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伊斯蘭教 組員: 林文彥 吳信衡 陳威傑 錢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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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伊斯蘭教 組員: 林文彥 吳信衡 陳威傑 錢義婷

目次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名稱由來 伊斯蘭教的六大基本信仰 伊斯蘭教的五大功課 認識伊斯蘭教 回教徒職責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公元570年6月8日出生於阿拉伯麥加城。他出生前便失怙(失父),六歲時失恃(失母),由隨著駱駝隊四處經商的叔父阿布泰利伯扶養長大。因此際遇,他對貧苦無依者、孤兒寡婦、奴隸等備受壓迫的人都特別憐恤。      二十歲那年他已是個成功的商人,25歲時他和卡迪佳女士結婚,生了六個小孩,但只有一個女兒存活。卡迪佳死後,贊同一夫多妻制的穆罕默德,又陸續娶了多位妻子。     穆罕默德非常關心同胞的疾苦,常花很多時間思考信仰問題。穆罕默德於四十歲時領受了來自天使長迦伯利的啟示,這些啟示便是「古蘭經」精隨。    「古蘭經」是本記載伊斯蘭教一切原理原則的經典,與「聖訓」同為穆斯林(註)的重要經典。

  穆罕默德宣揚「古蘭經」乃是來自宇宙唯一真主的至尊經典。他嚴禁偶像崇拜,教導穆斯林全然委身於真主阿拉 (Allah ),每日五次面對麥加聖地朝拜,每次朝拜前都要沐浴淨身,每週五上清真寺 ( Mosque )朝拜阿拉。在穆罕默德開始宣揚伊斯蘭教時,他和他的追隨者便遭受迫害,面對重重困難。於是他遵照真主的吩咐,遷居到阿拉伯的另一個城市默地那傳教。在短短的廿三年內,他使伊斯蘭教發揚光大。

  穆罕默德於西元632年逝世,終年六十三歲,死後下葬在默地那城,並沒有遺下任何財富或產業。他渡過完美的一生,為人類樹立了一個無瑕的榜樣。他的生平事蹟證明了古蘭經所載的訓示是可以在現實生活中實行的。     穆罕默德去世後,有些人想把他奉為神靈,他的繼承者於是發表了一篇宗教史上地位崇高的文告,說:「如果你們崇拜的是穆罕默德,則他已死了;但如果你們崇拜的是真主,則祂永遠存在。」。爾後阿拉伯人繼續將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典傳播到各地,伊斯蘭教因此逐漸昌盛起來,如今信仰伊斯蘭教之人口大約有十二億人,遍及世界各地約一百六十多個國家。

伊斯蘭教名稱由來 (一)“伊斯蘭”一詞源自於阿拉伯文,其字義是歸順、服從、安寧、和平,即本著順從造化養育宇宙萬物的真主,獲得身心的安寧,社會的安定與世界的和平。 (二)伊斯蘭之教名來自於古蘭經,在我國亦被稱為回教、清真教。 (三)“穆斯林”一詞亦源自於阿拉伯文,意思是“歸信並順從真主命令的人”。

伊斯蘭教的六大基本信仰 (一)信真主:“認主獨一”,即相信真主是造化、調養宇宙萬物,掌管今世與執掌後世最後審判的唯一主宰。 (二)信天使:相信真主造化及差遣的天使,他們絕對忠誠順從真主,執行真主的命令,而且是人們行善作惡的見證與記錄者。 (三)信經典:相信真主降示給人類的經文和啟示,包括以前的“舊約“和”新約”,但因其中部份失傳或遭竄改,因此穆斯林只遵從唯一可信並受真主保護而完整的“古蘭經”。

四)信聖人:相信真主在不同時代,對每一個民族所差遣以警告世人並引領於正道的眾使者,始自於阿丹(求真主賜他平安)而終至於最後的先知──穆罕默德聖人(求真主賜他平安)(簡稱穆聖)。我們尊敬並聽從他們的教誨,但絕不崇拜他們。 (五)信後世:相信人死後,至世界末日來臨時,將要復活,並接受真主公正的審判;在今世時,歸信真主並行善者,將得到天堂樂園的報賞;不信真主而多行不義者,將受到火獄的刑罰;今世是短暫的,而後世是永恆的。 (六)信前定:相信宇宙一切事物之發生皆係真主的安排與事前制定的,但是真主亦賦予人類理智選擇善惡行為的自由,個人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伊斯蘭教的五大功課 (一)唸:即誦唸“清真言”宣示“宇宙無應受拜之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 (二)禮:堅守每天五次禮拜(晨、晌、晡、昏、宵)與星期五聚禮日的主命拜功,按時敬拜真主。 (三)齋:每年伊曆九月,奉行一個月之齋戒,每日自晨至昏,禁絕飲食、男女、娛樂;虔誠敬主,堅忍自省,去慾止惡並行善。 (四)課:每年結算財產一次,以富餘總值的四十分之一出散天課,濟貧扶弱,用於合乎教法之福利事業,善盡富者之社會責任,消弭貧富之界限。 (五)朝:如能力、條件足夠,一生需去阿拉伯半島之聖地麥加朝覲一次。

認識伊斯蘭教 (一)穆斯林僅敬拜造化、調養宇宙萬物,掌管今後兩世,大仁大慈,全能全知,獨一無二的真主。不拜任何聖人、偶像與神衹。阿拉伯文稱呼真主為“阿拉”,意思是獨一無二,永恆不滅的主宰。 (二)古蘭經是真主差遣天使降示給穆聖(求主賜他平安)也是給全人類的最後一本天啟經典,前後歷經23年。古蘭經共分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三十六節,經文是以阿拉伯文頒降,奉行於全世界十六億穆斯林,是伊斯蘭教義之根源。古蘭經適用於任何時代、地區與民族,自降示後一直被完美無缺地保存到現在,真主許諾會永久保護古蘭經。

(三)古蘭經內涵真主給全人類的命令、警告與誡諭,教人“認主獨一,行善止惡,堅忍不拔,善盡人責,得到今後兩世的吉慶與報賞”。 (四)古蘭經明文宣示〝宗教信仰不可強迫〞,而且古蘭經是穆聖(求主賜他平安)歸真後十九年後,始由第三任繼承人歐斯曼考證彙整成三十冊的,有心人士說穆聖(求主賜他平安)〝一手持經,一手執劍傳教〞是不正確的。 (五)伊斯蘭教教法是根據【古蘭經】與【聖訓】制定的,是穆斯林生活行為的準則和法典。【聖訓】是穆聖(求主賜他平安)奉主命傳教後之言行記錄,一切均遵循古蘭經之規定,是穆斯林生活之規範與榜樣。

(六)穆聖(求主賜他平安)誕生於西元五七○年八月廿日,自幼父母雙亡,少年牧羊,後習經商,他誠實公正,雖為文盲,仍被眾人尊稱〝阿敏〞(值得信賴的人),年四十歲,在麥加希拉山洞沉思時,真主差遣天使命他誦唸古蘭經文,自此開始受命傳教,宣揚真主獨一,歸順真主的正道;在麥加傳教初期,族人百般利誘迫害,因此於西元六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被迫遷徙麥地那,當地人誠懇支持,不久皆歸信了伊斯蘭教,伊斯蘭曆法即由遷徙當日為伊曆元年,穆聖(求主賜他平安)於伊曆十一年三月十二日(西元六三二年六月八日)在麥地那歸真,穆聖(求主賜他平安)以廿三年時間,讓阿拉伯半島人民都皈依了伊斯蘭教,這是以前列聖所沒有做到的奇蹟。 (七)伊斯蘭教之主要年度節慶有二:開齋節與忠孝節,全球教胞均於當日舉行〝會禮〞共同慶祝。 1、開齋節:伊曆九月之齋戒月結束後, 十月一日舉行〝開齋節會禮〞,拜前交付〝開齋捐課〞以濟貧困,共同歡度節慶,並全美個人的〝齋〞功。 2、忠孝節:紀念伊布拉欣聖人(求主賜他平安)與伊斯瑪依聖人(求主賜他平安)父子對真主之忠貞精神(父盡忠,子盡孝),於伊曆十二月十日舉行〝忠孝節會禮〞,拜後宰牲自用、濟貧與分享親友,亦稱犧牲節。

(八)伊斯蘭教教法禁止事項     1、信仰:嚴禁為主舉伴、崇拜人物偶像鬼神、迷信行為(抽籤、算命、卜卦、風水)。     2、行為:禁止殺人、自殺、詐欺、侵犯他人財產名譽、奸淫、賭博、吃利息、不公(循私及斤兩不足)、背信、浪費等。     3、飲食:禁止飲酒、吃豬肉、吃血液穢物、吃自死與非經宰殺死亡之動物、吃非誦真主尊名宰殺之動物、吃毒蛇猛禽猛獸與低等動物。

九)伊斯蘭教之婚儀 一、婚姻要件: 1 嚴禁直系血親婚配,而旁系血親、乳親與姻親亦有所禁止。 2 雙方都是穆斯林(否則,需先入教)。 3 舉行公開儀式,由教長主持證婚,二位教胞以上作證。 4 徵得新人及雙方家長(監護人)同意。 5 須有議定之聘金交付女方。 二、當婚姻破裂無法補救時,得由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或法庭公斷,雙方接受而離婚。 三、婚姻原則採〝一夫一妻,至多不能超過四妻〞之〝限妻制〞,但多妻者,必須經濟條件許可,且在物質與精神上需絕對公平對待,而眾妻與子女們在法律地位上均是平等的。

伊斯蘭教之喪葬:       先由親人或教胞為亡人洗大、小淨,包〝開番布〞裝入〝經匣〞,再由教長帶領舉行殯禮(則那者),為亡人代求真主恕饒,下葬則採下列三原則:     1、土葬:不可用火葬,在我國,墓穴採南北向,頭北足南,面朝麥加天房,不看風水,如在航行中,可用水葬。     2、速葬:死亡後24小時內依教法下葬。     3、簡葬:亡人僅包以〝開番〞白布,不著壽衣,不用棺木,不置陪葬物,墓穴以蓋板封蓋覆土,墳墓不可過度隆起與裝飾,務必採薄殮為宣。     4、亡人家屬走墳不帶鮮花、素果,禁止焚香、焚紙,鞠躬跪拜。

回教徒職責 念真經,遵守信條: 成為回教徒後改信其他宗教的人將被處死。

2. 拜禱: 天亮之前、中午、下午、日落、睡前 按照穆罕默德的教導,用阿拉伯文

3. 捐獻: 必須將收入四分之一捐給回教事工及 窮人,鼓勵自由捐獻 4. 齋戒: 齋戒月內禁食三十天,每年提早十一 天。每天由天亮至日落不吃東西,其他 時間可隨意吃喝。期間,回教徒應每夜 研讀可蘭經三十分之一。

5. 朝聖: 每個回教徒一生至少一次到麥迦城朝聖,繞行「上帝之屋」七次。

6. 聖戰: 少數回教徒否定聖戰是他們的職責,但可蘭經卻是如此教導,歷代回教徒也遵從這個教導。

資料來源 http://www.sinoarabian.org.tw/islam/moha_isla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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