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由选定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并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股票、债券的分散化组合投资。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个投资者所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多少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 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相关环节。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 在基金市场上,存在许多不同的参与主体。依据所承担的职责与作用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监管和自律机构三大类。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1.基金当事人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当事人。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2.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外,基金市场上还有许多面向基金提供各类服务的其他机构。这些机构主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投资咨询公司、基金评级公司等。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3.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基金监管机构 为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对基金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基金监管机构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权,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因此其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2)基金自律组织 证券交易所是基金的自律管理机构之一。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一方面,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募集和交易,同时还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一方面,经中国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对基金的投资交易行为还承担着重要的一线监控职责。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基金行业自律组织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组织成立的同业协会。同业协会在促进同业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五)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则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则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1.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而设立的一类基金。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在我国,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2.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公司型基金公司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虽然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六)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 依据基金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1.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这里所指的开放式基金特指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等新型开放式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七)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PE市场之一。截至2014年7月31日,已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有3970家,管理私募基金5696只,管理规模为21477.2亿元。此外,截至6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管理资产规模3.54万亿元,证券公司资管业务资产规模达到6.82万亿元,上述私募产品合计规模约12.5万亿元。尽管中国PE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而言还处于自我成长的初级阶段。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构成基金的要素有多种,因此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基金进行分类。 (一)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二)根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 (三)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类;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四)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型基金; (五)依据投资理念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指数)型基金; (六)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幕基金; (七)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八)特殊类型基金。 1. 系列基金; 2.基金中的基金; 3. 保本基金; 4.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5.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1.基金募集申请 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2.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3.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4.基金的合同生效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 基金交易是以基金为买卖对象,自我承担风险收益而进行的流通转让活动。基金买入,包括认购、申购、定投等;基金卖出,包括赎回、清算等。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三)私募基金的登记 基金份额登记过程实际上是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对基金投资者所投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的确认、记账的过程。这个过程与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过程是一致的。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监管体系由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等组成。基金监管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均具有重大意义,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一)基金监管目标 1.保护投资者利益 2.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3.降低系统风险 4.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二)基金监管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4.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5.审慎监管原则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三)基金监管机构 1.政府基金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基金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3.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者:证券交易所。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