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著作權公共領域之言論自由審查: 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Golan案為中心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教會論 2015.
Advertisements

憲法與人權 劉恆妏
網路犯罪規範條款.
Chapter 13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专 利 申 请 实 务 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 董 斌 2005年11月.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張啟祥律師 校園著作權法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張啟祥律師
南京市历史学科专题讲座 以现代化史观整合世界近现代史教材 主讲人: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 刘向荣 南京市宁海分校刘向荣设计制作(2009年)
林菁 國立嘉義大學數位學習設計與管理系教授
物权法.
你认识这些旗帜吗?.
生命與專利 孰輕? 孰重 ? Lives 生命 專 利.
章忠信主任 大葉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 06/15/2016
American Public Schools 90% of American kids go to public school. 90 %的美國學生就讀公立學校 Public school is free. 公立學校是免費的 Free school busses. 有學校免費公共汽車 School.
電子書(Digital Book) 郭建明 南台科技大學.
知識產權的概念與法律特徵 知識產權的範圍(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條約第二條) 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法 參閱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沿革 全法共117條.
新修正貪污治罪條例淺析 報告人 法務部檢察司 吳義聰.
知识产权法学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个人主页: 图书馆可适用的著作权例外 进展与热点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 黄国彬 2016年5月19-20日 个人主页:
著作人之權利 宋建成.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授課教師:周 天 日 期:
本文档为保密文档,归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所有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复制、使用
The legalities of Management Rights explained including purchasing of both existing and off the plan 购买物业管理权生意法律须知 (现有生意以及off the plan) PRESENTED BY: SHORT.
第一章 智財權總論 楊智傑 老師.
美國公共圖書館經費之來源 Public Library Funding
Patent Search & Analysis (專利檢索與分析)
专题报告题目 Presentation Topic
第1章 認識Arduino.
一、智慧財產權法的範圍及類型 二、智慧財產權的特徵及性質
第9章 資訊倫理與道德 實用資訊.
96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章忠信委員(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
單元二:我的網路著作,你的公共資源? 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公開傳輸本簡報僅供教學使用,請勿擅自重製或公開傳輸
以下內容只能就若干重要問題畧作簡介, 討論的內容並非巨細無遺,更不能視為法律意見。 如須諮詢有關版權法的法律意見,應向律師請教。
Creative Commons: 權利不變‧創意無限
FTP檔案上傳下載 實務與運用.
京都議定書 為了抑制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防制氣候變遷,聯合國於1992年地球高峰會舉辦
歐盟法與生命文化 (二) 第八單元 Protestantism Spirit of Reformation
授課時間:2012年10月25日(四)16:30~18:20 授課地點:博雅教學館 405、406室
Operations Management Unit 3: Project Management (2)
沙勇忠 Sha Yongzhong 兰州大学图书馆 Library of Lanzhou University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授課教師:周 天 日 期:
第一篇 全球化.
計畫主持人:謝銘洋教授 協同主持人:陳曉慧博士 研究助理 :陳人傑、楊擴舉
朝鮮 獨立 宣言書 美國 獨立 宣言書 比較 崔然鴻 在美 詩人.
法學入門 第10單元:公法與民商法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1.
新公投法首發 反同婚公投 V.S 同婚釋憲 配合第2冊第6章
香港如何割讓給英國? 1842年起,香港受英國管治,直至1997年6 月30日. 歷時 155年。 你知道當中的原因嗎?
法學入門 第 1 單元:法學入門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大專生以自由軟體服務偏遠地區國民小學 毛慶禎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2006年12月25日 Theme created by
Array I 授課教師 Wanjiun Liao
《新编国际商法》(第二版) 曹祖平 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我是谁? 米奇老鼠.
競爭情報 LinkedIn and Competitive Intelligence Putting Social Networking to Real Use by RogerPhelps 圖資四 B 鄭艾妮 B 蒲碩瑩 B 楊淑涵.
著作權法、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 授課教師:周 天 日 期:
學經歷 交大、清大科法所;東吳、銘傳法研所、逢甲財法所;警察大學、中原、世新等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專題、智慧財產權概論)
資訊安全和資訊倫理宣導 永康區復興國小教務處.
肆-2情緒宣洩的方法 (使用滑鼠左鍵將字拖曳至正確圖底下)
與專有關之重要國際公約與組織 17 第一節 TRIPS 第二節 巴黎公約 第三節 PCT 第四節 WTO 第五節 WIPO.
電腦概論考題分析 佛學資訊組 碩一 張榮顯.
Operations Management Unit 4: Developing a Process Strategy
Welcome Trisha to Wuhan University Library! 欢迎Trisha访问武汉大学图书馆!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教 学 课 件 制作人:麻乐、汤滋淳、申通.
Operations Management Unit 5: Analyzing Processes (1)
由Facebook看SNS的現況與未來發展趨勢
美國憲法增修條文 (共廿七條) 條數 花費時間(月) 年份 1~10 權利法案 對州政府的訴訟
指導教授 :逄愛君 資訊三 B 莊惟舜 資訊三 B 張憶婷 資訊三 B 徐嘉偉
第6章 國際貿易下的政治經濟.
富爸爸著作 富爸爸實踐家 現金流101活動.
巴布羅. 路易茲.畢卡索 組員:吳威霆 蔡廷妤 陳韻淇 蔡汶岳.
WTO下之「Doha經濟發展議程」與我國參與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剝奪著作權公共領域之言論自由審查: 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Golan案為中心 楊智傑

著作權與言論自由的衝突

美國憲法智財權條款 美國憲法第1條第8項第8款 國會「為促進科學和實用技藝的進步,對作家和發明家的著作和發明,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專屬權的保障」 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useful arts, by securing for limited times to authors and inventor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ir respective writings and discoveries

美國憲法言論自由 美國憲法增補條文第一條 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之法律:設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限制或削奪人民言論及出版之自由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1988年著作權期間延長法 1976年著作權法 自然人著作,保護至死後50年 法人著作,保護至公開發表後75年 1988年美國通過著作權期間延長法(Copyright Term Extension Act,簡稱CTEA) 自然人著作,延長保護到死後70年 法人著作,延長保護至公開發表後95年

米老鼠的著作權 Disney公司的米老鼠(Mickey Mouse),米老鼠於1928年由Walt Disney(1901-1966)所創作,而其著作權係歸屬於Disney公司所有,著作權期間原應於2003年12月31日屆滿,因此次修法則可多延長20年,即至2023年12月31日始屆滿。

2003美國最高法院 Eldred v. Ashcroft案 就著作權擴張是否侵害言論自由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意見/表達的區分」(idea/expression dichotomy)和「合理使用抗辯」(fair use defense)規定,是著作權法內在(built-in)的安全機制,已經足以保護言論自由

著作權保護的傳統輪廓 反對哥倫比亞地區巡迴法院認為著作權乃在「類型上豁免於言論自由的審查」(categorically immune)的看法 認為若國會「改變了著作權保護的傳統輪廓」(traditional contours),仍然可能需受到言論自由的審查

為了迪士尼而延長保護期間

烏拉圭回合協議法第514條 美國1994年國會通過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Uruguay Round Agreements Act,簡稱URAA)中的第514條。 美國在1790年制定聯邦著作權法時,並不保護外國人著作。在1891年前,美國對外國人著作未有任何保護。因此,當時許多人認為美國是世界上的盜版的主要威脅。

伯恩公約 1989年,美國加入伯恩公約(Berne Convention) 伯恩公約要求所有簽署國必須提供與內國作者相同程度保障予外國作者。伯恩公約對於違約國,並沒有提供有效的制裁機制 伯恩公約執行法(Berne Convention Implementation Act of 1988)中,並沒有將所有已落入公共所有的外國人著作都納入保護。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 1994年,美國簽署了烏拉圭回合的關稅貿易總協議(Uruguay Round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之各項協議,包括其中的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TRIPs)。 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第9條,要求各簽署國必須落實伯恩公約第18條之規定,保護外國人尚未屆期之著作權。

烏拉圭回合協議法第514條 溯及保護外國人著作                                                                                                          Pablo Picasso's Guernica is among works the URAA removes from the public domain.

對信賴使用者之過渡期間規定 信賴使用者(reliance parties), 就是在恢復外國著作保障前,已經使用該著作、重製、或改作等人。 外國著作人若想對信賴人主張著作權,其必須在該法恢復其著作權24個月內,向美國著作權局申請登記,或者直接通知信賴使用者。在該通知後,信賴使用者尚可繼續使用12個月,但12個月後若繼續使用就會有侵權責任。在此期間,信賴使用者對該著作之重製物,可轉賣或為其他處置,但卻不可以為後續重製 若信賴使用者在恢復保護前對該外國著作進行改作而產生衍生著作,在恢復保護後,信賴使用者只要支付外國著作人合理補償,就可繼續利用該衍生著作

言論自由審查 著作權對他人言論自由造成限制嗎?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規定,不可破解科技保護措施,也不可散布破解方法 破解方法乃為言論自由,限制散布破解方法,是否侵害言論自由?

Universal City Studios v. Corley Corley 在其網站上刊登破解DVDs保護程式的軟體 Corley主張 DMCA 侵害他的言論自由 DMCA 侵害他接觸公共所有資訊及行使合理使用之權利 Court 支持 DMCA ,認為並不違憲 Emmanuel Goldstein aka Eric Corley

2001年Universal v. Corley /Reimerdes案 程式某程度也是一種言論,至少就少數的程式工程師來說,他們看得懂這種言論。故對程式的限制,構成對言論自由的限制。 對程式的限制,並非是「針對言論內容的管制」(content-based),而是「非針對言論內容的管制」(content-neutral),故可接受中度的審查(intermediate scrutiny)。

內容中立管制之中度審查 United States v. O’brien案審查標準 1.該管制是否屬於政府的憲法權力。 2.該管制是否促進政府重要或實質的利益(substantial government interest)。 3.該政府利益是否與所限制的言論無關。 4.該管制所造成對言論自由之附帶限制是否不超過達成該利益所必要的程度(no more than necessary)

量身訂作限制 Turner Broadcasting System, Inc.,案的看法,認為其管制不需要是最小的限制 Ward v. Rock Against Racism案的看法,認為所謂的量身訂作的限制(narrow-tailoring requirement),只需要比沒有管制來得更有效達成實質政府目的即可

Golan v. Holder Lawrence Golan是交響樂團的指揮及學校教師 Eric H. Holder, Jr.是美國attorney general,代表美國政府被告                                               Lawrence Golan: Is he break­ing the law?

2012年最高法院Golan案發展

2007年第十巡迴上訴法院 Golan v. Gonzales案 針對溯及保護外國人著作問題 將落入公共所有著作,恢復著作權保護,算是改變著作權傳統輪廓,而應接受言論自由之審查。

2009年科羅拉多地區法院 Golan v. Holder案 地區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必須先判斷系爭言論之管制,是屬於針對內容之管制,還是內容中立之管制。 內容中立之管制,採取中度審查標準,該管制必須是追求重要政府利益,並且量身訂作(narrowly tailored)

政府主張該法目的 本案政府方主張,制定514條乃為促進三項重要政府利益 (1) 很明白地是為了遵守國際條約與多邊協定 地區法院:伯恩公約賦予各國彈性 (2)是為了保障美國著作權人在海外之利益 地區法院:國會未根據實質證據作合理推論 (3) 補救外國著作人過去在美國損失或無法獲得著作權之不平等 不屬於重要利益

第十巡迴上訴法院2010年 Golan v. Holder案 法院認為此屬於外交領域,應尊重國會之判斷,而從國會聽證紀錄中的實質證據,的確可以合理推論,美國必須採取第514條才能促進政府之重要利益 之所以要給予外國人著作在美國之溯及保護,就是想要促進美國人著作在外國之相等保護,固本案所採取的手段,對是針對其所欲緩解之危害,所量身訂作的限制,以及就是只限制了信賴使用者對外國著作之使用,而沒有過度限制其他言論

最高法院2012年 Golan v. Holder案 Ginsberg大法官主筆 歷史上有過少數案例將已落入公共所有之著作重新納入著作權保護

Ginsberg大法官也採原始主義

是否違反智財權條款中的「促進科學進步」 促進科學進步的方法,不是只有鼓勵新著作之「創作」(creation) 。從歷史經驗、國會運作及最高法院判決可知,鼓勵既有作品之散布(dissemination)也是促進科學進步的適當方法 美國落實伯恩公約對外國人之保護,也可使外國人更保護美國之既有著作,此可使美國國內之著作權產業獲利,而願意對創作活動作更大的投資。

不進行言論自由審查 著作權的某些內在限制與「傳統輪廓」,已經調和了言論自由之利益,包括「概念/表達之區分」以及「合理使用」等規定

Breyer大法官不同意見 孤兒著作問題 過去未被利用過的外國人著作,而該外國人或該著作並不知名。 將嚴重地提高管理成本,亦即想要使用的人,可能會需要耗費許多精力去調查,究竟該著作現在是否回溯地取得著作權保障?且若有,究竟該如何與該著作權人聯繫而取得授權?

言論自由審查標準 (一)針對言論內容管制之嚴格審查標準 (二)非針對言論內容管制之中度審查標準 (三)不進行言論自由審查 學者Jed Rebenfeld、Mark A. Lemley、Edwin Baker (二)非針對言論內容管制之中度審查標準 Universal v. Reimerdes案 第一巡迴上訴法院 Golan v. Holder案 學者Neil Weinstock Netanel (三)不進行言論自由審查 (四)智財權條款之合理關連性審查

最高法院論理檢討 (一)著作權內在機制失效 (二)使用他人著作價值低 (三)智財權條款與言論自由條款制定時間近 (四)著作權是自由表達引擎 (五)尋租問題

著作權一樣會限制言論自由

謝謝聆聽 敬請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