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X射线防护与管理 庐江县卫生监督所 张邦恒
内容提要 一、基本概念 二、X射线防护的目的和意义 三、X射线防护的原则 四、X射线的防护管理
基本概念 自1895年伦琴发现X线后,X线被很快地应用于医学及其它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X线装置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医学诊断和治疗中。由于X线固有的特性,决定了它既能造福人类,也有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因此,使用X线设备时的防护问题,必须要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
基本概念(续) 1、X线的基本认识 X线是一种波长比紫外线更短的电磁波,具有电磁辐射的各种特性,其中具有防护意义的特性是:X线通过任何物质均可产生电离效应,在人体则可引起生物学方面的改变,即生物效应。这是放射诊疗的基础,也是进行X线检查时需要注意防护的原因。
基本概念(续) X线图像是X线束穿透某一部位的不同厚度组织结构后的投影总和,可用于透视、摄影、检查及治疗。X射线量通常用X线管的管电流与X线照射的时间乘积来反映,以毫安秒(mAs)为单位。因此管电流越大,X射线的量就越大;曝光时间越长,照射量也越大。
基本概念(续) 2、医用X光机的辐射有多大? 对于X射线的危害,牛津大学和英国癌症研究中心曾有研究显示,英国有0.6%、德国有1.5%、日本有3.2%的新增癌症病例,是由X线和CT检查导致的。它对孕妇和儿童的危害更大,会严重损害儿童智力的发育,还会导致胎儿畸形。不过,中国医学影像技术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华医学会放射学分会副主任委员、
基本概念(续) 北京医院放射科主任周诚却指出,这只是一种推论,临床上还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但他也承认,X射线检查的潜在风险肯定存在,尤其是当它被滥用的时候。中华医学会放射学会曾公布过一组数据:我国每年约有2.5亿人次接受X射线检查,但其中20%无临床意义。CT滥用现象更为普遍,个别医院甚至不惜降低价格吸引病人。
基本概念(续) 拍摄一张X光胸片,当射线在检查区域曝光时其曝光率约为160毫希沃特(计量辐射度的单位)/小时,约为0.045毫希沃特/秒。以胸部肋骨骨折为例,拍摄一张胸片大约需要 0.5秒,因此接受一次胸部X射线检查,患者要承受约为0.023mSV的辐射量。按照六次X射线检查,一个肋骨骨折的患者前后总共要承受0.138mSV的辐射剂量。
基本概念(续) 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辐射总危险度为0.0165/SV,也就是说,身体每接受一SV(1SV=1000mSV)的辐射剂量,就会增加0.0165的致癌几率。以此推算,一个肋骨骨折病人将增加约为千万分之三点八的危险。
基本概念(续) 而对其他医学检查来说,一般四肢做一次X光检查要接受的辐射量为0.01mSV,腹部为0.54mSV,骨盆为0.66mSV,腰椎为1.4mSV,上消化道为2.55mSV。以此推算,因为医学检查导致健康人群患癌的风险在千万分之一到十万分之一之间。
放射线的危害 剂量Gy 损伤程度 不同剂量X、 γ射线对人体全身照射损伤的估计 <0.25 无明显病变 <0.25 无明显病变 0.25-0.5 可恢复的机能变化 0.5-1 机能、血液变化,无临床症象 1-10 各类骨髓型急性放射病(部分死亡) 10-50 肠、脑性型急性放射病(全部死亡)
我国放射防护的发展简史 1、初创阶段(1949~1957年) 国家把原子能科学技术的发展列为重点项目,1957年2月卫生部首次把接触电离辐射工作者所患疾病列为职业病,各使用放射源的单位自已进行防护管理,这一阶段基本上处于自发管理阶段。
2、发展阶段(1958~1965年) 我国已建成第一座研究性核反应堆,能生产33种放射性同位素,已建立了核工业体系; 1958年7月卫生部成立了射线防护处; 1960年国务院第93次会议,批准发布了《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同年在各省成立卫生防护机构;
3、坚持阶段(1966~1976年)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核试验监测和生物效应实验,急性放射病的防治研究等,197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指示,为适应我国原子能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作好国内外核试验的监测、防护,放射性医疗卫生防护工作必须加强,由卫生部统一管理这方面的工作。同年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防科委、卫生部批准发布了第一个《放射防护规定》GBJ-74国家防护标准,正式确定职业照射年限制剂量为5雷姆。
1963年卫生部、劳动部、二机部向国务院报告,对二机部所属厂矿院所建立“营养保健制度”; 1964年卫生部、国家科委发布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1964年10月16日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1965年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建立45个承担核试验监测任务和放射卫生防护的监测站。
4、提高阶段(1977年~1989年) 国家根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不断发展的情况,及时调整了放射防护工作的重点,由全面的为国防建设服务逐步地转入到为国民经济建设、为人民生活和防病治病服务,全面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此期间卫生部先后发布了十几个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5.放射卫生防护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管理的阶段(1989年~现在) 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44号令批准发布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条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放射防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此期间卫生部和其他部委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和标准,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放射工作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卫生部从2000年起相继出台了规范性管理文件,使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工作走上了规范性法制监督管理的轨道。
我国的放射防护管理部门 1、环保部(主管放射性同位素) 2、卫生部(主管放射诊疗、人员的健康等) 3、公安部(主管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等)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目前医用X线防护的薄弱环节 目前大中型医院发展迅猛,无论医疗技术还是医疗设备都是较先进的;在X线医疗设备中拥有代表时代的新型设备(如大型X线机、CR、DR、CT等),有条件和技术力量配置合理的机房、合理的辅助设施等完善的防护设施。所以大中型医院的X线工作人员的X线防护较乐观,达到了标准的X射线防护要求。
目前医用X线防护的薄弱环节(续) 农村乡镇医院几乎普遍配置了X线机;据了解,X线机可大都较陈旧或部分X光机是大中型医院所淘汰产品,大多数是上世纪70~80年代产品,甚至更早时期产品。机器本来的防护就较差,加之机房设施落后、不合理。
目前医用X线防护的薄弱环节(续) 一些乡镇医院X线机房就是普通房间改装,其机房墙壁、门窗无特殊处理;操作控制室缺乏必要辅助防护设施,所以很难达到X线防护标准。少数X线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X线防护知识和防护观念。对接受X线检查患者的X线防护无论是在实际的防护上还是在防护观念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目前医用X线防护的薄弱环节(续) 近几年来,对患者的防护开始重视,但距患者的防护要求还做得远远不够。X线是肉眼看不到,手摸不到的东西,它损伤人体是不能一下子感觉出来的。况且,很多患者并不了解X射线,缺乏对X线的防护知识。所以缺乏对患者的X线防护,也就等于埋下医疗上的隐患。
X射线防护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X线工作者和受检者及其后代的健康和安全,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性效应,并将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限制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意义: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若接触的X线量过多,超过容许曝射量,就可能产生放射反应,甚至产生一定程度的放射损害。但是,如X线曝射量在容许范围内,一般则少有影响。
因此,不应对X线检查产生疑虑或恐惧,而应强调和重视防护,如控制X线检查中的曝射量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安全合理的使用X线检查,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X线曝射,以保护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近二三十年来,由于X线设备的改进,高千伏技术、影像增强技术、高速增感屏和快速X线感光胶片的使用,使X线曝时量已显著减少,放射损害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但是仍不能掉以轻心,尤其应重视孕妇、小儿和长期接触射线的工作人员。
X线防护的原则 由于进行诊断检查时从球管发射出的直射线、漏射线,以及产生的散射线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因此,医用X线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 X线诊断正当化所谓正当化是指实施的X线检查是必要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
X线防护的原则(续) 只有确认该项目检查对受检者的病情诊断和健康有益时,才能进行X线检查,而对病情诊断价值不大和单纯为增加经济效益的X线检查均视为不正常。
X线防护的原则(续) 2、X线诊断最优化开展X线诊断检查必须遵守的最优化原则是: (1)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效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达到的最低水准,以减少辐射危害;
X线防护的原则(续) (2)应以临床拟诊断病变最适宜的诊断技术进行首次检查,即在可进行多种医学影像检查时,应在比较其诊断价值或获取诊断信息时作出最优化的选择。如能用B超检查的就不用X线照射,能用常规的普通X线检查的就不用特殊的X线检查(如CT)。
X线防护的原则(续) 3 、 施行剂量严格化即必须保证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射的剂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目前我国现行的照射标准规定是放射工作人员受到全身均匀照射时的年剂量不应超过50mSv,公众中个人受到的年剂量不应高于5mSv。
医用X射线工作者剂量限值 根据国家职业卫生防护标准规定,医用X射线工作者不应超过下述剂量限值: (1)连续5年内平均年有效剂量当量20mSv;(2)任何一年中有效剂量50mSv; (3)眼晶体剂量每年150mSv; (4)其它单位器官或组织剂量每年500mSv。
X射线的防护管理 医用诊断X射线机的防护 一、医用诊断X射线机的防护性能 X射线机处于工作状态时,在辐射场中有三种射线存在: 3、这些射线经过散射体后产生的散射线。
医用诊断X射线机的防护性能(续) X射线机本身的防护性能主要体现在辐射场内漏射线量、散射线量及用于诊断的有用射线束的能量、面积、发射时间的有效控制方面,同时还与影像记录系统(如荧光屏、影像增强器等)的灵敏度有关。 X射线机防护性能关系到工作人员与受检者的受照剂量与安全。 ·诊断X射线机防护性能要求(略)(有X射线机的技术指标和国家标准)。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 国家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中,明确规定了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设施标准。对X射线机房的防护设计,必须遵循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使工作人员和受检者的受照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一)机房的设置与布局 X射线机房以设在建筑物底层或一端为宜,布局应遵循安全、方便、卫生的原则。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2、半分隔式布局 在上述全分隔式布局去掉外层的患者走廊,患者与工作人员共用一个走廊,只将操作室与X射线机房分开,进行隔室操作。 3、随意分隔式布局 X射线机房与操作室不作统一的分隔。根据X射线机房的用途,面积大小,在每间X射线机房内作不同形式的分隔,进行隔室操作。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二)机房的防护厚度 1、《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中规定,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应有2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其他侧墙壁和天棚(多层建筑)应有1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透视机房的墙壁应有1mm铅当量的防护厚度。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2、机房的建筑材料以普通砖墙为宜。一般24cm厚的实心砖墙,只要灰浆饱满,不留缝隙,即可达到2mm铅当量。 3、如果旧房屋改建成X射线机房,原墙壁的防护厚度不够,可加抹一层10~15mm厚的含钡的防护材料,相当于1mm铅当量,总的达到2mm铅当量以上。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三)机房的使用面积 1、原则 机房空间大小应以保证安全操作为原则。 1、原则 机房空间大小应以保证安全操作为原则。 每台X射线机应有单独机房,双球管的X射线机应分别有各自的单独机房。如果条件有限,两台机或双球管合用一间机房时 ,应有开机报警装置。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2、标准 按照X射线机额定容量大小,国家防护标准规定:机房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新建X射线机房,单管头200mA X射线机房应不小于24m2;双管头的应不小于36m2。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四)机房的门、窗 1、国家标准规定,机房门窗必须合理设置,并有与其所在墙壁相同的防护厚度。 2、位于楼底的X射线机房,其窗户下缘最好离地2m。 3、机房门外应设有电离辐射标识,和醒目的工作指示灯。
警示标志 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电离辐射标志 当心电离辐射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五)机房通风 国家标准规定,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一般保持换气次数为每小时3~4次。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六)个人防护用品 1、个人防护用品是由放射工作者自身行动决定的防护用品,若不是隔室操作放射工作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有0.25mm以上铅当量的铅橡胶手套、围裙、防护衣等。
医用诊断X射线的防护设施(续) 2、应提供受检者使用的不小于0.5mm铅当量的铅橡胶类接触屏蔽(如防护帽、防护颈套、防护巾、性腺防护围裙、防护三角巾以及牙科摄像用高领防护背心等)等的防护用品。
X线工作人员的防护 X线工作人员直接操作和使用X线设备,更应作好自身的防护,以免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1)工作期间必须接受辐射剂量的监控与监测。 (2)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X线工作人员的防护(续) (3)X线设备的操作必须在屏蔽防护合格的情况下进行。 (4)严格进行剂量限制控制,一年内不得超过5.0mSV。 (5)机房设计时就要有通风装置,养成每日上班前先通风的良好习惯。
X线工作人员的防护(续) 现部分学者认为在有射线装置的工作环境中,射线不仅可直接作用于人体产生损害,同时还可使房内空气自由基成分增高,增加了有害因素的作用。 (6)暗室设计时要注意工作室通风条件、减少对所用试剂的暴露。
受检者的射线防护 在X射线诊断中,工作人员的防护比较容易受到重视。目前我国X射线诊断工作者的个人剂量与20世纪7 0年代以前相比,已大幅度下降,逐渐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对受检者的防护则刚刚开始,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加之我国老百姓辐射的危害及防护知识不甚了解,即使知道这一点,为了诊断疾病的需要,也甘愿受照。
受检者的射线防护(续) 而绝大多数放射工作人员,则认为受检者是一次性照射不会有什么危险,因此不予重视。实际上辐射损伤的非随机性效应发生概率与集体剂量是成正比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受检者的人数会越来越多,由此引起的癌症、遗传性疾患值得重视。
受检者的射线防护(续) 此外,也有某些X射线诊断检查中,受检者剂量特别大。例如在我国武汉,曾有过一名儿童在透视下骨科整复中因损伤骨骺而造成终身残废。由上可见,对受检的防护极为必要,同时,这个任务也是十分困难的,需要广大医务工作者、辐射防护人员共同努力去改进受检者的防护状况。
特殊受检者和特殊情况下受检者防护 育龄妇女、孕妇和儿童为特殊受检者,为了保护下一代健康应特别注意对他们的防护。电离辐射对胚胎、胎儿的危害主要包括幼年时期癌症死亡、智力障碍及小头症。考虑到胎儿受照存在危险性,对于育龄妇女特别是孕妇的腹部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证。
特殊受检者和特殊情况下受检者防护(续) 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周~1 5周内,非极必要,不得申请下腹部及盆腔部位的X射线检查。有超声波检查条件者不应做产科x射线检查,必须做产科检查时,应限制在妊娠后期。
特殊受检者和特殊情况下受检者防(续) 儿童的预期寿命长,对辐射的敏感性较高,加之身材小,又好动不易控制体位等特点,故对他们的防护不仅特别重要,也特别困难,对儿童X射线检查的防护,主要办法是,尽量缩小照射野,降低照射条件并进行必要的屏蔽。此外,采取适当的固定体位的方法,对于扶持受检婴幼儿的人员防护,使用快速曝光的方法等均是儿科放射防护要考虑的问题。
特殊受检者和特殊情况下受检者防(续) 病房中的床边照相是医院中常用的X射线检查方式之一,进行床边照相时,不仅要考虑工作人员的防护,还应注意临近病床患者的防护。特别在产科婴儿室,婴儿病房中,婴儿床与床之间距离较近,进行床边照相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邻床婴儿受照。
执行X线工作者与受检者防护注意以下几点 严格执行X线工作者与受检者防护兼顾的原则,做好患者的防护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科学合理地使用X线。贯彻X线应用正当化的原则,合理应用X线诊断检查,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照射,是X线诊断卫生防护工作中带有社会性的重要问题。这就要求临床医生在申请X线检查时,要有一定的原则,不得出于经济利益等因素滥用X线。
(2)要尽量降低患者检查部位的受照剂量。要通过使用合适的焦皮距、合适的管电压、合适的过滤片等技术手段,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受照剂量。 (3)防止患者的非检查部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可采取控制照射野、使用器材屏蔽非检查部位、采取适当的体位等方法进行防护。
重要文件规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213号 )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放射卫生队伍。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213号 )(续) 主要目标: 到2012年,建立和完善放射卫生培训基地、培训师资队伍,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要求达到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和技术支撑队伍骨干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进一步优化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全面提高我国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213号 )(续) 主要任务: 1.开展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全面提高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 2.开展放射卫生专业技术和专业理论培训,全面提高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依托有培训和教学经验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放射卫生教育培训基地,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 4.引导和鼓励从事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业务骨干。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