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 申请表主表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4. 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5 1.申请表主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4.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5.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 博士生类别人员提交)
6. 成绩单复印件 7.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 获奖证书复印件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 不附) 10 6.成绩单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 不附) 10.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 格证明
关于准备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 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交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留学期限、国别、国外导师及接收单位等信息必须是在预推荐候选人初始申请的范围,否则,取消其预推荐候选人资格。只有在学校名额有剩余的情况下(分别不到75人),再重新考虑其预推荐候选人资格。
二、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校内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院系推荐意见应包含以下内容,并由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名: ①国外就读的院校、专业、导师的评价 (是否一流); ②本专业领域及所在学科名称,并说明该学科是否属于985项目支持的有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省部级重点学科;
③学生综合素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的评价。 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意见推荐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网上填报时间:2月20日—3月11日)。申请人在如实填写完申请表后,可按系统提示打印并签字。 三、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①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邀请信/入学通知须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意向入学通知。
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③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③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 国外指导教师。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研究工作。
f. 入学通知中如无费用说明,则要标明所需费用及数额,即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且需另提交免学费清单, g f.入学通知中如无费用说明,则要标明所需费用及数额,即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且需另提交免学费清单, g. 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 h. 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④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由国内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四、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中未注明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学费证明/费用证明(应由拟留学单位出具),如:
①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或可提供学费奖学金; ②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提供RA或TA职位的工资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
五、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员必须提交) 联合培养计划应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1000字以上(外文)。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学校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联合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研究课题名称; 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⑦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六、成绩单复印件 成绩单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应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以学期为单位,从大一至目前学习阶段)。 七、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八、获奖证书复印件 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九、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医院属二级医院)
十、其他要求: ①所有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②推选单位审核后,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第1-9项)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主管部门加盖骑缝章。 ③书面材料须一式三份,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网上申报及时间安排
200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内 容 2月25—26日 提交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联合培养计划书复印件或扫描电子件,确认候选人资格(交外办王晨) 2月20—3月11日 网上报名,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月12日—14日 12日:理学院、国家级实验室 提交 13日:化学学院、生命学院、工程学院 提交 14日:信息学院、地空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 提交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均由申请人直接提交给外办。提交材料时,同时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3月21日 学校汇总审核申请人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5月份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2月20日—3月11日 登陆网站http://apply.csc.edu.cn,自己设计用户名和密码(须记住),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有关表格,完成网上报名。在认真审核无误后,确认网上提交,并打印出申请表主表和单位意见推荐表。
注意事项: 1、审核确认无误后,尽可能提前完成网上提交,以 便我们有时间及时进行审核; 2、3月11日前,网上提交后又发现有需要修改的申 请人,请及时联络我们,我们可以退回你的申 请材料,以便你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请你 再次确认网上提交; 3、单位推荐意见表上方院校名称应填写“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全称,主管部门应填写“校外事办公 室”,联系人可填写“王建国”,联系电话填写 “0551-3602671”,电子邮件填写 jgwang@ustc.edu.cn。
4、单位推荐意见应另附一页纸(A4大小),由候选人所在院系按要求撰写,要求语言通顺简洁,字数控制在250—400字以内,并有学院负责人签名,随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一并交到外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jgwang@ustc.edu.cn; 5、由于“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能直接在网上填写,为避免手写,模糊不清,也为讲究申请材料的美观,请同学们采用打印、粘贴、复印的办法。其中单位推荐意见的打印内容须与有学院领导签名的院系推荐信的内容完全一致; 6、上级批准意见由外办填写。
3月12日—3月14日: 申请人直接向外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提交材料时每人须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由校外办代收,统一交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3月12日 理学院、国家级实验室提交全部材料 3月13日化学学院、生命学院、工程学院提交全部材料 3月14日信息学院、地空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提交全部材料
3月21日前: 由学校统一汇总审核申请人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 委审核批准。 5月—出国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正、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单位协助办理派出手续(护照、签证、机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