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影響評估學(三) 評價技術:「量化」的方法 鄭先祐 (Ayo) 靜宜大學 生態系 教授 hycheng@pu.edu.tw
「量化」的評價方法 使用「量化」的評價方法,又稱做「權重─量度的技術」,一般包含三個步驟。 第一是將生態研究與分析的結果「量化」成環境品質量度,以視別各環境參項影響的「程度值」。 第二是給予每一環境參項一個「權重值」(顯要值)。 第三則是整合計算總結(總指數)。
「量化」的評價方法 「量化」的評價方法,又可再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 是不考慮大眾中不同受影響團體的個別價值,可稱為「合體」評價方式; 第二類 是考慮到大眾中不同受影響團體的個別價值,可稱為「個體」評價方式。
「量化」的評價方法 一、量度:量度的類型 + 環境品質量度 二、權重 三、「合體」評價方法 四、「個體」評價方法 五、結論
量度的類型 四種常見的量度類型: 統計: 名位(nominal)量度 序位(ordinal)量度 區位(interval)量度 熱、溫、冷 序位(ordinal)量度 最熱、次熱、再次熱、….. 區位(interval)量度 35℃、30℃、25℃ 比率(ratio)量度 五分之一、五分之二、五分之三 統計: 非參數方法(nonparametric techniques) 參數統計(parametric statistics)
環境品質量度 「量化」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把生態研究與分析所得各項不同的結果,都轉換成「環境品質量度」,以求整合。 在轉換生態測量數據成「環境品質量度」時,所用的數值圖,稱做「價值函數」(value function)圖。 在每個「價值函數」圖中,必要能包括能從最壞到最好的價值情況(參見圖4-1 )。 最好的價值情況,其「環境品質量度」是1.0 ;最壞的,則給予0.0 。
圖4-1 數據經由「價值函數」轉換成「環境品質量度」的範例。
圖4-1 數據經由「價值函數」轉換成「環境品質量度」的範例。
使用的限制: 各種不同的情況與不同的環境,對同一種環境參項之「價值函數」圖形有可能改變。 因為最好與最壞的情況,因不同的環境亦會不同;而且,好壞之傾向與變化亦可能不同。 譬如說,以生物種的龐雜度之「價值函數」圖 (圖 4 -1a )為例;這函數圖對有些生態系適用,但對某些則不適用。 因為生物種的龐雜度在不同的生態體系中有極大的變化(Whittaker, 1975)。 再者,此價值函數圖中假設種的龐雜度愈高,則環境品質愈好;但這個假設只會在一些生態體系中成立。 若是有外來種或是有害生物增加的情況下,則這種假設非但不成立,而且有可能是相反的。 若是將此種方法的「價值函數」不做考慮廣泛使用,不僅往往會造成一些無意義的結果,而且有時價更糟(與真實相反的結果)。
二、權重的方法 有了「環境品質量度」,以表示各環境參項受影響的程度之後,評價的第二步驟,即是權衡各環境參項所代表的「重要性」(即「顯要值」)。 此步驟就是「權重」的工作,它蘊含有濃厚的主觀意識。 為求客觀,參與評價人員必須具有代表性與公信力,並且要力求以公平與公義的原則,分配各類人員參與的比率。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以專家及各相關人士組成之評價小組,以一般會議方式,進行小組評價工作。 但是這種方式有一些困難。其一, 是因幾個較長於發言的人或較有權威的人會支配整個小組的審議;另一困難, 是參與者可能為達成一致而倍受壓力。
「德爾菲」技術(Delphi technique) 德爾菲方法是一種直覺判斷法。 「德爾菲」(Delphi)這名稱指的是古希腦阿波羅神廟之廟址,具有信望與權威之含義。 此法原為少數專家就軍事問題與解決策略而設計(於1948年起)。 於1960年後,逐漸擴及其它領域,如應用於教育、預算、環境與生活品質等問題之預測及評價。 本質上,此法是依賴參與者的經驗與認知,以及直覺和價值的判斷。
「德爾菲」技術 為避免參與者相互之影響,此法是以郵寄問卷調查的方式,來獲取各個專家的觀點。 整個過程中,參與者以匿名方式回答問題。 回收問卷整理後,再寄發予每一個參與者作參考,讓每位參與者對自己先前的預測有重新修訂的機會。 如此反覆往返兩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直到滿意為止。 但是,大多數是往返二到三次。 各參與者如此可分別瞭解彼此的觀點,漸而增進共識。若是多次往返後,仍有嚴重之分歧或意見衝突時,則可以考慮用電話或訪問方式,達到進一步之溝通。
「德爾菲」技術 德爾菲技術所得的結果,可用不同三種評點方法,以評定各參項之權重。 這三種評點法分別是:「百分配置」法、「成偶對比」法和「成偶比率配置」法。 「百分配置」法一般有較大的評分彈性,且較易瞭解;但是需要思考評分。 「成偶對比」法較可訴諸直覺,思考時間較短;但較無彈性,敏銳度也差。 「成偶比率配置」法則較有評分之敏感度;但需較長時間思考,且較複雜。
這三種評點法 百分配置法:以100分為總合,分配權重。(圖4-2) 成偶對比法 (pair-wise rank comparison) : 兩兩相比,較重要的給予”1”,較不重要的給予”0”;倘若是相等重要,則分別給予”0.5”。 若有n個環境參項,則可組成n(n-1)/2 對。全部所有權種值的總合為n(n-1)/2。 成偶比率配置法(pair-wise ratio allocation): 類似成偶對比法,但以兩者權重份量之比率作為標準,分為五級,分別是3,2,1,1/2,1/3。
圖4-2 百分配置法之問卷(德爾菲技術),此範例取自林素貞(1986)
三、「合體」評價方法 「合體」評價方法,指的是不考慮社會中不同團體個別受影響的價值;通常是以「權重─量度的技術」將整體所受的影響情形,以「總指數」作總結。 代表這類的方法有:環境評價體系(Environmental Evaluation System)、生態等級評價體系 (Ecological Rating Systems)、最佳循流矩陣表法 (Optimum Pathway Matrix )和水資源評估法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 Methodology )等等。
A ‧環境評價體系 較早且較被人熟知的「權重─量度的技術」,就是環境評價體系(Environmental Evaluation System)(英文簡稱EES )。 這是美國貝特爾研究室(Batella Laboratories)對水資源評價分析時,所發展出來的技術。 這個環境評價體系(如圖4-3 )是將以明細表法所列舉出來的環境參項分組分類表出;同時亦表示出各環境參項的個別「權重」。
圖4-3 環境評價系統的78項環境參項。於括弧中的數字表示該項的權重值。每一方格中之右下角的數字表示該方格內所有項目的總權重值。全部環境參項的權重值總合是1,000。
使用的限制: 雖然,環境評價體系所用的數據頗具有科學的色彩,但是這些數據與結果,主要還是依據一些評價者的主觀看法。 而且,這些(少數)評價者住往是不能代表各類大眾的價值觀。因此,環境評價體系被批評是無法顯示出各類大眾團體的不同價值觀,且其所使用的評價標準常是略有含糊或可疑。 另一方面,環境評價體系中仍有重複計量同一環境參數的情形,況且所含之各種環境參項並不完整。 進一步的問題是其內隱藏主觀性的成分,在客觀性的數據中;以及其無法顯示間接的或更高層次的影響。
B‧生態等級評價體系 先訂一套生態體系中各環境參項的等級標準,再對各環境參項評分,然後計算總合成單一的總指數;有些可再將總指數轉換成貨幣單位。 例如表 4-2中,是一種評價樹林地等級的標準;其內容中有7 個環境參項,另有4 個等級(分數由1到4)。
使用的限制: (1) 評定用的標準往往是估計性質,且所列的項目也難完整; (2) 此方法是視每個環境參項的權重份量,都是一樣。但是 不同的大眾可能對不同的環境參項有著不同的「權重」 的看法; (3) 若換算成貨幣單位,常是沒有客觀性的經濟理論或市場價值作依據。
「個體」評價方法 以「個體」評價方法,是為顯示衝擊對各個相關團體的影響情形。 這類的方法有四種:損益平衡表法(planning balance sheet)、社會目標矩陣法(goals-achievement matrix )、權重交易普查矩陣法( priority-trade-off-scanning matrix )和簡要交易矩陣法(simple-trade-off matrix)。
A.損益平衡表法 受影響的團體稱作是「接受者」,而造成衝擊舉動的團體稱作是「製造者」。 「製造者」可能是公司、個人或是地方(如:飛機場、工場等); 「接受者」是受到衝擊影響的各個團體(如:附近的居民或各類生物) 對每個計畫方案,計量其對製造者與接受者各別之年損益情形,分析作成損益表(表4-3 )。 其單位可以貨幣為單位或以物理單位(如:釋放出污染物質的公斤數;或是造成每年多少人生病……等等)。對有些無法計量的,則以文字附註其衡擊影響的情形。對每個計畫方案,可作損益總結之分析與比較。。
使用的限制: 使用這種方法之限制,可由表4-3 的例子加以說明。 在 表4-3 中,仍有一些影響情形是無法定量成貨幣或物理單位量。能以貨幣單位定量的影響項目,還是無法充分的估計。 例如,表7-3 中的噪音只考量其對機場附近居民擁有的不動產(土地和房舍)價值的影響(因噪音使其價值下降)。 其它如困噪音所引起的健康問題或是對談話造成干擾等影響,都未能加入評價。 另外,噪音及飛機事故對各類野生生物的影響,則是難以預測,更難以量化填寫入表中。 列在附註的項目,因為表中的位置較不明顯,而常被參與決策者忽略。 同時,在劃定製造者與消費者的各種舉動或環境參項時,仍 無法避免研究者本身的主觀性。
B.社會目標矩陣法 「社會目標矩陣法」亦可使用於顯出各人為舉動,對各個不同團體的影響情形;但並不將之分為製造者與接受者。 僅對每一團體受到每一衝擊舉動的影響程度,作損益評價;再以其對「社會目標」(如:清新的空氣、安靜的環境等)的損或益,歸結成一總指數。 其中對每一個社會目標及每一個相關團體的權重,則是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審議小組來決定。 對損益情形,原則上儘量以貨幣或物理單位來表示。
使用的限制: 使用社會目標矩陣法時,其專家學者對各個受影響團體的影響,往往須給予幾個不同的權重值,以分析因權重的不同所形成的不同結果。 社會目標矩陣法含有許多缺點;其中最大的是在於把所有數據全都化為序位量度。然而,並非所有的數據都有序位量度的特性。如此硬將其化為序位量度的數值,則將會含有一些主觀或不明確的因素。另一方面,列舉社會目標雖可顯示出其考量的社會價值觀,但往往卻因而無法顯示出社 會中的其它一些價值。
C.權重交易普查矩陣法 Davos (1977)認為對各個社會目標的權重,需要由三個矩陣表來顯示。 第一個是「社會目標矩陣表」(goals-achievement matrix)。 第二個是「目標權重交易矩陣表」(goal-prority-trade-off matrix),以顯示出每一受影響的團體在不同計畫案中,對各個社會目標的權重之大小順序;並且每一團體的表明,若願意改變原本權益大小順序時,是要如何更動。 第三個矩陣表是「目標喜好度交易矩陣表」 (interest-priority-trade-off matrix),表示包含每一個團體對各個計畫方案與各個社會目標的喜好情形;以及經各個個體的相互磋商,各個社會目標的喜好次序之結果。
使用的限制: 明顯的,此權重交易普查矩陣法的使用,需要大量的資料去決定各社會目標的權重。 使用此法的果難往往是來自有些團體常是無法相互妥協。 另外一方面,權重分析最後是集中全部資料為一體,因此參與決策者很難查出其影響最後總結的主要因素。 此方法是比一般的方法複雜,且其內容常難為一般大眾所瞭解。 然而,在好的一面,這種方法是較能得到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折衷價值權重值。
D.簡要交易矩陣表法 當各衝擊影響所得的數據,彼此有無法相比較的量度單位時(如,公斤與公尺),我們應可以只比較其中具有相同單位的數據。 例如,若比較方案甲與方案乙,其總結可以說方案甲產生的空氣污染物質比方案乙少200公噸/每天;但是方案甲的工程經費要比方案乙多800萬台幣。依這種方法,表列各類評價結果於各受影響團體對各項衝擊舉動的矩陣表中;這種表即稱為「簡要交易矩陣表」。 在這種簡要交易矩陣表中,我們可以用貨幣單位、物理單位或用敘述法(質的說明),以顯示出各舉動對各團體影響的評價結果。同時以註腳的方式,註釋各衝擊影響的計算方式。表4-5 即是一種簡要交易矩陣表的例子。
使用的限制: 簡要交易矩陣表中,並沒有權責各衝擊因子與各團體的 權重份量;而將此權重的工作留給決策者。 採用此方法的優點是,此法可明顯的表出各衝擊舉動對各團體的影響情形(不管是何種類型的影響)。 簡要交易矩陣法是較能融合各種可能增加的有關項目(環境參項);且能避免評估者使用自己的主觀判定各項目的權重。 缺點方面,則是在於這類型的矩陣表往往是很大(不易製作,也不易閱讀);而且因其不能計算出總指數,所以難作總結。然而,如上述已提出,使用總指數計算的方法,都會混合各種主觀與客觀的因素,且減少給予決策者的資料。想得到「作出總結」的好處,是要付出使決策者無法做獨立判斷各項衝擊權重的代價。
結論 評價的內容,全部都量化;是可以簡化複雜的評價內容,而為一般人士所喜好。 但事實上,有許多的環境參項是無法以真正實驗所得的數據予以量化。 同時,在使用量化的方法中,通常有人為主觀因素注入於評價的設計與過程中,其結果常是有相當高度的主觀色彩。 但反過來說,量化的技術是可以總結與比較(以其它方法)無法比較的環境參項之數據。
「量」的技術,是以條例式的生態研究分析結果作為基礎,再予以綜合評價的方法。評價者是需要將所持的價值之來源,作明顯的表示。儘管如此,所有的「量」的技術之使用結果,都可能會被下一種或多種的批評: (1) 綜合得太過或不足; (2) 企圖在不足的數據上量化(太主觀),或是太過質化(缺乏量化); (3) 環境參項的選取不夠充分或太多; (4) 作太多判斷或缺乏足夠的判斷。
但是若只用「質」來描述或沒有綜合量化的結果,將會使決策者或大眾無法對不同的計畫方案,作精確的比較。 有些研究學者建議「量」的評價技術不宜使用。因為經過數據的處理與量化的過程,其結果常使公眾與決策者難於理解其內容;且也難於考量其內所用的價值觀之客觀性與合理性。 但是若只用「質」來描述或沒有綜合量化的結果,將會使決策者或大眾無法對不同的計畫方案,作精確的比較。 因此,折衷的辦法是使用「量」的方法時,不要過度地匯集資料一體,並且要清楚的交代每一份資料,受評價的標準與所含的道理。 「簡要交易矩陣法」即是這一種折衷方法的代表。 依不同的需要或目的,採用別種技術,也可以是一種適當的方法。
到目前為止,評價的技術主要用在大型計畫的評估工作中。在一般的環境影響評估的報向中,往往不作綜合評價的工作,因為要做好這項工作是很花費時間和財力的。 然而,在環境影響評估的過程中,綜合評價應是一必要的工作。若評估者未能提供明確的綜合評價的結果,則這項綜合評價的工作,將必要由決策者去做。 若能有清晰的分析過程,表出各不同團體的價值觀及受影響的情形等數據,這將是作合理決策時的一份好資料。
生態主張者:Ayo 靜宜站 http://www1.pu.edu.tw/~hyc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