全身不适、心动过速及肌肉关节酸痛。大部分患者可以耐受,在注射数针后会逐渐减轻、消失。可在干扰素注射初期同时口服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以减轻症状。
干扰素用药教育 初期不良反应 血液系统表现:部分患者可发生白细胞总数、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的轻度至中度下降。 外周血白细胞总数≤1.5 × 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 0.75 × 109/L或血小板计数≤ 50 × 109/L的患者,应下调IFN剂量继续治疗并加强监测。外周血白细胞总数≤ 1.0 × 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0.5 × 109/L或血小板计数≤ 30 ×109/L的患者,应暂停使用,定期随诊观察,好转后再从小剂量开始治疗。
患者2月24日给予了第一剂佩乐能80μg(患者体重56kg,佩乐能常规剂量1.5 μg/kg/Qw)。 2月24日夜间出现低热,最高体温37.8℃,感周身乏力、酸痛不适,25日晨起体温正常,一般情况好转。 2月28日复查:WBC 2.85×109/L,N% 18.67%,N 0.53×109/L,PLT 157.5×109/L。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出现明显下降,尤其是中性粒细胞,血小板也有轻度下降,考虑应用干扰素所致骨髓抑制副作用,予盐酸小檗胺、利可君升白细胞治疗。
3月2日给予了第二剂佩乐能80μg,之后患者未再出现明显的发热、乏力、肌肉酸痛等现象。 3月3日复查:WBC 2.10×109/L,N% 49.5%,N 1.04×109/L,PLT 168×109/L。中性粒细胞有明显的回升,。 3月8日患者好转出院。
患者出院时干扰素用药教育 疗效监测 监测治疗12周、24周、48周和治疗后24周时HBeAg和HBeAb。 治疗24周HBV DNA
患者出院时干扰素用药教育 长期应用干扰素不良反应 血液系统表现:干扰素的骨髓抑制在治疗过程中持续存在,需要定期监测。 干扰素可能诱发肝炎活动,造成转氨酶及/或胆红素升高。 神经系统症状:如焦虑、抑郁、兴奋、易怒,精神病。。 诱发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红斑狼疮综合症和Ⅰ型糖尿病等,出现此类疾病时应停药。 罕见的不良反应:癫痫、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肺炎、心律失常等时应停药。
为了及早发现上述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用药过程需要患者做到以下几点: 1、血常规:开始治疗后的第1个月,应每周检查血常规,如无异常,则第2月,每半月检查血常规,如无异常,以后每月检查1 次,直至治疗结束。 2、肝功能:包括ALT、AST 等,治疗开始后每月1次,连续3次,以后随病情改善可每3个月1次。如血清ALT>400U/L以上或TBIL>34μmol/L应立即复诊。 3、其他:每3个月检测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和尿常规等指标;如治疗前就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或糖尿病,最好先用药物控制甲状腺功能异常或血糖异常,然后再开始干扰素治疗,同时应每月检查甲状腺功能或血糖。 4、定期评估精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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