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 第一节 公务员录用的含义与意义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形成于英国 (一定要经过考试????) 二、我国公务员录用的含义 1、我国公务员的录用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增补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录用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录用对象是国家机关以外的公民、学生或工作人员。 3、录用考试与录用考察两种方式互相补充,坚持两者并重的原则。 4、录用公务员必须按照法宝的条件与程式进行,否则无效
三、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二节 公务录用考试的种类与录用的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 1、公开竞争性的考试 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 第一、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国安) 第二、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 第三、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其二、年满十八周岁。 其三、拥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 其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其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限制性资格条件 其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其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其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公务员录用的原则与录用考试的内容 一、公务员的录用原则 1、公开考试 2、平等竞争 3、严格考察 4、择优录取
第四节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与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 1、笔试 2、面试 3、实际操作 4、此外,在我国公务员十几年录用考试实践中,部分省、 市与部门的某些职位在招考中还采用了情景模拟与心理测试的方式 。
二、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 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 (中央组织部与国务院人事部门) 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省委组织部与省级人事部门/人事厅) 3、市区的高级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五节 公务员录用的程序与违纪处罚 一、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1、发布招考公告 2、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 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 5、体检 6、录用(公示,审批备案)
二、对录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处罚 1、作出处理决定的主体 2、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 3、承担违纪责任的后果 4、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第一节 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意义 一、公务员考核的含义 二、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供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 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第二节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与内容 一、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 3、分类考核的原则 4、考用结合的原则
二、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1、德,是指公务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指公务员从事本质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指公务员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 5、廉,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三节 公务员考核的范围、等次与标准 一、公务员考核的范围 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 2、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的考核 5、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考核 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的考核 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 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管理。 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
二、公务员考核的等次 三、公务员考核的标准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5)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5) 3、公务员确定基本职称等次的情形(5) 4、公务员确定不职称等次的情形(5)
第四节 公务员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公务员考核的方法 1、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公务员考核的程序 1、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 2、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
第五节 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反馈与使用 一、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反馈 我国是把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二、公务员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5) 2、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4) 3、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4)
第六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第一节 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的含义与意义 一、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含义 任职: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免职: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管理活动。
晋升: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动。 降职:公务员管理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责任职务的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改任一种较低职务的管理活动。
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的意义 1、对于机关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保证机关中各个职位获得适宜人选的主要途径 2、对于公务员来说,职务任免与升降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 3、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是实现职务管理的保证
第二节 公务员任职的内容 一、公务员任职的原则 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亲的原则,特别遵循党管干部原则。 二、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一)选任制 1、选任制公务员的范围(领导)
(二)委任制 1、委任制方式的优缺点 2、委任制的任免机关和权限 3、委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情形 4、委任制的任职程序
(三)聘任制 1、职位聘任的特点(3) 2、实行职位聘任的作用(3) 3、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4、实行聘任制的条件(4) 5、聘任人选的产生(公开招聘,直接选聘) 6、聘任合同 7、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三、关于公务员的任期制与兼职 1、任期制 2、兼职
第三节 公务员任免的内容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一)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二)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任职免除
二、委任制公务员的免职 (一)免职情形 1、程序性免职的情形 2、单纯性免职的情形 3、自行免职的情形 (二)免职的程序 1、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2、审核 3、作出免职决定 4、发布免职通知
三、国外公务员的免职制度
第四节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内容 一、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逐级晋升原则
二、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条件和资格 (一)职务晋升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作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用,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职务晋升资格 领导职务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担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担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身体健康 7、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晋升非领导职务的资格 (无论晋升领导或非领导职务,需要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中被定为称职以上,并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根据具体职位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考察 3、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四、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 (一)竞争上岗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 4、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
(二)公开选拔 1、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 (三)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公开选拔
五、任职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一)任职前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 2、公示范围 3、公示内容 4、公示方式 5、公示时间 6、公示程序
(二)任职试用期制度 1、适用范围和试用期限 2、试用期间的管理 3、试用期满的考核
六、国外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制度 1、功绩晋升制 2、自荐晋升制
第五节 公务员降职的内容 一、公务员降职的原则 1、能上能下原则 2、逐级降职原则 二、公务员降职的条件 1、本人不称职 2、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三公务员降职的方式 1、职薪同时降 2、降职不降薪 四、公务员降职的程序 1、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 2、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降职公务员意见 3、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依法任免
五、国外公务员的降职制度 1、工作成绩不佳 2、因身心不健康,对执行职务不利或有困难 3、其他缺少任其官职必备条件 4、由于官职和定员的变动或预算减少,出现官职或人员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