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二)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 2007年精品课程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 责任范围 除外责任 责任起讫 被保险人义务 索赔期限 2007年4月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 责任范围 除外责任 责任起讫 被保险人义务 索赔期限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一 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 110%投保平安险, 6月初货物装受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二 泰国某进出口商向日本出口大米1000包,共10公吨,向泰国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F.P.A),货物由泰国某船运公司承运,该批货物装载货轮的底层货舱,货轮在行驶途中触礁,底舱严重进水,船方全力抢救,才使500包大米移至船面,后来由于风暴将这500包大米全部吹落海中,而其余没于舱底的500包大米则遭受严重水浸,无法食用,货轮抵达日本后,收货人凭保险单向泰国保险公司请求赔偿,遭到拒绝。理由是平安保险对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试问,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否充分?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三 我方按CIF向欧洲出口棉布一批,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而使其中30包遭受水渍。问:保险公司对此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我方应该怎么办?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四 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思考题 我某公司以CIF对外发盘,如以下列保险条款投保,是否妥当? (1)一切险、淡水雨淋险、受潮受热险 (2)平安险、一切险、战争险 (3)水渍险、偷窃险、战争险 (4)偷窃险、罢工险、战争险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投保了一切险就不用再投保一般附加险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二)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 我国A公司按照CIF价格条件与某国B公司签订了一单2000公吨食用糖的生意,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沿途尽量多装货物,停靠码头的次数和时间太多,而且要穿过赤道,结果航行了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发现食用糖因为长时间受热,已经变质,根本无法出售。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为什么?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三)责任起讫 1、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仓至仓条款” 从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仓库开始运输起,到保险单载明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 在卸货港卸离海轮满60天为止(适用于非仓库交货) 在这60天内若货物发生转运,至非保险单规定地时,以该货物起运时终止,或 在保险单载明的目的港或目的地前的某一仓库发生分配、分派情况,则该仓库作为被保险人的最后仓库,保险责任到此终止。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一 某年,国内某卷烟厂从德国进口总价值58万欧元的琳克卷烟包装机组,按照FOB价格条件向中国平安保险总公司投保。平安保险公司于7月22日签发了货物运输保险单,启运日期为7月22日,承保条件为一切险及战争险。进口设备在9月12日顺利运抵到达口岸——广州黄埔港,同月16、17日卸离海轮,存放于黄埔港码头。卷烟厂于10月21日向中国人保某分公司办理了国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11月3日前往黄埔提货,11月4日装载进口设备的5辆大货车行驶在广东新丰路段上,由于一辆卧铺大客车强行超车,一辆大货车为防止正面碰撞采取紧急刹车右转,但车尾仍然相撞,造成大货车冲出车道,坠入深谷。大货车上装载的一台透明纸卷烟机、3台电器控制设备被摔得支离破碎。试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对该卷烟厂所遭受的设备损失负赔偿责任?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二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问: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能否得到赔偿?若是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能否得到赔偿?若采用FOB或CFR,卖方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在FOB、CFR术语下,由买方投保,在出仓至船舶途中灭失,买卖双方均得不到赔偿,即此时的责任起讫是“船至仓”。这是依据保险的一个基本原则——可保利益原则。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2、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仅限于水上危险” 小思考: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2、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仅限于水上危险”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及时提货的义务 施救义务 更正保险单内容的义务 提供索赔单证的义务 被保险人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双方相互碰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时,须及时通知保险人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案例思考 我国某省A进出口公司按FOB条件从英国进口一批机电产品,目的港为上海,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B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加战争险”。当货船到达广州后,A公司街道国内用户的通知,由于换了使用单位,货物需要运到重庆。于是,A公司就将货卸至广州,然后经铁路运往重庆,在运输途中适逢山洪爆发,部分铁路被冲毁,货物遭到部分损失。事后,A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B分公司提出索赔而遭到拒绝。试分析,B保险分公司对否?A公司该如何处理?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五)索赔期限 中国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时效为两年,从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之日算起。逾期,被保险人就丧失了向被保险人提出保险索赔的实体权利。 2007年4月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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