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区别与联系 510小组
主要内容 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界定及特征 非政府组织的基本作用( 以我国部分非政府组织为例) 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从社会、政治方面) 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新环境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转型时期所拥有的独特功能 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区别与联系
非政府组织
一、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及其特征 非政府组织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意译,英文缩写NGO 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在当时,这主要是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 非政府组织(NGO)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 萨拉蒙和安海尔在综合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非政府组织所具备的五个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政治学者王绍光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第六个特征,即公益性。其中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区分非政府组织与利益集团的最重要区别。
二、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 下面将从两个方面展开叙述
(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 主要作用如下: 1. 环境意识的普及、教育、宣传活动 2. 推动和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活动 3. 对环境保护的资助活动 4. 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 5. 有关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普及活动 6. 有关环境保护产品的生产和推广以及业界联合等活动 7. 有关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援助活动 8. 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活动
(二)扶贫开发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这些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 和环境保护领域一样,在中国的扶贫开发领域里,也活跃着一批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 由这些非政府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扶贫。 这些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
1. 通过直接提供包括资金、物资等经济资源,以强制投入的方式打破贫困所固有的恶性循环,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2. 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伴随项目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将大量有用的信息和技术技能传授给受益人,使他们通过参加学习和直接应用,努力掌握这些技术技能,从手段和方式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3. 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包括小额信贷等扶贫项目,在投入资源的同时,启动受益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并引导当地建立起有约束功能的信用链及其关系制度,主要从社会资本和生产制度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 4. 在长期开展项目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逐步积累经验和知识、技能,成为各个扶贫领域的专家,他们比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更熟悉业务,同时也更深入基层,能够更直接和有效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贫困层的不同问题开展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扶贫活动
5. 协助并监督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一方面作为政府实施扶贫工程的具体执行人,发挥其专业性和深入基层的优势,更好地落实扶贫政策;另一方面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中介,协调有关政策并监督其实施,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 6. 作为企业和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救助、支援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一方面更多地动员社会资金用于消除贫困的活动,特别是动员企业开展社会慈善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实际操作各种项目确保各项慈善款项和慈善资金能够落实到消除贫困的各项活动中去,并切实起到扶贫开发的作用 7. 作为国际社会各种力量救助、支援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机构和当地“草根”组织,一方面积极吸收更多的国际社会和海外资源用于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另一方面协助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海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各种扶贫开发项目,同时也作为国际社会救助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执行监督或落实有关项目 8. 通过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的活动,一方面不断进行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应变能力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逐步扩大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及其力量,促进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形成和发展
四、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新环境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了动员一切资源,实现军事、工业赶超目标的国防优先和重工业优先的战略,并为了确保这一战略的实现,对社会生活实行了全面干预与控制。这种与计划体制相应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制度使得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具有明显的“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特征,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所谓的纯民间组织几乎没有任何自我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与环境。 1978年以后,中国相继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机构的精简与职能的转变和“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使得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面临深刻的变化和调整,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新的分化和合理定位。在这种新的环境背景下,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又成为中国实现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改革目标的助推器。
非营利组织
一、概念介绍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非营利组织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从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宗教、学术、环保等等。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并不是为了产生利益,这一点通常被视为这类组织的主要特性。然而,某些专家认为将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区分开来的最主要差异是:非营利组织受到法律或道德约束,不能将盈余分配给拥有者或股东。非营利组织有时亦称为第三部门,与政府部门(第 一部门)和企业界的私部门(第二部门),形成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非营利组织还是必须产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动的资金。但是,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受到限制的。非营利组织因此往往由公、私部门捐赠来获得经费,而且经常是免税的状态。私人对非营利组织的捐款有时还可以扣税。 慈善团体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而非政府组织(NGO)也可能同时是非营利组织。
二、组织界定 非营利组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称谓。非营利组织是美国广泛采用的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其定义为:“符合以下特征的实体: ①该实体从捐赠者处获得大量的资源,但捐赠者并不因此而要求得到同等或成比例的资金回报; ②该实体经营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取利润; ③该实体不存在营利组织中的所有者权益问题”。
三、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一)社会作用 (1)社会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中介服务和直接服务。(如出国留学的咨询服务和各种养老院、民办学校) (1)社会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中介服务和直接服务。(如出国留学的咨询服务和各种养老院、民办学校) (2)社会沟通。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充当桥梁。一方面,向政府反映企业、社会的意见、建议,为政府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协助政府作好宣传、指导、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如各种行业协会) (3)社会评价。对生产、消费品作出公正的评价(如各种调查机构)。 (4)社会裁断。调解社会成员之间的纠纷,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5) 社会调节 (6)社会协调、代理 (7)倡导社会文明
(二)基本政治作用 (1)政府合法性的资源供给者,合法性就是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们的地位的承诺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2)政府权力的监督者。非营利组织为人们的自由结社提供了自我组织的空间,这些组织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保护人类整体利益为宗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唤起公众的公共意识,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3)民主价值观的培育者。有利于培养公众的正确的参政观。
四、非营利组织在中国 转型时期所拥有的独特功能 (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培育和规范市场 (3)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4)形成自律性的社会秩序
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区别与联系 从概念的内涵看,非政府组织是在政治领域中定义的,它主要包括各种利益群体的组织,例如工会、妇女组织、行业协会、职业团体等。从字面意义上看,企业当然也属于非政府组织,但由于它不在政治领域中,因此从概念的内涵看,不能将它包括进来。 非营利组织则是在经济和社会服务领域定义的,它主要教育、卫生、科学、社会福利及其它福利组织。由于这些组织所的服务的受益人一般为个人,可以进行收费,有的服务还可以完全市场化,例如医疗服务中的某些项目是如此,因此这组织是介于经济与社会服务之间,有时甚至可以互换,从“产品”性质上不能完全将它与企业区别开来。而从组织目标上则可以看出二者明显的差别。企业的目标是赢利,而社会服务组织是不赢利的。 非营利组织可以收费,但其水平应低于市场价格。机构也可以有利润,但不能用于分配,而必须用于符合组织目标的服务项目。 同样,从字面上看,政府也是非营利组织,但它是政治领域范围,因此在使用非营利组织概念是,还没有人将政府包括进来。 为了强调政府、企业与其他组织的区别,出现了第三部门概念,它包括政府与企业之外所有类型的组织。非政府组织及非营利组织都属于第三部门,这是它们的共性。
组员分工 主讲:张跃军 制作:王镇伟、徐彬 讨论:张跃军、王镇伟、徐彬、赵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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