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台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
壹、前言: 瓦斯台爐即為CNS13604家庭用燃氣炊煮器具中所定義之燃氣台爐。目前台灣地區供作家庭使用之氣體燃料係分為液化石油氣與天然氣二大類。依照安裝方式可區分為台爐、嵌入式爐、台面式爐。嵌入式爐與台面式爐,主要是搭配整體廚具櫃,因此會有整體廚具設計不同而有所區分。 由於此為家戶必要之民生用品,因此本項規格標準之研擬,係在安全的前提下,制定穩定、安全且高效率的家庭燃氣台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供業界申請使用環保標章,並作為民眾選用燃氣台爐之參考。
貳、目前國家標準要求項目 燃氣通路之氣密性 燃氣消耗量 燃燒狀態 溫度上升 耐熱撞擊 電氣點火 安全裝置 反覆使用 耐震動 使用性能(熱效率40%)
參、各國規格標準比較 各國標章規格標準考慮項目 國別 節能標章 45% 日本Top Runner 48.5%~51% 中國環境標誌 60% 熱效率 節能標章 45% 日本Top Runner 48.5%~51% 中國環境標誌 60%
節能標章瓦斯台爐:燃氣台爐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 能技字第09504010820號令95年2月24日公告即日起實施 一、燃氣台爐申請節能標章認證,其產品需符合CNS 13604之熱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進行測試,實測熱效率值(ηt)需大於或等於45.0%。 二、前點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之標示,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住址需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二)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需一併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三)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能源效率值(ηt)。 (四)產品之實測熱效率之數值,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四捨五入。
燃氣台爐(天然氣) 以燃氣消耗量4 kW(3448 kcal/h)計算,節能標章產品熱效率平均為45.93%,未達基準燃氣台爐為平均值約42.1%,以非標章燃氣台爐每天使用0.5小時(每口燃燒器)為例,標章產品約使用0.4583小時即可達到相同效果,以此計算每年燃氣台爐耗能量,非標章產品每年每口燃燒器耗能約627536 kcal,標章認證產品每年每口耗能約575207.2 kcal,因此使用認證燃氣台爐,每年每口約可節省52328.8 kcal(約5.8度(立方公尺)之天然氣),並以家庭中平均使用2口燃燒器,因此每年約可節省12度之天然氣。
節能標章認證產品 非標章認證產品 熱效率(%) 45.93 42.10 燃氣消耗量(kcal/h) 3448.0 每天運轉時數(hr) 0.4583 0.5 每週運轉天數(天/週) 7.0 每年週數(週/年) 52.0 每年運轉月數(月/年) - 每年運轉時數(小時) 166.8 182.0 每月耗用電力(kWh/台) 年耗用量(kcal/台) 575207.2 627536.0 年節電潛力(kcal/台)(%) 52328.8(8.34%) 使用產品爐口數(台) 2.0 年總節電量(立方公尺) 11.6
肆、研擬規格標準考量之因素 1.燃氣台爐之型式: 依照CNS13604,家庭用燃氣炊煮器具,台爐分為單口或二口以上。對於其他烤爐、烤箱、煮飯器不適用本規格。 2.能源效率與能源節約: 目前國家準要求燃氣台爐之熱效率不得低於40%,本項規格標準研擬於考慮提高熱效要求的同時,必須同時考慮產品壽命,亦即,業者於技術上將熱效率作大幅的提昇並無困難,但當熱效率提昇同時,產品壽命有縮短之虞,因此在兼顧環保與產品壽命之同時,本項規格標準將熱效率參考節能標章適度提昇至45%。 3.系統穩定 產品申請環保標章,符合國家標準為基本要求。於國家標準中已對於系統穩定進行查驗。故未來廠商申請時應檢附相關資料送審。 4.產品安全 天然氣與液化石油氣皆是極為乾淨、方便、經濟之能源,但如果我們使用方法不當或疏忽大意,易造成意外事故,每年冬天為瓦斯中毒高峰期,因此規格標準除要求產品應有TGAS標籤,此標籤為台灣區瓦斯器材工業同業公會授與有產品瑕疵意外責任險的保障,亦積極的要求產品應於產品說明書說明使用及安裝相關事項。
瓦斯台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草案 一、本規格標準適用於符合國家標準家庭用燃氣炊煮器具( CNS13604 )定義之燃氣台爐。 二、本項產品之能源消耗實測值,應符合經濟部能源局95年2月24日公告燃氣台爐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之要求 三、產品表面塗裝所使用的塗料不得含有汞、鉛、鎘、六價鉻及其化合物的顏料(備註1)。 四、產品應於產品說明書說明使用及安裝相關事項。 五、產品型錄上應標示產品之能源效率值(ηt) 六、產品應投保產品安全險。 七、本項產品出貨時包裝之紙箱應採用回收紙混合比佔80%以上所製成之紙箱。包裝之塑膠不可為PVC材質或含氯塑膠。 八、標章使用者之名稱、住址及聯絡電話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 九、產品或包裝上須標示「省能源、低污染」。 備註: 1.鎘、鉛、六價鉻及汞金屬含量之檢測方法,依優先順序應為國家、國際或特定行業之標準方法如US EPA 3050B / 3051A / 3052 / 3060A,其方法偵測極限應為2ppm以下。
附件一 產品生命週期考量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研擬考慮因素 環境影響因素 生命週期階段 能源及資源消耗 空氣污染 水體污染 廢棄物污染 影響人體健康 一般 產品 環保標章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標章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標章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標章 產品 一般 產品 環保標章 產品 原料取得 ⊙ ⊙ ⊙ ⊙ ⊙ ⊙ ⊙ ⊙ ⊙ ⊙ 製造 ⊙ ⊙ ⊙ ⊙ ⊙ ⊙ ⊙ ⊙ ⊙ ⊙ 運輸 ○ ○ ○ ○ ○ ○ ○ ○ ○ ○ 使用 *● ⊙ *● ⊙ ○ ○ ○ ○ *● ⊙ 廢棄 ⊙ ⊙ ⊙ ⊙ ⊙ ⊙ *● ⊙ ⊙ ⊙ 註:1.○表示可忽略之環境負荷;⊙表示具某種程度之環境負荷;●表示具顯著之環境負荷 2.*表示列入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