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識科學在犯罪偵查上之應用 中央警察大學 鑑識科學學系 教授兼系主任 王勝盟
鑑識科學?
鑑識科學 基礎 科學根據 經驗法則 邏輯推理 程序 鑑定(Identification) 個化(Individualization) 評估(Evaluation) 比較 (Comparison) 目的 重建犯罪現場(Crime scene reconstruction) 提供偵查方向 提供法院判決參考 為民伸張正義
今日的科學辦案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鑑識科學領域 物理鑑識領域 化學鑑識領域 生物鑑識領域 現場處理與重建
物理鑑識領域 指紋鑑識 刑事攝影 聲紋鑑定 文書鑑定 工具痕跡與槍彈鑑識 測謊鑑定 影像處理與鑑定
晶格結構的變化對金屬性質的影響 增加 硬度、脆度、電阻、化學活性 下降 延展性、衝擊力、導磁性
化學及電解腐蝕法 設備 磨砂機、挫刀、砂紙或其他 電源供應器 正極接金屬 負極接棉花球 腐蝕液 Davis SPG 10%至50%的NAOH (5g CuCl2+50ml HCl+50ml H2O) SPG (20%H2SO4、20%H3PO4及牛膠) 10%至50%的NAOH HNO3
生理多標記錄儀(測謊儀) 記錄項目: 呼吸 (胸呼吸及腹呼吸) 皮膚電阻 血壓 脈搏
指紋之特性 從「萬人不同」至「人各不同」 從「終生不變」至「永久不變」 從「觸物遺痕」至「觸物不一定遺痕」 從「損而復生」至「復生不定」 12個特徵點相同的機率為10-20 從「終生不變」至「永久不變」 從胎兒期到死亡都不會改變 從「觸物遺痕」至「觸物不一定遺痕」 指紋分泌物質中有98.5%的水、1%的有機物質、0.5%的無機物質 從「損而復生」至「復生不定」 皮膚組織有再生能力 從「短期不滅」至「損滅不定」 由於指紋分泌物中的成分有一部份並不容易揮發
指紋的功能 防止冒名頂替、防止雙重身分 無名屍體、意外災害罹難者身分確認 檢舉累犯 安全維護 代替印鑑 偵查犯罪 防止殘障兒童走失 防止外勞重複來華工作、移民身分確認 確定路倒病患身分 遊民、失智老人身分之查核比對
貴院有關室外玻璃上指紋遺留時間之疑義,本校敬復如說明二、三,請 查照。 貴院有關室外玻璃上指紋遺留時間之疑義,本校敬復如說明二、三,請 查照。 復 貴院八十七年九月十一日院刑辛字第一四四四八號函。 學理上影響潛伏指紋老化的過程並不規則,其加速因子,包括高溫、低濕度、暴露在光線和灰塵等;其減速因子如低溫、高油脂成分等。為避免在決定指紋遺留時間的誤差起見,所有關於遺留指紋之情況(如當時指尖壓力、接觸時間、 現場溫度、濕度、指紋所含成分、空氣中灰塵情況…等)均必須考量。 本案根據Holyst之研究,提供不同非吸水性表面潛伏指紋之平均遺留時間如附件,僅供參考
化學鑑識領域 酒精濃度分析 藥毒物鑑定 墨水染料分析 微量證物 毛髮、纖維 玻璃 油漆片 土壤
圖例二 查核樣品分析品質管制圖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 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第一級包括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等 第二級包括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等 第三級包括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等 第四級包括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等
尿液中濫用藥物之鑑定 初步試驗(preliminary test) 確認性試驗(confirmation test)
閾值 藥物分類 免疫分析法閾值(ng/mL) 氣相層析質譜法閾值(ng/mL) 鴉片類 鴉片類藥物 300 嗎啡 可待因 安非他命類 安非他命類藥物 500 安非他命 甲基安非他命 500b MDA 500 c MDMA N-ethyl-MDA 大麻類 大麻類藥物 50 THC-COOH d 15 古柯鹼 古柯鹼代謝物 Benzoylecgonine 150 愷他命 (ketamine) 愷他命代謝物 100 去甲基愷他命 a:依據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衛生署 衛署管藥字第0九000五五五四0號公告修正 b:尿液檢體中甲基安非他命之濃度高於500 ng/mL時,其代謝物安非他命之濃度亦應同時等於或高於100 ng/mL,方可判定為檢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c:尿液檢體中同時檢出MDMA及MDA兩種藥物各別濃度低於500 ng/mL但總濃度高於500 ng/mL,判定MDMA陽性。MDMA: N-α-dimethyl-3,4-(methylenedioxy) phenethylamine。 d:Delta-9-tetrahydro cannabinol-9-carboxylic acid e:同時檢出愷他命及去甲基愷他命時,兩種藥物之個別濃度均低於100ng/mL,但總濃度在100ng/mL以上者,亦判定為愷他命陽性。
初步試驗(Preliminary Test) 顏色試驗(color test) 微結晶試驗(microcrystalline test) 薄層層析法(thin layer chromatography,TLC) 免疫分析法(immunoassay)
酵素免疫分析法
確認性試驗 氣相層析/質譜法(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連線技術(Hyphenated-technique) 將氣相層析儀與質譜儀兩部儀器連接起來 為一部集合分離、純化與結構鑑定等功能於一體的絕佳分析儀器
濫用藥物-氣相層析質譜法分析流程 定性分析 定量分析 One-point calibration Calibration curve 全離子掃描(full scan) 質譜碎片判定 選擇離子偵測(Selected ion monitoring, SIM) 離子交互貢獻(Cross contribution) 選擇離子對(Selected ion pair) 定量分析 One-point calibration Calibration curve 中央警察大學 科學實驗室王勝盟教授提供
甘草止咳水-1
甘草止咳水-2
尿中嗎啡、可待因比例解釋通則 尿液中嗎啡總量超過5000ng/mL時,顯示濫用海洛因、嗎啡或可待因等鴉片類鎮痛劑 尿液中嗎啡總量超過1000ng/mL時,且無可偵測之可待因(低於25ng/mL) ,則顯示嗎啡之使用。若嗎啡濃度超過1000ng/mL,且嗎啡/可待因濃度比值小於2,則尿液中鴉片陽性結果將排除罌粟子為其單一來源 尿液中可待因濃度高於300ng/mL,且嗎啡/可待因濃度比值小於2,則表示有可待因之使用,而非罌粟子之攝取 尿液中若出現6-乙醯嗎啡,則肯定的顯示海洛因之使用 本通則能有效的排除特別來源,但非用於特定來源之判定 資料來源:工作場所藥物檢驗彙編(Handbook of workplace drug testing):中央警察大學出版社
小結 如果[M]/[C]<3可以說是服用 BM solution(或是較保守的說 法,絕對不是服用海洛因)。 服用BM tablets or solutions,嗎啡的濃度皆 < 4000ng/mL 在嗎啡濃度測得超過 300 ng/mL 的前提下: (A)服用 BM solutions 的 [M]/[C] 值 < 3。 (B)服用 BM tablets 與 Heroin 的 [M]/[C] 值 > 3。 (C)不論是服用BM tablets or solutions,嗎啡的濃度皆不 超 4000 ng/mL。 (D)[M]/[C] 值並不能有效區分是服用BM tablets or Heroin。
Trace Evidences(微量證物) Fiber (纖維) Hair (毛髮) Paint (油漆) Glass (玻璃) Soil (土壤)
Locard Exchange Principle (路卡交換原理) 1928 年法國刑事科學家 Edmond Locard(1877-1966) 認為許多微量證物都會在兩物接觸的瞬間移轉給對方。 Whenever two objects come into contact there is always a transfer of material. The methods of detection may not be sensitive enough to detect this or the decay rate may be so rapid that all evidence of transfer has vanished after a given time. Nonetheless, the transfer has taken place.
三一九槍擊案物證鑑定
Forensic paint examination 一般的刑事油漆的鑑驗步驟包括: 顯微鏡觀察(microscopic examination) 微量化學試驗(microchemical test) 有機成分儀器分析(organic instrument analysis) 無機成分儀器分析 (inorganic instrument analysis)
玻璃證物的鑑定方法 1. 預備比對 a. 裂痕吻合性的檢驗 b. 色澤,厚度的差異,或玻璃是平板型或彎曲型 這些屬於排除性的鑑定。 2. 密度比對 a. 相對密度 b. 絕對密度 3. 折射率測定 4. 元素分析比對 a. 破壞性分析 b. 非破壞性分析
土壤的鑑析方法 ◎顏色 ◎密度 ◎粒子大小 ◎礦物分析
生物鑑識領域 人別鑑定 刑案相關檢體之身份鑑定 大型災難發生時罹難者的身份鑑定 親子鑑定 動物種屬鑑定 植物種屬鑑定 體液(精液、唾液、尿液、血液) 毛髮、骨骼、組織
生物特徵 生理特徵 指紋、掌紋、足紋、耳型、臉孔、虹膜、齒模、靜脈、體味、唇印、聲紋、 DNA 行為特徵 筆跡、習慣動作、走路樣態
毛髮鑑識的鑑定流程 動物毛髮或是其它纖維? 是人毛或是動物毛? 是何種族? 是男性或是女性? 是多大年紀? 來自於人體哪一部位? 可疑毛髮是如何脫落? 可疑毛髮之損傷程度? 可疑毛髮之脫落時間? 可疑毛髮上染料之分佈? 是屬於被害者或嫌疑犯?
現場處理與重建
鑑定報告
準確度與精密度 準確度 佳 不佳 不佳 佳 精密度
鑑識科學展望 強化各鑑識領域之均衡發展 推展鑑識實驗室認證制度 提升網路犯罪偵查與數位證據鑑定技術水準 網際網路犯罪之偵查鑑定及數位化證據、影像處理及鑑定 建立鑑識資料庫及擴充鑑識人力資源資料庫 汽車油漆資料庫、鞋印資料庫、指紋資料庫、纖維資料庫、輪胎印痕資料庫、DNA資料庫、毒品來源資料庫 強化微量證物鑑識能力 撞車後微量玻璃、油漆片,遺留在現場的毛髮、纖維,現場少量的血痕、唾液及其他體液、微量之土壤成分、輪胎痕跡成分
法庭交互詰問活動
刑事訴訟法上之鑑定 一種調查證據之方法 檢察官或法院為了取得證據資料,於偵查或審判中,選任有特別專業知識經驗之第三人,就個案之特定具體事項,加以分析、實驗或臨床診斷而作判斷,以作為檢察官追訴或法院審理之參考 。 從事鑑定之人即為鑑定人 鑑定人可以為自然人,亦可為機關團體(所謂機關鑑定或囑託鑑定) 刑訴法第一九八條:「鑑定人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就下列之人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一 、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者。二 、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
鑑定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的角色 鑑定意見能否採取,屬證據證明力問題,賦予法院自由判斷之權,故鑑定結果,對法院而言,並無必須接受之拘束力,對於涉及專業事項之鑑定意見,法院除須經直接言詞的調查證據程序,調查鑑定意見之適格性與可信度外,仍應綜合卷內全部資料予以判斷,且應於判決理由說明得心證之理由(94台上2074) 鑑定人係以其特別專門知識經驗提供專業上的判斷意見,應本於客觀中立的態度,既不應預設立場,更不應受案件是否有罪無罪之結果所影響
美國聯邦證據法第702條 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 如科學上、技術上或其他之專業知識有助於事實審判者瞭解證據或決定爭執之事實時,具有此知識、技術、經驗、訓練或教育專家資格之證人,得以意見或其他之方式作證,但須: 該證言係基於足夠之事實或資料 該證言係基於可信之原理原則及方法所得之結果 該證人確實地適用該原理原則及方法於本案之事實。
專家證言之依據 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 509 U.S.579 [1993] 弗萊法則(Frye Rule, 1923 ) Frye v. United States, 293F, 1013[D. C. Cir. 1923] 達到同行的普遍接受性(General Acceptance ) 道柏特 v.梅洛道製藥廠案判決案判決(Daubert, 1993) 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 509 U.S.579 [1993] 認聯邦證據法702條應取代佛萊法則 著重在科學的方法與原則 科技社群(Scientific Community)決定的普遍接受性(Widespread Acceptance ) 理論與技術經過驗證(Validation) 同行評論(Peer Review) 公開出版(Publication) 潛在的誤差率[Rates of Error (Science + Examiner) ]
謝謝各位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