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应用与实践 主讲:林瑞芳
总账管理 日常业务处理 凭证处理 记账 日记账查询 账簿查询、管理
凭证处理 (一)填制凭证(进入总账系统) 增加凭证 执行“凭证”/“填制凭证”命令,进入“填制凭证”窗口; 窗口中点击“增加”按钮,系统自动增加一张空白凭证; 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制凭证各项目; 填写完毕,单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保存该张凭证。
第三节 总账系统日常操作 3、附原始凭证张数 2、制单日期 1、凭证类别和凭证编号 7、借贷发生额 4、摘要 5、科目名称 8、制单人签名 第三节 总账系统日常操作 3、附原始凭证张数 2、制单日期 1、凭证类别和凭证编号 7、借贷发生额 4、摘要 5、科目名称 8、制单人签名 6、结算方式、相关辅助账信息栏
具体过程: 填制凭证→增加→点击摘要→手工录入→用回车换格→会计科目里面要用放大镜进行选择→再用回车换格→选择会计科目→保存→增加→ 注意:不同行的摘要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不能为空。每行摘要将随相应的会计科目在明细账、日记账中出现。新增分录完成后,按回车键,系统将摘要自动复制到下一分录行。
系统默认凭证保存时不按凭证号顺序排列而按日期顺序排列 凭证填制完成后,在未审核前可以直接修改,凭证一旦保存,其凭证类别,凭证编号不能修改 如果凭证的金额录错了方向,可以直接按空格键改变余额方向 凭证中最后一个科目的金额可以按“=”键由系统自动生成 金额不能为零,红字以“-”号表示
2. 修改凭证 对错误凭证进行修改,可分为“无痕迹”修改及“有痕迹”修改两种。 “无痕迹”修改,即不留下作保曾修改过的线索和痕迹。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对已经输入但未审核的机内记账凭证进行直接修改; 已通过审核但还未记账的凭证不能直接修改,可以先取消审核再修改。
“无痕迹”修改凭证的步骤如下: 在“填制凭证”中,通过“查询”功能找到要修改的凭证。 将光标移到需修改的地方直接修改。 在当前金额的相反方向,按空格键可修改金额方向。 单击“增行”按钮,可在当前分录前增加一条分录。 若当前分录的金额为其他所有分录的借贷方差额,则在金额处按“=”键即可。 单击“保存”按钮,保存当前修改。
“有痕迹”修改 如果已记账的凭证发现有错,是不能再修改的,对此类错误的修改要求留下审计线索。 这时可通过保留错误凭证和更正凭证的方式留下修改痕迹。即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者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
3. 冲销凭证(“有痕迹”修改) 如果需要冲销某张已记账的凭证,可以采用“制单”中的“冲销凭证”命令制作红字冲销凭证。步骤如下: (1)在“填制凭证”窗口中,选择“制单”——“冲销凭证” (2)输入月份,凭证类别和凭证号。 (3)单击“确定”,系统自动生成一张红字冲销凭证。
友情提示: 只能针对已记账凭证制作“红字冲销”凭证。 制作红字冲销凭证将错误凭证冲销后,需要再编制正确的蓝字凭证进行补充。 通过红字冲销法增加的凭证,应视同正常凭证进行保存和管理。
4. 作废及删除凭证 (1)在“填制凭证”窗口中,通过“查询”功能找到要删除的凭证。 (2)选择“制单”菜单中的“作废/恢复”命令。 (3)凭证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表示该凭证已作废。
凭证作废及整理
注意: (1)账簿查询时,找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 (2)若当前凭证已作废,可单击“制单”菜单中的“作废/恢复”选项,取消作废标志,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 (3)只能对未记账的凭证作凭证整理。 (4)如果不想保留作废凭证,可以通过执行“制单”/“凭证删除/整理”命令,系统自动删除打上“作废”标记的凭证,完成凭证删除操作。 已记账凭证作凭证整理,应先取消记账,再作凭证整理。
5. 查询凭证 在制单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查询”功能对凭证进行查看,以便随时了解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 例:查询未记账的所有凭证。
(二)审核凭证 例:以王宁的身份登录注册,审核1月份填制的凭证。 审核凭证步骤: (1)选择“凭证”菜单中的“审核凭证”命令,打开“审核凭证”对话框; (2)选择“全部”单选按钮,单击“确认”按钮,系统显示全部记账凭证。 (3)单击“确定”按钮,出现待查凭证,依次每张凭证进行检查并确定无误后,单击“审核”;如认为有错,可单击“标错”按钮。
审核凭证
注意: (1) 在确认一批凭证无错误时可以单击“审核”菜单中的“成批审核凭证”功能,以便加快审核签字速度,但请慎用。 (2) 作废凭证不能被审核,也不能被标错。 (3)审核人和制单人不能是同一个人,凭证一经审核,不能被修改、删除,只有取消审核签字后才可操作,已标错的凭证不能被审核,需先取消标错后才能审核。 (4)执行审核后,系统将自动翻页,或单击“首张”、“上张”、“下张”、“末张”按钮翻页或按“查询”按钮重新输入条件查找其他待审核凭证。
(三)出纳签字 出纳签字的操作既可以在"凭证审核"后进行,也可以在"凭证审核"前进行 要进行出纳签字的操作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在总账系统的"选项"中已经设置了"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 已经在会计科目中进行了"指定科目"的操作; 凭证中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已经在总账系统中设置为"日记账"辅助核算内容的会计科目 如发现已经进行了签字的凭证有错误,应在取消出纳签字后再在填制凭证功能中进行修改
出纳签字
二、记账 (一)记账 (1)在“总账系统”中,选择“凭证”菜单中的“记账”命令,或直接执行“记账”,使用记账向导。 (2)选择需要记账的范围,查看记账报告。 (3)单击“记账”按钮,系统自动完成登账过程。
记账
友情提示: 1、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不能记账; 2、凭证未经审核人员审核通过不能记账; 3、记账过程不能中断,否则需恢复记账前状态后,才能重新记账。 4、上月未结账,本月不能记账。
(二)取消记账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事后发现本月已记账的凭证有错误且必须在本月进行修改,利用“恢复记账前状态”功能,将本月已记账的凭证恢复到未记账状态,进行修改、审核后再进行记账。
取消记帐的步骤 ↓期未→对帐→按组合键Ctrl+H→恢复记帐前状态已经被激活→确定→退出 ↓凭证→恢复记帐前状态→最近一次记帐前状态→确定→恢复记帐前状态→确定 说明:如果选择的是恢复至本月月初,需输入会计主管的口令后才可; 对于已结账的月份,不能恢复记账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