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兒童少年保護宣導 暨校園危機處理實務分享 主講人 黃秋菊校長
每52分鐘, 就有一名孩子身心受創! 每8天, 就有一名不幸的孩子失去生命!
--智利詩人Gabriela Mistral 世上有許多事可以等待 但孩子是不能等的 他的骨在長 他的血在生 他的意識在形成 我們對他的一切 不能答以「明天」 他的名字是「今天」 --智利詩人Gabriela Mistral
因為您的通報 「今天」就有27名孩子 可以得到及時的保護 讓他/她平安地長大
不幸事件頻傳 95年8月桃園中壢一家五口因地下錢莊討債燒炭自殺。 95年8月台北永和因付不出房租母女一起上吊自殺。 97年4月本縣蘇澳鎮男子偕幼女燒炭自殺。
兒少保護幾個概念 一.兒童及少年定義: 二.兒少保護對象: 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18歲以下:包括無依(棄嬰棄兒)、家庭 重大變故、受暴、受虐、遭 受非法侵害、不當對待或有 受害之虞者。
三.兒少保護內涵: 宣導防治、通報、調查評估、緊 急安置、 福利補助申請、資源轉 介服務、家庭處遇及重建等保護 輔導服務,尤賴公私部門網絡合 作,方能克竟其功。
四.通報辨識: 兒少年紀身心未臻成熟,自我保護能力不足。 兒少保護工作首在辨識發現與通報之責任感。 執行兒少事務法定責任通報人,應依法通報。
提昇教師辨識能力 一.遭受身體虐待: 身上出現瘀傷、鞭痕或不明來歷 的傷口。 身上有新舊傷痕,表示有多次被虐待的現象。 害怕父母或回家。 與人接觸時,過分地小心或焦慮不安。
睡眠不足的樣子。 行為偏差(如:說謊、偷竊…)或破壞性行為。 行為極端(過分聽從或反抗)。 時時刻刻想引人注意。 其他精神衰弱的現象。
二.遭受性侵害: 不願與成年人的目光接觸。 眼神呆滯、表現孤獨與不悅。 在言語行為上常涉及「性」成分。 惡夢或情緒不穩。 過量手淫傾向及不正確的性知識。
三.家長疏於照顧: 身體瘦弱。 常感覺飢餓。 個人衛生極差。 行乞或偷竊行為。 常感疲乏、無精打采。 放學未歸在外遊蕩。
提昇教師應變能力 提昇教師敏感度。 加強教師對學生進行家庭狀況評估。 強化導師親師溝通能力。 欠債、失業、家庭關係紊亂,適時通報高風險家庭。
遇到暴力討債情事,建議家屬即向警察局報案。 加強訓練學生自我保護技巧。 事件發生強化輔導資源連結及危機處理能力。
高風險家庭優先篩檢指標 家有經濟困難。 家中成員患有精神疾病及酒癮者。 婚姻關係紊亂。 家中成員有自殺紀錄。 家中成員有犯罪紀錄。 教育部95.9.1台訓(三)字第0950127365號函「高風險家庭優先篩檢指標」,並請所教師加強篩檢,指標係含: 家有經濟困難。 家中成員患有精神疾病及酒癮者。 婚姻關係紊亂。 家中成員有自殺紀錄。 家中成員有犯罪紀錄。
高風險家庭評估表內容 一、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 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 係頻換同居人等。 二、家中成人從事特種行業或罹患精神 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 持續就醫。 三、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
四、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 素,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五、非志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 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負債等, 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六、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 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七、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級劃分 內容 通報時限 通報流程 甲 級 乙 級 丙 級 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 虞;多人中毒、受傷 及可能引發媒體關 注、社會關切及家長 甲 級 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 虞;多人中毒、受傷 及可能引發媒體關 注、社會關切及家長 關心之事件。 於知悉事件發生後 十五分鐘之內完成 電話首報,爾後視 事態之發展,賡續 實施續報及結報。 十五分鐘內按學校相關規定 通知有關人員並以電話通知 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並 於十二小時內透過「校安即 時通」實施首報、庚續報及 結報,若網路不通改以十二 小時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 考單位 乙 級 人員重傷、幫派结群 、鬥毆、或有觸犯法 律及重大財產損失 者。 十二小時之內完成 首報,爾後視事態 之發展,賡續實施 續報及結報。 於知悉事件發生後十二小時 之內完成首報,爾後視事態 之發展,賡續實施續報及結 報。 丙 級 人員輕傷,或情節較 輕,經即時處理後已 獲解決者。 兩週內完成通報作 業。 兩週內完成通報作業。
教育部113專線認知程度調查 有高達八成二(82.4%)受訪學生知道113婦幼專線。 ※受訪師生知道113婦幼保護專線之平均數高達八成,其中教師高於學生約5%,惟仍有約近一成五師生對即時通報認知不足,亟待強化。 ※受訪學生知悉113婦幼保護專線管道來自「學校老師及教科書」(53.4%),其次則為「新聞媒體報導」(30.4%)。 有高達八成七(86.9%)受訪教師知道113婦幼專線。
現況通報困境 教師工作量大或辨識能力不足,易疏 忽或敏感度低。 對通報流程不熟悉。 通報風險高造成通報人心理恐懼。 擔憂校譽受損或受處罰不敢通報。 學生辨識能力不足或不敢跟老師說。
轉介社政單位對話與溝通出現瓶頸。 學校現有專業輔導人員不足。 保密不周致通報人遭曝光受干擾。 *警政系統通報表疑外洩(筆錄)。 *案件曝光:警政、司法(調查/出庭 時)、家長找媒體、醫院(記者)。
因應突破困境 建立通報單一窗口。 宣導法制責任並落實通報。 輔導處與學務處責任分工與橫向聯繫 加強教師相關知能及對學生家庭環境了解。 增進各單位之聯繫與溝通。
校園危機事件通報流程〈一〉 由學校循通報系統先行口頭陳報教育局督學(9251000-1405) 向教育部「校安即時通」通報,並立即電知教育局承辦人蘇明宏9251000轉1411。 受害事件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中「校園事件程度劃分等級表」所列,應於規定時間完成通報。
校園危機事件通報流程〈二〉 確實掌握學生出缺勤狀況,未到校者立即聯絡家長。未聯絡到時先向學務處報備,並以電話或家訪持續追縱,必要時於校內外協助找尋,處理追蹤情形應紀錄於家庭聯絡單。 如屬未經請假連續三天以上未到校上課之學生,應通報教務處註冊組及輔導室,依「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辦法」,向上級通報。 若屬違反少年福利法、兒童福利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之事件,應依規定於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校園危機處理 目的: 一、建立危機意識,開始需審慎處理, 妥善控制,最終達到危機化解。 二、動用最少資源、花費最短時間, 波及範圍減到最小、損害程度降 到最低。 三、強化校園危機處理小組運作功能 ,確保學生安全。
危機事件的範圍 依據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 依事件性質分為七大類: 類別 內 容 1.校園意外事件 內 容 1.校園意外事件 學校教職員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殺)、運動、實驗(習)傷害等。 2.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校園火警、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遭竊。 3.校園學生暴力與偏 差行為事件 學校教職員生鬥毆、觸犯刑事案件、破壞校園設施等。 4.管教衝突事件 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5.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有關兒童及青少年保護事項之規定(含性侵害、中途輟學等事件)。 6.重大傷害 重大火災、重大風災、重大水災、重大地震、重大爆炸、其他重大傷害。 7.其它校園事務 總務、人事、行政等問題以及其他。
校園危機小組建置事項 規劃一個機動性處理中心。 建置危機處理小組工作計畫,並置於明顯處可隨時取閱。 學校配置圖和鄰近地區地圖(含愛心商店),放置於明顯處。 學校內參與危機處理小組小員及相關機構的聯絡電話、住址、負責人員資料,掛在明顯處,資料正確且一目了然。 學校對外聯絡通訊網路系統(如電話、手機、傳真機…等)保持堪用。 緊急照明設備、通訊器材和相關設施隨時檢測,保持堪用狀態。 學校人員名冊,聯絡電話住址(含家長緊急聯絡網)資料明確建立。 防護設備、消防器材、逃生設備隨時檢測及維修。
校園危機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校門要維持暢通。 健康中心平日即需準備急救藥品及擔架。 平時要舉行緊急事件應變處理演習。 事後要注意全校學生或受傷學生的心理輔導。 平時應保持與治安單位的聯繫,並建立良好的公共關係。 行動迅速、救人第一、財物盡量減少損失。
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召開危機小組會議,對外發言。 封鎖現場,安定學生情緒。 報告上級並與治安機關聯絡。 備妥交通工具於校門口隨時待命。 緊急事件時,儘速通報學務處,並展開分工合作,迅速作最有效的處理。 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召開危機小組會議,對外發言。 封鎖現場,安定學生情緒。 報告上級並與治安機關聯絡。 備妥交通工具於校門口隨時待命。 傷者儘速送醫急救。 校區內發現有陌生人或形跡可疑的人,務必加以盤問或通報學務處,態度不遜者立刻通知治安單位處理。
校園危機處理流程表 嚴重傷亡,通報教育部即時通、教育局 若有違法事件,通知治安單位 危機處理小組 目擊者 學務處 導 師 健康中心 醫 院 導 師 健康中心 醫 院 調 查 處 理 協調輔導檢討改進資料建立 報告校長 嚴重受傷,通知家長及家長會
對新聞媒體的處理原則 不私下答覆記者所提出的問題。 統一對外發言。 會議溝通的訊息組合好,以保證訊息不 會遭誤解,事先準備新聞稿。 發言人言語態度誠懇,表現冷靜。 發言人要充分了解整個事實真相。
學校危機處理〈三階段〉 一.事前防範〈 1 〉: 擬訂校內各項危機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含職掌分工)並適時演練。 高關懷學生名冊列管,定期檢討(由校長主持)得邀請家長會長一併與會。 檢討各校學生請假規定(針對請假不正常學生應加強了解)。 高關懷個案學生進行家訪。
二.事前防範〈2〉(各項通報): 校長、主任應核章:目前通報性侵害及家暴防治中心通報單僅填「報通人」、高風險僅填「評估人」(或都不填單位及人員亦可通報)並不需經行政或校長核章,致113通報與校安通報件數不合之情況。 各校得設單一窗口(負責人)或加強各處室間橫向聯繫。 各校加強宣導教師瞭解各類通報。
三.事後處置〈1〉: 以電話先行向教育處(處長、督學或承辦科長)報備,(俟後並儘速提送整個事件說明及因應處置方案)。 校安通報(及各通報)。 有必要得尋求教育處或中心學校提供相關(人力)資源。 諮詢資深校長或曾有相關歷程經驗之學校意見。
四.事後處置〈2〉: 設發言人(其他人員不得擅自發言)。 擬訂新聞稿。 給予家屬關心與適時之協助。 安輔學生心理情緒與輔導工作。 召開校內危機處理小組會議(作好職掌分工) 設發言人(其他人員不得擅自發言)。 擬訂新聞稿。 給予家屬關心與適時之協助。 安輔學生心理情緒與輔導工作。 整個事件後續處理均應留存紀錄備查。
本校校園事件處理分工 意外傷害 事前防範:對學生身心及各種行為可能造成之危險,有敏銳的警覺性並事前防範。 傷害發生現場人員及時救護並向危機處理小組報告。 危機處理小組聯絡醫療小組處理傷患或爭取時間先行救護或就醫。 醫務小組派員展開人員救護。 如遇火災、爆炸時,現場人員同時以砂土覆蓋撲滅及使用粉末或相關 滅火器救火並由危機處理小組聯絡消防單位緊急救火及鑑定原因。 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之組長依現場影響情形,實施全校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損失統計與善後處理。 此類危機處理由學務處、總務處主導,其餘處室配合。
暴力滋擾 現場(發現者)人員向危機處理小組報告。 危機處理小組判定應介入之單位,如有傷害情況,聯絡醫療小組處理傷患。 醫務小組派員展開人員救護。 校園危機處理小組通報轄區警察局(或派出所)報案處理,並依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育處 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之組長依現場影響情形,實施滋擾範圍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損失統計與善後處理。 組長:學務主任,協辦人員:學務處各組長。 *此類危機1.鬥毆、兇殺、勒索、綁架案件由學務處主導,各處室配合。
*組長:輔導主任 協辦人員:輔導室各組長。 強暴、性侵害 由輔導室主導,各處室配合。 *組長:輔導主任 協辦人員:輔導室各組長。 竊盜 由總務處主導,各處室配合。 *組長:總務主任協辦人員:總務處各組長。
遇有異象徵兆迅速通報學校負責人並持續注意後續發展。 聯繫消防局(電話:119) 天然災害 遇有異象徵兆迅速通報學校負責人並持續注意後續發展。 聯繫消防局(電話:119) 校園內依現場影響情形,機動處理實施全校人員緊急疏散(停課)或正常作息。 總務處人員迅速編組派員關閉電源、火源、瓦斯及檢視可能造成意外傷害之場所。 災後派員至現場檢查損害情況,並通報以校園事件緊急通報規定通報教部校安及教育處。
如遇強烈地震時,指揮學生就地保護自己,待地震平息後,疏散至校園空地,請各校注意勿使用電梯或升降梯。 校舍裂損倒塌或有嚴重龜裂:危機處理小組,封閉現場,依校園緊急事件規定通報報教部校安即時通及教育處,即行搶救、急救。無傷害時,各依責任設置路障阻絕,封閉現場。 *由總務處主導,各處室配合。 組長:總務主任 協辦人員:總務處各組長。
規劃及訂定演習計畫 每年定期舉行危機處理小組的訓練及演習,藉訓練使全校師生了解危機應變能力,藉演習使師生熟習應變動作,並藉以評估演習之可行性。
注意事項 緊急處置、搶修及救護行動應注意保持本身安全之理念,若無能力處置,不可冒然動手,應交由專業人員處理,且個人安全防護裝具應佩戴妥當,搶救時優先順序為人員、設備、物資,現場人力不足應優先請求支援。 緊急處置初步段落後,進一步作業若涉及專業技術方能處置時,現場人員保持監控待緊急處理小組成員到場後接續處理。(上班時間由危機處理小組組長負責召集,下班時間由值夜人員聯繫業務負責召集) 緊急處置措施:原則上若僅一人發現時,如災情不大,在可迅速撲滅、消除或控制時則應先處置報告,否則應優先通報;多人發現狀況時應立即分工,並同步展開處置措施,危機處理小組知悉後,應即運用一切可能趕赴現場執行應變任務。
本校校園事件預防與處理 專科教室設備須依教師說明及規定安全使用,並須有教師在旁指導。 教學設施與遊戲設施 專科教室設備須依教師說明及規定安全使用,並須有教師在旁指導。 使用各項體育器材或遊戲設施前應先檢視並加以說明使用原則,如有損壞應立即停用,並標記故障訊息,通知總務處修復。 上實驗課時要加強說明各項器具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項;實驗器材應於明顯位置標明物品名稱,並注意防曬、防潮防繡、防蛀。 上體育課,應先了解學童身體狀況並充分熱身。
嚴禁學生於教室內、走廊上、樓梯上嬉戲、追逐、推擠…以防受傷。 禁止學生攀爬圍牆、籃球架等危險行為。 下課與活動 嚴禁學生於教室內、走廊上、樓梯上嬉戲、追逐、推擠…以防受傷。 禁止學生攀爬圍牆、籃球架等危險行為。 樓上班級請勿往樓下拋擲物品,以防發生擊傷人事件。 平日多留意學生所攜帶之物品,是否有利器、不良書刊等不當物品,或來源不明之大額金錢、昂貴物品。
飲水設施定期清洗,飲水台每日清洗乾淨,如發現飲水機繡蝕或水質污染應立即停用,並通知總務處處理。 飲食衛生 飲水設施定期清洗,飲水台每日清洗乾淨,如發現飲水機繡蝕或水質污染應立即停用,並通知總務處處理。 學生如攜帶早餐至校,應指導儘快食用完畢;午餐未用完之食物,尤其夏日不得打包留用,避免腐敗產生食物中毒。 午餐負責打菜之同學不得留長指甲,並應戴口罩、帽子,清洗雙手後再行分送飯菜。 餐車使用安全宣導
疾病預防與急救 建立特殊體質學童檔案。 宣導流行性疾病的防治措施。 熟悉意外傷害緊急處理程序。
校外教學 慎選地點,避免行經危險路線;事先勘查路線、地點、遊樂設施、急救中心等。 參不參加戶外教學均需調查家長意願並簽名蓋章,掌握未參加者的真正原因,了解參加者的身心狀況;不參加者應請家長在家輔導及請假。 落實小隊分組,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活動,隨時掌握情況。
做好行前安全宣導。 攜帶簡便急救藥品及器材,每車均需安排隨隊教師照護。 師生均應辦理保險。 租車需訂定合約,車齡不超過五年,車內配有消防安全設備,不得超載。
兒童受虐與性侵害 (一)對身體經常有淤青、傷痕的學生,應了解其原因並追 蹤注意,必要時反應學生事務處與輔導處協助處理 並進行通報。 (二)落實校園安全維護措施, 1、秉持「學生在,老師一定在」的原則。 2、每日學生準時回家,如有需要留校較晚返家者,應 由教師親送或聯繫家長接回。男性教師並應避免單 獨留置女學生。 3、上課時間學生要上廁所時,需結伴同往。 4、禁止學生出入校區屋頂、工地、地下室、宿舍等死 角。
5、指導男女學生勿在課餘時與異性、師長或工友單獨 相處,勿讓陌生人或異性親朋觸摸身體,也勿接受 其所贈與之財物。 (三)若懷疑學生遭受性侵害時,應: 1、以循序漸進之方式誘導其說出真相。 2、相信學生,讓學生知道錯不在他。 3、依事件之嚴重性,通知主任及校長,進行通報。 (四)如發現性侵害個案,應: 1、安撫當事人情緒,避免再予刺激。 2、保持現場完整,以利警方蒐證。 3、協助安排就醫,確定是否感染疾病或懷孕,必要時 轉介精神科醫師診斷與治療。 4、保護當事人,避免曝光與同學之臆測與過度關心。 5、與家長、輔導老師等協力做好追蹤輔導。
其他 定期召開緊急事件危機處理經驗分享。 辦理全校防災宣導、演練。 辦理校園安全、防災講座或鼓勵教師參加校外相關研習。 辦理教師急救訓練研習或鼓勵教師參加校外相關研習。 建立全校師生緊急聯絡網。 建立班級學生緊急聯絡網,並實施互助編組,選出小組長與副小組長。 在班級中實施安全宣導和演練,訓練數位同學在緊急事件發生時對外通報求救機制。 常做親師溝通,建立互信。 正常教學,上課不遲到,不提早下課。 熟悉導護工作內容。
結 語 杏林子曾說: 「人生的路途遙遠長, 有時崎嶇難行、有時平坦寬暢; 有時風雨連天、有時花香遍地; 有時歡樂有時愁。」 結 語 杏林子曾說: 「人生的路途遙遠長, 有時崎嶇難行、有時平坦寬暢; 有時風雨連天、有時花香遍地; 有時歡樂有時愁。」 輔導工作任重道遠, 大家共同勉勵---------
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