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之外的軍事史 第五單元:徵兵制的由盛而衰─秦漢時代 戰爭之外的軍事史 第五單元:徵兵制的由盛而衰─秦漢時代 授課教師:國立臺灣大學 歷史學系 方震華 教授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臺灣3.0版授權釋出】
秦漢時期軍隊的重要發展是從徵兵制走向募兵制,代表了從戰國以來發展的軍隊體制不符合時代的需要。 徵兵制的由盛而衰─秦漢時代 秦漢時期軍隊的重要發展是從徵兵制走向募兵制,代表了從戰國以來發展的軍隊體制不符合時代的需要。
秦代軍隊的崩潰 秦代統一後將秦制推行至全中國,秦的百姓並沒有什麼特權。因為「齊民」的精神被落實,一切依法律規定。對六國百姓而言,中國的統一也沒有帶來好處,列國間的長期戰亂,早已使農民元氣大傷。始皇對外開拓的野心,更使全體百姓承擔沈重的兵役。 《史記》卷6〈秦始皇本紀〉: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陰山,以為四十四縣,城河上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闕、陽山、北假中,築亭障以逐戎人。徙謫,實之初縣。
《史記》卷48〈陳涉世家〉: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索隱:閭左謂居閭里之左也。秦時復除者居閭左。今力役凡在閭左者盡發之也。又云:凡居以富強為右,貧弱為左。秦役戍多,富者役盡,兼取貧弱者也。) 當原有之富民階級損耗不足以應付其所需時,即以窮人、罪人、賈人有市籍者等原無兵役者戍邊,真的弄得「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其結果甚為可怕。 由於秦的百姓和東方人民同受其害,當東方群雄並起時,秦的百姓亦無力協助政府平亂。
秦代疆域
西漢的君主與將領 秦末大亂,各地的英雄乘時而起,君臣之間原無隸屬的關係,僅是利益的結合。 漢初的功臣集團皆是武人,如何控制他們成為新即位皇帝的難題。漢初以郡縣制與封國制並存,即是對於武將權力的一種妥協。 在劉邦消滅分封之諸王後,效忠他的武將仍居高位,掌朝廷之實權。 劉邦手下的功臣在某種程度上有文、武之分,此即高祖所謂的「功人」與「功狗」之分。 灌嬰、樊噲、周勃等人即使出身低下、學識欠缺,仍憑著軍功出掌大權。劉邦對儒士本無好感,自然不在乎大臣是否能文。
山東出相,山西出將 漢初的功臣集團至景帝時期,逐漸凋零,子孫後繼無人,終於退出政治舞台。 取而代之的是儒士與職業軍人。 漢武帝崇尚儒學,從公孫弘以長於《春秋》而為相後,宰相多為儒者,山東地區儒風最盛。 秦的滅亡,是函谷關以東各國對秦人統治的反彈,在西漢初期的統治集團中,關中人不能佔有一席之地。但山西人仍憑其有勇武,成為漢軍中的中堅份子。 武帝時向外征伐,武將地位日益重要,但他們成為欲專掌大權的皇帝猜忌的對象。武帝的控制方式是以與自己有私人關係的官員控制職業軍官。最高統帥是皇帝親近的外戚如衛青、霍去病和李廣利,職業軍官為其下屬。山西軍人與外戚軍人間的衝突,集中在李廣及其子孫身上。 儒士為相者雖多,但軍功仍受重視,山西軍人如:李蔡、公孫賀仍升任宰相,將、相之分仍不是絕對的。
西漢的兵制 西漢士兵的主要來源是徵兵,大抵23歲至56歲的男子皆有服役的義務,服役種類分為:1.正卒,為期一年的地方軍,按地的不同分為騎士,車士,材官,樓船,為地方兵。2.戍卒,一年,至中央當兵,至京師屯戍為衛士,即南軍(京師軍另外有北軍,乃三輔地區徵兵充任)。多數的兵是至邊郡屯戍,故稱戍卒。 兵必須「選」,因為並非每個男人可當,身體不好的男人是免役的 。 兵役加上繇役,人民的負擔甚重,且政府遇事可臨時徵發,若戰事頻仍之時,人民負擔太重。以當時的技術而言,沒有田產可登記者流動性較大,不易要求其徵稅服役,若兵役負擔太重,會使小民將田產獻於富豪,使政府管理的人口減少。
漢武帝的征伐與兵制改變 漢武帝對四夷用兵,兵役繁重,對平民的生計亦構成嚴重的威脅。於是戶口流失,徵兵不足。於是有所謂七科謫,即是發罪犯、贅婿及有市籍者入軍(與秦始皇時代類似),又大量召募游手者及外族入軍,在實際上造成徵兵制開始崩解。 為對付匈奴、羌人及開拓西域,邊境上須大量駐兵,如此,徵兵制變得不適用。 召募的職業兵逐漸取代徵兵的角色。
居延與居延漢簡 居延澤
漢代軍隊留存的資料 今餘陷堅□矢二千四百。 馬一匹,白牡,齒七歲,高六尺。
□昌邑國石良里公士費塗人,年廿三 袍一領 枲履一兩 單衣一領 絝一兩 始元十年閏月甲辰,居延與金關為出入六寸符卷,齒百從第一至千,左居官又移金關符合,以從事 第八
居延漢簡透露的訊息 在居延駐守的漢軍已有複雜的組織系統,對於士兵、馬匹、兵器,政府都透過文字來加以管理。 徵兵制度仍在實施,士兵的名字與其鄉里一起記載於公文中,顯示漢代存在里甲制,按戶籍徵兵。但戍卒中亦有「應募士」、「謫卒」、「弛刑士」,可見士兵來源的複雜。 屯田確實在居延地區進行,這是一個深入草原地區的據點,屯田須鑿井取水,投入的資源甚多。 烽燧(烽火台)制度的運作實況:大致一台約有人員十名,晝則舉烽煙,夜則用炬火。
東漢兵制的改變 光武帝重建帝國後,面臨與劉邦同樣的問題,如何處理與他一起打天下的將領。由於光武帝與其多數功臣出身於士族豪門,同質性高,在此問題的處理上較容易。 《後漢書》卷14〈賈復傳〉: (賈)復知帝欲偃甲兵、修文德,不欲功臣擁眾京城,乃與高密侯鄧禹並剽甲兵,敦儒學。帝深然之,遂罷左、右將軍。復以列侯就第。 由於東漢初的統治階層多出身於士族,擁有知識,很快地將受到戰亂影響的社會導向發展經濟和文教。解除人民的兵役負擔則為此種政策的第一步。此外,大亂之後戶口流失,要按籍徵兵談何容易?而手下打天下的兵士亦不易解甲歸田,不如將其保留。
職業兵成為制度 建武七年(31AD)詔罷地方上騎士、材官。 徵兵制取消後,軍隊由長期服役的營兵為主,屯駐於軍事要地。邊區則設屯田兵,並且保留徵兵體系,又有外族兵作為輔助,遇有戰事,則臨時召募或赦免罪犯充軍。 《後漢書》卷2〈顯宗孝明帝紀第二〉: 丙子,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便占著邊縣;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恣聽之。……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帝國西部與北部邊區人民因面臨外患而常經戰陣,而東部的百姓不識干戈,兵役的不均,造成帝國東部與西部文化發展的差異。
漢末軍閥的形成 募兵制最為史家詬病的,即為其私人化的傾向,導致政府對於軍隊的失控,地方官成為軍閥。 東漢羌亂是導致邊境長期駐兵的原因,斷斷續續的羌亂是與東漢相始終的。叛羌數量不多,但行蹤飄忽,漢不需發大兵征討,故多用募兵以應付之,而這些募兵便久戍西邊。 土地兼併的問題是另一個因素。東漢後期政治的腐敗,政府早失去對戶籍掌籍的能力,平民投身於大族為奴隸或部曲,使世家大族有大量的附庸人口,遇亂就可組成家兵。
兵民兼統的地方長官:漢之郡守權位極重,兵民財三權兼掌,東漢末年全國分為十三州,各設州牧,領域既大,即成軍閥。 二重效忠觀念:漢代地方長官可決定手下僚屬的進用,長期下來,州郡長官與其下屬形成君臣關係。除非至中央任職,與中央的隸屬關係甚淡。加上當時社會菁英的價值觀改變,對國家的效忠為私人的義氣所取代。 軍閥的割據導致東漢王朝的結束。
版權聲明 3 4 5 10 頁碼 作品 版權標示 作者 / 來源 1-20 Microsoft Office 2007 多媒體藝廊, 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徙謫,實之初縣。 司馬遷《史記》卷 6〈秦始皇本紀〉。 4 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兼取貧弱者也。) 司馬遷《史記》卷 48〈陳涉世家〉。 5 WIKIMEDIA COMMONS (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Qin_empire_210_BCE_TC.jpg?uselang=zh-tw),瀏覽日期 2012/03/05。 10 (http://zh.wikipedia.org/wiki/File:Han_foreign_relations_CE_2_chinese.jpg ), 瀏覽日期 2012/03/05。
11 12 14 頁碼 作品 版權標示 作者 / 來源 本作品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授權, 您如需利用本作品,請另行向權利人取得授權。 復知帝欲偃甲兵、修文德……復以列侯就第。 范曄《後漢書》卷 14〈賈復傳〉。
15 頁碼 作品 版權標示 作者 / 來源 丙子,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范曄《後漢書》卷 2〈顯宗孝明帝紀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