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简介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辐管处
目 录 一、引言 二、核技术利用及分类 三、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四、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 五、建设项目申报常见问题 六、日常管理的环保要求
一、引言 申报的对象是什么? 申报的意义什么? 如何申报及日常管理
二、核技术利用及分类 核技术利用 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核技术利用 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放射源 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 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是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
(一)核技术利用领域 1.核技术工业领域应用 放射性工业应用.doc 2.核技术医疗领域应用 放射性医疗应用.doc 3.农业、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教学等领域中的使用
(二)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分类 放射源分类表.doc 1.放射源分类 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 (一)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五)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放射源分类表.doc
2.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放射源分类原则对非密封源适用。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乙级和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Ⅲ类放射源。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级别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甲 >4×109 乙 2×107 ~4×109 丙 豁免活度值以上~2×107
3.射线装置分类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射 线 装 置 分 类 表 装置类别 医用射线装置 非医用射线装置 Ⅰ射线装置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 医用加速器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Ⅱ类射线装置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 工业探伤加速器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质子治疗装置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其他医用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 X射线深部治疗机 工业用X射线CT机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X射线探伤机 Ⅲ类射线装置 医用X射线CT机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X射线衍射仪 X射线摄影装置 兽医用X射线机 牙科X射线机 乳腺X射线机 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三、辐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 国务院条例 部门规章 标准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02年10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28日颁布,2009年1月1日实施;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2006年3月1日实施,2008修正;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2011年4月18日; 《放射源分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第62号,2005年12月23日; 《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2006年5月30日; 《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7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3月19日;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及格式》,HJ/T10.1-1995;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GBZ 11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5-2009。
四、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 (一)判断核技术利用项目类别
审批分级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前款规定之外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关于明确我省辐射环境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办〔2013〕47号: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超过5年的审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应用项目;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应用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野外示踪试验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二)广州市环保局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事项类别 1.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同类别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延续、注销 。 (1).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 (2).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同类别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初审、延续初审。 3.办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三)核技术利用项目申报 1.申报流程
环评审批: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包括现场检查)→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窗口取件。 许可证审批:网上申报→材料初审→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窗口取件。 验收审批:网上申报→材料初审(包括现场检查)→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窗口取件。
2.办理各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1)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批。 ①申请书(简述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事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办理报批业务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原件)。 ④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⑤至少1名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 ⑥专/职兼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情况表及未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培训计划。 ⑦核技术利用项目明细表(含现有和拟购的全部内容)。 ⑧辐射环境防护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⑨改扩建项目提交过往审批文件。
①申请书(简述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事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办理报批业务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①申请书(简述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事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办理报批业务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③《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须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④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文件(复印件)。 ⑤全部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⑥核技术利用项目明细表(含现有和拟购的全部内容)。 ⑦核技术利用项目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和使用、维修台帐、管理制度及监测方案。 ⑧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须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⑨申请增项、改建项目报批须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①申请书(简述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事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办理报批业务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③《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④核技术利用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原件)。 ⑤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情况表及全部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复印件)。 ⑥核技术利用项目明细表(含过往批复和本次申请报批的全部内容)。 ⑦全部操作人员近期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⑧本次验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复印件)。 ⑨辐射环境防护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制度。 ⑩项目环评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所在位置四置图。 ⑪放射性同位素应用项目提交废源收贮方案或废源收贮协议。 ⑫有危险废物产生(如废显影液、废定影液)的单位,须提交与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
(4)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 ①申请书(简述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和办理事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②办理报批业务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须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 ④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⑤至少1名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 ⑥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情况表,及未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培训计划。 ⑦核技术利用项目明细表(含现有和拟购的全部内容)。 ⑧辐射环境防护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制度。 ⑨改扩建项目提交过往审批文件。
(5)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①申请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报告。 ②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③野外示踪试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④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⑤放射性同位素污染防治报告或环境恢复方案。
(6)其他事项办理 ①《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地名)变更。 ②《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终止许可活动变更。 ③《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全部终止许可活动)。 ④ 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审批、初审。
(四)常见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 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地址,核技术利用项目启用时间,核技术利用项目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环评、许可证、验收审批通过项目情况及批复文号,项目四至情况等)。 企业经营概况(针对扩建、变更、延续等企业,主要包括执行年度工作总结备案,个人剂量检测,年度环境监测,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应急预案完善等情况)。 申请事项介绍(申请办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申报事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申请手续)。 单位名称(公章): 申请时间: 项目联系人: 单位电话(固话): 手机: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期限: 受托人姓名: 手机: 固定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需加盖单位公章)
3.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项目概况
(2)二、项目拟建设地址及邻近环境状况示意图(如非占用整栋厂房,须注明上下层使用情况) 说明:本表格首先通过文字简述核技术利用项目概况,包括项目预计启用时间,核技术利用项目数量,核技术利用单位环评、许可证、验收审批通过项目情况及批复文号。 项目四至情况, 应明确给出核技术利用拟建设的具体地址及邻近区域的环境状况,文字简述,并配合图示(应附相应图、照片说明)。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项目拟建设地址与周围环境状况并应绘制示意图。项目使用场所位置示意图:项目拟建设地址及邻近环境状况示意图(如非占用整栋厂房,须注明上下层使用情况),销售类项目,如仅进行贸易类销售,可仅图示本单位地理位置。
(3)放射源 说明:放射源列表中应明确本单位所使用放射源所含核素名称、放射性活度、放射源的物理化学性质。每个放射源占一行,销售同类放射源的可在活度栏列明计划年销售量。
(4)射线装置 说明:每行填写一台射线装置,销售射线装置的同一型号射线装置可写在同一行,备注栏注明计划年销售量。
(5)废弃物 说明:本环境影响登记表所指废弃物一般仅包含核技术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弃物,Ⅲ类射线装置如使用胶片成像,可能会使用显影液、定影液,同时将产生一定量的废胶片,均属危险废物,需填写并应委托有相应污染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同时需提交相关的处置合同(协议);放射源使用单位,如果有放射源废弃,废弃放射源需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6)污染源分析(包括贯穿辐射污染) 主要放射性污染物和污染途径(正常工况和事故工况) 污染源分析,应简要介绍建设单位项目工作原理、工艺流程 正常工况与事故工况主要污染物和污染途径、及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 监测计划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监测计划应包括建设单位所采取的常规监测与工作人员的剂量监测。常规监测应根据项目性质有针对性设置。对于密封源,应包括设备周边工作人员可达区域监测;对于射线装置,主要监测屏蔽装置周围是否有射线泄漏。 污染防治措施简要分析建设单位管理、应急制度是否健全合理,及拟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情况、一旦发生应急时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结论 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可行
(五)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登录“广州市环境保护统一办理系统”(网址:http://210.72.2.146:9080/epiasweb/main/epias_fgdw.jsf)。 2.申报辐射安全许可证需同时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网址:http://rr.mep.gov.cn)。 3.凡委托他人或其他单位代办申报手续的,应出具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单位)的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信息。 4.如提供的资料是复印件,请在每一项资料首页加注“本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公章。 5.如有需要,可要求追加与审批相关的材料,请及时补充。 6.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或换发,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 7.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审批,应于变更之日起20日内申请办理。
(六)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 各类申报审批事项的纸质申报材料统一向“市环保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递交。 办公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联系电话:020-38920928 传真:020-38920930 投诉电话:020-83203214 处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建设项目申报常见问题 填报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登记表填报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申请书/委托书内容有误,没有联系人、联系电话 放射源/射线装置类别错误 射线装置名称前后不一致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错误 项目地址与注册地址未能表达清楚 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不全,缺少拟增加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项目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四至图不清晰 防护制度、应急预案内容与项目不符 污染源分析、辐射防护措施表述不清
已建项目有辐射泄漏 个人剂量超标 档案、台账未建立 工作指示灯、报警装置、联锁装置不能正常运行
六、日常管理的环保要求 (一)辐射安全与防护的日常工作 1.规章制度和应急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2.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3.必备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操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 5.辐射环境监测与年度评估 6.档案、台账建立 7.电离辐射标志的设置 8.工作指示灯、报警装置、联锁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9.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隐患的排查 10.发生事故时,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报告
(二)普通X射线机辐射的防治 1.防护门、观察窗、工作指示灯正常工作 2.通风与空调是否正常运行 3.医生工作区、照射区的布局是否合理 4.个人剂量监测 5.防护门外的座椅是否具有安全隐患 6.辐射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 7.怀孕妇女与儿童的防范
(三)放射源辐射的防治 1.放射源单独存放,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登记 2.放射源退役时,交回原销售单位或送放射性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3.放射源编码 4.放射源转入、转出、收贮、异地使用的备案 5.野外使用放射源时,按要求划定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放射性标志,安排专人警戒 6.防护门、窗应完好,无辐射泄漏,工作指示灯、联锁装置等安全装置正常运行
(四)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辐射的防治 1.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登记 2.划分监督区、控制区 3.放射性废物妥善保管、处置 4.定期监测 5.避免内照射 6.对无关人员的隔离,病人专用休息室 7.从事工作人员的培训 8.怀孕妇女的防范
几点建议: 1.熟悉整个项目,现状与历史; 2.了解申报流程及申报要求; 3.加强辐射防护基本知识的学习,了解项目原理; 4.认真核对全部申报资料; 5.按审管部门要求提交材料。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