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作業安全管理 王天賜 94.10.20 ms789ts@ms16.hinet.net 0937-221099
職業災害之發生 或因設備之不安全而引起、或因教育訓練不足之人為因素所致、或因維護保養之不足、因自動檢查不確實或維修方法、故障排除無SOP及安全注意事項而引起,有時皆互有關連,為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以上各項都需注意。 為防止事故發生,除對設備本身之安全防護外,另需針對使用人予以教育訓練及訂出使用時之各類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方足以防範災害之發生。
機械安全防護上需對 工作點:被加工物其在機械上施工之處。 動力傳動部位:將動力傳至機件各部位來完成各種 動作者都是; 如沖壓床之切口、刨床之刀架及沖、壓、刨、拉、打擊或混合動作等工作部位。 動力傳動部位:將動力傳至機件各部位來完成各種 動作者都是; 如傳動輪、齒輪、皮帶、鍊條等轉動或往復運動之部位,連軸器等機械之驅動部位。 移動之機件部位:機械運轉時能移動之各部位; 如曲柄軸、連桿、高速之離心式調速機。
機械安全防護的方法有五種 (ㄧ)護罩法(圍籬(柵)防護): (二)安全裝置 (三)以位置或距離作為安全防護方法 (四)進料或出料方法改善操作者安全 (五)其他輔助方法
捲筒機械安全裝置 光電安全裝置 緊急連鎖壓桿裝置 緊急連鎖按鈕裝置 觸動開關安全裝置 其他連鎖安全裝置
機械作業安全管理 機械安全: 管理: 實施災害分析,決定預防災害的對策及往後安全衛生工作的方向。 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利用工作安全分析製訂安全作業標準(含正常作業、 故障排除、維修保養等 ),教導勞工依照標準實施正確之作業。 (使勞工從事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作業,停止機械運轉 。) 實施定期,不定期安全衛生檢查。 對於新進人員應施予安全衛生有關訓練。 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勞工遵行。 新進或調換工作勞工之選擇,須針對擔任工作之需求。 經常實施安全觀察與工作督導,以瞭解及糾正勞工不安全行為。 實施災害分析,決定預防災害的對策及往後安全衛生工作的方向。
災害實例 一 災害類型:被捲 苗栗縣某塑膠公司自日本進口農業用廢膠布經過切割--粉碎--攪洗--脫水--烘乾--包裝後作為膠皮原料。 過程中脫水之正常工作,係由操作者立於工作台上,將盛料台上洗過之膠布碎片加入脫水機,將脫水機蓋子蓋上,到對面將開關打開,脫水卅秒後關機開蓋,將碎膠布放在輸送機上送至烘乾機乾烘。
本災害係因操作者未依正常之工作方法作業,在脫水機運轉中繼續加料(廢膠布),由於脫水機之轉速甚快(1760RPM),致左手臂被膠布捲入脫水機中而拉斷,雖經送醫急救,但因失血過多不治死亡。 災害防止: 機械安全: 應對脫水機加裝當蓋打開時脫水機自動停止之連鎖裝置。 管理: 應嚴格規定勞工自脫水機中取內裝物時應先停止機械運轉。
二、從事染色機作業遭輥輪操作把手捲入致死 行業種類:印染整理業 發生經過: 罹災者為染色機操作員在將輥輪操作桿上染色機收布時,操作桿上ㄧ字 型把手隨著輥輪轉動,因罹災者穿著套頭連帽外衣,靠近染色機時,帽子不慎被操作桿把手捲入,造成頸部被衣服壓勒至腦部缺氧氧失去意識,經人發覺救下,經送醫不治死亡。
災害防止對策 (一)對於機械之原動機、轉軸、齒輪、帶輪、飛輪、傳動輪、傳動帶等有危害 勞工之虞之部分,應設有護罩、護圍、套胴、跨橋等設備。 (二)對於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之原動機、動力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 運轉之機械,勞工之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應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滾輪操作桿未設護罩 未著適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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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移載台之台車調整作業因未停止機械發生被夾致死災害 行業種類:人造纖維製造業 發生經過: 96年1月26日晚間11 時55 分許,A君 與前一班(夜班)交接班後,A君即進¦行例行性到自動化物流區巡視。當視完畢後, 約27日凌晨0 時14 分許,A君發現自動化物流區系統警示燈閃爍異常,1 分鐘後A君就聽到紡絲課副領班B君廣播稱自動化物流區有問題,A君隨即前往查看,就發現整個物流區遭堵料全部停車,A君檢查物流區後, 發現罹災者躺在編號2-1A之升降台(lifter)處,經呼叫救護車,俟救護車到達後,立將罹災者送醫仍不治。
災害原因分析: 研判本次災害發生之可能原因分析如下: 罹災者於未斷電停狀況下即進入2-2A1之升降台下方,欲利用手搬動2-2A1 空移載台車,當移動2-2A1 空移載台車時,自動倉儲系統自動啟動,2-1A 之升降台立即往下移動,罹災者躲避不及,遭2-1A 之升降台與齒輪軌道間壓夾致傷重死亡,導致本災害發生。
(ㄧ)直接原因:(機械壓擠→心臟衰竭。) (二)間接原因: 遭升降台與齒輪軌道間壓夾致心臟衰竭死亡。 (二)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態: 未將自動化物流系統停車,即進入升降台下方調整偏移之空移載台車。 (三)基本原因: 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規定。
四、勞工從事平燙機作業時發生絲巾被捲致脖子被勒斷死亡災害 行業種類:洗衣業 災害發生經過: 罹災者同事稱:95 年2 月2 日早上8 時開始工作,罹災者脖子上圍繞金黃色絲巾,繞了兩圈並打個結,絲巾兩端長度約到腰帶處,我站在平燙機前左側,罹災者站在右側,我和罹災者將已脫水過桌巾從地上拿起來,兩人各拉桌巾兩端拉平,放入平燙機輸送帶上,約上午10時許,我和罹災者彎腰用手將地上桌巾拿起之際,聽到「唉」一聲,看見罹災者繫在脖子上絲巾被平燙機傳動軸捲住,我馬上用左手去推輸送帶後面柵欄式緊急制動裝置,雖然機器停下來但已來不及,看見罹災者脖子被勒斷頭顱掉落在地上,我嚇得跑出來叫員工找老闆來處理。
災害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繫在脖子上絲巾被平燙機傳動軸捲住, 脖子被勒斷致死。 (二)間接原因: 不安全行為:從事有被捲入危險之虞平燙機作業 時,未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 (脖子上圍繞絲巾且長度及腰)。
災害防止對策: (七)雇主對於使用動力運轉之機械,具有顯著危險者,應於適當位置設置有明顯標誌之緊急制動裝置,立即遮斷動力並與制動系統連動,能於緊急時快速停止機械之運轉。 (八)雇主對於勞工操作或接近運轉中之原動機、動力傳動裝置、動力滾捲裝置,或動力運轉之機械,勞工之頭髮或衣服有被捲入危險之虞時,應使勞工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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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從事搬運雞屎作業因工業風扇傾倒被捲致死災害 災害發生經過: 96年8月28日5時45分許,勞工蔡○○與黃○○開始從事搬運裝有雞屎之塑膠袋欲作堆肥使用工作,約8 時50分許,黃員表示應行休息,隨即開啟現場之工業風扇,蔡員蹲於距該工業風扇4至5米柱子旁休息,隨後聽到「卡、卡」聲響轉頭探看,黃員頭部被傾倒之工業風扇後側開口捲入,頭蓋骨被割起二塊約十公分見方大小,血流不止,蔡員即刻關閉工業風扇電源,開車向路人借用手機撥110 求救,以救護車送往義大醫院急救,延至96年9月22日15時許傷重死亡。
災害原因分析: 災害防止對策: (一)直接原因:頭部被傾倒工業風扇捲入 (二)不安全狀況:扇風機捲入點 扇風機之葉片,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設護網或護圍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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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下班被電動門夾致死職業災害案 行業種類:電子及半導體生產設備製造修配業 災害發生經過: 據該公司工程師林○○表示:「○年○月○日○時○分許,我在公司大門發現罹災者被夾在電動門與門柱間,起先我以為她要開電動門,後來我停好車覺得奇怪,怎麼門還沒開,走近一看,才發現她被夾住。我個子較高,從她頭頂伸手到門柱內側按鈕,打開電動門後,她自然跌臥在地面,我立即進辦公室打119叫救護車,再以內線呼叫其他同事幫忙,但送至榮總,榮總判定到院前死亡。」。
(一)直接原因:被電動門夾住壓迫胸廓,造成壓迫性 及姿勢性窒息、呼吸性休克而死亡。 災害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被電動門夾住壓迫胸廓,造成壓迫性 及姿勢性窒息、呼吸性休克而死亡。 (二)間接原因:不安全動作:罹災者反身欲回公司 時,一時不察電動門已駛至。 災害防止對策: 建議電動門設防夾安全裝置。
七、勞工從事堆高機操作作業時發生頭部被夾死亡職業災害 災害發生經過: 據○○行勞工徐○○稱:「99年3月19日9時30分我在樓上聽到李○○呼叫,我立即下樓隨同李○○進入第3冷藏庫內,看到曾○○頭部被夾在堆高機桅桿與頂蓬間,整個身體懸空掛在堆高機駕駛座右側,叫他已無反應,我趕快請其他人報警、叫救護車及請堆高機操作師父前來操作,約幾分鐘後堆高機師父趕到並操作堆高機將桅桿前傾,我們再將曾○○抱下,隨後救護車來到,經送○○醫院仍不治死亡。」
災害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從事堆高機作業身體碰觸到堆高機桅桿操作桿,桅桿往後傾斜,致頭部被夾於桅桿和頂蓬之間,造成頭部外傷,致顱內出血死亡。 2.間接原因: 不安全狀況:堆高機駕駛離開駕駛座未熄火。
災害防止對策: (七)雇主對於就業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左列事:…12、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應採將貨叉等放置於地面,並將原動機熄火、制動。(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款暨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2項)。
現場示意圖或照片 堆高機桅桿 堆高機頂蓬 罹災者頭部被夾於此 桅桿與貨叉二操作桿
八、從事升降機台故障排除作業未停機被夾 行業種類: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 發生經過: 發生設備機台為LCD廠無塵室玻璃傳送設備。 正常係透過測試機檢驗玻璃片是否有缺陷。 A君在96年x月x日,13:40發現玻璃傳送設備發生異常訊號,以廣播方式找來罹災者排除異常,罹災者先在控制電腦前試圖排除異常,試幾次均無法順排除 , 13:55罹災者告訴A君他已知道故障原因,請A君勿再操作機台, A君即退至機台外側,13:56:54監視器畫面顯示罹災者打開事發地點之安全門, 但並未聽到蜂鳴警報響聲, 13:57:07 A君回頭已發現罹災者頭部被升降台夾住, 14:05通知消防隊,14:07救護車到達並送醫院罹災者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 (玻璃傳送設備)
災害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基本原因:未落實現場巡視管理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工在排除升降台故障時意外被夾壓頭頸部致死。 不安全狀況:安全門聯鎖裝置未作動。 不安全動作: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維修作業未依規定先停機) 基本原因:未落實現場巡視管理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害防止對策: (一)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規劃應與實際運作符合,提升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之權責,並應落實現場監督管理,對於高階管理者更應將安全衛生管理績效納入重要經營目標。 (二)應明確訂定各級主管安全衛生權責,並強化稽核管理效能。 (三)應確實維持機台安全門連鎖裝置之有效性,並訂定維修作業標準程序。 (四)應落實派遣勞工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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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進駐中科園區之事業單位,其廠內所設機械大致來講全會考慮機械安全,故本質上無安全之虞。 管理部份: 可能有少部份對「使勞工從事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作業」,尚未訂定安全作業標準。 加強巡視 對習以為常之物如工業用電扇、電動門等應考慮其安全防護。 對堆高機之使用,請加強管理。 注意勞工衣著,確實著用適當之衣帽。
以上報告,謝謝 最後敬祝大家身體健康, 精神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