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dio 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第九章 心肺脑复苏技术 Cardio Pulmonary Cerebral Resuscitation 第一节 心肺复苏术 Cardio 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
教学内容 概述 心肺复苏的适应症 (熟悉) 心脏骤停的概念 (掌握) 心脏骤停的原因 (了解) 心脏骤停的类型 (掌握) 心肺复苏的适应症 (熟悉) 心脏骤停的概念 (掌握) 心脏骤停的原因 (了解) 心脏骤停的类型 (掌握) 心脏骤停的先兆 (了解) 病理生理改变 (理解) 心脏骤停的诊断依据 (掌握) 复苏的基本流程 (掌握) 具体措施 (熟悉)
概述(一) 适应症 心脏骤停的概念 是指各种原因引起心脏突然停止有效收缩 呼吸骤停者、循环骤停者、心脏骤停者。 和排血,循环完全停止的一种临床急症。 国际复苏联合会( International Liaison Committee on Resuscitation, ILCOR) 的成立动意于1992 年美国心脏协会(AHA ) 的CPR 与ECC 标准和指南专家会议上, 目的是为了能汲取全球范围的科学依据并应用于世界各国, 更有利于拯救那些心脏性猝死和脑卒中患者的生命。由AHA、欧洲复苏委员会(ERC)、加拿大心脏与卒中基金会(HSFC)、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复苏委员会(AN ZCOR )、美国心脏基金会( IAHF) 及南非复苏委员会(RCSA ) 发起, 于1992 年11 月22 日在英国布来顿ILCOR 正式成立。 国际CPR 与ECC 指南2000 是ILCOR 成立后完成的一项具有标志意义的工作。以往各国或各种学术组织有着不同CPR 的相关指南, 在科学依据、实用范围和学术进展更新方面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国际指南2000的特征注重强调指南作为治疗的推荐方案、其科学循证根据和国际范围应用的重要性。经ILCOR 各国专家们系统回顾相关领域的临床及实验研究, 在国际CPR 与ECC 指南2000 会议上认真讨论, 制定出第一个国际性CPR 和ECC 指南。自指南发表以来, 世界各国都视为重要的文献参考, 在我国也得到有关专家们及政府部门的认可和积极推荐, 用作我国BL S 和ACL S 的专业培训内容。 2005 国际会议目的在于: 在国际指南2000 颁布并使用5 年之后, 对近些年来又有新的科学研究证据, 以及专家们对其进一步的学术评价, 经过5 年之久的使用后, 再度求得科学上的意见共识, 在此基础上加以重新修订, 使推荐方案更适于全世界范围。 样本大小、是否前瞻性研究,是否随机,设对照组
概述(二) 心脏骤停的原因 1.心脏疾患。 2.意外事件:触电、溺水、窒息等。 3.手术、麻醉意外。 4.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5.药物中毒或过敏反应。 心脏骤停的类型 室颤(室朴) 心脏停搏(心脏静止) 心电-机械分离:指心脏有电活动,但无有效的机械性收缩的一种心脏骤停。 在新指南中,小儿心肺复苏(CPR)指南适用于1岁以上至青春期年龄段(12~14岁)人群(2000年小儿CPR指南适用于1~8岁人群),对于专科儿童医院或儿科ICU,可能需要将小儿高级生命支持(PALS)指南延伸应用于所有儿科患者(至16~18岁),不应把青春期作为将PALS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截然分开的分水岭。因为一般情况下,无法根据解剖和生理特征区分儿童和成人患者,也并无证据证实准确的年龄点来决定实施成人或小儿CPR程序。 新指南对于非医务人员面对不同年龄段患者CPR流程并未修改(1~8岁实施小儿CPR,8岁以上实施成人CPR)。目的在于方便教学和不同情况下自动电除颤仪(AED)除颤电极板的使用(1~8岁应用特制的除颤电极以减少放电能量,8岁以上使用普通儿童除颤电极板)。
概述(三) 心脏骤停的先兆 持续低心排状态:畏寒、四肢湿冷、 血压下降、尿量减少等。 心律紊乱。 呼吸困难或呼吸微弱。 脑活动异常:呆眼凝视,瞳孔放大, 异常兴奋,突然清醒。 特殊体征:突然抽蓄、惊厥、心脏停 跳感。 医务人员独立施救时,应根据所有年龄段的复苏患者最可能的猝死原因实施合理的复苏程序。 1. 先打急救电话:对于所有院外突然发生的成人或小儿意识丧失,应在电话求救后,携AED迅速返回现场进行CPR和除颤。 2. 先行CPR:对于无反应的婴儿或儿童或考虑为缺氧导致的所有心脏停搏患者(如淹溺、创伤或药物过量),应首先实施CPR。 在新指南中,非医务人员面对无反应的婴儿或儿童,单人施救可考虑先实施5个周期(约2分钟)CPR,然后离开患儿拨打急救求救电话或使用AED。
概述(四) 病理生理 全身功能脏器的损害(脑) 严重缺氧 代谢紊乱(酸中毒、电解质)
概述(五) 心脏骤停的诊断依据 主要依据: 突然意识丧失,表现为大声呼唤无反应。 大动脉搏动消失。 次要依据: ⑴ 呼吸断续或停止。 ⑵ 瞳孔放大,对光反射消失。 ⑶ 皮肤、粘膜紫绀。 ⑷ 心音消失或血压测不出。 ⑸ 伤口停止渗血。 辅助依据:ECG改变。 如果没有头或颈部损伤的证据/表现,医务人员开放气道时,应使仰头抬颏法。大约2%的钝性损伤有脊髓损伤,如果病人有头面伤或GCS积分在8分以下或两者均有者,其风险增加了3倍。如果医务人员怀疑其有颈椎损伤,开放气道时应用抬上颌法而不拉伸头部。由于CPR时开放气道和保持足够通气是最优先的,因为托颌法较难以掌握,常不能有效开放气道,而且同样可造成颈部移动。因此,在抬上颌法无法保证气道开放,则应用仰头抬颏法。 怀疑有脊髓损伤时,应用手固定头部,而不用固定装置。用手固定头部比固定装置更安全,而且固定装置可能影响气道通畅。CPR时使用颈套会给气道管理带来麻烦,它会增加合并头颅损伤者的颅内压。转运时使用脊柱固定装置是必要的。 对于非医务人员:施救者开放气道时,应使用仰头抬颏法,无论病人有无损伤。抬上颌不再要求LR操作,因为对LR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操作均很困难,而且常常不能有效开放气道,并可能引起脊髓损伤。 对于创伤患者,不要使用托颌法开放气道。对于所有患者,使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因为使用托颌法开放气道较为困难,而且所有开放气道的方法均可能造成受伤的颈部移动,因此,托颌法并不比仰头抬颏法更为安全。
心肺复苏的基本流程 病人无反应 (呼救) 开放气道 (疏通气道) 10秒钟内判断呼吸 人工呼吸2次,维持2秒钟(重建呼吸) 病人无反应 (呼救) 开放气道 (疏通气道) 10秒钟内判断呼吸 人工呼吸2次,维持2秒钟(重建呼吸) 10秒钟内判断循环征象 胸外心脏按压 (恢复循环) 按压30次∶吹气2次,连续做5组 每做5组,检查1次脉搏 此期间需除颤给电击1次 (电击除颤) 不间断行30∶2的CPR,至呼吸循环恢复 如果病人是轻度阻塞表现,并有很强的咳嗽,不要干预其咳嗽和呼吸。 在严重阻塞征象时(咳嗽越来越轻、呼吸困难越来越明显、呼吸有响声、或病人无反应),单独使用某一种技术,只有大约50%的病人有用。病例报告叩背或拍背、腹部冲击和胸部冲击综合使用,成功率会增加。 如可见到液体、固体物阻塞无意识患者的气道,可采用手指清除法(不肯定,证据水平5级),因此只有在无反应的病人发现有硬性异物堵在气道时,医务人员才用手指去勾出或取出。没有研究评估常规用手指去清除看不见的气道阻塞。过去的指南中推荐用手指去清扫气道异物,是基于非对照性研究,认为用手指清扫对气道阻塞有效。但4个病例报告显示,这(指常规用手清扫气道)对病人和施救者均是有害的。
具体措施(一) 疏通气道(Airway) 1.清除异物 2.解除舌后坠 抬颈-仰头法 托下颌法 抬颏-仰头法 因为成人心脏停搏后第1分钟可表现为叹气样呼吸,需紧急处理,因此有必要指导非医务人员识别这种情况。对于婴儿或儿童而言,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只需辨别是否存在呼吸。 2000年指南建议医务人员对所有年龄段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足够”呼吸。新指南作出以上修改的原因为,儿童常表现为呼吸急促或抽泣样呼吸,虽然异常但能够保证正常通气,儿科专家认为评估婴儿或儿童是否存在“足够”呼吸较难掌握。 抬颈-仰头法 托下颌法 抬颏-仰头法
具体措施(二) 重建呼吸(Breath) 方法 简易呼吸器法 机械通气 人工呼吸法 口对口 口对鼻 口对口鼻 举臂压胸 过度通气(过多次吹气或吹气力量过猛)可能有害,应避免。在CPR期间,到达肺部的血流明显减少,因此低潮气量和呼吸频率能够保证恰当的通气-血流比值。施救者不应给予过度通气(呼吸过快或潮气量过大)。过度的通气没有必要而且是有害的,因为它会增加胸内压,减少静脉回流到心脏,减少心输出量,并可能引起胃扩张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并在没有高级气道行人工通气时,胃扩张是很常见的。这会引起返流、误吸、横膈抬高、限制肺活动和降低肺顺应性等。在作人工通气时,如果吹气压力超过食道下段扩约肌开放压力就会产生胃扩张。随着通气压力的增加或食管下段括约肌张力下降,胃扩张的风险增加。为防止胃扩张及由此产生的并发症,在没有高级气道时延长吹气时间至超过1秒,潮气量则以看到胸廓抬起即可,不要用过多的潮气或用过大的压力吹气。降低存活率。 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所有人工呼吸均应持续吹气1秒,每次通气须使胸廓起伏。2000年指南建议吹气1~2秒,减少吹气时间目的在于尽早恢复中断的胸外按压。 如果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在再次使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后,给予第二次通气。 对于婴儿和儿童,医务人员需要多次尝试实施2次有效人工呼吸(引起胸廓起伏)。因为缺氧是大部分婴儿和儿童猝死的原因,有效人工呼吸对于抢救至关重要,医务人员必要时必须尝试多次给予有效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的要求 1.解开衣领扣和皮带,防止阻碍呼吸。 2.所有人工呼吸均应持续吹气2秒,保证有足 够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起伏。 3.无胸外心脏按压的人工呼吸,成人10~12次/ 分钟,儿童及婴儿12~20次/分钟。 4.有胸外心脏按压的人工呼吸,吹气2次,按 压30次
人工呼吸的有效指征 1.吹气时胸部隆起,可听到肺泡呼吸音。 2.呼气时听到气体溢出声。 3.皮肤粘膜紫绀有所好转。 4.出现了自主呼吸。
具体措施(三) 方法 恢复循环(Circulation) 心前区叩击 胸外心脏按压 胸内心脏按摩 对于存在脉搏但呼吸停止的无反应患者,应给予人工呼吸,而无需胸外按压,人工呼吸频率成人为10~12次/分钟,婴儿或儿童为12~20次/分钟(2000年指南为20次/分钟)。 没有证据表明口对口人工呼吸导致疾病的传播,也有研究者认为尽管口对口吹气是安全的(Mejicano GC, Maki DG. Infections acquired during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estimating the risk and defining strategies for prevention.Ann Intern Med. 1998;129:813– 828.),一些医务人员和LR并愿如此,而情愿用屏障装置。屏障装置并未降低传染的机率,而有时会增加吹气阻力。使用屏障装置不要延误吹气。屏障装置有2种类型:面盾和面罩。面盾是一种塑料或硅片,减少病人与施救者接触,但并不能防止其边缘对施救者的污染。 无人工通气的CPR:胸外按压能够结合人工呼吸最好,但仅作按压也比什么都不作好。
胸外心脏按压 原理:胸泵作用 部位:胸骨体中下1/3交界处 要求 ①病人仰卧于硬板床或地面上。 ②部位正确。 ③力量适宜(按压幅度4~5cm)。 ④频率:成人100次/分,小儿和婴儿120次/分。 ⑤按︰放时间比 为 1︰1 。 ⑥持续进行不间断。 环状软骨挤压一般要求不负责胸外按压和通气的第三人操作。环状软骨挤压仅用于深昏迷的病人(即没有咳嗽或呕吐反射者)。
人工循环的有效指征 能触及周围大动脉搏动。 上肢收缩压60~100mmHg。 口唇、皮肤色泽转红。 瞳孔缩小,恢复自主呼吸。 伤口有渗血,有尿液流出。 出现吞咽动作或有挣扎表现。 普通施救者(LR)不能识别10%原本无脉的病人没有脉搏(即对心脏骤停缺乏敏感性),不能识别40%原本有脉搏的病人有脉搏(特异性差)。在 ECC2000指南中,对LR不要求作脉搏检查,对医务人员培训也不强调。也没有证据表明检查呼吸、咳嗽、运动优于循环检查。为简化培训,要求LR推定没有呼吸的无反应病人就是心脏骤停者。医务人员(HCP)也可能会花较长时间检查脉搏,而且很难确定到底有没有脉搏。HCP检查脉搏应不超过10秒,如果10秒不能确定有无脉搏击,即进行胸外按压。对于婴儿和儿童,尽管给予充分通气和供氧,心率低于60次/分钟且伴有外周灌注不良表现,则应实施胸外按压。 而2000年指南建议给予成人的按压通气比为15∶2,儿童为5∶1。 在心脏停搏时,胸外按压必须保证心肌和大脑血供充足,按压的频率和深度与冠脉和脑血流量密切相关。但针对医务人员实施CPR的研究表明,一半的胸外按压幅度太浅,而且CPR过程中有24%~49%的时间内未进行胸外按压。允许胸壁弹性回缩能够增加回心血量,而胸壁复位不充分,回心血量减少可导致心排血量降低。过多中断按压,使冠脉和脑血流中断,复苏成功率明显降低。双人或多人在场实施CPR时,应每2分钟或每5个周期CPR(每个周期CPR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施救者应在5秒钟内完成转换(Ⅱb级推荐)。2000年指南只建议当按压者感到疲劳才更换他人操作。新指南做出如上修订是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分钟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表现为频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复位情况均不理想),但是,直至5分钟或更长时间后,操作者才开始报告疲劳。而临床研究显示,50%的胸外按压不合格,每2分钟更换按压者是为了更好地提高按压效率。 保证按压的连续性,除非建立人工气道或除颤,中断按压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Ⅱa级推荐),检查脉搏和人工呼吸也应在10秒钟内完成。 2000年指南建议对于儿童应用单手实施按压。2005年指南建议对于儿童用单手或双手于乳头连线水平按压胸骨, 双人实施婴儿CPR时,两手环绕婴儿胸部拇指按压胸骨同时手指挤压胸廓(Ⅱa级推荐)
具体措施(四) 药物治疗 常用药(五种) 肾上腺素(盐酸肾上腺素) 具体措施(四) 药物治疗 常用药(五种) 肾上腺素(盐酸肾上腺素) 首选药,首剂1mg,避免与碳酸氢钠、氯化钙同时应用,每3~5分钟可重复。 阿托品:窦缓、心脏停搏和缓慢的无脉性电活动。每次0.5mg,总量不超过3mg。 胺碘酮:抗心律失常的首选用药。
常用药 利多卡因 首剂50~100mg,iv,5分钟可重复1次,至总量 碳酸氢钠 300mg,drop维持,比例1mg:1ml,速度1~4mg/min。 碳酸氢钠 原则:宜晚不宜早,剂量宜小不宜大,速度宜慢不宜快。 指征: CPR前十分钟内不用,有“代酸”且在有效通气 的前提下用。 首剂:5%NaHCO3,125 ml,iv。
用药途径 近心外周大静脉给药:首选途径,推注给药。 骨内输液(Intraosseous infusion, IO) 中心静脉给药:外周静脉和骨内给药后自主 循环仍未恢复时用。 气管内给药:无法建立静脉和骨内通道时用。 心内注射:目前已经不推荐使用。
用药方法 个体化用药 联合用药 心三联:付肾、阿托品、利多卡因 (或胺碘酮) 呼三联:尼可刹米、回苏林、洛贝林。
Cerebral resuscitation 第二节 脑复苏 Cerebral resuscitation 教学内容 脑复苏的临床意义 (了解) 脑损害机制 (理解) 脑复苏原则 (了解) 脑复苏措施 (熟悉) 终止心肺脑复苏的指征 (掌握)
脑复苏的临床意义 人体脑组织代谢率高,氧耗大,储氧有限,易受缺血伤害,导致脑细胞坏死,脑功能丧失,严重者出现永久性意识丧失,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负担。脑复苏就是要积极防治脑功能的损害,使病人恢复智能和有质量的生活,达到CPCR的最终目的。
脑损害机制 原发性脑损坏 指心脏骤停后缺氧对脑组织的损坏。 继发性脑损害 指循环恢复后再灌注对脑组织的损坏。
继发性脑损坏的机制 无再流现象的存在 脑血管自我调节功能丧失 氧自由基的破坏作用 指心脏骤停后,因缺氧对脑血管的损坏 出现了微循环障碍,以致于脑恢复循环后仍 无血流通过,使其支配的脑组织得不到血流 灌注。 脑血管自我调节功能丧失 氧自由基的破坏作用 (破坏细胞超微结构)
脑复苏的原则 尽早地恢复脑循环,减少脑组织缺氧。 维持脑的灌注压,保证脑循环的有效性。 减少脑的氧耗,保护脑细胞功能。 防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医务人员独立施救时,应根据所有年龄段的复苏患者最可能的猝死原因实施合理的复苏程序。 1. 先打急救电话:对于所有院外突然发生的成人或小儿意识丧失,应在电话求救后,携AED迅速返回现场进行CPR和除颤。 2. 先行CPR:对于无反应的婴儿或儿童或考虑为缺氧导致的所有心脏停搏患者(如淹溺、创伤或药物过量),应首先实施CPR。 在新指南中,非医务人员面对无反应的婴儿或儿童,单人施救可考虑先实施5个周期(约2分钟)CPR,然后离开患儿拨打急救求救电话或使用AED。
脑复苏的措施 尽快恢复和维持有效呼吸,改善缺氧。 如:疏通气道、人工呼吸、给氧等。 尽快恢复和维持脑的有效循环。 如:胸外心脏按压、输液、选用血管活性药物等。 低温疗法、脱水疗法、催醒疗法和其他疗法等。 如果没有头或颈部损伤的证据/表现,医务人员开放气道时,应使仰头抬颏法。大约2%的钝性损伤有脊髓损伤,如果病人有头面伤或GCS积分在8分以下或两者均有者,其风险增加了3倍。如果医务人员怀疑其有颈椎损伤,开放气道时应用抬上颌法而不拉伸头部。由于CPR时开放气道和保持足够通气是最优先的,因为托颌法较难以掌握,常不能有效开放气道,而且同样可造成颈部移动。因此,在抬上颌法无法保证气道开放,则应用仰头抬颏法。 怀疑有脊髓损伤时,应用手固定头部,而不用固定装置。用手固定头部比固定装置更安全,而且固定装置可能影响气道通畅。CPR时使用颈套会给气道管理带来麻烦,它会增加合并头颅损伤者的颅内压。转运时使用脊柱固定装置是必要的。 对于非医务人员:施救者开放气道时,应使用仰头抬颏法,无论病人有无损伤。抬上颌不再要求LR操作,因为对LR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操作均很困难,而且常常不能有效开放气道,并可能引起脊髓损伤。 对于创伤患者,不要使用托颌法开放气道。对于所有患者,使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因为使用托颌法开放气道较为困难,而且所有开放气道的方法均可能造成受伤的颈部移动,因此,托颌法并不比仰头抬颏法更为安全。
低温疗法(一) 目的: ①降低脑代谢。(ATP耗竭,酸性产物堆积) ②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 ③缓解脑充血。(脑缺血后再灌注损伤的程度) ④减少脑细胞内外电离子的异常活动。 温度: 脑温28℃,肛温32~34 ℃。 如果病人是轻度阻塞表现,并有很强的咳嗽,不要干预其咳嗽和呼吸。 在严重阻塞征象时(咳嗽越来越轻、呼吸困难越来越明显、呼吸有响声、或病人无反应),单独使用某一种技术,只有大约50%的病人有用。病例报告叩背或拍背、腹部冲击和胸部冲击综合使用,成功率会增加。 如可见到液体、固体物阻塞无意识患者的气道,可采用手指清除法(不肯定,证据水平5级),因此只有在无反应的病人发现有硬性异物堵在气道时,医务人员才用手指去勾出或取出。没有研究评估常规用手指去清除看不见的气道阻塞。过去的指南中推荐用手指去清扫气道异物,是基于非对照性研究,认为用手指清扫对气道阻塞有效。但4个病例报告显示,这(指常规用手清扫气道)对病人和施救者均是有害的。
低温疗法(二) 方法: 头部降温为重点,配合体表降温。 时间: 抢救开始即刻进行头部降温,循环恢 复后进行体表降温。 注意事项 防治冻伤。 防治水进入耳道。 体温勿忽高忽低, 保持体温恒定。 自然复温, 禁忌加温。 因为成人心脏停搏后第1分钟可表现为叹气样呼吸,需紧急处理,因此有必要指导非医务人员识别这种情况。对于婴儿或儿童而言,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只需辨别是否存在呼吸。 2000年指南建议医务人员对所有年龄段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足够”呼吸。新指南作出以上修改的原因为,儿童常表现为呼吸急促或抽泣样呼吸,虽然异常但能够保证正常通气,儿科专家认为评估婴儿或儿童是否存在“足够”呼吸较难掌握。
脱水疗法 目的: 控制和减轻脑水肿,减低颅内压。 指征: 循环功能恢复。 血压稳定在6.7 ~ 10.7 KPa。 肾功能良好。 方法: 20%甘露醇,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滴注。 速尿 20~40㎎ 静脉推注。 过度通气(过多次吹气或吹气力量过猛)可能有害,应避免。在CPR期间,到达肺部的血流明显减少,因此低潮气量和呼吸频率能够保证恰当的通气-血流比值。施救者不应给予过度通气(呼吸过快或潮气量过大)。过度的通气没有必要而且是有害的,因为它会增加胸内压,减少静脉回流到心脏,减少心输出量,并可能引起胃扩张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并在没有高级气道行人工通气时,胃扩张是很常见的。这会引起返流、误吸、横膈抬高、限制肺活动和降低肺顺应性等。在作人工通气时,如果吹气压力超过食道下段扩约肌开放压力就会产生胃扩张。随着通气压力的增加或食管下段括约肌张力下降,胃扩张的风险增加。为防止胃扩张及由此产生的并发症,在没有高级气道时延长吹气时间至超过1秒,潮气量则以看到胸廓抬起即可,不要用过多的潮气或用过大的压力吹气。降低存活率。 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所有人工呼吸均应持续吹气1秒,每次通气须使胸廓起伏。2000年指南建议吹气1~2秒,减少吹气时间目的在于尽早恢复中断的胸外按压。 如果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在再次使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后,给予第二次通气。 对于婴儿和儿童,医务人员需要多次尝试实施2次有效人工呼吸(引起胸廓起伏)。因为缺氧是大部分婴儿和儿童猝死的原因,有效人工呼吸对于抢救至关重要,医务人员必要时必须尝试多次给予有效人工呼吸。
催醒疗法 目的: 改善脑代谢,促进苏醒。 方法: 选用三磷三腺苷、细胞色素C、脑活素、克脑迷、氯酯醒等药物。 对于存在脉搏但呼吸停止的无反应患者,应给予人工呼吸,而无需胸外按压,人工呼吸频率成人为10~12次/分钟,婴儿或儿童为12~20次/分钟(2000年指南为20次/分钟)。 没有证据表明口对口人工呼吸导致疾病的传播,也有研究者认为尽管口对口吹气是安全的(Mejicano GC, Maki DG. Infections acquired during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estimating the risk and defining strategies for prevention.Ann Intern Med. 1998;129:813– 828.),一些医务人员和LR并愿如此,而情愿用屏障装置。屏障装置并未降低传染的机率,而有时会增加吹气阻力。使用屏障装置不要延误吹气。屏障装置有2种类型:面盾和面罩。面盾是一种塑料或硅片,减少病人与施救者接触,但并不能防止其边缘对施救者的污染。 无人工通气的CPR:胸外按压能够结合人工呼吸最好,但仅作按压也比什么都不作好。
其他疗法 清除自由基 选用的药物有尼莫地平、糖皮质激素等药物。 抗氧化抗损伤 应用钙离子拮抗剂。 抗惊厥 应用巴比妥钠类药物。 高压氧治疗法 气囊-面罩装置应与面部有较好的吻合能力,能同时罩住鼻和口。 气囊面罩通气是一种挑战性的技能,要求有熟练的实际使用经验。单人使用气囊面罩通气时应同时抬下巴开放气道,面罩与病人面部完全吻合并压紧不致漏气。每次吹气时,使用者应注意观察胸廓上抬情况。 2位训练有素的施救者使用气囊面罩通气是最有效的通气方式,一人开放气道并压紧使之不漏气,另一人挤压气囊,两人都应该注意胸廓抬高情况。 没有高级气道时,挤压通气时应停止胸外按压,吹气时间应大开1秒。 如果有条件,医务人员应给予加用氧气(O2>40%,最少流量为10-12L)。
终止心肺脑复苏的指征 心脏死亡征象 无电活动。 细小室颤达1小时之久,不能纠正。 脑死亡征象 无感受性和反应性。 无自主呼吸。 无反射。 脑电图变平或呈直线。 环状软骨挤压一般要求不负责胸外按压和通气的第三人操作。环状软骨挤压仅用于深昏迷的病人(即没有咳嗽或呕吐反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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