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股票、黃金現貨及開放式基金交易新制規定 櫃買中心交易部 105年5月
簡報大綱 壹、興櫃市場介紹 貳、興櫃市場交易新制(105.8.15實施) 參、受託買賣興櫃市場商品應注意事項 肆、投資人常見問題
壹、興櫃市場介紹 興櫃市場商品 興櫃股票市場概況 興櫃股票交易制度 興櫃股票交易資訊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交易制度
興櫃市場商品 興櫃股票市場:自民國91年建立,其建置目 的在提供投資大眾合法、安全、透明的未上 市(櫃)股票交易管道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近年來本中心運用 興櫃股票交易系統,建置了「黃金現貨交易 平台」及「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交易平台」 ,讓投資人利用現有的證券帳戶,就可以買 賣登錄在櫃買中心交易的黃金現貨及開放式 基金受益憑證。 興櫃市場提供多樣化商品,有利於達到分散 投資組合風險及資產多元配置的效果。
興櫃股票市場概況 推薦證券商家數:29家 興櫃股票登錄掛牌家數:281家 資料日期:105.5.31 歷年興櫃股票日均值
興櫃股票交易制度 興櫃股票是推薦證券商報價驅動的議價交易市場 交易方式:透過電腦議價點選系統輔助成交 最小成交單位:1股 交易時間:上午9時~下午3時 成交的一方一定為推薦證券商,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的報價 每一交易日上午9時開始揭示推薦證券商之報價資訊,並接受證券商將投資人委託單輸入 不設每日參考價,亦無開/收盤價,且成交價格無漲跌幅之限制 6
興櫃股票交易制度(續) 興櫃股票成交方式: 到價委託單(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 賣價;投資人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成交原則: 以價格優先(最高買進報價或最低賣出報價)、時間優先分配給推薦證券商成交 未到價委託單(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 賣價;投資人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推薦證券商沒有成交義務,但得點選成交。
到價委託單分配原則 舉例說明
興櫃股票交易範例: 到價委託單(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推薦證券商報價資訊 投資人委託資訊 B/S 價格 數量 報價時間 A B 27.8 3000 8333815 8350084 C 26.7 8360845 到價 客戶帳號 B/S 價格 數量 委託時間 97998 S 27.9 1000 9000270 5585596 31 9001000 31.5 2000 9001010 32 9001014 118581 32.6 9000 9001603 277989 27.5 4000 9002085 1.推薦證券商於交易時間開始前(08:30~09:00)完成報價 2.交易時間開始(9:00)起,揭示推薦證券商之報價並接受委託單輸入 3.該筆委託為到價(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委託單 電腦議價點選系統
興櫃股票交易範例(續): 到價委託單(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投資人委託資訊 推薦證券商報價資訊 客戶帳號 B/S 價格 數量 委託時間 97998 S 27.9 1000 9000270 5585596 31 9001000 31.5 2000 9001010 32 9001014 118581 32.6 9000 9001603 1、2 277989 27.5 4000 9002085 推薦 證券商 B/S 價格 數量 報價時間 A B 27.8 3000 8333815 1 8350084 2 C 26.7 8360845 1.報價最佳的推薦證券商為A和B,但A報價時間較早 2.委託單先分配給報價較早的A,剩餘委託部位再分配給B成交 3.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之報價 成交資訊 股票代號 股票名稱 日期 交易對手 B/S 客戶帳號 成交價 數量 成交時間 ○○○○ XX 1041019 A推薦證券商 S 277989 27.8 3000 9002085 B推薦證券商 1000
點選未到價委託單原則 舉例說明
興櫃股票交易範例: 未到價委託單(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推薦證券商報價資訊 其餘低於28.9元之委賣單均應予以成交 推薦證券商 B/S 價格 數量 報價時間 A B 27.5 3000 9391648 27 9425881 C 9452858 A B 28.9 3000 9391648 投資人委託資訊 客戶帳號 B/S 價格 數量 委託時間 97998 S 27.9 1000 9000270 9800829 28.5 5000 9004066 69963 9004386 90587 28.6 9002147 28.7 9002511 28.8 9002851 28.9 9003232 87776 29 2000 9002493 成交資訊 客戶帳號 成交價格 數量 97998 28.9 (成交價均為為推薦證券商點選之委託單價格) 1000 9800829 5000 69963 90587 A推薦證券商點選28.9元之委賣單,視為報價調整成所點選之委託單價格28.9元
興櫃股票交易資訊 投資人委託下單前可先參考推薦證券商的報 價資訊: 投資人委託「買」進時應參考推薦證券商報 「賣」價格;委託「賣」出時應參考推薦證 券商報「買」價格。 興櫃股票交易資訊可至櫃買中心網站「首頁 (網址 http://www.tpex.org.tw)>興櫃>興 櫃股票當日行情表」或「首頁>興櫃>興櫃股 票市況報導>個股行情」查詢 接到投資人反應
興櫃股票當日行情表
興櫃股票市況報導>個股行情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交易制度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交易制度與興櫃股票之相 同點: 運用興櫃股票議價點選系統交易 均為推薦證券商/造市商報價驅動的議價交易市 場,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造市商的報價 投資人間不會相互成交,成交的一方一定是推 薦證券商/造市商 成交原則相同:到價委託單由本中心電腦系統 自動分配給推薦證券商/造市商成交 為T+2日交割,均登載於集保存摺中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交易制度(續)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交易制度與興櫃股票之相異點: 興櫃股票、黃金、基金學習網: http://learn.tpex.org.tw 商品別 黃金現貨 開放式基金 興櫃股票 交易標的 (統計至105/5/16) 成色千分之999.9且可交付實體之黃金 國內開放式股票型基金、指數型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 2檔:臺銀金(AU9901)、 一銀金(AU9902) 37檔 284檔 造市商/推薦證券商家數(統計至105/5/16) 1家以上造市商 2家以上 推薦證券商 2家造市商:臺灣銀行、第一商業銀行 8家造市商 29家推薦證券商 風險預告書 須簽署 不須簽署 最小成交單位 1台兩 (10台錢;37.5公克) 1個受益權單位數 1股 報價單位 1台錢(3.75公克)
貳、興櫃市場交易新制 實施日期:105.8.15起 新制內容: 興櫃股票個股暫停交易機制 (僅興櫃股票適用) 興櫃股票個股暫停交易機制 (僅興櫃股票適用) 調整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造市義務 (興櫃股票、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均適用) 限縮系統外議價交易方式 (僅興櫃股票適用)
興櫃股票個股暫停交易機制 因興櫃股票之議價交易無漲跌幅度限制,為避免價 格異常波動產生交易風險並保護投資人,爰建置興 櫃股票個股暫停交易機制: 於交易時間內個別興櫃股票成交均價與前一營業日之 成交均價差距達50%(含)以上時,即暫停該檔興櫃股 票之交易至當日交易時間結束,並自次一營業日起恢 復交易。 不列入興櫃股票個股暫停交易機制之特殊情況: 經本中心公告終止櫃檯買賣者,自公告之次一營業日起。 除權或除息交易開始日。 減資恢復交易日。 開始櫃檯買賣首五個營業日。 前一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低於一元者。
興櫃股票個股暫停交易機制(續) 本中心網站揭示相關資訊: 本中心網站首頁>興櫃>當日行情表 本中心網站首頁>興櫃>市況報導>個股行情
調整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造市義務 報價義務調整內容如下: 縮短推薦證券商連續報價頻率: 現行規定推薦證券商之報價數量因成交而不足1千 股時,應於5分鐘內重新報價 →新制將5分鐘縮短為3分鐘。 調整庫存不足之改善期限: 現行規定推薦證券商庫存部位不足最低報價數量時 ,應於3個營業日改善 →新制調整為須於次一個營業日補足部位。
調整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造市義務(續) 明定點選成交原則: 推薦證券商須於雙邊報價均存在時始得點選未到價 委託單,並以所點選之委託價格視為報價之變更成 交。 黃金現貨及開放式基金之造市商義務亦比 照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造市義務之規定調 整。 交易新制藉由強化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造市 義務,有效提升興櫃股票之流動性,增加投 資人成交機會。
限縮系統外議價交易方式 推薦證券商與受託買賣之證券經紀商進行系統外議價交易時,除須符合交易數量10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500萬元以上之條件外,並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同一交易日執行一買一賣之中介交易,且買賣任何 一方不得為該興櫃公司之內部人。 其他經本中心核准之情事。 一買一賣之中介交易: 中介交易之成交價格: 應介於推薦證券商報買價及報賣價間 投資人 A 推薦證券商 投資人 B 投資人A賣股票給推薦證券商 推薦證券商再將股票賣給投資人B ① ②
參、受託買賣興櫃市場商品應注意事項 興櫃股票委託時間 委託單防錯機制 興櫃改帳作業
興櫃股票委託時間 興櫃股票成交的一方一定是推薦證券商,並 以推薦證券商之報價為成交價,故推薦證券 商之報價為投資人委託時重要參考資訊。 興櫃股票成交的一方一定是推薦證券商,並 以推薦證券商之報價為成交價,故推薦證券 商之報價為投資人委託時重要參考資訊。 本中心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每一營業 日交易時間開始(上午9時)才揭示推薦證券商 買賣報價資訊及接受委託單輸入(黃金現貨及 開放式基金亦自上午9時開始接受委託單輸 入) 。 建議於推薦證券商報價資訊揭示(上午9時)後 再輸入委託資訊,以提高成交機會。
委託單防錯機制 為避免委託價格誤植,致發生錯帳情事,故 興櫃交易系統(興櫃股票、黃金現貨、開放式 基金)設有委託單防錯機制 控管基準價:委託下單當時推薦證券商/造市 商最佳買進及賣出報價之平均價 管控方式: 商品 興櫃股票、開放式基金 黃金現貨 系統出現警示訊息 委託價超過控管基準價之上下30% 委託價超過控管基準價之上下5% 須向本中心申請放行 委託價超過控管基準價之上下50%或與控管基準價價差超過50元 委託價超過控管基準價之上下10%
委託單防錯機制(續) 委託單放行作業流程: 傳真投資人之委託書(須加註營業員連絡電 話) 至本中心(傳真號碼:02-2369-0682、 2369-9552、2369-9551) 電洽本中心交易部承辦人員(電話:02- 2369-9555轉興櫃暨基金市場服務組) 輸入委託單:待本中心放行後,即可將投資 人之委託資料輸入電腦系統
興櫃改帳作業 申請時間: 成交當日(T日)下午3:30前。 成交日之次一營業日(T+1日)、成交日之次二營業日(T+2日)上午10時前:經他方同意可申請取消交易。 申請流程: 傳真「電腦議價點選系統成交資料改帳申請書甲聯/ 乙聯」向本中心提出改帳申請,並電話通知本中心交 易部興櫃暨基金市場服務組承辦人。 傳真號碼:02-2369-0682、2369-9552、2369-9551 連絡電話:02-2369-9555轉興櫃暨基金市場服務組─興櫃改帳作業承辦人員 下載申請書: 本中心網站首頁>證券商專區>興櫃股票業務>點選系統改帳申請書
興櫃改帳作業(續) 改帳作業依成交序號進行更改,故該筆成交序 號不能部分更改資料或部分取消 改帳方式: 黃金現貨/開放式基金改帳作業同興櫃股票 改帳方式 作業方式 1 取消交易 先取得成交相對方同意 買賣雙方同意後,提出申請的一方傳真甲聯;配合的一方傳真乙聯 2 更改價格或數量 3 更正客戶帳號 僅須傳真甲聯 4 更正至證券經紀商之錯帳帳號 更正資料之客戶帳號欄位須填寫完整11碼之錯帳帳號
肆、投資人常見問題
投資人常見問題 為什麼投資人的委託單未揭示? 一般上市(櫃)股票是由委託所驅動的交易市場,所以市場上會揭示所有投資人的委託當中的最佳五檔委託資訊;而興櫃股票則是由推薦證券商報價驅動交易的市場,且交易雙方必有一方為推薦證券商,因此對外揭示的資訊是推薦證券商所申報的買進及賣出報價資訊,投資人的委託資訊並不會揭示。
投資人常見問題(續) 投資人委託買進(賣出)價格高(低)於成交價,為什麼沒有成交? 興櫃股票由推薦證券商報價驅動成交的議價交易市場,成交的一方一定是推薦證券商,且推薦證券商之買進及賣出報價必定存在價差(即證券商經營興櫃造市業務之必要的作業成本)。 投資人未判斷成交價之買賣別,而僅以成交價與委託價相比並不適當,在參考成交價時應判斷該筆成交價為投資人「買進」或「賣出」成交價,本中心網站「首頁>興櫃>當日行情表」及「首頁>興櫃>興櫃股票市況報導>個股行情」均揭示「投資人成交買賣別」供投資大眾參考:
舉例說明:委託買進價格高於成交價之案例說明 委託單號001到價,成交價格為推薦證券商報買價 9.5元 投資人委託單 推薦證券商報價單 委託單號 委託賣價 報買價 報賣價 10 9.5 001 9 投資人成交買賣別 成交價 賣出 9.5 委託單號002委託「買進」 9.7元,雖比成交價(9.5元 )高,但此時的成交價是投 資人「賣出」成交價,買 賣別不同不適合互相比較 ,且委託買進價格(9.7)小 於報賣價格(10),屬未到 價委託單,故不會成交。 推薦證券商報價單 投資人委託單 報買價 報賣價 委託單號 委託買價 10 9.5 002 9.7
投資人常見問題(續) 為什麼興櫃股票沒有開盤價及收盤價? 興櫃股票屬議價交易市場,係由推薦證券 商之報價主導其交易進行,推薦證券商每 日視個股狀況依其專業判斷申報價格,且 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之報價,與上市(櫃) 股票由全體委託單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不 同,故興櫃股票收市時係揭露當日成交均 價(加權平均)供大眾參考,而無「開盤價 」或「收盤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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