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宣讲稿 主讲人:张有闻 哈尔滨工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一、规范修订的背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编写工作于1986年开始,经历了调研、统计、实验研究、结构分析、总结和讨论后,于1993年定稿上报,2001年修改后批准实施。 规范使用期内国家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规范内容应适应变化。
和本规范配套的相关规范在内容上做了修订,使本规范的内容也应做出修改,和相关规范协调。 施工现场高大模板工程数量增多,事故频发。在技术上亟待给予指导和规范。 2005年开始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进行修订。
二、本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了钢管的规格。取消φ51×3.0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将原标准中φ48×3.5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φ48.3×3.6。 对钢管壁厚的下差限制更严格。将原规定壁厚下差为0.5mm改为0.36mm。当所用钢管的壁厚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行设计计算。
双管立杆脚手架的经济性不好,很少使用,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不符合安全要求,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内容统一。将作用于脚手架上的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公式由: wk=0.7μz·μs·w0(w0取n=50的值) 修改为: wk=μz·μs·w0 (w0取n=10的值) 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修改为0.9。
荷载效应组合 计算项目 荷载效应组合 纵向、横向水平杆强度与变形 永久荷载+施工荷载 脚手架立杆地基承载力 型钢悬挑梁的强度、稳定与变形 永久荷载+0.9(施工荷载+风荷载) 立杆稳定 永久荷载+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 永久荷载+0.9(可不荷载+风荷载) 连墙件强度与稳定 单排架,风荷载+2.0kN 双排架,风荷载+3.0kN
将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由单排架取3kN改为2kN,双排架取5kN改为3kN ; 根据现场施工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的安全管理规定,此次修订弱化了开敞式脚手架,对常用脚手架的允许搭设高度做了调整。
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连墙件设置 立杆 横距 lb 步距 h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a(m) 2+0.35 (kN/m2) 2+2+ 2×0.35 3+0.35 3+2+ 二步三跨 1.05 1.5 2.0 50 1.8 32 1.30 1.2 30 1.55 38 22 三步三跨 43 24 17 注: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Wo =0.4kN/m2 。
增加了悬挑脚手架挑梁结构及其锚固的构造和计算内容。 补充了与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相关的内容。包括结构体系、构造要求、荷载取值、设计计算等。规范中将此类支架体系划分为满堂脚手架(顶部荷载通过纵、横向水平杆传至立杆)和满堂支撑架(顶部荷载通过立杆顶端的可调顶撑传至立杆)二种体系。满堂支撑架根据剪刀撑的间距(5m)细分为普通型满堂支撑架和加强型满堂支撑架。
三、双排脚手架的结构性能及其规范修订内容 1、双排脚手架的结构性能 在作用极限荷载时,双排脚手架结构的可能破坏形式是以连墙件为反弯点的脚手架平面外大波整体失稳或脚手架较大步距间立杆段的局部弯曲失稳二种形式。通常情况下,脚手架的破坏形式表现为前一种,其承载力由平面外大波整体失稳时的承载力值确定。但是,如果脚手架的步距过大(超过二米),立杆段的稳定承载力可能低于整体失稳时的承载力。
影响脚手架结构承载力的主要因素 跨距和排距 连墙件的布置方式和间距 扣件的扭紧程度 立杆截面面积和步距。
2、双排脚手架的设计计算公式(以不组合风荷载为例) 扣件的偏心距很小,脚手架有一定高度,底部立杆接近轴心受力,计算时视为轴心受压构件。 脚手架立杆稳定性的计算公式: ;式 中:N—脚手架立杆的轴力设计值;A—脚手架立杆的毛截面面积,f—钢材的设计强度值。φ—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由考虑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换算长细比λ0查表或由公 式: 确定; ,l0=k•μ•h,
其中:k—计算长度附加系数,μ—考虑整体稳定因素的计算长度系数,它们可以通过规范查得;h—立杆步距。根据以上公式,可以验算计算部位立杆的稳定性。 钢结构设计规范中,轴心压杆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可以由公式: 表达,式中:φ—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系数,A—轴心压杆的毛截面面积,f—钢材的设计强度值。轴心压杆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稳定承载力极限值/(γR • γs ),式中:γR—钢材的抗力分项系数, γR =1.165,γs—荷载分项系数的总和。
脚手架立杆的极限承载力值通过结构实验和结构计算分析确定。可以表达为: 根据建筑施工脚手架结构安全度的要求,脚手架立杆的设计承载力=脚手架立杆的极限承载力/K,式中:K—安全系数,根据工作条件不同取2.0~3.0。
脚手架的工作条件较差,施工误差大,其安全度水平显然应该高于钢结构。因此,当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的形式表示脚手架的计算公式时,应考虑脚手架在安全系数上和钢结构的差别,脚手架立杆的设计承 载力可以表达为: 或: , 式中:γ’R—立杆的抗力调整系数,应由计算确定,fy—钢材的屈服强度。
脚手架立杆的轴力设计值根据脚手架自重和外荷载计算求得。由于脚手架属于临时性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 脚手架立杆的轴力设计值根据脚手架自重和外荷载计算求得。由于脚手架属于临时性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取0.9。其轴力设计值可以表达为:0.9(1.2NGk+∑1.4NQk)。式中:NGk—结构自重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力,∑NQk—施工荷载等的标准值产生的轴力之和。 脚手架立杆的设计计算应满足: 0.9(1.2NGk+∑1.4NQk)≤
在规范中,将上式改写为: (1.2NGk+∑1.4NQk)≤ = γ’R的值根据以现行规范表达的脚手架立杆的可靠度水平应符合安全系数为K的条件求得,即: ( NGk+∑NQk)≤ 应等效于 (1.2NGk+∑1.4NQk)≤ 可以求出:γ’R = ×
脚手架立杆的整体稳定系数φ根据考虑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换算长细比λ0查表或由 可见,γ’R是反映脚手架安全性水平与脚手架上作用的恒、活荷载比例关系的系数。扣件式脚手架的安全系数取为:K=2.0。对于不同的NGk和∑NQk的比值,经计算和统计:0.9•γ’R≈1.33。 脚手架立杆的整体稳定系数φ根据考虑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换算长细比λ0查表或由 公式: 计算确定。 ,l0—脚手架大波失稳时的半波长度或连墙件的竖向间距,由脚手架的构造和连墙件的布置方式确定。
以步距h表示,l0可以写为单榀架体大波失稳的计算长度系数和步距的乘积:μ•h。同时将调整结构安全度的 作为计算长度附加系数也写入l0。立杆计算长度就写成为如下形式:l0=k•μ•h 。故: 经比较可见: 。
经以上变换,脚手架立杆设计计算公式写为:1.2NGk+∑1.4NQk≤ 允许搭设高度计算: 结构自重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力NGk=NG1k+NG2k,其中NG1k—脚手架结构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力,其值等于脚手架立杆承受的每米结构自重标准值gk 和架体总高度H的乘积:NG1k=gk·H;NG2k—脚手架上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力。代入脚手架立杆设计计算公式: 1.2(gk·H+ NG2k)+∑1.4NQk≤
可以求出:[H] = 3、双排脚手架的使用成熟、经验丰富,本次修订中改动很少。主要改动内容: 1)密目式安全立网自重标准值不应低于0.01kN /㎡。 2)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脚手架挡风系数Φ不宜小于0.8。 3)取消了当26m≤Hs≤50m时,对允许搭 设高度限制的调整:
4)强调连墙件的重要性,对连墙件的计算写得更明确: a)连墙件杆件的强度及稳定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Nl=Nlw+N0 强度: 稳定: 式中: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 计值;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单排架取 2kN,双排架取3kN ; σ——连墙件应力值(N/mm2); Ac——连墙件的净截面面积(mm2); A——连墙件的毛截面面积(mm2); φ——连墙件的稳定系数,应根据连墙件长细比按本规范附录A表 A.0.6取值; f——连墙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N/mm2)。
b)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接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Nl≤Nv 式中:Nv——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应根据相应规范规定计算。 c)当采用钢管扣件做连墙件时,扣件抗滑承载力的验算,应满足下式要求: Nl≤Rc 式中: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一个直角扣件应取8.0kN。
5)加强了对扣件的质量控制,增加了相应的强制性条文。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6)对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的阶段检查验收由每搭设完10~13米高度后改为6m~8m高度后。 单排脚手架的使用已经很少,接近淘汰。
四、悬挑脚手架挑梁结构及其锚固 规范中推荐以双轴对称截面钢梁做悬挑梁结构。悬挑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超过20米。悬挑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作为附加安全措施,在悬挑钢梁受力计算时不考虑其作用。悬挑梁尾端应有不少于二点和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拉结锚固。用于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
挑梁结构及其锚固的验算内容:悬挑梁的强度;悬挑梁的挠度;当无有效支撑体系时悬挑梁的稳定性;悬挑梁锚固段压点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的强度;压点处楼板承受锚固负弯矩时的抗弯强度;悬挑梁前端支点下混凝土梁(板)的承载力。
型钢悬挑梁的抗弯强度计算公式: 型钢悬挑梁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公式: 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的强度计算公式: 式中:Nm——型钢悬挑梁锚固段压点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的拉力设计值;
Al ——U型钢筋拉环的净截面面积或螺栓的有效截面面积(mm2),一个U型钢筋拉环或一对螺栓按两个截面计算; fl ——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取fl =50N/mm2。 当型钢悬挑梁锚固段压点处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锚固连接时,其钢筋拉环或螺栓的承载能力应乘以0.85的折减系数。
构造要求: 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锚固悬挑梁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实测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五、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 1、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结构体系 满堂脚手架和普通型满堂支撑架 加强型满堂支撑架
满堂脚手架定义为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该架体顶部作业层的施工荷载通过水平杆传递给立杆,顶部立杆呈偏心受压状态。 满堂支撑架定义为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承力支架。该架体顶部的施工荷载通过可调托撑传给立杆,顶部立杆呈轴心受压状态。
满堂支撑架可分为普通型和加强型二种。 当架体沿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隔5m~8m,设置由底至顶的连续竖向剪刀撑,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且水平剪刀撑距架体底平面或相邻水平剪刀撑的间距不超过8m时,定义为普通型满堂支撑架; 当连续竖向剪刀撑的间距不大于5m,连续水平剪刀撑距架体底平面或相邻水平剪刀撑的间距不大于6m时,定义为加强型满堂支撑架。
当架体高度不超过8m且施工荷载不大时,扫地杆布置层可不设水平剪刀撑。 满堂脚手架的支撑布置方法同普通型满堂支撑架。 2、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结构性能 支撑体系设置完善的满堂脚手架或满堂支撑架,在极限荷载作用下的可能破坏形式为: 以水平剪刀撑设置层为反弯点的沿较弱方向的架体大波整体失稳。
架体较大步距间立杆段的局部弯曲失稳 满堂支撑架有可能发生顶步距立杆段的局部弯曲失稳。 通常情况下,架体的极限承载力由架体大波整体失稳时的承载力值确定。当架体的步距过大时,其立杆段的稳定承载力可能低于整体失稳时的承载力。当满堂支撑架的顶步距过大或顶步距以上立杆悬伸长度过大,其立杆段的稳定承载力可能低于整体失稳时的承载力。
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破坏形式和脚手架结构很相似,都是以某一水平刚度较大的支撑层做为反弯点,发生结构的大波失稳。因此,在计算方法上可以归为同一类。
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结构的破坏特点显示,剪刀撑体系及其布置决定了其对架体大波失稳的约束作用,从而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架体的极限承载力。分析表明:影响架体承载力的主要因素有: 立杆的纵、横向间距(立杆的横截面面积/立杆所支撑的工作面的面积 ) 竖向剪刀撑和水平剪刀撑的布置方式和数量 纵、横向水平杆的步距 架体上活荷载的加载方式。
3、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立杆稳定性的计算部位: 当满堂脚手架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当架体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当架体上有集中荷载作用时,尚应计算集中荷载作用范围内受力最大的立杆段; 满堂支撑架尚应计算顶层立杆段。
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设计承载力确定方法和双排脚手架完全相同。 4、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计算 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设计承载力确定方法和双排脚手架完全相同。 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上也和双排脚手架基本一致。以不组合风荷载为例,立杆稳定性的计算公式: ;式中:φ—由考虑架体整体稳定因素的换算长细比λ0查表或由公式: 确定; , 所不同的是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在计算立杆轴力时考虑的施工荷载相对复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构体系在布置上和脚手架结构不同,应根据不同结构布置查得相应的立杆计算长度系数μ和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
l0=k•μ• h 或 l0= k•μ• (h+2a)(用于满堂支撑架顶部立杆段)。其中:h—立杆步距,k—计算长度附加系数,μ—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考虑整体稳定因素的计算长度系数,由规范查得,a —立杆自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顶撑顶面的长度,其值应不大于0.5m,当0.2m<a<0.5m时,相应的μ值按线性插入确定,并取其较大值。 根据以上公式,可以验算计算部位立杆的稳定性。
目前对高大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研究尚少,对结构特性-特别是剪刀撑的数量及布置方式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认识不足,规范尚不能很好地总结归纳出不同架体立杆考虑整体稳定因素的计算长度系数的变化规律。 规范中对架体的计算公式适用范围: 满堂脚手架:立杆间距0.9~1.3m,架体高宽比≤2.0,结构跨数不少于4~5跨。 满堂支撑架:立杆间距0.4~1.2m,架体高宽比≤2.0~2.5,结构跨数不少于4~8跨。
此范围基本涵盖了结构施工的常用范围。如所使用架体不满足以上条件,应采取加大架体范围或设置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的方法。 满堂脚手架尚应计算支撑工作平台的纵、横向水平杆的抗弯以及水平杆与立杆间连接扣件的抗滑移能力。
5、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设计荷载 架体上的荷载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永久荷载包含架体结构的自重,构、配件的重量和架体所承托的支承梁、板的重量。 可变荷载包含施工荷载和风荷载。 用于轻型钢结构及空间网格结构施工的满堂脚手架的均布荷载最低值为2.0 kN/m2,用于普通钢结构施工的满堂脚手架的均布荷载最低值为3.0 kN/m2。
当架体用于混凝土结构施工时,作业层上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规定。 立杆的轴力设计值根据立杆的负担面积计算并组合求得。规范中给出了常用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立杆承受的每米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方便施工查询和参考。
规范中给出了常用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构造尺寸和相应的最大搭设高度。 限制条件: 1)最少跨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6、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构造 规范中给出了常用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构造尺寸和相应的最大搭设高度。 限制条件: 1)最少跨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2)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取0.35 kN/m2 3)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W0=0.35kN/m2 4)立杆间距不小于1.2m×1.2m,施工荷载标准值不小于3kN/m2时,立杆上应增设防滑扣件,防滑扣件应安装牢固,且顶紧立杆与水平杆连接的扣件
常用敞开式满堂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 序号 步距 (m) 立杆间距 支架最大高宽比 下列施工荷载时最大 允许高度(m) 2 kN/m2 1 1.7~1.8 1.2×1.2 2 17 9 1.0×1.0 30 24 3 0.9×0.9 36 4 1.5 1.3×1.3 18 5 23 16 6 31 7 8 1.2 20 13 19 10 32 11 12 0.9 33
满堂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6m;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3;施工层不得超过1层。 当高宽比大于2时,应在架体的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6m~9m,竖向间隔4m~6m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 当满堂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1.5m,架体四周及中间与建筑物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并且刚性连接点的水平间距不大于4.5m,竖向间距不大于3.6m时,可按双排脚手架的规定进行计算。
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满堂支撑架的高宽比不应大于3;立杆自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托撑顶面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 当高宽比超过本规范附录所给限值(大于2或2.5)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内部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 当满堂支撑架小于4跨时,宜设置连墙件将架体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当架体未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立杆计算长度系数μ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架高度不应超过一个建筑楼层高度,且不应超过5. 2m; 2)架体上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总和标准值不应大于7 1)支撑架高度不应超过一个建筑楼层高度,且不应超过5.2m; 2)架体上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总和标准值不应大于7.5kN/m2; 3)架体上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不含风荷载)总和的均布线荷载标准值不应大于7kN/m。
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的搭设构造规定和单、双排脚手架相同。 立杆接长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水平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杆件的接头布置规定和单、双排脚手架相同。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为45º~60º,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向水平杆的夹角应为45º~60º,剪刀撑的固定与接长的规定和单、双排脚手架相同。
满堂支撑架顶部可调托撑的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直径与螺距应符合《梯型螺纹》的规定;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螺杆与支托板应焊牢,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可调托撑的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7、满堂脚手架和满堂支撑架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当架体平台上的施工荷载集中于一侧,分布很不均匀时,架体的承载力下降较大。 当架体高度不大,施工荷载很大时,底部立杆可能受偏心力作用,影响承载力。
六、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3.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 4. 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 6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6.3)。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七、规范中其它应解释的条文 6.3.6 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 2 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4.1 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6.4.2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搭设方法 高度 竖向间距 (h) 水平间距 (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 双排落地 ≤50m 3 h 3 la ≤40 双排悬挑 >50m 2 h ≤27 单排 ≤24m 注:h——步距;la——纵距。
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 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9.0.6 满堂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做出判断和处理。 9.0.9 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9.0.12 单、双排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沿架体外围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9.0.16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