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計價商品契約規格說明
簡報內容 臺灣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介紹 臺灣期貨交易所「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期貨暨選擇權」介紹
黃金期貨介紹
黃金市場介紹 黃金現貨市場 國際主要黃金現貨市場 我國黃金現貨市場 黃金期貨市場 美國紐約COMEX 美國芝加哥CBOT 日本TOCOM
國際主要黃金現貨市場 英國倫敦 瑞士蘇黎世 交易市場—零售黃金銷售及黃金帳戶投資 香港 為世界最大黃金市場,金價為世界上最重要金價 採保證金交易,具現貨及遠期交易性質,每日兩盤定價制度 成色99.5%標準黃金 ,2005 年日交易值約為/ 74億美元 瑞士蘇黎世 地位僅次於倫敦,由UBS及CSFB負責交易及清算 成色99.5%標準黃金 ,無倫敦之定盤制度 交易市場—零售黃金銷售及黃金帳戶投資 香港 填補美國黃金市場收市(COMEX)及倫敦開市前空檔,連貫亞洲﹑美洲及歐洲時間,故與倫敦﹑蘇黎世並列為全球三大黃金市場 成色—99% 及99.99%,採公開喊價 交易者包括外資金商及華資金商兩部分
我國黃金市場概況 我國現行黃金交易制度屬於分散式之盤商交易行為 官方黃金交易機構為中央信託局 進口黃金主要來源為國外之黃金交易商或金鍊廠 臺灣黃金業常有大、中盤商或飾品加工廠兼營銀樓門市,交易行為零散,無整體性 消費大眾 銀樓門市 飾品中盤商 黃金飾金協會 飾品加工廠 黃金盤商 黃金交易銀行 進口黃金 進口黃金供應鏈
國內外黃金價格走勢圖 經匯率換算之倫敦黃金盤定盤價與中信局買賣均價之相關係數高達0.9942 經匯率換算之倫敦黃金盤定盤價與中信局買賣均價之相關係數高達0.9808 經匯率換算之倫敦黃金盤定盤價與中信局買賣均價之相關係數高達0.9942
倫敦黃金定盤價 倫敦黃金定盤價(London Gold Fixing)制度於1919年9月12日開始 由五家定盤會員(Fixing Member)訂定 Bank of Nova Scotia–ScotiaMocatta (加拿大豐業銀行) Barclays Bank Plc (巴克萊銀行) Deutsche Bank AG (德意志銀行) HSBC Bank USA NA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Société Générale (法國興業銀行) 每天產生2次 倫敦時間 am 10:30 及 pm 3:00 台北時間 pm 5:30 及 pm 10:00 (冬令時間則分別加1小時)
倫敦黃金定盤價 具不被操縱之公正性 倫敦為全球黃金現貨交易最重要之中心,倫敦定盤價之公信力及公正性為全球黃金市場及交易商所認同 與國內價格之相關性 與國內之盤價或零售價均高度相關,平均相關係數可達90%,統計上顯著領先國內金價,並存有相同趨勢之長期均衡 對未來之預測能力 倫敦定盤價普遍領先其他市場及我國之金價,因果關係檢定結果,長期而言倫敦金價創造之價格波動領先其他市場 價差之穩定性檢測 倫敦定盤價與國內中信局報價或王鼎貴金屬金價之價差經穩定性檢測,價差序列存在長期穩定之現象
LBMA每日黃金報價
國際黃金期貨市場 紐約COMEX(NYMEX下的一個部門) 日本TOCOM 芝加哥CBOT 成交價格反應亞洲地區期貨市場交易脈動 世界最大之黃金期貨市場 交易價格為全球黃金期貨市場之重要參考 日均量約 57,000 口(94.1~94.10) 日本TOCOM 世界第二大之黃金期貨市場(依據契約規格衡量) 成交價格反應亞洲地區期貨市場交易脈動 日均量約64,000口(94.1~94.10) 芝加哥CBOT 美國區僅次於COMEX之黃金期貨市場 CBOT則是推出了100盎司與33.2盎司兩種規格之黃金期貨 日均量 33.2盎司--約1,500口(94.1~94.11) 100盎司---約1,900口(94.1~94.11)
黃金期貨契約規格 中文簡稱:黃金期貨(GDF) 交易標的:成色千分之995之黃金 交易時間:期交所正常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契約規模:100金衡制盎司(fine troy ounce) 等於3110.35公克,價值約等於55,600美元,約178萬台幣 契約到期交割月份:自交易當月起連續6個偶數月份 升降單位:US$0.1/金衡制盎司(10美元) 每日漲跌幅:前一營業日結算價上下15% 最後交易日:到期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前之第2個營業日,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最後結算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每日結算價:每日結算價原則上為當日收盤時段之成交價,若收盤時段無成交價,則依本公司「黃金期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黃金期貨契約規格 交割方式:現金交割 最後結算價:以最後交易日倫敦黃金市場定價公司(The London Gold Market Fixing Limited) 同一曆日所公布之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London Gold AM Fixing)為最後結算價。但倫敦黃金早盤定盤價未能於最後結算日到期交割作業前產生時,則最後結算價依「臺灣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契約最後結算價決定作業要點」辦理之。 部位限制: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之各月份契約未平倉部位總和限制如下: 1.自然人300契約 2.法人機構1,000契約 3.期貨自營商或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
黃金期貨契約規格 保證金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交易人保證金追繳時,交易人得依其與期貨商之約定,以新臺幣繳交,並由期貨商代為結匯為之,其結匯作業應依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MSCI 臺指期貨暨選擇權介紹 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臺灣股價指數(MSCI Taiwan IndexSM)介紹
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臺灣股價指數(MSCI Taiwan IndexSM)介紹 具有高度公正性及公開性 由國際知名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MSCI®)所編製 為固定採樣數股價指數 市場熟悉度高 基期:1988年 成分股(以MSCI®網站公布者為準) 目前為102家,其中資訊科技類股 58.28%、金融類股19.12%、原物料股 11.68%、通訊服務類股 3.68%、消費品 3.85%、多元工業 3.4% MSCI®每季將會依據股票的市值及其公眾流通量(free-float)進行檢討,對採樣股票之數目及權重予以變動調整。
MSCI 臺指期貨契約規格 簡稱:MSCI 臺指期貨(MSF) 交易標的: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臺灣股價指數(MSCI Taiwan IndexSM) 契約乘數:每點100美元 升降單位:指數0.1點(10美元) 交易時間: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常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契約到期交割月份:自交易當月起連續2個月份,另加上3、6、9、12月中3個接續季月,總共5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每日結算價:每日結算價原則上為當日收盤時段之成交價,若收盤時段無成交價,則依交易規則訂定之
MSCI 臺指期貨契約規格 每日漲跌幅:最大漲跌幅限制為前一營業日結算價上下7% 最後交易日: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3個星期三,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最後結算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以最後結算日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本指數各成分股當日交易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之平均價計算之指數訂之。前述平均價係採每筆成交價之成交量加權平均。但當日市場交易時間開始後15分鐘內仍無成交價者,以當日市價升降幅度之基準價替代之 交割方式: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MSCI 臺指期貨契約規格 部位限制: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之各月份契約未平倉部位總和限制如下: 1.自然人300個契約 2.法人機構1,000個契約 3.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4.期貨自營商或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 保證金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交易人保證金追繳時,交易人得依其與期貨商之約定,以新臺幣繳交,並由期貨商代為結匯為之,其結匯作業應依中央銀行「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MSCI 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 契約標的: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臺灣股價指數(MSCI Taiwan IndexSM) 簡稱:MSCI 臺指選擇權 (MSO) 契約乘數:每點20美元 履約方式: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到期月份: 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加上二個接續的季月,共五個月份 履約價格間距 近月/季月 履約價格<150點 :2.5/5點 150點≦履約價格<400點 :5/10點 400點≦履約價格<600點 :10/20點 600點≦履約價格 :20/40點 契約乘數之設計: (1)參酌全球交易量排名前兩名KOFEX之KOPSI 200選擇權及 Euronext 之CAC 40選擇權,或是我國臺指選擇權,其契 約規模均偏屬小型契約,顯見小契約確有其吸引人之處。 (2)以今年十二月十三日收盤指數為基準,我國臺指選擇權契 約價值約新台幣293,945元。由於目前電子及金融指數期 貨契約價值分別為每點4,000及1,000元,若參考臺指期貨 與臺指選擇權契約乘數比率(200:50),可換算得指數 契約乘數分別為每點1,000及250元,再乘以電子及金融類 股十二月十三日收盤點數(219.64點及1001.45點)價值分 別為 219,640及250,362.5元,契約價值略小於臺指選擇權 ( 293,945元),故此契約乘數之設計應可符合市場需求。
MSCI 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 契約序列: 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以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價為基準,向下取最接近之履約價格間距倍數為履約價格推出一個序列,另以此履約價格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交易月份起之三個連續近月契約,上下各推出五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接續之二個季月契約,上下各推出三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 契約存續期間,於到期日五個營業日之前,遇下列情形時,即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 當近月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不足五個時,於次一營業日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達五個為止 當季月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不足三個時,於次一營業日即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指數之契約達三個為止 契約序列之設計: 由於我國電子及金融類股價指數之波動程度較大,且以交 易慣例推之,交易約集中於近月契約,若僅有一種序列掛 牌數之設計,恐無法滿足不同月份契約之需求。故宜參酌 目前臺指選擇權,依近、季月設計不同之序列掛牌數。 目前臺指選擇權之契約序列數為近月價平1、價內及價外各5; 季月則為近月價平1、價內及價外各3 。 、
MSCI 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 交易時間: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權利金最小升降單位 報價< 0.5點 :0.005點(US$0.1) 0.5點≦報價<2.5點 :0.025點(US$0.5) 2.5點≦報價<25點 :0.05點(US$1) 25點≦報價<未滿50點 :0.25點(US$5) 50點≦報價 :0.5點(US$10) 每日漲跌幅: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標的指數收盤價之7%為限 最後交易日:各契約到期月份之第三個星期三 到期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履約價格間距之設計 1.考量隨標的指數攀高,若履約價格間距維持不變,則掛牌 之履約價格序列所涵蓋之指數波動範圍恐相對有限,而過 多之序列數,則可能使市場交易量過於分散,並增加交易 系統負荷及增加造市者報價業務負擔。故研議按履約價格 之高低訂定不同之履約價格間距。 2.由於臺指選擇權之履約價格間距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其近、 季月之履約價格間距將依不同履約價格水準訂定,並依3000 點、3000~8000點、8000~12000點及12000點等四種級距,分 別訂定近、季月履約價格間距為50/100點、100/200點、 200/400點及 400/800點,其比例依序為1.67%~3.33%、 1.25%~6.67%、1.67%~5%及3.33%~6.67%。故電子及金融選 擇權履約價格間距即比照臺指選擇權之比例換算後得之。
MSCI 臺指選擇權契約規格 交割方式 最後結算價 部位限制 現金結算 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最後結算價 以到期日標的指數各成分股當日交易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之成交量加權平均計算之指數訂之,若該十五分鐘內仍無成交價者,以當日市價升降幅度之基準價替代之 部位限制 自然人1,500口契約 法人機構5,000口契約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期貨自營商或綜合帳戶之持有部位不在此限 部位限制: 電子及金融選擇權之部位限制係比照臺指選擇權部位限制數 為臺股期貨契約之四倍訂定之。由於目前電子及金融期貨皆 為400/1000口,故經換算後電子及金融選擇權之部位限制為 1600/4000
交易制度--撮合方式與資訊揭露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