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 掌握海洋运输方式和集装箱运输相关知识 掌握海运提单的填写 了解其他运输方式 掌握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第一节 海洋运输方式 国际海洋运输是指本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或外国港口之间国际航线的海上运输。
一.海洋运输方式的特点 (一)海洋运输的涉外性 涉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海洋运输受国际航运市场约束 2) 海洋货运单证在国际上通用 3) 海洋运输既受本国法律的规定制约,又受国际公约的规定制约
一.海洋运输方式的特点 (二)海洋运输的优越性 海洋运输具有以下一些优点: 1) 运量大,运价低廉 1) 运量大,运价低廉 2) 海洋运输对货物适应性强,技术手段先进
一.海洋运输方式的特点 (三)海洋运输的危险性 海洋运输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 1) 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 2) 造成的损失巨大 1) 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 2) 造成的损失巨大 为适应海上危险而发展起来的一些比较特殊的制度
二.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 (一)班轮运输的主要特点 班轮运输的主要特点是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
二.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的优越性在于: 有利于托运人按船期时间表从容安排货运计划,根据运价表核算运费或对运输方式进行选择; 由承运人负责装卸船和理货,并负担其全部费用; 班轮运输手续简便,托运人一次性交纳费用,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均以班轮提单上所载条款为依据,不需另外签订书面的海上货运合同; 班轮运输对各类货物多少均可接受,有利于件杂货,小批量、零星货物运输。
二.班轮运输 (二)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的,一般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运费两部分构成。
二.班轮运输 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 (1)按货物的毛重。 (2)按货物的体积。 (3)按货物的价格计收。 (4)按货物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 (5)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种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 (6)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 (7)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8)临时议定运价(Open Rate)。
二.班轮运输 班轮附加费 班轮附加费的名目繁多,主要有燃油附加费超重附加费、超长附加费、直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选择港附加费、变更卸货港附加费等。 班轮附加费通常以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率计收,也有以每运费吨若干金额计收。
二.班轮运输 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总货运量 班轮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总货运量
【例】某公司出口柴油机一批,共15箱,总毛重为5. 65公吨,总体积为10 【例】某公司出口柴油机一批,共15箱,总毛重为5.65公吨,总体积为10.676立方米。由青岛装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轮船,经香港转船至苏丹港,试计算某企业应付船公司运费多少?
解:首先,按柴油机的英文名称Diesel Engine,查阅货物分级表,柴油机属于10级货,计算标准为W/M;然后在中国内地——香港航线费率表中查出10级货从青岛运至香港的费率为每运费吨22美元,香港中转费为13美元;再从香港——红海航线费率表中查出10级货的费率为95美元;最后查附加费率表,了解到苏丹港要收港口拥挤附加费,费率为基本运费的10%。 每一运费吨的运价应为22美元+13美元+95美元+95美元×10%=139.5美元 由于该批货物的尺码吨(10.676运费吨)较重量吨(5.65运费吨)为高,而其计费标准为W/M,自应按尺码吨计,因此,该批货物运费计算如下。 共需支付总运费10.676ⅹ139.5美元=1489.30美元。 答:应付船公司运费1489.30美元
二.班轮运输 (三)班轮运输货运程序 订舱 接受托运申请 接货 换取提单 装船 海上运输 卸船 交付货物
二.班轮运输 (四)货物交付方式 船边交付货物 选港货物 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 凭保证书交付货物
三.租船运输(Transport by Charter) 租船运输是指船东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某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运输方式。
三.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与班轮运输的区别在于: 没有预先制定的船期表、航线; 没有固定的停靠港口; 船舶的航线、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装卸港口等都是根据货主的要求而定; 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三.租船运输 (一)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是指由船东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方式。
三.租船运输 航次租船有以下特点: 1) 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仍由船东负责,并负担船舶正常航行的各种费用和人员工资费用。 1) 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仍由船东负责,并负担船舶正常航行的各种费用和人员工资费用。 2) 航次租船的“租金”常称为运费,运费按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计收。 3) 在租船合同中需要订明货物的装卸费用由船东或承租人负担。 4) 在租船合同中需要订明可用于装卸货物的时间及装卸货物时间的计算办法,并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的标准。
三.租船运输 (二)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是指船东将特定的船舶租给承租人使用一段时间的租船方式。这种租船方式以约定使用的一段时间为限。在这个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运输货物。租期的长短完全由船东同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洽商而定,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或更长的时间。
三.租船运输 定期租船的特点: 船员由船东配备,并负担他们的工资、伙食费;所指派的船长应听从承租人的指挥。 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等与船舶营运有关的费用,而船东则负担船舶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船用物料费、润滑油费、船舶保险费等费用。 租金按船舶的载货量、租期长短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租船合同中订有关于交船和还船以及关于停租的规定。
三.租船运输 (三)包运租船 所谓包运租船是指船东提供给承租人一定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以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均等的货运量完成合同规定总运量的租船方式。
三.租船运输 包运租船的特点: 1) 包运租船合同中不确定船舶的船名及国籍,仅规定船舶的船级、船龄和船舶的技术规范,船舶所有人必需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航次货运量的运力,这对船东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是十分有利的。 2) 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货物的总量及船舶航次周期所需的时间。 3) 船舶所承运的货物主要是运量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承租人往往是业务量大和实力强的综合性工矿企业、贸易机构、生产加工集团或大石油公司。 4) 船舶航行时所产生的时间延误损失风险由船东承担,而对于船舶在港内装卸货物期间所产生的延误,则通过合同中订有的“延滞条款”的办法来处理,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船舶在港的时间损失。 5) 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收。
三.租船运输 (四)光船租船 光船租船又称船壳租船。这种租船不具有运输承揽的性质,只相当于一种财产租赁。光船租船是指在租期内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给承租人使用,而配备船员、供应给养、船舶的营运管理以及一切固定或变动的营运费用都由承租人负担的租船。
三.租船运输 光船租船的特点: 1) 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 2) 全部船员由承租人配备并听从承租人的指挥。 1) 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 2) 全部船员由承租人配备并听从承租人的指挥。 3) 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期内的时间损失。 4) 承租人除不承担船舶的投资费用外,承担船舶全部固定的及变动的营运费用。 5) 租金按船舶的装载能力、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
第二节 海洋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二.海上货运单 三.海洋运输其他单证
一.海运提单 提单的概念 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既是重要的结汇单证,又是重要的航运单证。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或由承运人装至船上后,应托运人要求,由承运人、船长或者承运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发。
一.海运提单 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证明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4)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
一.海运提单 提单的种类 按提单上收货人的抬头划分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指示提单(Order B/L)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
一.海运提单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 On Board B/L) (2)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一.海运提单 按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1)清洁提单(Clean B/L) (2)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Foul B/L)
一.海运提单 按运输方式划分 (1)直达提单(Direct B/L) (2)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 (3)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一.海运提单 其他特殊提单 (1)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2)预借提单(Advanced B/L) (3)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 (4)交换提单(Switch B/L)
一.海运提单 提单的内容 : 提单正面记载事项 提单正面内容大同小异,其中包括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的名称、船名、装卸港名称、有关货物和运费的记载以及签发提单的日期、地点和份数。 提单的背面条款
二.海上货运单 海上货运单(Sea Waybill)是指承运人直接签发给收货人的提单。海上货运单不能转让,不是物权凭证。海上货运单可以减少利用假提单诈骗现象。
三.海洋运输其他单证 在海洋运输中,从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开始,到货物装船、卸货、货物交付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编制各种单证。这些单证在货方(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与船方之间起着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也是货方、港方、船方等有关单位从事业务工作的凭证,又是划分货方、港方、船方各自责任的依据。
三.海洋运输其他单证 (一)装货港编制使用的单证 托运单(Booking Note,B/N) 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 收货单(Mate's Receipt,M/R)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 载货清单(Manifest,M/F) 其他单证
三.海洋运输其他单证 (二)在卸货港编制的单证 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过驳清单(Boat Note,B/N)和卸货报告(Outturn Report) 货物残损单(Broken&Damaged Cargo List)和货物溢短单(Overloaded &Shortlanded Cargo List)
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 一.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的特点 二.集装箱运输的主要关系方 三.集装箱交接方式 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 一.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的特点 二.集装箱运输的主要关系方 三.集装箱交接方式 四.集装箱运输业务程序
一.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一)集装箱是一种高效益的运输方式 1)简化包装,大量节约包装费用 2)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 3)减少营运费用,降低运输成本
一.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二)集装箱是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 由于集装箱运输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换装时,不需搬运箱内货物而只需换装集装箱,这就提高了换装作业效率。普通货物装卸,一般每小时为35t左右,而集装箱装卸,每小时可达400t左右,装卸效率大幅度提高。同时,由于集装箱装卸机械化程度很高,因而每班组所需装卸工人数很少,平均每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
一.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三)集装箱是一种高投资的运输方式 (三)集装箱是一种高投资的运输方式 集装箱运输虽然是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一种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首先,运输公司必须对车辆和集装箱进行巨额投资。其次,为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还需有相应的货运站等,为了配套建设,这就需要兴建、扩建、改造、更新现有的公路、铁路、桥梁、涵洞等,这方面的投资更是惊人!可见,没有足够的资金开展集装箱运输,实现集装箱化是困难的,必须根据国力量力而行,最后实现集装箱化。
一.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四)集装箱是一种高协作的运输方式 (四)集装箱是一种高协作的运输方式 集装箱运输涉及面广、环节多、影响大,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集装箱运输系统包括海运、陆运、空运、港口、货运站以及与集装箱运输有关的海关、商检、船舶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如果互相配合不当,就会影响整个运输系统功能的发挥,如果某一环节失误,必将影响全局,甚至导致运输生产停顿和中断。因此,要求搞好整个运输系统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高度协作。
二.集装箱运输的主要关系方 集装箱运输主要关系方有无船承运人、集装箱实际承运人、集装箱租赁公司、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等。
三.集装箱交接方式 (一)整箱交,整箱接(FCL/FCL)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收货人在目的地以同样整箱接货,换言之,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三.集装箱交接方式 (二)拼箱交、拆箱接(LCL/LCL)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托运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负责拼箱和装箱,运到目的地货站或内陆转运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拆箱后,收货人凭单接货。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三.集装箱交接方式 (三)整箱交,拆箱接(FCL/LCL)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后,各收货人凭单接货。
三.集装箱交接方式 (四)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托运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分类调整,把同一收货人的货集中拼装成整箱,运到目的地后,承运人以整箱交,收货人以整箱接。
四.集装箱运输业务程序 (一)集装箱运输的出口货运程序 订舱或托运 承运 发放空箱 货物装箱 整箱货的交接和签收 换取提单 装船
四.集装箱运输业务程序 (二)集装箱运输的进口货运程序 集装箱运输的进口货运程序也与传统的班轮运输的进口货运程序大体相同。即在卸港的船公司代理人接到装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后,联系集装箱装卸作业区的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的经营人,为船舶进港和卸箱作好准备,待船舶到港后,组织卸箱和集装箱在堆场的存放,或在集装箱货运站拆箱。
第四节 其他运输方式 一.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 二.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 第四节 其他运输方式 一.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 二.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 三.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四.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一.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的优点在于:受气候影响少,可保证全年的正常运输;速度较快(仅次于空运),运量较大,有高度的连续性;货运过程遭受的风险较小,费用较低,手续简单,不论经过几个国家,只需办理一次托运手续,全程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运单。 铁路运输分为国际铁路运输和国内铁路货运。
二.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是利用飞机运送进出口货物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它的主要优点是速度快、安全性高,但是航空运输的运费也很高,一般适用于小批量、高时效和贵重货物的运输。如精密仪器、鲜活产品和急需物品等。 航空运输又分为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和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和急件传递(Air Express)。此外,无论是客货混和班机,全货班机或是包机运输,货物数量较大时,均可争取一定的运费优惠。
三.国际多式联运 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以集装箱为媒介,将货物从起送地运达目的地的连贯运输,它的主要特征是: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工具的联合运输,统一承运人,统一运价,交货方式包括门到门、门到站(CFS)、门到场(CY)和站到站等。 国际多式联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运输单据,即联合运输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率,必须由一个多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总负责;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国际货物连贯运输。
四.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一)公路运输(Road Transport) 公路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具有高度的灵活性,速度也较快,但运量小,运费较高,易造成货差货损,适用同周边国家的小批量短途货物输送,以及我国内地同香港、澳门地区的部分货物运输。
四.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二)内河运输(Inland Water Transport) 内河运输是水上运输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延伸手段,在货物的转运和集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与其它运输方式相比,它具有投资少、运量大、成本低的特点,这种运输方式对我国同一些周边国家的内河港口的贸易也有着重要的传输作用。
四.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三)邮政运输(Parcel Post Transport) 邮包运输是一种简便的运输方式,具有“门到门”的特点。出口商只需按规定的时间将商品包裹送交邮局,付清邮资并取回收据,就完成了交货义务,邮件到达目的地后,收件只可凭邮局到件通知提取。一般适合于量轻体小的货物,邮件一般不能超过20公斤,长度不能超过1米。
四.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四)管道运输(Pipeline transport) 管道运输是随着石油的生产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与普通货物的运输形态完全不同。管道货物运输是货物运输工具本身就是管道,是固定不动的,只是货物本身在管道内移动,换言之,它是运输通道和运输工具合二为一的一种专门运输方式。管道运输是货物在管道内借助高压泵的压力向目的地输送的一种运输方式。
第五节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通常包括有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港、分批装运和转船、装运通知、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等。
一.装运时间 关于买卖合同中对装运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明确规定具体期限 (二)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三)采用术语表示交货期
二.装运港和目地港 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符合政策规定,不应选择我国政策不允许往来的港口为国外的装卸港; 对国外装卸港的规定应力求明确具体,注意港口的重名问题,避免错卸货物; 充分考虑国外装卸货港口的作业效率及条件; 不能接受内陆城市为装卸港,对小批零星杂货的出口,一般不能接受指定码头或泊位装卸货物的条款; 在采用价格术语成交时,注意和国际惯例及其它合司条款的衔接,避免前后矛盾。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一)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对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一般有三种: 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不加任何限制; 规定时间和数量的分批; 规定不准分批装运。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二)转船(Transshipment) 转船是指货物装运后允许在中途港换装其它船舶转运至目的港,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订立“允许转船”条款。货物需要转船的主要原因通常是至目的港无直达船;目的港不在装载货物的班轮航线上;属于联运货物;集装箱装运,而出口口岸缺乏装卸设备。
四.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 装运通知是买卖合同中一条不可缺少的重要条款,其目的是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划分,共同做好船货的衔接工作。
五.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 (一)装卸时间(Lay Time) 装卸时间是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一般以天数或小时来表示。 装卸时间的计算及计算方法,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连续日(成时):指按24小时为一个连续日,其中没有任何折扣; 工作日:按港口习惯,正常节假日除外; 累计24小时工作日:按每个作业日的工作日期累计计算; 好天气工作日:按正常工作日,星期日和节假日以及恶劣天气影响装卸作业除外; 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这种规定按连续24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中间因坏天气影响而不能作业的时间应除外,我国一般采用这种规定。
五.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 (二)装卸率(Load/Discharge Rate) 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也是规定装卸时间的一种方法。装卸率的规定应注意结合合同的其它条款,在保证装运和交货义务完成的情况下按照港口条件和正常的装卸速度确定,防止过高或过低。
五.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 (三)滞期费和速遣费 滞期费是指承租人在规定的装卸期内,末完成装卸任务延误船期,给船方造成损失,应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速遣费是承租人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而由船方支付给承租人的一定的奖金,按国际航运惯例,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
个案分析 案情介绍: 2000年,发货人中国厦新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茶叶从大连港出口运往印度,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S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向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舱位,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指派了箱号为HTM-5005等3个集装箱后签发了清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海上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一切险。货物运抵印度港口。收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茶叶串味变质,即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明,250箱茶叶被污染。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故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为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失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个案分析 案件焦点: 在集装箱运输中,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在集装箱运输中,S分公司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否是适格的原告?为什么? 如果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资格作原告,它应将谁列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