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 LY/T 2289—2014
主要内容 定义 档案建立 归档要求 组卷和编目 档案管理内容与要求
定义 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 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档案建立 (1)林木种子(穗条)生产档案 (2)苗木生产档案 (3)林木种子(穗条)经营档案 (4)苗木经营档案
(1)林木种子(穗条)生产档案 林木种子生产档案表或穗条生产档案表 从事林木良种生产的,应包括林木良种证书或复印件或品种选育人的授权证明 相关的种子标准 种子质量检验证书或报告、种子(穗条)产地检疫证明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一般采种林的采种公告 生产纪录,包括采种林(采穗圃)的施肥、灌溉、中耕除草、除虫害防治、种子(穗条)采集、调制、种子产量以及种批划分等 林木种子(穗条)生产计划(生产任务、生产合同)、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林木种子生产档案表 编号: 种子生产情况 树种: 品种: 种子种类: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采种地点: 省 县 林龄: 种子种类: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采种地点: 省 县 林龄: 采种时间: 年 月 日 种子产量: g 种批数 个 采种林面积: 亩 种子丰歉情况:大年□ 平年□ 小年□ 采种林类型:种子园□ 母树林□ 采种基地□ 一般采种林□ 其他□ 检验证书编号: 产地检疫证明:有□ 无□ 种子加工调制情况 加工时间: 年 月 日 调制方法: 种子包装与贮藏情况 包装方式: 包装规格: 入库时间 年 月 日 贮藏方法: 种子产地灾害性气象记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人:
穗条生产档案表 编号: 穗条生产采集情况 树种: 品种: 穗条种类: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采穗地点: 采穗圃面积: 亩 采穗圃面积: 亩 采穗母株年龄: 采穗时间 年 月 日 采穗数量: 条(kg) 产地检疫证明:有□ 无□ 穗条包装与保存方法 包装方式: 包装规格: 保存方法: 穗条产地灾害性气象记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人:
(2)苗木生产档案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苗木生产计划或生产任务、生产合同、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生产纪录,包括整地、播种(扦插、嫁接等)、间苗、定株、移植、施肥、灌溉、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 苗木质量检验原始记录、苗木质量检验证书、产地检疫证明等; 相关的种苗标准 从事良种苗木生产的,应包括林木良种证书或复印件或品种选育人的授权证明 苗木生产档案表
苗木生产档案表 编号: 苗木生产情况 树种: 品种: 苗木类别:普通苗□ 良种苗□ 林木良种编号: 生产时间: 年 月 日 生产时间: 年 月 日 生产地点: 县 乡(镇) 村 生产面积: 苗 生产数量: 株 苗木种类:播种苗□ 移植苗□ 嫁接苗□ 扦插苗□ 容器苗□ 其他□ 产地检疫证明:有□ 无□ 种子(穗条)来源 种子(穗条)产地 县 调入(采种)时间: 年 月 日 采种林类型:种子园□ 母树林□ 采种基地□ 一般采种林□ 采穗圃□ 其他□ 育苗前种子(穗条) 处理方法 苗木贮藏(假植)情况 贮藏(假植)时间: 年 月 日 贮藏(假植)方式: 贮藏(假植)数量: 株 苗木自检情况 苗龄: 质量检验证书编号: 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等级:I级 %;II级 %;或合格苗率 % 苗木产地灾害性气象记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人:
(3)林木种子(穗条)经营档案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种子质量检验证书或报告、种子(穗条)标签、种子(穗条)购销合同或供货证明等; 林木种子(穗条)检疫证书或复印件; 从事林木良种经营的,应包括林木良种证书或复印件或品种选育人的授权证明; 林木种子经营档案表、穗条经营档案表。
林木种子经营档案表 编号: 填写人: 树种: 品种: 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种子产地: 省 县 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种子产地: 省 县 采种林类型:种子园□ 母树林□ 采种基地□ 一般采种林□ 其他□ 采种(调入)时间: 年 月 日 采种(调入)数量: kg 种批数 个 林木种子销售情况 序号 销售时间 销售数量(kg) 种批号 销售合同 编号 购买者 购买者联系方式 填写人:
穗条经营档案表 编号: 填写人: 树种: 品种: 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穗条产地: 穗条来源:采穗圃□ 其他□ 普通种□ 良种□ 林木良种编号: 穗条产地: 穗条来源:采穗圃□ 其他□ 采集(调入)时间: 数量: 条(kg) 穗条销售情况 序号 销售时间 销售数量/条(kg) 穗条批号 销售合同编号 购买者 购买者联系方式 填写人:
(4)苗木经营档案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苗木质量检验证书或苗木标签、苗木购销合同或供货; 从事良种苗木经营相关的林木良种证书或复印件或品种等授权证明; 苗木经营档案表见附录D。
苗木经营档案表 编号: 填写人: 树种: 品种: 普通苗□ 良种苗□ 林木良种编号: 种子(穗条)产地: 省 县 普通苗□ 良种苗□ 林木良种编号: 种子(穗条)产地: 省 县 苗木产地: 省 县 乡(镇) 村 出圃(调入)时间: 年 月 日 苗木数量: 株 播种苗□ 移植苗□ 嫁接苗□ 扦插苗□ 容器苗□ 其他□ 苗龄: 苗木质量检验证书编号: 苗木销售情况 序号 销售时间 销售数量(株) 苗批编号 销售合同编号 购买者 购买者联系方式 填写人:
归档要求
文件材料和相关内容应及时归档。 归档文件材料应如实反映林木种苗生产、 经营与管理等活动的真实情况,内容完整、 签字(章)手续完备。 归档材料宜用计算机打印或用碳素墨水、 蓝黑墨水填写工整。
电子文件的归档及管理遵循GB/T 18894的 规定。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若有声像 材料也宜归档。声像材料宜附摄制的内容、 时间、地点和责任者等文字说明,照片图 像清晰。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标准可 以单独归档。 已毁坏或丢失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复或补救。 卷内文件材料页号编写、卷内目录、卷内备 考表及案卷封面的填写应齐全、准确,案卷 题名应简明确切。
组卷和编目
组卷方法 组卷时间 卷内文件排列 案卷编目 文件材料宜按年度、树种分别组卷。声像材料可单独组卷。 组卷应于下一年度初完成。 各种文件材料宜按内容时间和时间顺序排列。排列方法遵循GB/T 11822的规定。 卷内文件排列 案卷内文件页面编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案卷盒脊、案卷目录的填写内容与式样及案卷装订遵循GB/T 11822的规定。 案卷编目
档案管理
要求 更正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宜集中统一管理。生产者、经营者应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不应随意更改,经批准更改后要及时纠正,并将同意变更意见、更正后的档案资料等及时归档。 更正
保管 保存期限 移交 档案应在专用档案室(柜)保管,应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防污染等。 普通苗木的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穗条)等 经营档案应永久保存。 保存期限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各留一份。 移交
借阅 销毁 借阅档案应履行档案借阅和归还手续,所借档案不应拆散、涂改、抽换、污损等。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做好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工作,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剔除销毁,销毁档案应编制销毁目录。 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