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 税收基础知识讲座 蛇口国税局政策法规科
目 录 一、纳税指引简介 二、纳税人权利义务 三、法律责任 四、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五、文书申请注意事项、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六、税收优惠
第一部分:纳税指引简介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的管辖范围及业务科室职能简介 南山区行政区划以“滨海大道、桂庙路至海边”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南为我局管辖范围。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非金融保险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为蛇口国家税务局。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纳税人判定标准包括: 1.经营地址属于双界河、宝安大道、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以及西部岸线围合的区域范围(详见附件); 2.注册地址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纳税人提供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具的《关于XX项目入区的函》。
办税服务厅负责各类涉税申请文书(表格)的领取、受理和审批结果的发放;办理税务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复业登记;办理纳税证明的开具;金税工程的抄税、认证和数据采集;税款的征收入库以及发票的发售和验销、代开发票等工作(依申请涉税事项审批)。 全市通业务: 1、清卡和申报纳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外) 2、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3、发票供售和代开发票 4、领取涉税文书和开具纳税证明 5、税务登记
分配税源管理科的方法: 税源管理一科负责滨海大道、桂庙路以南,东滨路以北片区纳税编码为单号的内资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不含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的生产性内资企业)。----B座6楼 税源管理二科负责滨海大道、桂庙路以南,东滨路以北片区纳税编码为双号的内资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不含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的生产性内资企业)。----B座6楼
税源管理三科负责东滨路以南片区纳税识别号为单号的内资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不含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的生产性内资企业)。----B座8楼
税源管理五科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管理工作。----B座7楼
疑难咨询 咨询方式: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 我局办税大厅设有专门的咨询窗口(导税台)负责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 电话咨询:12366 网上咨询:深圳国税网站:www.szgs.gov.cn(提供网上答疑、查阅12366咨询简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等服务)
蛇口国税网站 深圳市国税局主页——子网页群 蛇口国税局 重要功能:1、网上提问 2、预约办事
目录 第二部分 纳税人权利义务 (14项权利、10项义务 ) 第一章:权利 第二章:义务
权利 2、保密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1、知情权 3、税收监督权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纳税人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纳税人对我局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或服务质量等不满意可以通过1、现场投诉,地址为蛇口国税办公楼B座纳税服务科;2、电话投诉,号码为26824577;3、网上投诉,通过国税网站投诉。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权利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纳税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们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纳税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权利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注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同我们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我们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权利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于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单位在10000元以上的,您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目录 第二部分 纳税人权利义务 第一章:权利 第二章:义务
义务(共10项)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纳税人(包括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无论当期有无应纳税款,都必须按期、如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应按季或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前须到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用于指定缴税银行帐户,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银税联网”银行扣缴税款。
义务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交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期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次月15日前申报上月税款) 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报期限内有连续3天以上法定假期的,按期限内天数顺延相应工作日。
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第三部分:法律责任 (一)关于滞纳金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法律责任 (三)关于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征管法: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基础知识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一)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3】106号、财税【2014】43号) 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营改增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征税对象:货物、应税劳务以及部分应税服务。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征税对象:货物、应税劳务以及部分应税服务。 税率:基本税率17%(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及有形动产租赁) ,11%(交通运输、邮政业、基础电信服务),6%(除有形动产租赁外的其他部分现代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低税率13% 符合规定的出口货物及现代服务业税率为0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
铁路运输业、邮电通信业营改增 原营业税电信业——增值税电信业 ——增值税销售货物
收派服务应税范围注释 物流辅助服务—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收派服务应税范围注释 注意:“营改增”企业从事的快递业务,对收件服务、分拣服务、派送服务发生在同城范围部分按“收派服务”依照6%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对从深圳本地发送到深圳以外的其它地区集散中心收入部分按“交通运输业”纳税。快递业的收派服务和交通运输业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
电信业应税范围注释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1%)和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电信业收入确认 对在同一业务中同时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的电信企业,应分别核算基础服务收入和增值服务收入。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暂按不低于货物(含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分类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责令认定标准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二)从事销售货物或以销售货物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三)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
不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的例外规定 一般货物和劳物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未达到标准的纳税人如何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注意:除国家税务局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计税方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用于简易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详见财税【2013】10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深圳自2013年8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 小规模纳税人首次按季申报的税款所属期为20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缴纳期限为2013年10月24日。以后于每季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如遇有法定节假日,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 ·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认定之日起,纳税期限调整为月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责令认定纳税人(定期定额征收户除外),需按季报送《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责令认定的纳税人)》。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需按季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可以采取手工或电子报税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选择电子报税方式的纳税人可通过深圳市国税局网站(www.szgs.gov.cn)办理电子报税。办理电子报税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首次登录网站办税区“申报缴税”不需要注册,可直接点击“深圳国税纳税人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默认为税务登记证上的8位纳税编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 达不到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下发《定额核定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收到《定额核定通知书》后,可到与税务机关签署了储蓄扣税协议的银行签署《委托代扣税款协议书》使用储蓄扣税方式,由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存款账户中的税款划转,无需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 双定户收入超核定怎么办? 个体户若开票金额超过定税金额则需对超出定额部分按3%征收率补税。 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或前台申报窗口申报时,如果其申报的开票金额小于普通开票系统记录的开票金额的,网站或CTAIS将提示异常信息并禁止直接申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所有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使用网上抄报税系统进行抄报税,前台不再受理抄报税事宜。请纳税人到一楼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领取注册码,进行网上抄报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每月15日前网上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发票类业务 增值税发票类型: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通用机打发票 5、出口专用发票 6、机动车销售发票 7、二手车销售发票 8、收购统一发票等
发票类业务 领购发票 1、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 2.网上领购:①先在网上验旧发票②在网上领购发票模块上申请领购发票,发票无需全部开完才可申请,只需系统发票结存量低于发票月限量即可申请。发票邮寄由EMS负责,邮寄时间大概在两个工作日内。③发票领购的换算方法:系统默认的发票月用量为百位,其中6份百换取1份千,42份百换取1份万。
当月的发票用量已领购后并已开具,但仍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怎么办? 发票类业务 当月的发票用量已领购后并已开具,但仍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申请变更最大开票限额和申请超限量购票,先对已开发票进行抄税,然后在前台递交最大开票限额变更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在前台按已开具发票金额的3%预缴税款,凭完税凭证直接可以超限量购买发票。
发票类业务 发票开具: 一般纳税人:自行用税控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 1、通过移动、联通或电信网络自行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网络发票) 2、普通开票系统开票,详见深圳国税网站《关于开通普票开票系统的温馨提示》 3、税务机关或自助开票机代开专票或普票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二)消费税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税法列举的应税消费品。 如: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成品油等 注意:消费税一般是在生产环节征收,但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为零售环节。
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申报 深圳自2014年7月1日起,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 。 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认定之日起,其消费税纳税期限调整为一个月 缴纳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需按季度报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报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申报 如果纳税人在季度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则在资格生效之日的当季,纳税人同时具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资格,需在对应的税款所属期按季或按月申报。 举例说明:2014年8月1日起,A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消费税纳税期限从2014年8月1日起调整为一个月,税款所属期2014年7-9月的消费税纳税期限为:2014年9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所属期2014年8月的消费税,2014年10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所属期2014年7月和2014年9月的消费税。
(三)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在地方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文书申请注意事项 一、文书申请资料 二、在填写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注意: 递交的申请表格和附报资料请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二、在填写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注意: 在销售方申请开具的情况下:1、因开票有误等原因未交付的,必须在蓝字发票开票当月及次月内申请并且发票已抄税;且《销售方情况说明》需写明具体理由(包括错误的具体项目及正确的内容);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必须在蓝字发票开票日起180天内申请,且《购买方拒收证明》需写明具体理由(包括错误的具体项目及正确的内容)。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常见错误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栏”非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错误填法:办税人员常替法定代表人代签,部分纳税人用法人名章代替签名 正确填法: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如果用法人名章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名的需到前台将法人名章备案。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二:“属于新办企业”勾选项勾选错误 错误填法:部分不属于新办企业的勾选了该项 正确填法:新开业纳税人是指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纳税人应根据税务登记时间,按实际情况勾选。 常见错误三:办公地址与营业(生产)地址填写错误 错误填法:办公地址和营业地址非实际经营地址,纳税人常把此项填为注册地址(即入驻前海的地址,如填为: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 正确填法:应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实际经营地址填列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四:新办商贸企业填写栏填写错误 错误填法:属于新办商贸企业的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栏与“人员数量”常留空,部分纳税人填列的信息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 正确填法:纳税人按实际填写该栏次,并且确保系统上的登记信息与所填信息一致。例如:“企业注册资金”栏,如果实际为100万则填写100万,并且确保CTAIS上登记的注册资本项登记的数额也为100万,如果不一致需要到前台做税务变更。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五:人员信息栏填列错误(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错误填法:1、纳税人所填信息与系统登记不符。例如CTAIS上登记的财务负责人为王某某,而申请表上填写的为李某某。2、张贴的身份证复印件模糊不清。 正确填法:1、纳税人按照实际的人员配置情况填写,并且确保与CTAIS上登记的人员信息一致。2、张贴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清楚明晰。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六:财务核算状况表填写错误 错误填法:留空不填。 正确填法: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常见错误七:企业类别不填 错误填法:留空不填或填写错误。 正确填法:按照税务登记证上的登记信息填写。 常见错误八:所属类型勾选错误。 错误填法:不勾选或者勾选错误。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二、超限量购买发票申请表 常见错误:申请理由不填或过于简单 错误填法:1、留空不填;2、理由过于简单,例如:只填“业务需要”。 正确填法: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写明因何业务申请超限量,本月已开票销售额,已开票数,尚有多少销售额要开票,拟申请多少张何种类型的发票。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三、防伪税控企业最大开票限额变更 常见错误一:原最高开票限额勾选错误 错误填法:未按实际情况勾选。 正确填法:应按照企业现有实际情况勾选。如企业现有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则勾选十万元栏。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二:有效期限栏填写错误 错误填法:纳税人只填有效期起,未填有效期止。 正确填法:应完整填写,如申请一年有效期,则填写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如果纳税人申请永久有效的,请勾选永久有效项。 常见错误三:申请理由留空不填 错误填法:留空不填或填“业务需要。” 正确填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写明因何原因,因何业务申请最大开票限额变更。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四、票种核定申请表 常见错误:申请理由留空不填 错误填法:留空不填或填“业务需要”。 正确填法: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写明因何原因,因何业务申请何种票种的票种核定。
文书表格填写常见错误 五、软件退税申请 常见错误:申请报告不合要求 错误填法:报告中未写明财务核算情况,未写明已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的退税情况。 正确填法:按照《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的财务核算情况,对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软件产品写清楚退税情况。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增值税的优惠方式主要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 (一)免税项目 1、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2、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3、农业生产资料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4、资源综合利用类 如再生水、翻新轮胎、生产材料中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 5、医疗卫生类 6、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 7、进口仪器、设备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免征增值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8、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9、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10、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免征 1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12、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应税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 13、离岸服务外包项目免征增值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14、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15、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16、随军家属就业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包括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优惠政策) 17、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18、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及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优惠政策 ) 19、城镇退役士兵就业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包括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及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优惠政策) 20、失业人员就业项目免征增值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要求见财税【2013】106号 ) 21、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22、2014年9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2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 24、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25、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 1、软件产品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资源综合利用类(即征即退100%、即征即退50%)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3、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每人每年3.5万元) 4、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5、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该标准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三)部分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详见财税【2013】106号附件4、财税【2014】4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1、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等适用零税率。 2、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等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等服务免税。 3、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四)起征点 1、对个人(个体工商户)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在深圳起征点为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2、财税【2013】52号: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新增) 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是否需要专门申请优惠事项? 答:不需要专门进行申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按季申报时,填写《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挂国税网站),分月填写数据,按月享受此优惠。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主要优惠方式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1、农业项目优惠 2、基础产业优惠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4、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所支付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5、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优惠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6、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优惠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7、创业投资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8、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9、小型微利企业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4]34号 ) 10、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总结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是不是都有同一类型的企业呢?非也! “小微企业”只是一个方便记忆的简称。 广义上的“小微企业” 一般是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各行业的划分标准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参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在税收范畴上,企业所得税方面与增值税、营业税方面的“小微企业”可是不同的哦!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范畴的“小微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依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小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啦! 小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啦! (1)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俗称“小微”)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 (2)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俗称“小小微”)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税【2014】34号)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小微 企业所得税申报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小微 企业所得税申报 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或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将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从业人数(全年平均人数)”、“资产总额(全年平均数)”、“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其他企业 )”栏次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视同备案。(依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3号)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增值税范畴的“小微企业” 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不需要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或审批) (依据:财税〔2014〕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
第五部分:税收优惠 小微 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税款。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
双定户注意事项:一律按季计算销售额,例如某双定户核定销售额19000,10月份未开票,11月份未开票,12月份开票金额60000元,则该双定户四季度的销售额是19000+19000+60000=98000元,已超过90000元,应纳税额98000*3%=2940元。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应交税费,在达到免征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依据:财会[2013]24号)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一、自2014年11月1日起,新版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已启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
旧表
新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1、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 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征收率计算免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 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征收率计算免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3、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注意事项 4、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一)项“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第2栏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税款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栏“预缴税额”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要求 一、查账征收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的申报表有: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③《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先办理差额征税扣除项目备案,再填报。 ④《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过税收优惠备案且本期发生免税项目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填报。 ⑤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模拟营业税额测算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要求 二、查帐征收的非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的申报表有: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过税收优惠备案且本期发生免税项目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填报。 三、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 温馨提醒:我局子网页、微信公众号有更详细的申报指引和案例,欢迎查看和关注!
重 要 提 示 !
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和新办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时,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该部分纳税人不再使用通用机打发票。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规模纳税人在首次申请票种核定时或在文书受理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情况表时出具《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因系统尚未开发完成,本月前台手工打印《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并加盖业务章,小规模纳税人凭《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选择服务单位购买税控设备。 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系统会自动赋予增值税防伪税控资格,不需要申请。
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金税盘、税控盘新盘需要新办证书,旧金税盘、税控盘不需要新办证书。 需新办证书的新金税盘为白色的,黑色的为旧盘,不需新办证书。 三、离线开票时长暂统一设置为24小时、离线开票累计限额暂按最高开票限额乘以5设置。因系统尚未开发完成,上线后系统自动同步相关参数。
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即日起,窗口不再受理新纳税人通用机打发票的票种核定申请。并且不再供应通用机打发票给新纳税人。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56号),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