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 學生兼任助理管理簡介 2015年10月2日
學校實務 學習與勞動分軌 附負擔行政給付 學習關係 勞僱關係 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從屬對價關係 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 相對應課程計畫或活動及指導 學校實務 學習與勞動分軌 附負擔行政給付 附帶一定條件之給付 無對價性及勞務監督指揮 給付條件與勞務提供無連動關係 類民法420條有負擔之贈予屬單務無償契約 學習關係 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 相對應課程計畫或活動及指導 學習準則與評量及獎助 成果著作權歸屬學生 於學校章則規定獎助津貼給付範疇及事項 爭議處理機制 勞僱關係 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從屬對價關係 勞僱契約與規範 成果著作權歸屬學校 於校內章則規範工資給付範疇與事項
關係型態之適用 型態 範疇 適用對象 本校作法(對應要件) 學習型 □課程學習(實習課程、田野調查課程、實驗研究、教學實習或其他校內學習人才培育等活動) □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 □服務學習(校務活動、行政學習、社團帶領) □弱勢助學獎勵措施(不具對價) RA TA 服務學習工讀生、 生活獎助工讀生、 計畫臨時工 □課程/教學實習活動聘用兼任助理學習計畫(表件) □論文/研究學習指導實施計畫(表件) □學生服務助學金作業要點(法規) □服務學習計畫 勞僱型 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具勞務對價之指揮監督關係 (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 工讀生 □勞動契約
關係型態對學生權益影響之比較 項目 學習型 勞僱型 著作權歸屬 成果著作權歸屬學生 成果著作權歸屬學校 經費發給 依約定津貼發給(無須繳稅) 項目 學習型 勞僱型 著作權歸屬 成果著作權歸屬學生 成果著作權歸屬學校 經費發給 依約定津貼發給(無須繳稅) 約定津貼需扣除個人負擔費用(實領數減少) 雇主增加額外經費負擔 聘期計算 得依經費來源追溯聘期 聘期自投保日開始,不得追溯聘期 是否適用勞基法 否 是 保險/勞退金 適用學生團體保險 具危險性之學習活動,教師得為學生投保商業保險。 由雇主投保勞(健)保,並提撥勞退金 。 差勤記錄 無 需按時簽到退
本校規劃執行步驟 跨單位成立工作小組(由行政副校長擔任召集人) 研擬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及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及表單,9/16通過) 業務分工:教務、研發、學務研擬學習準則評量方式、獎助金核給方式;產學處負責研究成果歸屬;環安中心負責職業安全;人事室研擬勞動權益;事務組勞健保及勞退提繳等 研擬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及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及表單,9/16通過) 兼任助理資訊管理系統:聘任/離退簽核、線上簽到退(開學9/17上線) 7-9月辦理四場次座談會(另配合教育部辦理全國場次、高雄地區場次) 財務衝擊影響評估及身障人員進用人數估算 成立爭議處理小組(9月底)
兼任助理關係確認及對應文件 關係型態確認單 學習活動計畫 聘任兼任助 理 學習關係 勞僱關係 關係確認 勞動契約
兼任助理型態對應架構 兼任研究助理 兼任教學助理 兼任研究計畫臨時工 其他不限名稱之兼任助理 樣態 勞動型 (僱傭關係) 確認 勞動型 (僱傭關係) 學習型(非僱傭關係) 1.學習範疇需符合規定 2.學習活動需符合五項原則 學習型範疇 課程學習 (課程、研究論文、畢業條件) 服務學習 (社團、課程、活動) 學習活動 需明確對應 課程 (教務處) 教學實習活動 (教務處) 論文研究指導 (教務處) 研究實施計畫(研發處/產學處) 服務學習活動實施計畫 (學務處) 學習活動簽署文件(規範權利義務) 課程 兼任助理學習計畫 教學實習活動實施計畫 論文研究 指導實施計畫
學習型兼任助理聘任程序 關 係 確認單 學習活動簽署文件 完成聘任程序 關 係 確認單 學習活動簽署文件 完成聘任程序 教師需訂定相關學習準則、評量方式、學分或畢業條件採計 及獎助方式(經費來源)等。關係由教師與學生雙方同意後 確認。 簽署文件紙本分別存放於教師及學生備查。 關係確認單及簽署文件需上傳系統(學生或承辦人) →指導 教師確認→線上資料庫備查(人事室)。
學習型兼任助理適用學習活動(教學類) 學習活動之對應 類 別 說 明 適用兼任助理 學習準則 及評量方式 課 程 TA/RA培訓課程 類 別 說 明 適用兼任助理 學習準則 及評量方式 課 程 TA/RA培訓課程 【修課對象為TA/RA】 由院系所統籌開設之TA/RA培訓課程(職涯培育課程),提供該系所學習型TA/RA修習該課程,並需於課程安排之教學行政場域進行實習。 TA/RA 由授課教師訂定學習計畫,同課程大綱(範例一) TA隨附課程深度學習 【TA不需修課】 TA已修過相關課程或經由教師推薦,訂定TA學習計畫隨附課程進行深度學習,除可深化其專業知識外,並可體驗及學習如何進行課程準備、班級經營、教學策略、師生溝通與人際互動等。 TA 由授課教師訂定學習計畫(範例二) 教學實習活動 課程衍生之教學實習活動 教學實習活動包括實驗研究(如移地實驗、採樣、實驗演示等)、校內外實習/訓練(如實務體驗學習課程、潛水課程校外訓練等)、田野調查、教學參訪、創業實習等。 由授課教師訂定教學實習活動實施計畫(範例三) 系所畢業條件規範之教學實習活動 論文研究指導 - 依學位授予法規定,教師指導學生撰寫並完成學位論文。 RA 由指導教授訂定指導實施計畫(範例四)
範例(一):TA/RA培訓課程 院系所專為TA/RA開設之課程,教師需訂定課程大綱。 案例:生科系-教學與課程設計專題(一) 課號 BIOS499 開課學期 104學年度第1學期 必/選修 選修(大學部) 學分數 0學分 課程類別 獨立研究 課程大綱 1. 營造理想的學習環境、 建立豐富且有意義的學習 2. 了解學生先備條件 3. 開放式溝通 4. 組織重要的觀念 5. 運用學習輔具、提供示範 6. 主動適切的練習 7. 評估教學成效 8. 利用評估的結果修正教學 課程目標 讓學生實際從旁參與教學設計、學習教學發展與策略內涵,進而規劃評鑑的方式,最後利用評估的結果修正教學方式。 評量方式 1.參與教學設計:40% 2.學習教學發展與策略:40% 3.參與評鑑:20%
範例(一):TA/RA培訓課程 (課程聘用兼任助理學習計畫) 由授課教師訂定課程聘用兼任助理學習計畫,其學習準則及評量方式,同課程大綱。 兼任助理聘任型態 ■教學助理 □研究助理 兼任助理聘期 自104年 9月14日至105年 1月30日 兼任助理學習準則 ■同課程大綱內容(TA/RA培訓課程適用) □另訂兼任助理學習準則如下: 兼任助理評量方式 ■同課程大綱評分方式(TA/RA培訓課程適用) □兼任助理聘期結束前評量 次 (評量表另訂) □每學期定期評量 次 (評量表另訂) □其他: 兼任助理津貼或補助 □按月發放津貼/補助: 元 □按學期發放津貼/補助: 元 □其他約定方式: 經費來源(科目) 學生獎助學金-生科系 具危險性之學習活動之學生安全保障規劃 (無則免填) 教師(系所)簽署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簽署
範例(二):TA隨附課程深化學習 (課程聘用兼任助理學習計畫) 案例:普通物理教學小組-普通物理 兼任助理聘任型態 ■教學助理 □研究助理 兼任助理聘期 自104年 9月14日至105年 1月30日 兼任助理學習準則 (範例,內容可自訂) 1.學習普通物理之專業知識及授課方式 2.學習課程進行與教學活動設計 3.學習補救教學課程設計 兼任助理評量方式 ■兼任助理聘期結束前完成評量,評量項目: 1.學習普通物理專業知識30% 2.學習課程進行與教學活動設計30% 3.與授課教師之配合度10% 4.學習補教教學課程設計10% 5.學習與課程學生之互動10% 6.課程學生對兼任助理之滿意度(教學意見調查)10% 兼任助理津貼或補助 □按月發放津貼/補助: 元 □按學期發放津貼/補助: 元 □其他約定方式: 經費來源(科目) 支援外系獎助學金-物理系
範例(三):教學實習活動實施計畫 因應課程或系所畢業條件產生之教學實習活動,由授課教師訂定教學實習活動實施計畫。 案例:社會系-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田野調查活動 課程或畢業條件 ■課程名稱: 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一) (學分數:3學分;開課學期:104學年度第1學期) □為系所畢業條件 教學實習活動型態 □實驗研究 □校內外實習/訓練 ■田野調查 □教學參訪 □創業實習 □其他: 教學實習活動 實施計畫簡要說明 社會調查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搜集有關研究對象社會現實狀況或歷史狀況材料的方法。它綜合運用歷史研究法、觀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談話、問卷、個案研究、測驗或實驗等研究路徑,深入社會生活的現場,對蘊藏的社會現象進行系統性的了解,並對調查到的大量資料進行分析比較、綜合歸納,藉以發現存在的社會問題。 課程一開始就走入社區,帶著社區的問題回到課堂,然後再規畫下一次進入社區的觀察重點,如此循環之後於期末請同學提出社區活化構想,並實際進入社區尋找可能的實施策略。 本課程除了基礎知識的講授之外,同時,內容包括文獻考察、參與觀察、小組討論以及方強調與社區互動來進行社會實踐案設計,課程最後須完成一份含實踐意涵與初步行動結果的研究報告。 配合執行教育部教學計畫或相關研究計畫名稱 人文及社會科學知識跨界應用能力培育試辦計畫:文化保存、技藝傳承與社會企業-重構旗津舢舨船的技術與社會 (無則免填)
範例(三):教學實習活動實施計畫 授課教師訂定教學實習活動實施計畫,明定其學習準則及評量方式。 兼任助理聘任型態 ■教學助理 □研究助理 ■教學助理 □研究助理 兼任助理聘期 自104年 9月14日至105年 1月30日 兼任助理學習準則 (範例,內容可自訂) 1.學習「社會調查與研究方法」專業知識及田野調查教學方式 2.學習田野調查行程規劃 3.學習成果報告彙整 兼任助理評量方式 ■兼任助理聘期結束前評量1次,評量項目: 1.學習課程專業知識20% 2.學習田野調查行程規劃20% 3.學習成果報告彙整20% 4.學習態度10% 5.與授課教師之配合度10% 6.培育學生核心能力表現(合作與領導能力、表達與溝通能力)20% 兼任助理津貼或補助 □按月發放津貼/補助: 元 □按學期發放津貼/補助: 元 □其他約定方式: 經費來源(科目) 人文及社會科學知識跨界應用能力培育試辦計畫:文化保存、技藝傳承與社會企業-重構旗津舢舨船的技術與社會
範例(四):論文研究指導實施計畫 指導教授確認:學生找那位指導教授接受指導,依各系所原調查表單。 學習型或勞動型關係確認:指導教授與學生簽署關係確認單。 若為學習型關係,需由指導教授訂定論文研究指導實施計畫,並經學生個人與指導教授同意為之。 學習準則 課程學習要求: 參與論文研究事項: 評量方式 符合指導教授課程學習要求。 參與論文研究事項進行,並依學位考試規定通過學位考試。 評量表另訂如附件。 其他: 畢業條件採計 本論文研究指導之實施,係為指導學生撰寫並完成學位論文。 (依學位授予法第6條、第7條規定,碩、博士班研究生,完成考核規定,提出論文,經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學位) 論文著作權 歸屬協議 □指導教授不僅為觀念之指導,且參與內容表達而與學生共同完成論文,學生及指導教授為論文之共同著作人。 □指導教授僅為觀念指導,並未參與內容表達之撰寫,學生為論文之著作人。 □其他: 兼任助理聘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津貼或補助 □按月發放津貼/補助: 元 □按學期發放津貼/補助: 元 □其他約定方式: 經費來源 (科目)
學習關係應遵守事項 教師應有指導學生學習專業知識之行為 課程學習不得要求學生進行學習活動以外之勞 務性質工作 學生參與學習活動,教師(單位)得為學生投 保商業保險 學生參與學習活動期間,得支領獎學金或必要 之研究或實習津貼或補助(不歸薪資所得)
勞僱關係注意事項(一) 即時加(退)保 勞退提撥(得於月薪6%內自行提撥) 參加勞保、勞退提撥 健保: 到職加保(不得追溯聘期)、離職退保 例外:到職日為星期例假日,得於到職後次一工作日追溯加保 勞退提撥(得於月薪6%內自行提撥) 兼任二個勞僱型工作時,由第1筆負擔勞保公提費用(791元) 健保: 每週工作時數滿12小時以上(含)者,得向學校申請辦理健保 不重覆加保 未以本校為投保單位者,應加計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薪資2%)用人成本
勞僱關係注意事項(二) 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時工作(12小時)、超過8小時以上之延長工 時應核給加班費 工資給付 出勤紀錄 線上簽核 簽到「分鐘」 保存至少5年 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時工作(12小時)、超過8小時以上之延長工 時應核給加班費 工資給付 每月定期發給(次月20日前) 例外:當事人有特別約定;當次因故無法如期發放,應經學 生書面同意
勞僱關係注意事項(三) 所得歸戶(00與50) 外籍生、港澳生 進用身障人員 須申請工作許可證 一週工作不得超過20小時(就業服務法§50) 進用身障人員 兼任助理每月工資未達基本工資一半,即每月薪資 10,003元以下,不列入身心障礙者人數總數計算
資訊系統管理 採線上簽核方式: 統一管理: 簡化程序: 公提保費負擔來源 關係型態確認單及應備文件均上傳該系統儲存備查 聘僱、離退及出退勤以線上簽核方式辦理(若因特殊性質如校外採 集等無法線上簽到退者,得申請以紙本方式簽到退) 統一管理: 關係型態確認單及應備文件均上傳該系統儲存備查 簡化程序: 聘任及離退流程由院長核定修正為計畫主持人(指導教 授或單位主管)核定 公提保費負擔來源 兼任二個以上勞僱工作時,由第一筆加保並負擔公提;第一筆退保 後由第二筆負擔
學生兼任助理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 校內 校外 不服措施或處置、關係爭議 學習型 勞僱型 關係認定爭議 向學生申評會申 訴 (課程或服務學習) 勞僱型 (勞動權益) 關係認定爭議 所屬單位協調並提書面說明 校內 10日內 30日內 向爭議處理小組 申 訴 向爭議處理小組申請裁決 向學生申評會申 訴 校外 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裁決 向教育部提 行政救濟
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