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 工程项目管理 》(上) 8 工程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 同济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系主任 乐 云
8.1 工程项目采购概述 8.1.1 工程项目采购的基本原理 本书以PMI PMBOK2000版中的项目采购管理过程为主线,重点介绍项目采购管理一般性的各个主要过程。 (1)采购计划编制:决定何时采购何物。 (2)询价计划编制:形成产品需求文档,并确定可能的供方。 (3)询价:获得报价单、投标、出价,或在适当的时候取得建议书。 (4)供方选择:从可能的卖主中进行选择。 (5)合同管理:管理与卖方的关系。 (6)合同收尾:合同的完成和解决,包括任何未解决事项的决议。
8.1.2 工程项目采购的基本模式 由于工程项目涉及的参与单位众多,各个单位之间会形成不同的关系,一般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而言,工程项目采购的模式主要涉及到如下三种,即工程发包、咨询服务采购和设备材料采购。 (1)工程发包是指施工任务的委托,委托方式包括平行发包、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总承包、CM模式等; (2)咨询服务采购是指设计委托、项目管理委托、监理委托、招标代理委托、造价审计委托等; (3)设备材料采购是指购买钢材、商品混凝土、幕墙、电梯、机电设备、智能化系统等。
8.1.2 工程项目采购的基本模式 施工承包 建筑业提供的 产品和服务 工程咨询 设备材料供应 平行承发包 施工总承包 总包管理 工程总承包 CM 施工承包 设备材料供应 工程咨询 造价审计 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 建筑业提供的 产品和服务 钢材 商品混凝土 电梯 幕墙系统 中央空调系统
8.2 工程发包 主设计单位 细部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吊装单位 钢结构工程涉及的单位 制作单位 防火喷涂单位 材料供应单位 承发包模式与合同结构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吊装单位 钢结构工程涉及的单位 制作单位 防火喷涂单位 材料供应单位 压型板单位
8.2 工程发包 工程发包是建筑市场中的商品交换方式,工程项目发包模式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方与实施方、实施方与实施方等相互之间的关系。 承发包模式的类型
8.2.1 平行承发包 平行发包,又称为分别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的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照一定原则分解,将设计任务分别委托给不同的设计单位,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承发包模式。 业 主 承 包 商 1 2 m 供货商1 供货商2 供货商n 设计单位 平行承发包模式的合同结构
8.2.1 平行承发包 平行承发包的特点 特点 优点 缺点 质量控制 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 合同交互界面较多,应重视各合同之间界面的定义和管理,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投资控制 每一部分工程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报价有依据。 业主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总投资,对投资早期控制不利。 进度控制 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工程的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较多。 合同管理 业主要负责所有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 业主要负责对多个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组织协调 业主要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承担类似于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工作量大。
8.2.2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英文名称是“General Contractor”,简称GC,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但不允许转包,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自己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 业 主 施工总承包单位 (只可少量分包) 设计单位 供货商 分 包 商 * *注:此为业主自行发包的部分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结构
8.2.2 施工总承包 GC的项目开展顺序 TIME 设计 施工 招投标
8.2.2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特点 特点 优点 缺点 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投资控制 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投资的早期控制。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进度控制 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项目上的应用。 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家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 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的施工总承包,而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不利。 组织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
8.2.3 施工总承包管理 MC单位与分包单位不签约型 MC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约型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英文名称是“Managing Contractor”,简称MC,意为“管理型承包”,它不同于施工总承包模式。采用该模式时,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联合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是将工程实体再分包。 MC单位与分包单位不签约型 MC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约型
8.2.3 施工总承包管理 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特点 特点 优点 缺点 质量控制 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对分包人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合同交界面定义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投资控制 某部分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是业主承担的风险之一 进度控制 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得到提前,从而提前开工,可缩短建设周期。 合同管理 对分包人工程款支付又分为总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前者对加大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管理力度更有利。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 组织协调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与分包人的合同一般由业主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管理的力度。
8.2.3 施工总承包管理 施工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项目开展顺序的比较
8.2.3 施工总承包管理 MC与GC相比的优点 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 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合 同价,因此整个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2、所有分包合同和分供货合同的发包,都通过招标 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 利; 3、MC单位只收取总包管理费,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 的差价。
8.2.4 CM模式 CM是英文Construction Management的缩写,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Fast Track(快速路径法)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Cost Plus”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 国际上CM模式的合同结构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基本类型: CM/Non-Agency(非代理型CM) CM/ Agency(代理型CM)
8.2.4 CM模式 CM模式的特点 特点 质量控制 实现了在设计阶段设计与施工的结合与协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对分包商的质量控制由CM单位负责,对分包商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CM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投资控制 施工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而是有一部分完整图纸确定一部分,合同价的确定较有依据。 CM单位与分包商的合同价向业主公开,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在设计阶段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向设计提合理化建议,挖掘节约潜力。 CM/Non-Agency模式采用GMP模式,大大减轻了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风险;CM/Agency模式由于没有GMP的保证,业主在项目投资控制方面的风险较大。 进度控制 采用“Fast Track”快速路径法,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工期。这是CM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通过在设计阶段提合理化建议,减少了在施工阶段因修改设计给工程造成的延误。 CM招标的时间不依赖于设计图纸的完成,可以提前。 合同管理 CM/Non-Agency模式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CM单位负责,与分包商的合同由CM单位签订,加大了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CM/Agency模式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都由CM单位负责,但由于是业主签约,势必加大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 CM/Non-Agency模式与分包商的合同由CM单位签订,加大了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CM/Agency模式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CM单位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
8.2.4 CM模式 GMP----保证最大工程费用 所谓GMP,是指CM单位向业主保证将来的建安工程费用 的总和不超过某一规定的数额,这个最大数额在合同文件中称 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除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变更外),超过保 证最大工程费用的费用应由CM单位支付,业主不予承担。 GMP的提出时间
8.2.4 CM模式 GMP----保证最大工程费用 实际工程费用(如果超出) GMP保证最大工程费用 实际工程费用(如果节余) 费用 节余部分归业主 实际工程费用(如果节余) CM单位可提成一部分
8.2.5 项目总承包 项目总承包又称为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中,以两种方式最为常见。 ① 设计和施工总承包(D+B,即Design-Build) ②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业 主 项目总承包单位 设计单位 供货商 分 包 商 *注:业主保留自行发包的权利
8.2.5 项目总承包 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介入时间
8.2.5 项目总承包 项目总承包特点 特点 质量控制 关键看功能描述书的质量,但由于设计方结合了施工单位的特点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又从工艺、施工方法的角度对设计提优化意见,有利于获得更好的质量 投资控制 由于投标者把设计和施工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从设计阶段挖掘节约成本的潜力,能够更有效的降低造价; 项目总承包一般采取总价合同形式,有利于造价的早期控制。 进度控制 由于在方案设计阶段就可以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经验、所拥有的施工机械、熟练工人和技术人员等情况考虑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案,与采用常规发包模式相比,可以使建设项目提前竣工 合同管理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 对分包人工程款支付又可分为总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前者对加大总包管理单位对分包人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组织协调 在所有的实施单位中,业主只需要与一个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联系与协调,从而大大简化了协调工作,也加少了协调费用
几种承发包模式比较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投资控制 进度控制 质量控制 合同管理 组织协调 1 平行承发包 每一部分工程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总造价,对投资早期控制不利。 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缩短建设周期。 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多 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应非常重视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业主要负责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太大,对业主十分不利。 业主要负责对多个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业主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太大,对业主十分不利。这是平行承发包的致命弱点,限制了该种承发包在大型项目上的应用。 因此,在目前国内许多项目上不可能采用。 2 施工总承包 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基础,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 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项目上的应用。 项目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家承包商签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十分有利。 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的施工总承包,而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十分不利。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十分有利。 3 施工总承包管理Ⅰ 某部分施工图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该部分工程招标,分包合同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招标时,只确定总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是业主承担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分包合同的招标(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也得到提前,从而提前开工,可缩短建设周期。 对分包商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对分包商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由业主批准,业主方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减少,对业主有利。 与分包商的合同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加大了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 对分包商工程款支付又可分为总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前者对加大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 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4 施工总承包管理Ⅱ 同3 但由于业主方与分包商签约,加大了业主方的风险(任何签约方都会承担风险)。 尽管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都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但由于是业主签约,势必加大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工作。 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 5 CM/Non-Agency 类似施工总承包管理,施工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而是有一部分完整图纸确定一部分,合同价的确定较有依据。 CM单位与分包商的合同价向业主公开,不赚总包与分包之间的差价。 在设计阶段采用价值工程方法,向设计提合理化建议,挖掘节约潜力。 采用GMP模式,大大减轻了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风险。 采用“Fast Track”快速路径法,设计与施工充分搭接,有利于缩短工期。 通过在设计阶段提合理化建议,减少了在施工阶段因修改设计给工程造成的延误。 CM招标的时间不依赖于设计图纸的完成,可以提前。 实现了在设计阶段设计与施工的结合与协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对分包商的质量控制由CM单位负责。 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CM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CM单位负责,类似第一种类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 类似第一种类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对分包商工程款支付又可分为总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前者对加大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更加有利。 与3类似 6 CM/Agency 与CM/Non-Agency模式相比,由于没有GMP的保证,业主在项目投资控制方面的风险较大。 同5 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等由CM单位负责,但是业主签约,加大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工作。 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一定程度上削弱了CM单位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
8.3 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8.3.1 工程咨询服务采购的特点 (1)业主在邀请之初提出的任务范围不是已确定的合同条件,只是合同谈判的一项内容,咨询公司可以而且往往对其提出改进建议。而项目采购时提出的采购内容则是正式的合同条件,投标者无权更改,只能在必要时按规定予以澄清。 (2)业主可开列短名单,并且只向短名单上的咨询公司直接发邀请。而项目采购则大多要求通过公开广告直接招标。 (3)选聘应当以技术方面的评审为主选择最佳的咨询公司,不应以价格最低为主要标准;而工程采购一般则是以技术达到标准为前提,将合同授予评标价最低的投标者。 (4)咨询公司可以对业主的任务大纲提出修改意见;而项目采购的投标文件必须以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投标书为废标。 (5)咨询公司的选聘一般不进行公开开标,不宣布应聘者的报价,对于晚于规定期限送到的建议书,也不一定宣布无效;而项目采购则要求公开开标,宣布所有投标者的报价,迟到的投标文件则作为废标。
8.3.2 设计服务的采购 (1)设计招标和设计竞赛 设计竞赛与设计招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 设计竞赛只涉及设计内容(设计的技术和经济的先进性),而不涉及设计费用与设计进度,因此设计竞赛的参赛单位不需要对设计费用进行报价;而设计招标不仅仅包括设计内容,即设计方案,也要求投标单位对设计费用和设计进度进行说明。 ● 设计竞赛的评选结果仅限于对参选设计作品进行入选排名,而不直接涉及设计任务的委托,并不一定意味优胜者就中标;而设计招标过程中,通过评标选择出的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就是中标单位,设计任务也将委任于它。 ● 设计竞赛参加者若未中奖,则将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而设计招标投标者若未中标,则没有经济补偿。
8.3.2 设计服务的采购 (2)设计服务采购合同结构 设计委托方式类型
8.3.2 设计服务的采购 1)平行委托 优点: □ 适用于大型复杂项目,有利于各个设计单位发挥自己的优势; □ 甲方可以直接对各个设计单位发出修改或变更的指令,有利于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的目标控制。 缺点: □ 业主对于各家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量很大,合同管理工作也较为复杂; □ 由于各设计单位分别设计,因此较难进行总体的投资控制,参与单位众多也对整体设计进度控制造成相当的难度。
8.3.2 设计服务的采购 1)平行委托 不同划分方式的设计委托合同结果 (a) 按照项目划分 (b) 按照阶段划分 (c) 按照专业划分
8.3.2 设计服务的采购 2)设计总包 设计总包合同结构 优点: □ 由于有设计总包单位的参与,业主方设计协调的工作量大大减少; □ 由于业主方的设计委托合同只有一个和总包单位的合同,因此合同管理较为有利。 缺点: □ 对总包单位的依赖性较大,总包单位选取很重要,例如按阶段划分的设计分包,如果由主要承担施工图设计的单位承担,很难对于方案设计单位进行有效控制,如果由承担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承担,对于后期控制也不利,必须慎重考虑; □ 业主对设计分包单位的指令是间接的,直接指令必须通过总包单位,管理程序比较复杂。 设计总包合同结构
8.3.2 设计服务的采购 3)设计联合体 优点: □ 业主方设计协调的工作量较少; □ 由于业主方的设计委托合同只有一个和设计联合体的合同,因此合同管理较为有利; □ 由于存在共同的利益,各家设计单位交流和合作更为紧密。 缺点: □ 各设计单位一般不太愿意组成负有连带责任的设计联合体,风险较大。 设计联合体合同结构
8.4 材料设备采购 招标采购 非招标采购 材料设备采购
8.4.1 招标采购 不同的招标方式在程序上都有这样一些环节: 刊登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刊登具体招标通告→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授标→签订合同。 国内招标可将资格预审与评标工作一起进行。
8.4.2 非招标采购 (1)询价采购 制定询价文件 询价 确定成交供货商 (2)直接采购 (3)自营工程 因直接采购是不通过竞争而直接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故应注意其特定的适应环境。 ① 已签订且正在实施的项目,需要增加类似的货物的情况。 ② 为了使新采购部件与现有设备配套或与现有设备的标准化方面相一致而向原供货商增购货物。 ③ 所需采购货物或设备等只有单一货源。 ④ 负责工艺设计的承包人要求从一特定供货商处购买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其保证达到设计性能或质量的条件。 ⑤ 在某些特殊条件下,如不可抗力的影响,为了避免时间延误造成更多的花费。 ⑥ 当竞争性招标未能找到合适的供货商时。 (3)自营工程 这是一种针对土建工程而实施的采购方式,适应情况如下; ① 土建工程的工程量无法事先准确得到的情况。 ② 由于土建工程的工程量小、施工地点比较偏远、分散,而使承包商不得不承担过高的动员调遣费的情况。 ③ 要求将要进行的施工活动对正在施工中的作业无影响的情况。 ④ 没有任何承包商感兴趣的工程。 ⑤ 如果已经预知工程必然会中断,则在此情况下,由项目采购人来承担风险更为妥当的情况。
8.5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项目许多工作需要委托专业人士、专业单位承担,而委托与被委托关系需要通过合同关系来体现,如果不能很好的管理好这些合同关系,项目实施的进展就会受到干扰,并会对项目实施的三大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8.5.1 合同分类 项目生命周期合同分类 合同法合同分类 项目阶段 合同种类 合同主体 决策阶段 咨询合同 业主、咨询公司、政府、土地转让方、银行等 土地征用合同 房屋拆迁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可行性研究合同 贷款合同 …… 实施阶段 勘察合同 业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承包商、监理单位等 设计合同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监理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采购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使用阶段 保修合同 业主、供电水气单位、物业公司等 供水电气合同 房屋销售合同 运营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出租合同 合同法合同分类 序号 分类 1 买卖合同 9 运输合同 2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0 技术合同 3 赠与合同 11 保管合同 4 借款合同 12 仓储合同 5 租赁合同 13 委托合同 6 融资租赁合同 14 行纪合同 7 承揽合同 15 居间合同 8 建设工程合同
8.5.2 国际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1)FIDIC标准合同文本 由各国咨询组织所组成的国际团体的领导机构“国际咨询工程师(简称FIDIC)”制定的FIDIC合同条件,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目前作为惯例已成为国际工程界公认的标准化合同格式的有: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及《业主/咨询工程师设计与施工监督工作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橘皮书) 《土木工程分包合同》 1999年9月,FIDIC又出版了新的《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生产设备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新黄皮书)、《EPC交钥匙合同条件》(银皮书)及《合同简短格式》(绿皮书),这是迄今为止FIDIC的最新版本。
8.5.2 国际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2)ICE标准合同文本 1991年1月第六版《ICE 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 》共计71 条109 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转让与分包;合同文件;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保险;工艺与材料质量的检查;开工,延期与暂停;变更、增加与删除;材料及承包商设备的所有权;计量;证书与支付;争端的解决;特殊用途条款;投标书格式。此外IEC 合同条件的最后也附有投标书格式、投标书格式附件、协议书格式、履约保证等文件。
8.5.2 国际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3)JCT标准合同文本 JCT合同条件由英国“联合合同法庭(简称JCT)”颁布,主要用于道路、桥梁、水利等大型土木工程及构筑物的建设。 JCT系列的标准合同门类齐全,具体分成以下九个类别: 1)标准建筑合同。按照地方政府或私人投资、带工程量清单、不带工程量清单、带近似的工程量清单分为六种标准合同文本; 2)承包商带设计的合同; 3)固定总价合同; 4)总包标准合同; 5)Intermediate Form of Building Contract(IFC84); 6)小型工程合同; 7)管理承包合同; 8)单价合同; 9)分包合同标准文本。
8.5.2 国际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4)NEC标准合同文本 NEC合同条件是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新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 , New Engineering Contract)。NEC系列合同包括以下四个类别: 1)工程施工合同。用于发包人和总承包商之间的主合同,也被用于总包管理的一揽子合同; 2)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用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 3)专业服务合同。用于发包人与项目管理人、监理人、设计人、测量师、律师、社区关系咨询师等之间的合同; 4)裁判者合同。用于指定裁判者解决任何NEC合同项下的争议的合同。
8.5.2 国际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5)AIA标准合同文本 AIA标准合同文本由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制定颁布。AIA 出版的系列合同文件在美洲地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应用广泛。 AIA 系列合同文件分为A、B、C、D、G等系列: A系列是用于发包人与承包商的标准合同文件,不仅包括合同条件,还包括承包商资格申报表,保证标准格式; B 系列主要用于发包人与建筑师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其中包括专门用于建筑设计、室内装修工程等特定情况的标准合同文件; C 系列主要用于建筑师与专业咨询机构之间的标准合同文件; D 系列是建筑师行业内部使用的文件; G系列是建筑师企业及项目管理中使用的文件。
8.5.2 国际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6)世界银行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 世界银行于1995年出版了《在IBRD贷款和IDA信用项下的采购指南》第5版,1996年编写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具体包括以下十三个文本: 1)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资格预审文本 2)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文本 3)货物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本 4)大型成套设备供货和监督安装招标文本 5)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招标文本 6)总包合同招标文本 7)咨询服务合同文本 8)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本 9)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文本 10)大宗商品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 11)计算机系统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 12)单个咨询专家咨询合同 13)标准评标报告格式
8.5.3 我国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三种: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工程项目采购管理? 2、工程项目采购有哪几种模式,它们具体又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 3、工程发包模式都有哪些类型,各有什么特点? 4、什么是设计招标和设计竞赛,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5、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都有哪些环节? 6、项目实施阶段都牵扯到哪些合同,请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