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普通基金 普通公務會計制度 收入、支出類(含資力、負擔類) 會計科目及相關分錄釋例之介紹 經濟部會計處 張豐容
簡報內容 會計科目之設置 收入科目關聯性 收入科目定義 收入類-預算及會計科目對照 收入之分類 對價交易收入 無對價交易收入 收入之認列 收入之可用性 收入類分錄釋例 支出科目關聯性 支出科目定義 支出類-預算及會計科目對照 支出之認列 支出類分錄釋例 資力科目定義 負擔科目定義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 結(開)帳分錄釋例
會計科目之設置 普通公務帳:資產、負債、基金餘額、收 入、支出等5類科目 普通公務帳:資產、負債、基金餘額、收 入、支出等5類科目 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普通資本資 產、普通長 期負債、淨 資產等3類 科目 預算執行控制:資力、負擔等2類(平時使 用,期末結清) 編製年度會計報告:沖銷、調整等科目 會 計 科 目
會計科目之設置 會計科目採四級編號 第一至三級屬報表科目 第四級為總分類帳科目 第一級科目為1位數,如4-收入 第二級科目為2位數,如41-一般性收入 第三級科目為4位數, 如4105-投資收入 第四級科目為6位數 ,如410501-財產孳息
會計科目之設置 另搭配使用之基金別、預算別、性質別、機關別、來源別(收入類)、政事別、或工作計畫別及用途別(支出類)等科目分類,其編號如下: (一)基金別科目編號,為一位數,如普通基金、 政事型特種基金等。 (二)預算別科目編號,為一位數,如年度預算、 特別預算等。 (三)性質別科目編號,為一位數,如經常門、資 本門、經資併計等。 (四)其餘機關別、來源別、政事別、業務或工作 計畫別及用途別等科目編號,各依預算之所 定。
會計科目之設置 收入、支出類及資力、負擔類 會計科目之組成架構 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基金平衡表 (各機關稱為收入及支出累計表) 收入類科目 一般性收入 支出類科目 其他財務來源 一般性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 基金平衡表 資力類科目 負擔類科目
收入科目關聯性 歲入=一般性收入+其他財務來源(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處分資產收入) 一般性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 預算科目 會計科目 相等嗎? ? 收 入 歲入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3.規費收入 4.財產收入 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協(補)助收入 7.捐獻及贈與收入 8.其他收入 債務之舉借 收 入 一般性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 歲入=一般性收入+其他財務來源(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處分資產收入)
收入科目關聯性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3.規費收入 4.財產收入 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協(補)助收入 7.捐獻及贈與收入 歲入來源別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3.規費收入 4.財產收入 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協(補)助收入 7.捐獻及贈與收入 8.其他收入 債務之舉借 一般性收入 一般性收入、其他財務來源 其他財務來源 會計科目
收入科目關聯性 預算科目 財產收入 會計科目 一般性收入、其他財務來源 1.財產孳息 2.財產售價 3.財產作價 4.投資收回 5.廢舊物資售價 一般性收入─投資收入(財產孳 息) 其他財務來源─處分資產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收回特種基金 資本(基金)
收入科目關聯性 預算科目 會計科目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一般性收入、其他財務來源 1.投資收益 一般性收入─投資收益 2.營業盈餘繳庫 3.非營業特種 基金賸餘繳庫 一般性收入─投資收益 其他財務來源─特種基金盈 (賸)餘繳庫數
收入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 義 4-收入 凡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收取、賺得或受贈,而增加可供運用之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包括一般性收入及其他財務來源皆屬之。 41-一般性收入 凡辦理一般政務,依法令或契約規定取得,而增加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屬之。 42 -其他財務來源 除一般性收入以外,凡能增加可運用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屬之。 (包括舉借普通長期負債、基金間資源移轉及處分資本資產等)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收入 41一般性收入 歲入(大部分) 4101稅課收入 410101稅課收入 4101稅課收入 410101稅課收入 依相關稅法規定徵課之稅捐收入。 稅課收入 4103罰款及賠償收入 410301罰款及賠償 收入 依據法令、契約所定收取之罰金、罰鍰、怠金、過怠金、沒入金或沒收物、賠償及罰款等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罰金罰鍰及怠金、 沒入及沒收財物、賠償收入 4104規費收入 410401規費收入 依法令規定收取之行政、司法及使用規費等收入。 規費收入 行政規費收入、 司法規費收入、使用規費收入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105投資收入 財產之孳息、投資收益等收入。 財產收入(部分)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 4105投資收入 財產之孳息、投資收益等收入。 財產收入(部分)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 410501財產孳息 收取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及權利金。 財產孳息 410502投資收益 投資民營事業之現金股息紅利。 投資收益 4106政府間收入 國內不同政府間收入等。 協助收入 410601協助收入 上級政府取得下級政府之協助金。 地方政府協助收入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199其他一般性收 入 獨占及專賣、工程受益費、信託管理、捐獻及贈與暨其他等收入。 獨占及專賣收入、工程受益費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信託管理收入、其他收入 419901獨占及專 賣收入 經法律許可,得經營獨占公用事業,並得依法徵收特許費收入。 專賣利益 419902工程受益 費收入 對因道路、堤防、溝渠、碼頭、港口或其他土地改良物而直接受益之不動產或受益之船舶,得徵收之收入。 工程受益費收入 419903信託管理 收入 收取依法為信託管理或受託代辦之收入。 信託管理收入 419904捐獻及贈 與收入 收取自願性捐贈款收入等。 捐獻收入、贈與收入 419905其他收入 收取學雜費收入、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及其他雜項收入等。 學雜費收入、雜項收入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2其他財務來源 歲入(部分) 、 債務之舉借 4201來自其他基 金之移轉 來自同一政府其他基金間之財務資源。 財產收入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均屬部分) 420101收回特種基金 資本(基金) 收回國營事業資本、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基金數額等。 投資收回 420102特種基金盈 (賸)餘繳庫 數 收到營業基金盈餘繳庫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等。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202處分資產收入 420201處分資產收入 普通資本資產之出售、交換、移轉、毀損遺失獲有保險理賠金、報廢資產變賣等所獲收入。 財產收入(大部分) 財產售價、財產作價、投資收回、廢舊物資售價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少部分) 4203舉借長期債務收入 發行債券面額及溢價、舉借長期借款及資本租賃負債等所獲取之收入。 債務之舉借(部分) 420301舉借長期債務收 入本金收入 發行債券之面額或舉借長期借款之本金。 420302發行長期債券溢 價收入 發行債券所收價款較債券面額增加之數。 420303資本租賃負債收 入 資本租賃負債收入。
收入類-預算及會計科目對照 預算執行狀況(預 算 科 目) 收入及支出累計狀況(會計科目) 一般性收入=歲入-處分資產收入-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收入之分類 收入依其認列及衡量之需要分為二種: 例如,稅課收入、罰款及賠償 一、對價交易收入:政府有償提供財物或勞務所獲得 資源。例如,財產收入、規費收 入、營業盈餘、事業收入及信託 管理收入等 二、無對價交易收入:政府無償獲得資源(於收取資源 時,無需給予同額或相近之報酬)。 例如,稅課收入、罰款及賠償 收入、補協助收入、捐獻及贈 與收入等
收入分類 一般性收入 無對價交易收入 衍生性稅課收入 稅課收入(所得稅、營業稅、遺贈稅、貨物稅、證交稅、期交稅、菸酒稅、印花稅等) 強制性無對價收入 稅課收入(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契稅等) 罰款及賠償收入 補助及協助收入 補助收入、協助收入 捐獻及贈與收入 捐獻收入 對價交易收入 規費收入(使用規費、場地設施使用費)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投資收益) 財產收入(財產孳息) 其他財務來源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基金盈餘、賸餘繳庫)、 財產收入(財產出售、收回資本等)、長期負債舉借數
對價交易收入 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一)符合權責發生基礎: 符合資源已賺得、已實現(或可實現)及可衡量之條件 符合下述4要件: 1.具有說服力之證據證明雙方交易存在。 2.商品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已移轉、勞務 或資產已提供他人使用。 3.價款固定或可決定。 4.價款收現性可合理確定。 (二)具資源可用性(年度終了2個月內可收取)
無對價交易收入分類 無對價交易收入依性質分類: 一、衍生性稅課收入:政府向交易行為強制課徵稅款 (對其他個體或個人之交易加以課稅),如 所得稅、營業稅 二、強制性無對價收入:除衍生性稅課收入以外之強 制性收入(違反法令或契約者),如罰款賠 償收入等 三、補助及協助收入:不同政府間資源之移轉收入 四、捐獻及贈與收入:民間自願性移轉資源予政府
無對價交易收入 無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於資源已實現(或可實現)、 可衡量、具有可用性時認列。 一、衍生性稅課收入之認列: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一)符合權責發生基礎: 符合已實現(或可實現)、可衡量之條件 符合下述原則: 1.應於交易行為發生時認列。 2.但依法律規定有繳納時期者,應於該規定期間認 列。 3.依上二項原則認列收入時,並均依有系統方法調 整估計增補退稅款及無法收回稅款。 (二)具資源可用性(年度終了2個月內可收取) 借:應收款項 50 貸:收入 30 備抵呆帳 20
無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 二、強制性無對價收入之認列: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一)符合權責發生基礎: 符合已實現(或可實現)、可衡量之條件 符合下述原則: 1.應於法令或契約規定可強制收取權發生時 認列。 2.收入之金額,為依有系統方法調整扣除估 計退稅款及估計無法收回款項後之淨額。 (二)具資源可用性(年度終了2個月內可收取)
無對價交易收入 三、補助及協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之認列:採修正 權責發生基礎 (一)符合權責發生基礎: 符合已實現(或可實現)、可衡量之條件 符合下述原則: 1.應於資源提供者(書面)承諾給付,且資源可衡量 與極有可能收取時認列。 2.若設有條件,尚應於符合條件時認列。 3.符合條件前已收取資源者,應作預收收入處理。 補(捐)助在符合條件前已收到 當符合補(捐)助之條件時 借:現金 借:預收收入– 補(捐)助 貸:預收收入 – 補(捐)助 貸:收入– 補(捐)助
無對價交易收入 三、補助及協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之認列: (一)符合權責發生基礎(續) 4.已認列收入,若無法按照條件履行,要求退回已收之 部分或全部資源時,應作沖回分錄。 5.已認列收入,若限制用於特定用途,未使用部分應作 為限制用途之基金餘額處理。若無法遵守該限制,要 求退回已收之部分或全部資源時,應作沖回分錄。 (二)具資源可用性(年度終了2個月內可收取) 基金餘額 100 (60) 一般性收入 600 (60) 罰款及賠償收入 規費收入 一般性支出 500 (0) 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限制特殊用途收入 平 衡 表 資 產 負 債 現金 100 基金餘額 100 已提列準備 60 未提列準備 40
收入之可用性 收入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須符合權責發生基礎, 並具資源可用性(年度終了2個月內可收取),始予認列收入。 遞延收入:超過年度終了2個月以上始可收取者,應列為遞延收入處理。俟收取時,再轉列收入科目。 例如:稅務單位於98/1/1開立稅單$200,預估無法收取之呆 帳$45,稅單繳納狀況如下,98年應認列之收入為? 98 1/1 12/31 99 2/28 $120 $10 $25
收入之認列 普通基金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一般性收入之認列 各項收入除符合權責發生基礎條件外, 尚應於資源可用時認列。
收入之認列 其他財務來源之認列 舉借長期負債,於舉借時,將本金、 溢價認列為其他財務來源,並列入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 基金間資源移轉,應於收取資源時認列。 普通資本資產交換、移轉或處分,若獲有相關收入,應於資源可收取運用時認列,並將資產自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沖減之。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各項收入(不含處分資產收入、舉借長期債務收入及抵繳收入實物) 收到現金收入時 借: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專戶存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二) 收入數中屬以前年度保留數部分 借: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貸: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發生及收取應收之款項 1.發生應收之款項時 (1)無對價交易收入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其金款 應收其他其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應收XX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1.發生應收之款項時 (2)對價交易收入 2.收取應收之款項時 3.所收取款項前認列遞 延收入者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遞延收入 借:應收票據 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專戶存款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借:遞延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五) 機關收取款項 繳庫時 應收之款項確定無法收取時 1.無對價交易收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各機關現金 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專戶存款 借:備抵呆稅(帳)-應收XX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前期餘絀調整數 遞延收入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六) 應收之款項確定無法收取時 2.對價交易收入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前期餘絀調整數 遞延收入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一) (二) 抵繳收入實物 收到抵繳收入 實物時 變賣繳庫時 1.按帳面值變現 借:抵繳收入實物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遞延收入 應收款項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抵繳收入實物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2.變現數超過帳面值 3.變現數少於帳面值 所變賣實物前認列遞延收入者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抵繳收入實物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前期餘絀調整數 借:遞延收入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暫)收款及其他款項認列收入 認列收入時 1.來自預收款、暫收款認列部分 2.來自存入保證金、代收款及保 管款認列部分 繳庫時 借: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暫收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借:存入保證金 應付代收款 應付保管款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各機關現金-限制 專戶存款-限制 國庫往來-其他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一) (二) 五. 各項收入退還時 退還本年度已收到之收入 退還以前年度已收到之收入 四. (一) (二) 五. 各項收入退還時 退還本年度已收到之收入 退還以前年度已收到之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已支付之支出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貸: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借:前期餘絀調整數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一般性收入-其他一般性收入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六. (一) (二) (三) 年度終了調整分錄 查明應收之款項 查明預收款項 將遞延收入中預估至年度結 束日前可收取數調整轉列為 收入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XX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貸: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收項 借:遞延收入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五) 收入預算申請保留 備抵呆稅(帳)之估列或調整 1.估列或增列時 2.減列時 借: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貸: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貸:備抵呆稅(帳)-應收XX 借:備抵呆稅(帳)-應收XX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七. (一) (二) 審計機關、行政院修正 增列收入實現數 減列收入實現數 1.減列時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借: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貸: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收項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2.退還收入款時 增列應收數時 借: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貸:國庫往來-付項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貸:國庫往來-付項 國庫往來-其他 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應收XX
收入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減列應收數時 借: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應收XX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支出科目關聯性 支 出 預算科目 會計科目 歲出 一般性支出 債務之償還 其他財務用途 1.人事費 2.業務費 3.設備及投資 相等嗎? 支 出 歲出 1.人事費 2.業務費 3.設備及投資 4.獎補助費 5.債務費 6.預備金 債務之償還 支 出 一般性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 ? ?
支出科目關聯性 歲出 債務之償還 會計科目 一般性支出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一般性支出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1.人事費 2.業務費 3.設備及投資 4.獎補助費 5.債務費 6.預備金 債務之償還 會計科目 一般性支出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一般性支出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科目關聯性 預算科目 設備及投資 會計科目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1.土地 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8.權利 9.投資 (1)對民間企業投資 (2)對營業基金增資 (3)對其他特種基金增撥 一般性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科目關聯性 預算科目 獎補助費 會計科目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1.對台北市政府之補助 2.對高雄市政府之補助 3.對台灣省各縣市政府之 補助 4.對福建省各縣市政府之 5.政府機關內之補助 : 17.獎勵及慰問 18.其他補助及捐助 6.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一般性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科目關聯性 預算科目 債務費 會計科目 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 債務利息 手續費 一般性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 還本 普通基金自行償付 撥交債務基金償付 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 義 5-支出 凡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支付、交付或捐贈,而減少可供運用之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減少者,包括一般性支出及其他財務用途皆屬之。 51-一般性支出 凡辦理一般政務,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支付、交付或捐贈,而減少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減少者屬之。 52-其他財務用途 除一般性支出以外,凡會減少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之減少者均屬之。 (包括基金間資源移轉及以新債償還之舊債務等)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5支出 51一般性支出 歲出(大部分) 5101人事支出 人事費 510101人事支出 依法令規定進用(含聘僱)現職人員之相關待遇(含退休)經費。 民意代表待遇、政務人員待遇、法定編制人員待遇、約聘僱人員待遇、技工及工友待遇、獎金、其他給與、加班值班費、退休退職給付、退休離職儲金、保險、調待準備 5102業務支出 業務費(委辦費之資本門除外) 510201業務支出 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業務及工作計畫所需之支出,但不包括資本門支出。 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通訊費、土地租金、權利使用費、資訊服務費、其他業務租金、稅捐及規費、保險費、兼職費、臨時人員酬金、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委辦費(經常門部分)、國際組織會費、國內組織會費、軍事裝備及設施、物品、一般事務費..特別費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5103資本支出 設備及投資、業務費(小部分) 510301資本支出 取得、改良及擴充普通資本資產之支出。 土地、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公共建設及設施費、機械設備費、運輸設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雜項設備費、權利、投資、委辦費(資本門部分) 5104政府間支出 國內不同政府間支出。 獎補助費 510401補助支出 對國內地方政府之獎補助支出。 對台北市政府之補助、對高雄市政府之補助、對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5105債務服務支 出 債務費、債務償還(本基金自行償付) 510501債務服務 支出 償付債務利息、手續費及長期債務之還本等支出;但不包括撥交債務基金之還本、債務付息及手續費。 債務利息、手續費、債務之償還(本基金自行償付)
支出科目定義 定義 預算科目 會計科目 5199其他一般性支 出 政府機關間及對外國政府、國內外民間團體或個人之補助、捐助、獎助以及處理公務發生之損失、補償或賠償費用,以及未能歸入前述科目之支出。 獎補助費(對國內地方政府之獎補助除外)、預備金 519901對同政府 其他機關 之補助 同一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政府機關間補助 519902對政府部 門以外之 補助 對外國政府、國內外民間團體或個人之補助、捐助、獎助以及處理公務發生之損失、補償或賠償費用。 對外之捐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私校之獎助、對學生之獎助、社會保險負擔、公保及退撫基金虧損補助、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差額補貼、損失及賠償、獎勵及慰問、其他補助及捐助 519903預備金 災害準備金等,未能歸入前述科目之支出。 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其他準備金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52其他財務用途 5201移轉予其他基金 移轉予同一政府其他基金之財務資源。但不包括基金間交易、借貸及委辦事項。 設備及投資(對營業基金及特種基金)、獎補助費(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債務費、債務之償還(撥交債務基金償付債務) 520101對特種基金之 增撥 對同一政府之營業基金增資、非營業特種基金增撥。 投資(對營業基金及特種基金) 520102對特種基金之 補助 對同一政府特種基金之補助。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20103撥交債務基金 還本數 撥交債務基金之還本數。 債務之償還 520104撥交債務基金 付息及手續費 撥交債務基金之償付債務利息及手續費等。 債務利息手續費 5202發行長期債券折價 520201發行長期債券 折價 發行債券所收價款較債券面額短少之數。 債務之舉借(折價部分)
支出類-預算及會計科目對照 預算執行狀況(預算科目) 收入及支出累計狀況(會計科目) 註:假設債務本金、利息及手續費等,均撥交債務基金償付
支出之認列 一般性支出:原則上於支付義務已發生且金額 其他財務用途: 可衡量時認列 • 舉借長期負債償還舊債:於債務償還時認列 • 舉借長期負債償還舊債:於債務償還時認列 • 基金間資源移轉:於撥付資源時認列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分配預算尚未經核定,惟需依規定暫支經費 暫支經費時 轉正列支時 借:暫付款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付項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覈實動支經費時 簽約控留支出預算 控留支出預算時 不必要之控留數辦理轉銷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各項支出(不含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償還支出) 支付或發生支出時 支出數中已控留預算部分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國庫往來-付項 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四) 支付應付之款項時 應付之款項確定無須支付時 借: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貸:國庫往來-付項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前期餘絀調整數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購買及耗用材料(採耗用法,永續盤存制) 購置時 使用材料時 借:材料 貸: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貸:材料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付項 (三) 材料盤點時 1.盤餘時 2.盤絀時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預(暫)付款項轉正列支時 收回本年度已支付之支出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預(暫)付款項轉正列支時 收回本年度已支付之支出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預付款 預付其他基金款 預付其他政府款 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三) 零用金之撥用、撥 補及收回 撥用或增撥時 支用後撥補時 減少或收回繳庫時 撥用或增撥時 支用後撥補時 減少或收回繳庫時 借:零用金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零用金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年度終了調整分錄 查明應付之款項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應付款項 貸: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二) (三) 查明預付款項 支出預算申請保留 借:預付款 預付其他基金款 預付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各項準備之提列或調整 1.提列或增列時 2.減列時 借:累積餘絀 貸:零用金準備 貸:零用金準備 存貨準備-材料準備 存出保證金準備 預(暫)付款準備 預付其他基金款準備 預付其他政府款準備 借:零用金準備 存貨準備-材料準備 存出保證金準備 預(暫)付款準備 預付其他基金款準備 預付其他政府款準備 貸:累積餘絀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十. (一) 審計機關、行政院修正 減列支出實現數時 1.減列支出實現數改列賸 餘繳庫數 (1)減列時 1.減列支出實現數改列賸 餘繳庫數 (1)減列時 (2)屬行政院修正部分增 作分錄 (3)收回款項繳庫時 借:暫付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累積餘絀 貸:預(暫)付款準備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往來-其他 貸: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2.減列支出實現數 改列應付數時 3.減列支出實現數改 列支出保留數時 借:暫付款 貸:應付款項 貸: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其他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二) (三) 減列應付數時 減列支出保留數時 借: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審計機關剔除支出 1.剔除時 2.於剔除支出之當 年度收回繳庫時 借:應收剔除經費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前期餘絀調整數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應收剔除經費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支出類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3.年度進行中剔除支出, 於年度終了時增作紀錄 4.以前年度應收剔除經費 於本年度收回繳庫時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往來-其他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應收剔除經費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資力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義 8-資力 81-資力 凡為控管預計財務資源執行進度而採用之預計一般性收入及預計其他財務來源等屬之。 8101-預計一般性收入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一般性收入屬之。預計之數,記入借方;按期或按月轉列分配之數,記入貸方。 8102-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凡預計一般性收入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其由預計一般性收入轉列分配之數,記入借方;分配數減少及年度終了沖轉之數,記入貸方。 8103-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舉借長期債務收入及處分資產收入等屬之。預計之數,記入借方;按期或按月轉列分配之數,記入貸方。 8104-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凡預計其他財務來源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其由預計其他財務來源轉列分配之數,記入借方;分配數減少及年度終了沖轉數,記入貸方。
資力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義 8105-支出保留數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之數屬之。 810501-支出保留數-一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借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貸方;其相對科目為「910501支出保留數準備(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810502-支出保留數-其 他財務用途 凡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借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貸方;其相對科目為「910501支出保留數準備(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8106-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凡保留於以後年度預計繼續收得之數屬之。(平時使用之資力科目) 810601-收入保留待實 現數 凡一般性收入及其他財務來源保留於以後年度繼續收得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借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貸方;其相對科目為「910601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910602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平時使用之資力科目)
負擔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9-負擔 91-負擔 凡為控管預計財務給付義務執行進度而採用之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等屬之。 9101-預計一般性支出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一般性支出屬之。 9102-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 9103-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移轉予其他基金、發行長期債券折價等屬之。 9104-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凡預計其他財務用途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
負擔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9105-支出保留數準備 910501-支出保留數 準備 9105-支出保留數準備 910501-支出保留數 準備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提列準備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貸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借方。其相對科目為「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9106-收入保留數 凡一般性收入及其他財務來源經核准保留於以後年度繼續收得之數屬之。 910601-收入保留數 -一般性收入 凡一般性收入經核准保留於以後年度繼續收得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貸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借方;其相對科目為「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平時使用之資力科目) 。 -其他財務來 源 凡其他財務來源經核准保留於以後年度繼續收得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貸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借方;其相對科目為「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平時使用之資力科目) 。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預計收入) 交 易 事 項 機 關 帳 (一) (二) 預算核定公布時 記載預計一般性收入 記載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機 關 帳 (一) (二) 預算核定公布時 記載預計一般性收入 記載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借:預計一般性收入 貸:本期餘絀 借: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分配預算核定時 記載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記載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借: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貸:預計一般性收入 借: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貸: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三. 年度終了結帳分錄 借:本期餘絀 貸: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收入保留) 交易事項 機關帳 收入預算申請保留 借: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貸: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貸: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結清收入保留數科目 借: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貸: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三. 各機關做收入保留數之迴轉分錄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預計支出)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算核定公布時 記載預計一般性支出 記載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借:本期餘絀 貸:預計一般性支出 貸: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分配預算核定時 記載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記載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借:預計一般性支出 貸: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借: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貸: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三. 年度終了結帳分錄 借: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貸:本期餘絀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支出保留)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一、預算成立時 借:本期餘絀 100 貸:預計一般性支出 100 二、分配預算時 借:本期餘絀 100 貸:預計一般性支出 100 二、分配預算時 借:預計一般性支出 60 貸: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60 三、5月簽訂契約時 借:支出保留數 75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75 5/31平衡表 國庫往來-付項 預計一般性支出 40 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60 減:一般性支出 (0) 60 減:支出保留數 -75 25 *普通基金支出預算執行,應於發生契約責任時,按未來須支付金額,先行作預算保留紀 錄,以確保支付責任之履行,並於實際支付或發生應付款項時再予全部或部分沖銷。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支出保留)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四、6月依合約 支用經費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45 支用經費時 (預算數100,已分配60,契約責任75)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45 貸:國庫往來-付項 45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45 貸:支出保留數 45 6/30 平衡表 國庫往來-付項 45 預計一般性支出 40 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60 減:一般性支出 (45) 15 減:支出保留數 -30 25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支出保留) 收 支 執 行 表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五、收繳歲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85 貸:一般性收入 85 一般性收入 85 一般性支出 45 基金餘額 40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五、收繳歲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85 貸:一般性收入 85 六、年度結束 (一)將收入、支出 結轉本期餘絀 (二)將本期餘絀結 轉累積餘絀 (三)結清支出保留數 科目(支出保留數 準備科目性質重 分類為已提列準 備之基金餘款科 目) 借:一般性收入 85 貸:一般性支出 45 本期餘絀 40 借:本期餘絀 40 貸: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40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30 貸:支出保留數 30 平衡表 xx 基金餘額 40 未提準備 40 平衡表 xx 基金餘額 40 未提準備 10 已提準備 30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支出保留)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貸:累積餘絀(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支出保留數準備轉列為已提列準備 之基金餘額) 會計年度終了時,普通基金之預算控制科目應予結清。有關經核准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之支出預算保留部分,應列為基金餘額之限制用途處理。
資力、負擔類分錄釋例(支出保留)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七、第二年度 年度開始,做支出保留數之迴轉分錄 (另支出保留數準備科目重分類為負擔科目) 借:支出保留數 30 貸:累積餘絀 30 八、保留實現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30 貸:國庫往來-付項 30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30 貸:支出保留數 30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支出保留數準備平時屬負擔科目,但結帳後則轉為已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於次年度開帳時,再解除基金餘額之限制用途,轉回負擔科目,即以轉入次年度執行之支出保留數準備,繼續作預算控制。
結(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第一年 (一)收到歲入並繳庫$70 借:國庫往來-收項 70 貸:一般性收入 70 借:國庫往來-收項 70 貸:一般性收入 70 (二)由國庫支付歲出款$55 借:一般性支出 55 貸:國庫往來-付項 55 (三)暫收歲入款$50時 借:國庫往來-其他 50 貸:暫收款 50 (四)暫付歲出款$60時 借:暫付款 60 貸:國庫往來-其他 60 (五)將收入、支出數轉本期 餘絀,再轉入累積餘絀 (如有前期餘絀調整數 亦結轉入累積餘絀) 借:一般性收入 70 貸:一般性支出 55 本期餘絀 15 借:本期餘絀 15 貸:累積餘絀 15 第一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70 暫付款 60 合 計 130 國庫往來-付項 55 國庫往來-其他 10 暫收款 50 對未提列準備之 15 基金餘額影響 合 計 130
結(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第二年 (一)年度開始,將國庫 往來-收項、付項與 累積餘絀科目對沖 借:國庫往來-付項 55 借:國庫往來-付項 55 累積餘絀 15 貸:國庫往來-收項 70 (二)暫收款轉正時 借:暫收款 50 貸:一般性收入 50 借:國庫往來-收項 50 貸:國庫往來-其他 50 (三)暫付款轉正時 借:一般性支出 60 貸:暫付款 60 借:國庫往來-其他 60 貸:國庫往來-付項 60 第二年1/1平衡表 暫付款 60 合 計 60 國庫往來-其他 10 暫收款 50 合 計 60 第二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50 合 計 50 國庫往來-付項 60 一般性收入 50 一般性支出 60 -10 合 計 50
結(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第三年 (四)將收入、支出數 轉本期餘絀,再 轉入累積餘絀 借:一般性收入 50 本期餘絀 10 借:一般性收入 50 本期餘絀 10 貸:一般性支出 60 借:累積餘絀 10 貸:本期餘絀 10 第三年 年度開始,將國庫往來-收項、付項與累積餘絀科目對沖 借:國庫往來-付項 60 貸:國庫往來-收項 50 累積餘絀 10 第二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50 合 計 50 國庫往來-付項 60 對未提列準備之 -10 基金餘額影響 合 計 50
結(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 機關帳 彙編 結帳分錄: 將各機關國庫往來-收項、付項及其他科目轉列國庫存款科目表達(中央主計機 關記載) 次年度開始:將各機關國庫往來科目轉列為國庫存款科目予以沖回(中央主計機關記載) 借:國庫往來-其他<貸餘> 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存款 借:國庫存款 國庫往來-收項 貸:國庫往來-付項 國庫往來-其他<貸餘> 第二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50 合 計 50 國庫往來-付項 60 對未提列準備之 -10 基金餘額影響 合 計 50
結(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 機關帳 彙編 年度開始: 各機關將國庫往來-收項、付項科目與累積餘絀科目結轉由彙編部分記載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收項 累積餘絀<借餘> 借:累積餘絀 貸:國庫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