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投资基金证券 第一节 投资基金证券概述 一、投资基金证券的概念 投资基金证券是有别于股票和 债券的一种有价证券。 第四章 投资基金证券 第一节 投资基金证券概述 一、投资基金证券的概念 投资基金证券是有别于股票和 债券的一种有价证券。 投资基金证券,是指一种集合投资制度。 它是由基金发起人以发行受益证券或发行股票形式,汇集相当数量,但并不限定人数且有共同投资目的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由投资专家组成的专门投资机构进行各类分散的组合投资,投资者按出资的比例分享投资利益,并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 投资基金的创立和运行涉及四方:投资人、
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投资人是出资人也是受益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大的投资者往往也是发起人。 发起人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基金章程或基金证券发行办法 筹集资金而创立资金,将基金 委托管理人管理和运营,委托托管人保管和财务核算,发起人与管理人托管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信托契约加以规定。 二、投资基金证券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投资基金也是一种有价证券,有同股票、债券共同的特征(见第一章第一节)。
(一)发行的主体不同,体现的权利关系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持有人是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管理,是一种股权关系。 债券是分别由政府、银行和企业发行的,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投资基金证券是由基金发起人发行的,按契约形式发起的资金,证券持有人与发起人之间是契约关系。 按公司形式发起的基金,通常组成基金公司,
并由发起人(大股东)组成董事会,决定基金的发起、设立中止以及选定管理人和托管人等事项,证券持有人成为公司的股东一员,但都不参与基金的运用。 发起人与管理人、托管人之间完全是一种信托契约关系。 (二)运行机制不同,投资人的经营管理权不同。通过股票筹集的资金,完全由股份公司运用,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管理。 通过债券筹集的资金,完全由企业自主支配。而投资基金的运行机制则有所不同。 不论哪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投资人和发起人
都不是直接从事基金的运用,而是委托管理人进行运营。 同时,投资基金信托又不同于个人信托。 个人信托是单个投资者委托 证券公司从是买卖业务,这种委托业务是完全体现投资者个人的意志,即按投资者的指示买进或卖出。 投资基金信托是一种集中信托,受托的管理人本着“受人之托,待人理财,忠实服务,科学运用”的精神,按基金章程规定的投资限制,对该基金自主地运用,保证投资人有丰厚的收益。 投资人只分享基金的盈利和分红,而不干预基金的
管理和操作。 (三)风险和收益的不同。由于投资基金是委托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分散组合投资,可以分散和降低风险,所以风险小于股票投资, 大于债券投资。 投资基金证券的收益是不固定的,这一点不同于债券,而类似于股票,但受益一般小于股票投资,而大于债券。 因而一般认为基金证券是一种风险低于股票、收益高于债券的证券品种。 (四)存续时间的不同。每一种投资基金都
规定有一定的存续时间,期满即中止。这一点类似于债券投资。 不同于债券投资之处在于,投资基金经持有人大会或基金公司董事会决议可以提前终止,也可以期 满再延续。 封闭式基金在存续期间内不得随意增减基金券,持有人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这一点类似于股票投资。 不同于股票投资之处在于,开放式基金则可以随时增减,持有人可以按基金的资产净值要求申购或赎回期所持有的单位或股份。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主要有: (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并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资金的运作和管理。 基金管理公司拥有掌握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并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还具备先进的研究手段,有能力对巨额投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2)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 通过汇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证券投资基金形成了雄
厚的资金实力,可以分散投资于不同种类、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公司的证券,以分散投资风险。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 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单位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与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相比,投资者不与发行人建立所有权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也不直接取得股息红利或债息收益,而是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参与投资收益分配。 (4)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额小,费用低、买卖手续简便的优点,可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需要。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1、按组织形式分类 可以分为: (1)公司型投资基金。它是依据公司法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并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券)的股份制投资公司。 基金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金,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基金的投资者是公司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权益,履行义务。 公司型基金成立以后,通常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并管理基金资产,并委托另一金融机构保管基金资产并执行基金管理人指令,二者职权分明,相互监督。 公司型投资基金又可分为封闭型和开放型两种。
以公司形式组建的封闭型投资基金,又称不可赎回股份的投资公司、定额投资公司、投资信托公司。 这类投资公司在组建时一次募集普通股,一旦达到预定的发行计 划就封闭起来,不再追加发行。 在以后需要扩大投资时,可以发行债券或优先股,也可向银行贷款。 由于该类投资基金同时存在普通股、优先股和公司债,因此具有资产杠杆作用和收益杠杆作用;以公司形式组建的开放型投资基金,又称可赎回股份的投资公司、共同基金或互助基金。
这类投资公司的资本是可以追加发行的、不封闭的,因此,通常只发行普通股,不发行优先股和公司债,一般也不向银行贷款。 就总体而言,这类投资公司不 具有杠杆作用。 (2)契约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型投资基金。它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基金发起人负责发起设立基金并募集资金;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操作;基金托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
下的资金往来;投资人则通过购买基金单位,享有基金投资收益。 契约型投资基金又可分为单位型和基金型两种。单位型的设定是以某一特定资本总额为限筹集资金 组成单独的基金,一旦筹集额满,就不再筹集资金。 它往往有一固定期限,到期停止,信托契约也就解除,退回本金与收益;基金型的规模和期限都有不固定。 2、封闭型和开放型 依据基金证券能否赎回,可分为封闭型和开放型。 封闭型不允许证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请求赎回证券,如
持有人不满意该基金的经营和收益时,可在公开市场上将其持有的证券卖出,收回投资。 开放型则允许持有人申购或赎回所持有的单位或股份。 当基金发行新证券时,应持净资产价值加经销手续费售出,赎回时则按净资产价值减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计算。 封闭型基金与开放型基金二者在运作上有以下的区别:1)封闭型基金证券只能在交易市场上买卖,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波动较大;开放型基金证券中按基准价格由基金公司买回的部分,价格变动的幅度较小,在交易市场买卖的部分也存在较大的价格波动。
2)封闭型基金证券由于不允许持有人赎回,故其资产比较稳定,便于经营。 而开放型由于允许赎回,其资产经常处于变动之中,则要求有较 高的操作艺术和较强的变现力。一般情况下,只有投资于变现力极好的证券投资才适于采取开放型,如上市的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 此外,开放型基金的核算手续比较复杂,几乎每天营业终了都要核算并公告其资产净值。 3)公司型的封闭型基金,基金经营业绩的好坏对股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当业绩好时,股东可通过超过净资产价值的证券价格而受益,但风险也大,一旦有亏损当然由投资人承担。 开放型基金作为可随时兑现的 证券上述的风险则较小。 4)开放型基金公司通常只发行一种股票,资产结构中也不允许有负债,而封闭型基金公司则没有这种限制,它可以采取和一般股份公司相同的法律形态。 3、固定型和管理型 依据基金的运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型和管理型。
固定型基金是指将信托基金投资于预选确定的证券在整个信托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即不允许转卖或重买。 管理型基金则相反,经营者可 以根据市场变化,对购进的证券自由买卖,不断调整组合结构。 所以管理型基金又称自由型和融通型。 4、单位型和追加型 按基金是否可以追加,可分为单位型和追加型。 在契约型基金中,有的规定每次新募集创设的基金,
分别作为一个单元的信托财产运用和管理,在规定的信托期满之前不得追加新的基金单位,称为单位型基金。 信托期间分别为3年、5年、7 年、10年、20年不等。 单位基金在信托期内有的可以解约,即为单位开放型,有的不可解约,即为单位封闭型,有的则规定经过一段时间方可解约。 一般情况下,单位型基金多属于封闭型和半封闭型,或属于固定型和半固定型。
追加型是指基金设立后,可视基金单位的售出情况,随时以当时的市场价格追加新的基金单位。 追加型大都没有期限,中途可 以解约,即可以要求赎回,所以这种追加型又属于开放型,也有中途不允许解约的。 第三节 投资基金的作用 投资基金在当前的特殊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形式,有利于居民家庭收入向投资的转化。
直到目前我国居民家庭持有金融资产的形式,仍以传统的单一的银行储蓄为主,投资渠道和形式的单一和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以及不断增强的投资欲望不相对称。 创立投资基金则可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投资组合选择,加快社会资金向生产投资的转化。 (二)增加证券品种,缓解当前证券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可供选择的投资品种寥寥可数,数量也十分有限,特别是由于股份制有序发展的限制,股票一时还不能大量上市,全国各地的资金纷纷涌向深、沪股市,使二手转让股价暴涨。
目前股市需求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同时在股份制改造的推动下,股票上市的呼声颇高,因而调动证券市场供求,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证券市场管理的重要课题。 而创立投资基金这种低风险、高素质的证券品种,将缓和证券市场的压力,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动原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造。投资基金中的创业基金一般是投向具有发展潜力的未上市公司,经过投资基金的扶植将其增值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迅速达到公开上市要求,就可以为股市增加新的符合质量监控要求的上市股票,基金本身也从中得益。
(四)有利于金融和投资的宏观调控。在金融市场尤其证券市场中,往往由于大户的人为操纵,散户盲目跟风,造成股市风云跌宕。 而投资基金是由专门的管理人 根据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做出判断进行理性投资,有助于减少股市的起伏波动,证券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对投资基金的监管使之成为平抑股价涨落的调节工具。 此外,投资基金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规模投资,有利于调节社会投资的规模和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并防止实业投资的小型化、轻型化和分散化。 (五)创建规范化的投资基金,可以将民间自发
的投资组合导向正规化。 由于广大中小投资者势单力薄,往往自发地组成投资组合或委托个人证券商从事证券买卖。这种自发性的投资组织形式,由于缺乏法律 依据和管理规则,容易出现财务不清乃至吞蚀投资者利益等混乱现象,由此产生诸多矛盾,不利于社会安定,扰乱股市秩序。 创建各种类型的投资基金,就可以将自发性投资组合或个人委托业务纳入由政府监管的正规的投资轨道。 (六)有利引进外资。引进外资除外商独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国外借款、在国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外,创建外币投资基金,发行外币基金证券,也是一种重要渠道。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条渠道有其特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