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LAW FOR THE CONTROL OF COSMETIC HYGIENE IN ROC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Bureau of Food and Drug Analysis
臺灣化粧品管理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身品檢驗局 院轄市、縣府市場政府衛生局 化粧品行政管理 法規制定 變更查驗登記 含化粧品上市前查驗登記 化粧品檢驗方法研究 化粧品安全性研究 院轄市、縣府市場政府衛生局 市售化粧品抽查 化粧品工廠檢查 化粧品進口商、販賣商管理
化粧品管理重點 維護消費者 衛生 安全
化粧品管理類別 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 含藥化粧品(上市前查驗登記者) 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化粧品 一般化粧品(免除查驗登記)
化粧品之定義(3) 施於人體外部,以 潤澤髮膚 刺激嗅覺 掩飾體臭 修飾容貌
化粧品應刊載之事項目(6) 化粧品之標籤、仿單或包裝依規定刊載廠名、地址、品名、許可證或核准字號、 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
化粧品應刊載之事項(6) 化粧品體積過小,刊載事項應於仿單記載 輸入化粧品仿單應譯為中文,並載明輸入 廠商之名稱、地址 含醫療或毒劇藥品者,應標示藥品名稱、 含量及使用注意事項 應標示全成分名稱為(9011.05公告,91.05.05實施)
應刊載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之化粧品(6) ★燙髮劑 ★染髮劑 ★含酵素製品 ★含維生素A、B1、C、E及其衍生物、鹽類 之製品 ★正常保存下安定性三年以下之製品
含藥化妝品基準(20) 行政院衛生署化妝品衛生管理諮議小組訂定 行政院衛生署網站 http://www.doh.gov.tw/藥政處/相關法規/ 法規基準/含藥化妝品基準查詢 可查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暨有關法規
化妝品廣告(24) 廣告不得刊登或宣播 ◎猥褻、傷風化或虛偽誇大 ◎保證效用或性能 ◎涉及疾病治療或預防 事前申請核準,有效期間一年,期滿每次延長一年 廣告不得刊登或宣播 ◎猥褻、傷風化或虛偽誇大 ◎保證效用或性能 ◎涉及疾病治療或預防
化妝品中禁用之成份 ◎Methyl Alcohol (含alcohol 之製品每100ml中不得超過0.2ml) ◎Tretinoin (藥品管理) ◎Hydroquinone (藥品管理) ◎Mercury ◎Hexachlorophene ◎Boric acid, Sodium borate, Sodium perborate ◎Bithionol ◎Diethyl stilbestrol, Hexestrol, Cortisone, Hydrocortisone, Prednisone, Prednisolone, 9-α-hydrofluorocortisone
化粧品中重金屬限量 鉛(pb)20ppm(燙髮劑為5ppm) 鎘(Cd)20ppm 砷(As)10ppm(燙髮劑為5ppm)
化粧品含果酸成分之管理(2005.04.07) 果酸含量低於10% pH值:不得低於3.5;為使用後立即沖洗之洗髮或 得低於3.5高於3.2。 本產品含果酸成分,可能增加皮膚對陽光敏感及曬傷可能性。 使用本產品後必須使用防曬劑、穿著有保護衣物及一星期內應避免陽光曝曬。
美白成分(一般化粧品管理) Magnesium Ascorbyl Phosphate(3%) Kojic Acid(2%) Ascorbyl Glucoside(2%) Arbutin(7%) Sodiun Ascorbyl Phosphate(3%) Ellagic Acid(0.5%) Chamomile ET(0.5%)(防止黑斑、雀斑)
美白成分(含藥化粧品管) Tranexamic acid(94.03.24) 2.0-3.0%, 抑制黑色素形成及防止色素斑的形成 Potassium methoxysalicylate(94.10.27) 1.0-3.0%, 抑制黑色素形成及防止色素斑的形成,美白 3-0-Ethyl ascorbic acid(94.10.27) 1.0-2.0%,抑制黑色素形成及防止色素斑的形成,美白
微生物容許量基準 生菌數 不得檢出 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生菌數 ‧嬰兒用、眼部周圍用及使用於接觸黏膜 部位之化粧品:100 CFU/g或ML以下 ‧其他類化粧品:1000 CFU/g或ML以下 不得檢出 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 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