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工業暨安全局(BIS)貨運承攬業及出口管理遵法計畫指南 Charles G. Wall 區域出口管制官 美國商務部 香港
「所有參與受美國出口管理法規(EAR)管制的交易各方都必須遵守EAR。」 出口管理法規第758.3項
最終用途與最終使用者限制 認識你的顧客(解決紅旗警示) 篩選交易各方 瞭解對制裁目的地之規範
732條附件3—BIS「認識你的顧客」指南與紅旗警示 決定是否存在「紅色警示」 如果存在「紅色警示」,提出問題 不要自我蒙蔽 員工必須知道該如何應付「紅旗警示」 提問後重新評估所有資訊 避免從事交易或通知BIS並等待 End-Use Prohibition Depends on knowledge of exporter e.g., nuclear explosive activities, unsafeguarded nuclear activities (except certain named countries); design or development of rockets in D:4 countries; design or development of chemical or biological weapons in any country 732條附件3—BIS「認識你的顧客」指南與紅旗警示
公司應該要「認識」外國顧客,取得客戶真實身份(bona fides)的詳細資料以評估轉移風險,若外國顧客是仲介、貿易公司或物流中心更該如此。 美國轉運最佳作法 (2011) 公司應該要「認識」外國顧客,取得客戶真實身份(bona fides)的詳細資料以評估轉移風險,若外國顧客是仲介、貿易公司或物流中心更該如此。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compliance-a-training/export-management-a-compliance/transshipment-best-practices
732條附件3—BIS「認識你的顧客」指南與紅旗警示 紅旗警示範例 產品最終目的地列為貨運承攬公司。 對該產品與目的地來說,是不尋常的運輸路徑。 產品性能不符合買方的商業走向,如:小型烘焙坊訂購幾台精密雷射器。 732條附件3—BIS「認識你的顧客」指南與紅旗警示
公司應該更加注意BIS網站上的紅旗警示指標,將紅旗警示告知所有部門、分支機構等 美國轉運最佳作法 (2011) 公司應該更加注意BIS網站上的紅旗警示指標,將紅旗警示告知所有部門、分支機構等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compliance-a-training/export-management-a-compliance/transshipment-best-practices
最終使用者—需要檢查的清單 http://export.gov/ecr/eg_main_023148.asp
拒絕交易對象清單(The Denied Persons List) 包括BIS拒絕出口特權的美國人與非美國人 禁止與清單上任何實體進行將違反該實體禁令條件的互動
未證實名單(The Unverified List) 包括與BIS因超出美國政府控制的原因無法執行事前查核或裝運後稽查的非美國實體進行交易 如EAR第744.15條所列,限制出口、轉口及(境內)轉移至名單上的對象。
實體清單(The Entity List) 包括將受特定許可證要求與政策管制之EAR貨品出口、轉口及/或(境內)轉移給非美國人 約40個國家共700多個實體 載於EAR第744條附件4 告知大眾特定實體的補充簽審要求與政策
實體清單 包括涉及下列活動的對象: 有將受EAR管制貨品轉移至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計畫的風險 違反美國國家安全及/或國際政策利益,或代表這類實體行動 也包括下列實體: 受財政部制裁 「 引用併入 」(“incorporated by reference”)
執行補充許可證要求而非制裁 包括個案、特定實體條款: 許可證要求 許可證審核政策 地點與別名 必須在與清單上實體交易前先確認這些條款 實體清單 執行補充許可證要求而非制裁 包括個案、特定實體條款: 許可證要求 許可證審核政策 地點與別名 必須在與清單上實體交易前先確認這些條款
SDN管制名單 特別指定國民與封鎖對象清單(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 包含諸多制裁計畫下指定/鑑定的個體、實體、船隻與飛機 SDN條目包含鑑定資訊 SDN管制名單經常更新與移除清單條目 由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所維護
最終使用者—需要檢查的清單 http://apps.export.gov/csl-search#/csl-search All searches are in English http://apps.export.gov/csl-search#/csl-search
最終使用者—需要檢查的清單 http://apps.export.gov/csl-search#/csl-search
最終使用者—需要檢查的清單 http://apps.export.gov/csl-search#/csl-search
最終使用者—需要檢查的清單 http://apps.export.gov/csl-search#/csl-search
貿易制裁 若目的地為古巴、伊朗、北韓、蘇丹或敘利亞,有額外的許可證要求 俄羅斯的特定產業類別及烏克蘭克里米亞地區有額外的要求 影響大多數受EAR管制的貨品 Food and medicine is a common exception, but even that may require a license in some cases, like for Cuba. Russia sector sanctions only affect certain items and certain ECCNs, and the prohibition is based on knowledge of end-use. Crimea sanctions are not end-use based. 詳見第746條—貿易禁運及其他特殊管制
ECCNs與目的地管制 辨讀出口管制貨品號碼(ECCNs) 瞭解目的地管制 瞭解例外許可及「無須許可證」(“NLR”)
美國轉運最佳作法 (2011) 出口商/轉口商應將ECCN或EAR99分類提供給貨運承攬業者、最終使用者與收貨人。 分類資訊與最終目的地應載明於提單、空運提單、買方/賣方合約及其他商業文件。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compliance-a-training/export-management-a-compliance/transshipment-best-practices
辨讀ECCNs(首位數字) 舉例: 1C351 3A001 6A003 0—核子材料、設施與設備與其他 1—材料、化學、「微生物」與毒素 2—材料處理 3—電子 4—電腦 5—通訊與資訊安全 6—雷射與感應器 7—導航與航空電子 8—海事 9—航太與飛彈推進系統 舉例: 1C351 登革熱病毒 3A001 特定積體電路(IC) 6A003 特定高速攝影機 詳見第738條—商業管制清單概要與國家表
辨讀ECCNs(字母) 舉例: 1C002 7D003 A—設備、裝配與零組件 B—測試、查驗與生產設備 C—材料 D—軟體 E—科技 特定鎳合金 7D003 特定導航軟體 詳見第738條—商業管制清單概要與國家表
辨讀ECCNs(第三位數) 舉例: 3A001 9A990 瓦聖那協議兩用清單 因反恐而受管制的特定柴油引擎 0: 國家安全因素(包括兩用清單與瓦聖那協議軍品管制清單)及核子供應國集團(NSG)兩用附件與觸發清單(trigger list)貨品 1: 飛彈科技因素 2: 禁止核武擴散因素 3: 化學與生物武器因素 5: 由商業部判定保證國家安全或外國政策管制貨品 6: 「600系列」管制貨品,為瓦聖那協議軍品管制清單(WAML)貨品或曾在美國軍品管制清單(USML)上之貨品。 9: 反恐、犯罪管制、區域穩定、供應不足、聯合國制裁等 詳見第738條—商業管制清單概要與國家表
辨讀ECCNs(多/單邊) 第二或第三位數字(如:3A001)可辨別多邊與單邊條目。第二位數為 “9”的條目,表示該條目因疑慮而受單邊管制(如:2B991是反恐因素)。若數字 “9”出現在第三位數,該貨品則是因擴散疑慮而受單邊管制(如:2A292是因禁止核武擴散而受單邊管制)。 舉例: 2A292 禁止擴散疑慮,美國單邊管制 9A990 單邊疑慮,美國單邊管制 詳見第738條—商業管制清單概要與國家表
辨讀ECCNs 舉例: 6A102, 6A103, 6A107 每個條目的末位數字(如:3A001)為ECCN按順序編號以區分CCL的條目 詳見第738條—商業管制清單概要與國家表
辨讀ECCNs 舉例: 9A610 (與瓦聖那協議軍品管制清單ML10軍用飛機比較) ECCN「600系列」末二碼。ECCN「600系列」末二位數字往往對應爭議貨品種類於瓦聖那協議軍品管制清單(WAML)的類別。不過,為與CCL保持一致架構,WAML ML21 (「軟體」)及ML22(「科技」)包含在商業管制清單(CCL)產品類別D(「軟體」)與E(「科技」)內。 舉例: 9A610 軍用飛機與相關貨品 (與瓦聖那協議軍品管制清單ML10軍用飛機比較) 詳見第738條—商業管制清單概要與國家表
辨讀ECCNs (EAR99) 「受EAR管制」卻不在商業管制清單(CCL)上的貨品,由代號 “EAR99”所鑑定。 詳見第772條—商業管制清單
執法 美國執法懲處 個案
違法 (a) 從事禁止行為 (b) 導致、協助或教唆違法 (c) 教唆未遂 (d) 共謀 (e) 明知違法而行為 (f) 意圖非法出口 (g) 不實陳述與隱匿事實 (h) 逃避 (i) 未能遵守回報與保存記錄的要求 (j) 塗改許可證 (k) 行為違背出口禁令條件 詳見第764條—執法與保護措施
違法的可能後果可能包括: 警告信 民事執行 罰金 禁止出口特權 不得執業 轉介刑事起訴 加入實體清單 執法類別主要以違法性質及範圍而定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2011年12月,FedEx因為「導致、協助與教唆」出口至位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中國及敘利亞之禁止實體,同意支付37萬美元民事罰金。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forms-documents/doc_download/1293-dlthty-final-7-31-15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2009年8月,DHL因為「協助與教唆」將未取得許可證貨品出口至敘利亞、伊朗及蘇丹,且未能遵守保存記錄要求,同意支付9,444,744美元罰金。 EAR要求將出口文件保存長達五年。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forms-documents/doc_download/1293-dlthty-final-7-31-15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Additional penalties assessed by OFAC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別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http://efoia.bis.doc.gov/index.php/electronic-foia/index-of-documents/7-electronic-foia/227-export-violations
依照EAR,即使行為受顧客指示左右,貨運承攬業者仍有遵法責任。 聘請貨運承攬業者或其他代理商等代理人從事各項工作,該實體仍須承擔遵法責任。 貨運承攬業者指南 依照EAR,即使行為受顧客指示左右,貨運承攬業者仍有遵法責任。 聘請貨運承攬業者或其他代理商等代理人從事各項工作,該實體仍須承擔遵法責任。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forms-documents/doc_view/620-new-freight-forwarder-guidance
貨運承攬業者指南 指定路線出口交易(Routed Export Transactions): 遵守EAR的主要責任落在「首要利害關係人」(principal parties in interest, PPI)。一般來說,出口交易中的PPI為美國賣方與外國買方。 在「指定路線出口交易」中,外國PPI要特別承擔判斷簽審要求及取得出口許可的責任。如此一來,代表外國PPI的美方代理商便是EAR下的「出口商」。 詳見第748.5項、第758.3條
企業應避免指定路線出口交易……除非出口商、外國首要利害關係人(FPPI)及FPPI的美方代理商之間已經建立起長期且可信賴的關係。 美國轉運最佳作法 (2011) 企業應避免指定路線出口交易……除非出口商、外國首要利害關係人(FPPI)及FPPI的美方代理商之間已經建立起長期且可信賴的關係。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compliance-a-training/export-management-a-compliance/transshipment-best-practices
出口商/轉口商應只委託執行包含轉運最佳作法之良好出口管理與遵法計畫的貿易服務商/貨運承攬業者。 美國轉運最佳作法 (2011) 出口商/轉口商應只委託執行包含轉運最佳作法之良好出口管理與遵法計畫的貿易服務商/貨運承攬業者。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compliance-a-training/export-management-a-compliance/transshipment-best-practices
對產業的期望 貿易貨品屬於美國出口管制所管理的貨品時,要瞭解美國出口管制制度。 只有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出口 : 1)不需要許可證2)可取得例外許可3)已取得許可證。 堅持遵循許可證條件及記錄保存要求。 與BIS官員維持良好合作關係。
資源 http://www.bis.doc.gov/index.php/compliance-a-training/export-administration-regulations-training/online-training-room
香港指南 http://www.stc.tid.gov.hk/eindex.html
香港指南 http://www.stc.tid.gov.hk/cindex.html
其他可用指南 http://www.wassenaar.org/best-practice-guidelines-for-transit-or-transshipment/
「所有參與受美國出口管理法規(EAR)管制的交易各方都必須遵守EAR。」 出口管理法規第758.3項
謝謝 Charles G. Wall 區域出口管制官 美國駐香港&澳門總領事館 Tel: +852 2521-6515 Fax: +852 5429-5952 charles.wall@trad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