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结算业务培训 ——结算的基本概念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结算业务培训 ——结算的基本概念 吴键 | 结算业务部 www.chinaclear.cn
内容提要 几个基本概念 分级结算与法人结算 结算路径 深圳场内业务结算运作模式
1 几个基本概念
结算是什么 结算=清算(Clearing)+交收(Settlement) 清算 交收 结算模式 基础 按照确定的规则计算证券和资金的应收应付数额的行为 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通过转移证券和资金履行相关债权债务的行为 结算模式 证券交易的结算模式主要指相关证券/资金的清算方式、交收方式,交收方式具体包括:中国结算是否作为共同对手方——提供担保交收,证券/资金的交收是否互为条件,以及交收周期等三方面的内容。
结算模式四要素 清算方式 是否担保 交收方式 交收周期 多边净额 逐笔全额 双边净额 担保 非担保 T日证券过户, T+1日资金交收 货银对付(DVP) 代收代付 交收周期 T+0(含RTGS) T+1 T+N+1
结算模式四要素 清算方式 清算方式 多边净额 逐笔全额 双边净额 中国结算将结算参与人所有达成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资金予以冲抵轧差,计算出该结算参与人相对于所有交收对手方累计的应收、应付证券/资金的净额 双边净额 中国结算对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全部交易的金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的净额进行交收的交收方式 清算方式 逐笔全额 中国结算按特定品种、特定顺序逐笔完成交收,结算参与人多笔应付应收证券/资金不做轧差处理,同一笔交易不拆分交收
结算模式四要素 是否担保 担保交收 共同对手方(CCP) 非担保交收 如果买卖双方的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中国结算将按照结算规则向履约方先行垫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 担保交收 结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并保证交收顺利完成的主体。 共同对手方(CCP) 多边净额清算 中国结算仅作为结算工作的组织者,如果买卖双方的一方不能按约定条件履约交收,则交收失败 非担保交收 逐笔全额清算 双边净额清算
结算模式四要素 是否DVP 货银对付 非货银对付 根据交易日的证券、资金清算结果,于交收日的最终交收时点,同时完成证券与资金的交收,记账日期为交收日 资金方面,T+1日交收; 证券方面,T日晚根据当日证券、资金清算结果,将证券(登记)过户
结算模式四要素 交收周期 交易双方在交易日(T日)后多长时间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资金交收。 T+0 (私募债、优先股、公司债大宗交易等) RTGS(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交易) T+1 (A股、ETF、场内基金交易) T+2 (TA开放式基金) T+3 (B股) T+N+1(代收代付)
2 分级结算与法人结算
结算参与人 结算参与人是经中国结算核准,在本公司设立和管理的电子化证券资金结算系统内,直接参与本公司组织的证券、资金清算交收业务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其他合格机构。 结算参与人 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其他 交易所场内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属于参与人呢? 参与人归属于总部结算管理部管理;涉及到TA业务的公司归属于总部基金部管理,可以参照参与人相关规则进行管理。
分级结算与法人结算 分级结算 中国结算 结算参与人 投资者 一级结算 二级结算 法人结算 证券公司、托管银行以法人名义集中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证券和资金交收账户,其所属交收范围的业务的交收均通过该类法人账户办理。 内涵:中国结算不直接对营业部,不直接对投资者;承担交收责任主体为结算参与人法人单位;对于交收违约行为,中国结算将对结算参与人进行处罚。
结算银行 结算银行是经中国结算核准,具有证券资金结算业务资格和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保障结算资金划拨效率与结算资金的安全的商业银行。 授权上海、深圳、北京分行具体办理相关结算银行业务 备付金账户A 备付金账户B 资金划拨 备付金账户 B股备付金专户 资 金 池 资金划拨指令 资金划拨指令 以银行账户为单位建立台账 以参与人的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建立台账
3 结算路径
结算路径 结算路径指本公司根据结算参与人的申请,为确定交收责任归属而设定的结算关系; 结算路径包含证券账户、交易单元、托管单元、结算账户等要素及其对应关系。 结算参与人 承担交收责任 结算账户 资金、证券交收单位 托管单元 股份托管单位 交易单元 交易报盘单位 证券账户 记录证券持有及其变动情况的基本单位
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 预留印鉴 备付金账户B001/B201/B401/B009/L40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金结算账户 证券交收账户 备付金账户B001/B201/B401/B009/L401 保证金账户B002/B402 预留印鉴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结算参与人 分配结算账号编码 注意: B001为深交所场内结算综合备付金账户,每月按交易量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为B002;B009为非担保备付金账户; B401/L401为中国结算TA结算备付金账户,收取固定的初始最低结算备付金;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为B401。
备付金分户 为防止结算参与人挪用客户交易保证金,根据《客户交易结算管理办法》(2001)和《关于对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进行分户管理的通知》(2004),2004年底开始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分户管理。 发展 对于不同的业务,分别通过不同结算备付金账户办理资金结算。 业务内容 资金交收账户 深交所场 内业务 证券公司 经纪业务 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托管业务 托管(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 自营业务 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 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结算备付金账户 托管银行 基金托管 基金托管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 QFII托管 QFII托管专用结算备付金账户
托管单元与交易单元 会员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分配交易单元编码 数据传给中国结算 分配托管单元编码 做好结算路径维护后回传交易所 证券/基金/资管公司 会员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分配交易单元编码 数据传给中国结算 分配托管单元编码 做好结算路径维护后回传交易所 关于托管单元分配的规则: 1、证券公司自营/经纪/集合定向理财类交易单元,托管单元与交易单元编码相同,不可以互联互通; 2、基金、资管等管理人租用交易单元,托管单元由管理人指定,可以多个交易单元共用同一托管单元,实现股份互联互通。
证券公司结算路径 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托管单元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 客户结算账户 客户托管单元 客户交易单元 客户证券账户 自营结算账户 自营托管单元 自营交易单元 自营证券账户 托管结算账户 基金托管单元1 基金交易单元1 基金证券账户 基金交易单元2 基金托管单元2 融资融券结算账户 融资融券专用托管单元 融资融券专用交易单元 客户信用交易证券账户
托管银行结算路径 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托管单元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商业银行 托管结算账户 基金托管单元1 基金交易单元1 基金证券账户 基金交易单元2 基金托管单元2 券商资管托管单元 券商资管交易单元 券商资管产品证券账户 QFII结算账户 QFII托管单元 QFII交易单元 QFII证券账户 债券结算账户 债券专用托管单元 债券交易单元 债券证券账户
4 深圳场内业务结算运作模式
一般投资者 投资者 证券公司 4.成交确认 1.交易委托 3.成交确认 2.交易申报 5.成交数据 可用额度 7.资金划拨 8.资金记账指令 6.发送结算数据 8.券资交收
托管人结算的机构投资者(QFII除外) 托管人 基金产品 清算数据抄送 数据传输 5.资金划拨 7.券资交收 4.发送清算数据 1.交易申报 2.成交确认 1.交易申报 3.成交数据 可用额度 5.资金划拨 6.资金记账指令 基金产品 4.发送清算数据 7.券资交收 清算数据抄送 数据传输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QFII产品 证券公司 托管人 4.成交确认 8.资金记账指令 7.汇入应付资金 3.成交确认 2.交易申报 1.交易委托 5.成交数据 可用额度 6.发送结算数据 9.券资交收 QFII产品 证券公司 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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