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小港國中洪獻聰主任 時 間:99年1月22日星期五 地 點:小港國中北辰五樓視聽教室 99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 期初說明會 報告人:小港國中洪獻聰主任 時 間:99年1月22日星期五 地 點:小港國中北辰五樓視聽教室
內容簡介 政策宣導 計畫說明 補救教學實施方式 徵求退休老師行政配合事項 徵求大專學生行政配合事項 勞保費及勞退金計算說明 各項工作時程 開班情形及執行成果網路填報期限 績效評估與成效考核 計畫執行記錄文件 各校行政配合事項 結語
政策宣導 一、政策規劃 弱勢學生需要怎樣的協助 教育部現行扶助政策 無力繳交就學費用 就學費用補貼 -五歲幼兒教育扶持 -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補助 學習落差過大 弭平學習落差 -地區整體性:教育優先區計畫 -校內個別性:攜手計畫 缺乏生活照顧 -缺乏作業指導 -缺乏安親、陪伴 提供生活照顧 -晚上6點以前:國小課後照顧 -晚上6點以後:夜光天使點燈計畫
政策宣導 就學費用補貼 五歲幼兒教育扶持 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補助 補助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幼兒 補助項目:就讀費用(依家戶年所得分級補助、不含家長會費、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國中小代收代辦費補助 補助對象:家庭經濟突發困境及社會福利機制無法照顧而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者 國中每生每學期一千六百元 國小每生每學期一千五百元
政策宣導 弭平學習落差 地區整體性:教育優先區計畫 校內個別性:攜手計畫 離島地區:金門、連江、澎湖 本島校內原住民學生達40%以上之學校 國中基測提升方案(符合優先區者,仍可補助),符合資格學校,教育部得核定連續補助二年 一般性扶助方案(符合優先區者,不予補助; 符合國中基測提升方案者,仍可申請)
政策宣導 提供生活照顧 國小課後照顧:晚上6點以前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晚上6點以後 補助對象:國小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及其他情況特殊經學校評估須扶助者 內涵:完成家庭作業、團康、體能及生活照顧 補助項目:參加費用(由學校或辦理單位吸納、行政費勻支及縣市自籌,不足經費報部申請) 夜光天使點燈計畫:晚上6點以後 補助對象:國中小低收入戶優先,以及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家境特殊亟需關懷等 每周至少3天、共10小時,晚上6至9時,供晚餐 內涵:伴讀(寫)作業、美勞、運動及說故事等 補助項目:場地使用費、講師鐘點費、臨時人力工作費、膳食費、教材費
僅優先區與攜手計畫「一般性方案」不能重複 政策宣導 弱勢學生照顧的學校本位整體觀照 就學費用補貼 弭平學習落差 提供生活照顧 以上三者可同時申請,建構完整照顧網絡 參加教育優先區學習輔導、攜手計畫補救教學以外時間,弱勢學生仍可參加國小課後照顧、夜間天使點燈,沒有重複問題,但功能不同! 僅優先區與攜手計畫「一般性方案」不能重複
政策宣導 二、立論與精神 扶助弱勢 補救教學個人化 因為家庭弱勢因素缺乏學習機會以致跟不上其他同學,如沒錢補習學習成就低落 教育優先區補助指標與攜手計畫明確切割,不再以原班模式進行,而以小班教學方式進行補救教學
政策宣導 三、目的 (一)協助弱勢學生學習,實現弱勢關懷。 (二)縮短國中小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彰顯教育正義。 (三)讓具教學專業之退休教師再次投入教育現場,貢獻智慧及經驗,協助並輔導弱勢學生課業輔導。 (四)提供經濟弱勢大專學生服務機會並紓解其經濟壓力。 (五)提供學習成就低落國中學生適性分組學習及多元學習方案。
計畫說明 一、學校行動策略 (一)成立學習輔導小組。 (二)建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資料。 (三)整體規劃補救教學方案。 (四)就學習成就低落學生所需,實施分組或小組補救教學。 (五)招募並培訓補救教學人力資源。 (六)募集民間相關經費及資源。 (七)檢討實施成效。
計畫說明 二、受輔對象: 需兼具弱勢家庭及學習低成就之公立國中小學生 弱勢家庭 學習低成就 攜手計畫主要輔導對象 全體學生
計畫說明 弱勢家庭:具有下列身分之ㄧ者,另有其他輔導方案者(如已接受資源服務),以不重複服務為原則 原住民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 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
計畫說明 弱勢家庭:具有下列身分之ㄧ者,另有其他輔導方案者(如已接受資源服務),以不重複服務為原則 隔代教養及家庭失功能子女(包括單親)。 身心障礙學生(包括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小學生。(以不超過25%為原則,並以前六類學生為優先。倘均已滿足需求,百分比得酌予放寬,惟仍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
計畫說明 學習低成就:具有下列身分之ㄧ者 都會地區以單一學科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二十五,非都會地區以單一學科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三十五為指標;都會地區指直轄市、省轄市及縣轄市。 參加攜手計畫篩選追蹤輔導轉銜試辦學校,其學生經標準化測驗結果,百分等級未達百分之三十五者。
計畫說明 個案管理: (99年新增) 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或「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評量系統」認定達到須補救教學之學生,須於入班決定14日內於「攜手計畫專案入口網-學生管理系統」通報 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者,至少應持續輔導四期,其他受輔導學生如具本部「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篩選追蹤輔導轉銜試辦計畫」之各項解除列管之因素者,得予以結案,並至攜手計畫網站通報解除列管
計畫說明 解除列管因素 1.積極因素: (1)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現況已獲改善。 (2)學生經輔導一學年後,在校各該科目成績明顯進步,達到篩選標準以上。 (3)學生已養成良好讀書習慣,主動表達回歸原班學習之意願。 (4)有其他社會福利資源介入學習輔導。
計畫說明 解除列管因素 2.消極因素: (1)受輔學生家庭家長因工作或其他因素無法配合接送,經學校尋求志工協助,仍無法解決者。 (2)學生在校成績無具體進步,導師、任課教師或家長主動要求結案。 (3)受輔學生行為偏差、輔導困難,另行轉介其他輔導資源。 (4)受輔學生缺乏學習動機、缺席情形嚴重,經評估屬於學生個人因素,且輔導仍無改善者。 3.其他因素:轉學至他校。
計畫說明 三、教學人員: 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受輔學生) 現職教師 退休教師 大專學生 國中小 儲備教師 其他 教學人員
計畫說明 國中小現職教師 優勢:對學生學習狀況最清楚,具有教學技巧及經驗。但也可能有部分人心有餘力不足,或原本教學方法即不對。 如何努力說服現職老師 找有愛心又肯用心的老師,動之以情。 小班教學個別化指導,可補大班教學之不足,可解決班級教學困境,說之以理。
計畫說明 國中小退休教師 優勢:具教學技巧及經驗,輔導時間安排較彈性。部分另有生涯規劃或體力無法負荷。 經營:尋覓熱心且具號召力者協助招募,行政全力給予支援,給予應有尊榮與禮遇。
計畫說明 大專學生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家庭年收入114萬以下。 急需經濟援助具有國中小學生補救教學知能。 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優勢:與學生年齡相近,親和力較強,較活潑有耐心,但較無教學經驗,亦乏教學技巧。 寒暑假所需教學人員,得優先考慮聘任經濟弱勢或教育學程之大專生參與。
計畫說明 儲備教師 可與鄰近學校合作共聘,增加教學節數,提高吸引力,兼顧不同科目專長。 國中基測提升方案之學校,可自行視學校師資狀況,決定聘專任代理教師1名,或聘多位兼代課教師。
計畫說明 99年新增: -除校內現職教師及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外,其餘所需教學人員,均須透過「攜手計畫人才招募網」(http://asap.moe.gov.tw/recruit/)公開招募,並於職缺刊登完畢之後,透過系統提供之通知信,通知面試、錄取或未錄取之人員。
計畫說明 各類教學人員節數規範 1.學期中:大專學生、其他教學人員每週不超過10節,並以至少分散2至3天實施為原則。 2.寒暑假:依實際需要決定之,節數不限。 3.國中基測提升方案儲備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授課時數,課餘不另支鐘點費,以5節為限。
計畫說明 四、開班規範: (一)編班人數 (二)編班方式 1.6-10人為原則。最高不超過12人,最低不少於6人(偏遠地區學校經直轄市、縣(市) 政府同意可依實際情形編班)。 2.大專學生以3-6人為原則。 3.不支薪退休教師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方式進行輔導。 (二)編班方式 以抽離原班實施為原則
計畫說明 (三)教學科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國語文、數學 英語 自然、社會 藝文、運動等活動性課程, 寒暑假期間,學校得視學生學習需求安排安排藝文、運動等活動性課程 以不超過教學節數20%為原則
計畫說明 (四)教學時間 1.以課餘時間進行為原則。 2.不得在午休進行。但學校有特殊情形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3.另經專業評估確有必要於正式課程時間抽離實施效果較佳,並提報學校輔導會議或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者,得經家長同意後為之。 4.國中基測提升方案:得於正式課程或課餘時間進行。 。
計畫說明 (五)教學進度 (六)補救教學之實施 1.以學生落後程度進行補救教學為原則。 1.職前講習 2.診斷學生起點行為及學習困難 大專生講習 補救教學策略研討 2.診斷學生起點行為及學習困難 3.設定補救教學目標 4.研擬補救教學方案 5.記錄及檢討
計畫說明 五、補助基準及項目 鐘點費 代理 代課費 勞保費 提撥勞退金 交通費 行政費 40元/節 活動費 3000元/期 教材編輯費 600元/月 國中小現職教師 ◎ 支薪國中小退休教師 不支薪國中小退休教師 大專學生 國中儲備教師 國小儲備教師 其他教學人員
計畫說明 (一)鐘點費 1. 鐘點費不分對象統一標準支給 -學期中週一至週五下午四時以前(得以第七節下課為區分基準):國中360元、國小260元。 -其他時間:國中450元、國小400元。 2.各校規劃開班時,可在總量管制前提下,依實際需求於各期別間彈性調整運用
計畫說明 (二)行政費 1.不支薪退休教師:無行政費。 2.現職教師、支薪退休教師、大專學生、儲備教師、其他人員 按鐘點費節數計算,每節40元。 包含學生個人學習檔案建立及教材教具製作等教學活動所需經費。
計畫說明 (三)勞保及勞退 國中小現職教師、不支薪退休教師:無須投勞保及提撥勞退。 大專學生、儲備教師、其他人員 勞保:依薪資所得組別,投保單位負擔70% 。 勞退:依薪資所得組別,按6%提撥。 支薪退休教師僅需投保勞保中的職災保險,但不需提撥勞退。
計畫說明 (四)教材編輯費 (六)交通費 1.僅國中小不支鐘點費退休教師支領。 2.按月計算,每人每月600元。 (五)退休教師活動費 1.僅用於國中小不支鐘點費退休教師表揚、聯誼或文康活動。 2.按期計算,每人每期3,000元。 (六)交通費 1.僅大專學生支領。 2.依各縣市政府規定核實支付,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200元。
補救教學實施方式 一、跨年級編班進行補救教學 蘇格蘭:多數小校全校學生只有20人,只有一位教師擔任教學(蘇格蘭的小學教育,2006) 美國:全校低於12人以下的country school,僅一名授課教師 二、小校規劃1-2班跨年級實施個別教學
補救教學實施方式 三、小班化個別指導,最少6位學生(大專學生每人輔導最少3位學生) 四、教學內容、目標、方法配合學生落後程度及特質 五、效標參照:依據教學目標評量學生學習成就,了解教學績效
徵求退休老師行政配合事項 一、退休菁英:各國中小徵求或推薦自願參加之退休校長、主任、教師等。 二、輔導場所:由學校做適當安排。 三、實施重點:基礎學科之輔導、性向潛能之開發、生活適應之輔導、其他。 四、輔導時間:以課外時間輔導為原則,如需運用正常上課時間,可由學校規劃安排。 五、辦理原則:自願原則、奉獻原則、專業原則、成長原則、適任原則、協助原則、整合原則。
徵求退休老師行政配合事項 六、招募方式: 七、獎勵(針對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 2.每人每月可支領600元教材編輯費 1.由小港國中印製招募文宣分送各校轉交退休教師報名參加。 2.請各校在網站公布欄及玄關LED電子布告欄刊登公告招募退休教師報名參加。 七、獎勵(針對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 1.輔導學生人數不限,可1對1或1對2人。 2.每人每月可支領600元教材編輯費 3.每人每期編列3,000元活動費,由學校為退休教師辦理表揚、聯誼或文康活動。 4.可參加教育局舉辦感恩表揚大會
徵求大專學生行政配合事項 一、招募方式: 二、建置大專生授課品質管控機制 1.善用教育部攜手計畫人才招募專區。 2.善用各校畢業校友或教職員子弟。 3.教育局統一辦理大專生招募及培訓 4.與鄰近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合作 二、建置大專生授課品質管控機制 1.大專生授課狀況紀錄表 2.學校輔導紀錄表
儲備教師、大專生及其他教學 人員勞保費及勞退金計算說明 國小例如一位大專生寒假上課20節,其鐘點費為8,000元。 投保薪資: 8000 / 0.5 月數 ---> 16000 查表---> 16500 勞保費=勞工普通事故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災事故保險 ( 16500 ×6.5%×70% + 16500 ×1%×70% + 16500 ×0.08%×100% ) × 月數 = ( 751 + 116 + 14) × 0.5 = 835 × 0.5 = 441 ( 參考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8035 ) 勞退金: 8000 / 0.5 月數 ---> 16000 查表---> 16500 16500 × 0.06 × 0.5 月數 = 495 98年1月1日起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5.5%調為6.5% 學校職災事故保險費率為0.08%
各項工作時程 項次 辦理內容 預定辦理日期 辦理單位 1 辦理99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助要點暨線上申辦作業流程說明會 98/10/08 小港國中 2 受理本市各校提出申請計畫 98/11/01~ 98/11/20 教育局 3 核定各校98年度補助款,函轉各校儘速辦理並督導列管各校辦理情形 99/01/04~ 99/01/21 4 各校執行核定計畫,實施補救教學 99/01/21~ 100/1/20 各國中小 5 成立中心學校,協助推行各項活動 100/01/20 左營國小 6 擴建及維護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專案網站 98/01/21~ 98/12/31 7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期初說明會暨填報系統教育訓練 99/01/22
各項工作時程 項次 辦理內容 預定辦理日期 辦理單位 8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績優學校評選 99/02/01~ 99/02/26 左營國中 辦理招募退休教師參與「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 99/03/01~ 99/03/31 小港國中 10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績優學校成果發表會 99/03/15 左營國小 11 辦理國小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授課教師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 99/03/24 12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行動研究 99/04/01~ 99/10/31 立德國中 13 辦理補救教學專家諮詢輔導 14 辦理國中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救教學教材教法研習 99/04/19~ 99/04/23
各項工作時程 項次 辦理內容 預定辦理日期 辦理單位 15 編輯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救教學課程及教材 99/05/01~ 99/12/31 立德國中 16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試辦篩選追蹤輔導轉銜學習評量施測說明會暨期中檢討會 99/05/21 小港國中 17 辦理國中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學習輔導與診斷增能研習 99/07/02 18 辦理暑期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儲備教師、大專學生及社會人士補救教學職前講習 99/07/16~ 99/01/16 19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新任承辦人員研習 99/08/18 20 拍攝攜手感人案例影像紀錄 99/09/01~ 99/10/31 華山國小 21 辦理100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要點暨線上申辦作業流程說明會 99/10/07 22 辦理本市「攜手計畫課後扶助」執行成效輔導訪視 99/10/20~ 99/11/10 左營國小
各項工作時程 項次 辦理內容 預定辦理日期 辦理單位 23 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績優學校與人員表揚、行動研究成果發表暨期末檢討會 99/12/09 小港國中 24 各校完成99年度計畫執行成果彙整及經費核結 100/02/15前 各國中小 25 完成全市99年度計畫執行成果彙整及經費核結 100/02/28前 教育局
開班情形與執行成果 網路填報期限 開辦情形填報時間 執行成果填報時間 1/21~2/3 2/22~3/5 7/1~7/14 9/1~9/14 期別 開辦情形填報時間 執行成果填報時間 第一期(寒假) 1/21~2/3 2/22~3/5 第二期(下學期) 7/1~7/14 第三期(暑假) 9/1~9/14 第四期(上學期)
績效評估與成效考核 項目名稱 具體評估檢核指標 行政支援 (1)擬定實施計畫並定期召開會議,並據以推動實施。 (2)調查學生並安排師資,以進行低成就學生之編班、補救教學。 (3)提供教學所需之行政支援協助,以服務教學。 (4)提報績優案例,並對認真教學人員與行政支援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教學實施 (1)事前了解評估學生學習低落的背景與成因,規劃設計適合有效之教學策略與評量方式。 (2)課前編擬教學進度及適合學生程度之教學活動設計。 (3)依據學生程度,實施有效之教學活動,並於教學歷程中,修正教學策略與方式。 (4)檢核紀錄學生學習狀況與進步情形。
項目名稱 具體評估檢核指標 學習評量 (1)學習前檢核學生學習問題,了解學生狀況。 (2)研製有效檢測學生學習成就之多元評量方式,定期評量學生學習進步情形。 (3)依據評量結果,調整教學策略與指導有效學習策略。 (4)對於學生學習評量表現,能積極給予鼓勵與信心。 進步檢核 (1)學生能知覺參與課後協助計畫後,有較高的學習成就與信心。 (2)學生能有效的完成學習作業。 (3)學生能主動參與課程學習,並較以往有明顯的進步。 (4)教師能有效協助學生學習的動機與學習策略。
計畫執行記錄文件 項次 名稱 說明 1 實施計畫 學校申請經費時使用, 並據以執行。 2 學習輔導小組名冊 申請經費時,請組成推動小組,並將小組名單附在計畫中。 3 弱勢且學習低成就學生名冊 學期初建立,每次段考後更新資料 4 參加學生名冊 網路上填寫 5 授課師資一覽表 各期開辦前填寫及上網填報。 6 教學課程計畫 各期開辦前填寫。 7 教學日誌 上課期間填寫,可作為教師簽到。 8 學生出缺席紀錄表 開課期間每次上課填寫,可記錄學生出缺席狀況。
項次 名稱 說明 9 學生學習能力紀錄表 開班前及開班後填寫 10 大專生授課狀況紀錄表 開辦中填寫 11 大專生輔導紀錄表 12 活動照片 每期開辦中拍攝,每期至少 4張,上傳本市攜手計畫網站。 13 各期辦理成效(質化) 各期辦理結束後填寫,上傳本市攜手計畫網站。 14 經費執行情形統計一覽表 各期辦理結束後,上網填寫。 15 教學人員進用情形統計一覽表 16 學生學習情形填報一覽表
各校行政應辦及配合事項 承辦人連絡資訊請至教育部及本市網站更新 務必派員參加相關會議及研習活動 建立全校家庭弱勢且學習低成就學生名冊 成立學習輔導小組 應於辦理前召開「學習輔導小組會議」,以協調分工及凝具共識。辦理中應針對大專生及其他教學人員辦理「職前訓練」及針對授課教師辦理「補救教學策略研討」,以提升補救教學成效。辦理後應召開「檢討會議」以作為下次辦理改進之參據。
各校行政應辦及配合事項 教學人員除校內現職教師及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外,其餘所需教學人員之進用均須透過「攜手計畫人才招募網」公開招募 每期辦理前應填寫「教學課程計畫」,並於期限內至教育部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網路填報系統填寫開班情形回報。 每期辦理過程中應填寫「教學日誌」、「學生出缺席紀錄表」。 若有進用大專生,請填寫「大專學生授課紀錄表」及「大專生輔導紀錄表」,以控管授課品質。
各校行政應辦及配合事項 每期辦理結束後應填寫「學生學習能力紀錄表」,並至本市網站填報執行成果及上傳活動照片。 需為每位學生建立一份學習歷程檔案。 每期辦理結束後,於期限內至教育部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網路填報系統填寫執行成果回報 協助招募退休教師投入攜手計畫 經核准經費請學校落實執行,並依相關規定支用
~攜手有愛,學習無礙~ ~攜手有愛,微笑關懷~ ~攜手有愛,讓愛蔓延~ 敬請指教 ~攜手有愛,學習無礙~ ~攜手有愛,微笑關懷~ ~攜手有愛,讓愛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