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特征: (1)无形财产权
道 道 道琼斯侵权? 北京一中院审理一起因一个中文“道”字引发的中美跨国著作权争端。被告是著名的美国百年企业道琼斯公司,。原告是中央民族大学书法教授关东升.94年,道琼斯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人员找到关,提出道琼斯总裁康彼德即将访华,希望关为其书写一个“道”字赠与他本人。关东升遂写下具有独特风格的一幅“道”字,并题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康彼德先生正”和名章、闲章作为落款。1999年起关逐渐发现道琼斯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幅“道”字私人赠品用于公司在中国的商业标识(徽标),包括书刊、媒体广告、公司简介等各种宣传材料,及贺卡、信封、公司工作人员名片、T恤衫、手提袋等等。
(2)两权一体 (3)法定性 (4)专有性 (5)地域性 (6)时间性
通用大宇诉奇瑞公司案 简要案情:通用大宇因QQ车缺乏独立开发应有的原创性,且奇瑞并不具备其所自称的“独立开发”的时间和技术条件而起诉奇瑞公司。通用大宇和奇瑞公司知识产权纠纷,历经三年时间,双方于2005年11月中旬达成最终的和解协议。 公众意见:通用大宇与奇瑞的纠纷,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融入国际社会的过程中,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需定位于何处才能与我们的大国崛起战略相匹配? 专家点评: 江平:该案引发的问题很重要,我们应该创立自己独立的品牌和专有技术等。 莫纪宏:通过该案,应该说要搞民族工业就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样我们的民族工业才会有很好的发展。 姜明安:该案反映出了有关知识产权、国家贸易政策制定以及如何遵守国家贸易准则,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如何结合等问题。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 1、是著作权(版权), 2、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三)著作权rights of authorship (copyrights) 1、概念 也称版权,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了某种作品,依法享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2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的署名者 (2)作者以外的人。 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成为著作权主体。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的署名者 (2)作者以外的人。 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成为著作权主体。
几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我的前半生》版权谁享 李淑贤诉称:《我的前半生》,从64年3月出版至今,只署溥仪一人姓名,从未署过李文达的名字。版权应溥仪一人所有。溥仪逝世后多年,原群众出版社文艺编辑部负责人李文达公开宣称与溥仪是合作者,应共享版权。李答辩说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时,写过一份自传性的检查材料,题为“我的前半生”。60年,群众出版社将此材料印成“灰皮本”,征得溥仪同意,指派任文艺编辑部负责人的李文达帮助整理、修改。李认为,《我的前半生》初稿不过是一部悔罪书。正式出版的《我的前半生》,是他们另起炉灶,并做了大量调查,翻阅了不少史料,付出了很大劳动,理应享有一半的版权。
(2)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职务作品 指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如果职务作品是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4)委托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未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
(5)演绎作品 利用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美术等作品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甲、乙共同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初稿完成后,两人都不满意打算再作修改。但甲一直抽不出时间。于是,乙自己修改,期间丙帮忙收集资料。稿件在未经重大修改基础上进行了润色和文字性修改,署名乙发表。出书后受到好评。某剧作家A根据制片人王某的要求将其改编成电影剧本,未征得小说作者同意。王某请导演张某将其拍成电影,片头曲和主题歌分别由李某和吴某创作。陈某随即将作品译成藏文,在国内出版。但事先也未征得原著作者的同意。小说原著也被多家图书馆收藏。某大学中文系从该校图书馆中复制了15本作为教学之用。
①若甲要求享有著作权,其要求是否合法? ②若丙也要求享有著作权,要求是否合法? ③A是否侵权? ④假若王某征求了原著作者同意后将其摄制成影片,则王某享有什么权? ⑤导演张某享有什么权? ⑥李某和吴某各享有哪一部分作品的著作权? ⑦陈某是否侵犯了原著作者的著作权? ⑧某大学图书馆复制原著是否侵权?
3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就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高考作文剽窃是否侵犯著作权 2001年,四川一考生高考满分作文《患者吴诚信的就诊报告》涉嫌抄袭当年第7期《杂文选刊》刊发的《患者吴良知先生的就诊报告》;03年,海南考生满分作文《最美丽的鸟》,涉嫌抄袭《故事会》杂志刊发的《爱的误区》。04重庆高考考生的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抄袭”《微型小说选刊》(半月刊)2004年第9期题为《我是一只想死的鼠》的小说。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考生的背默行为不具有独立创造性,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最高法院知产庭庭长蒋志培:高考作文抄袭现象近年来层出不穷,但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侵权。学校强调应试教育,老师经常让学生背诵课文或课外读物,学生会把所背诵的文章移到考试中去。这就需要强化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强调青少年的“创作的独立性”,要懂得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
作品的种类: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网页也有著作权 上海一家政公司告赢同行 嫣妮公司是一家经营家政服务的企业,02年,公司委托某网络公司建设了网站www.yanny-hk.com,约定网站的全部著作权归嫣妮公司所有。去年以来,嫣妮发现另一家从事家政服务的博伲公司也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和自家的如出一辙,无论是网标、频道名称、频道条的位置、结构布局、排列组合,还是各频道内页面的文字、图片、色彩组合运用等表现形式都基本类似。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嫣妮公司网站各个页面的设置即文字、图片以及页头样式等的排列组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表达方式,该表达方式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嫣妮公司对该页面享有著作权。博伲公司网站的部分频道页面上所使用的网标、频道名称及各个频道页面上的中英文文字、页头样式及内容和排列组合方式,均与嫣妮基本相同。博伲公司未能证明这些相同部分的表达方式由其独立创作完成,或是来源于公共领域,应认定侵权。
MTV是作品吗?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的新力唱片(香港)有限公司诉钱柜案中,钱柜构成侵权。被告钱柜的反驳理由是:MTV应属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录像制品,而非作品。据此,制作MTV的唱片公司不享有放映权,卡拉OK公司购买正版MTV即可放映,不必再付费。对此,上海市版权局的看法是:“MTV肯定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既然是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权利人享有放映权,唱片公司作为权利人完全有权向放映者收费。” 2001年8月3日,上海市版权局支持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代收协议》上海所有卡拉OK经营者都开始向音著协付费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 张继钢编导的《千手观音》刚走红,马上又遭版权之争。原任甘肃艺校校长的编导高金荣称她为《千手观音》编过舞、写过书,花费了20多年心血,如今成果被盗用。张则说:千手观音灵感来源于文化遗迹。《著作权法》第六条中留下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些年来,涉及民间文艺的版权纠纷,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如王洛宾对新疆歌曲是改编还是整理的纠纷、《乌苏里船歌》的版权纠纷、剪纸艺人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等, “观音”的形象和传说,在民间已流传千年,无论是张继钢或者高金荣,虽然都创作了作品,但他们的版权只相对于自己的作品而言。只要无法举证对方抄袭自己的创造性舞蹈构思或细节,侵权就不成立 。
下面哪些不属于著作权法调整的范围? A.小说《高山下的花环》 B.戏曲《牡丹亭》 C.CCTV时空报道 D.中国测绘局的“北京市地图”
4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1)人身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高考优秀作文都是无名氏写的吗 高考评卷结束,一些高考优秀作文也开始被媒体争相刊载,而今媒体侵犯高考生作者著作权的现象很普遍,尤其严重的是转载作品不注明出处、不署名、不支付稿费 作文的作者享有发表权,任何媒体发表考生的作文,事先必须征得考生的同意,否则就是侵犯著作权,作文的作者享有署名权,不能用“某某省一考生”来代替。
红楼梦的署名权之争 高鄂和其他续作者一样,并没有和曹雪芹合作写红楼梦,也没有得到曹的授权去续写红楼梦,然而惟独他与曹合著为作者.
改编行为非修改行为 樊祥达诉上海电视台等侵害小说《上海人在东京》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纠纷一案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认为电视台依据与原告签订的合同,在取得了小说“《上》的改编权后,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指派其工作人员被告张弘、富敏将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其行为并无不当;改编已有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各被告所实施的系改编行为而并非修改行为,故原告的起诉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于98月8月向上海高院上诉。2001年9月4日,上海高院开庭审理。2001年11月,高院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该起耗时达五年之久的著作权案终于落幕。 可见,“改编”具有以下特征:1)在改动的内容上,幅度较大,往往涉及原作品的结构、主题思想、排列顺序,甚至表达手法;2)在改动的深度上,已经达到了具有创作性的水平,即产生了一项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3)在改动的主观动机上,往往不具有贬损、降低原作品的主观恶意。而“修改”和“篡改”具有以下共同特征:仅是对原作品局部的、细节的修改,不具有创作性,不产生新作品。为了避免纠纷,作者在对外授权他人改编作品时,可将改编的范围和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例如在小说改编中,对篇幅、故事情节、人物性格、主题思想是否允许作实质性改动等作出约定。
保护作品完整权
按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非是“合理使用”,否则未经授权而擅改原作品,就有可能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不过,199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的一份判决对我们或许有些启发。在该案中,原告Acuff-Rose有限公司是《漂亮女人》这首歌的著作权人,被告康柏尔等人是某知名合唱团的歌手,将《漂亮女人》进行了讽刺诙谐的改编后进行了翻唱,结果唱片很畅销。于是原告对被告提出著作权侵害的诉讼。最终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认定被告的“戏谑模仿”(parody)是合理使用的行为,不因具有营利目的而构成侵害原告的著作权,最后判决原告败诉。
(2)财产权利:包括使用权、出租权和获得报酬权。作者有权自己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有权从使用该作品的人或单位处获得相应的报酬。 著作权法修正案新增信息网络传播权
冯雏音等诉江苏三毛集团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大脑袋、圆鼻子、头上长着三根毛的"三毛"漫画形象系已故作家张乐平生前创作,该作品著作权为张乐平所有。张乐平去世后,本案原告作为已故著作权人的继承人,享有在著作权保护期内该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称其委托当地一美工设计商标,但被告将"三毛"漫画形象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和企业形象使用,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因此,被告所称的其使用的商标已被核准登记注册,使用行为就是合法行煌理由不能成立。原告继承的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登报赔礼道歉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原告诉请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00万元,但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下实。
5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2)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死亡起算\发表起算 1993年4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曹雪芹后裔申请《红楼梦》版权。曹雪芹第16代孙曹某,根据一本流失民间的曹氏家谱,查明自己是曹雪芹的后裔,遂决定向国家版权机构申请拥有《红楼梦》版权。法院应否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
6、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四)专利权patent rights 1、专利的概念 专利权是指专利人对取得专利的发明享有专有利用的权利
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启动 中新网5月18日电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消息称,该局日前已启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研究课题的公开招标工作。法制日报的报道说,此举意味着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已进入前期操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说,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将会涉及四个方面:优化专利申请手续和审查程序;完善授予专利权实质性条件;完善专利权的保护以及专利侵权判 定的标准;完善专利法其他方面的有关规定。
由于专利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我国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在过去15年的时间里,中国将13万项发明无偿地“奉献”给了世界各国。 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当年曾经与美国能源大王哈默博士的巨额投资失之交臂,使中国农业错失了一次飞跃发展的机会,原因是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技术当时没有申请专利。
2、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能够提出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主要有:(1)发明人或设计人;(2)发明的合法受让人。 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主体
3、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对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两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其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能授予专利权。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
5、专利权的内容 专利权的内容指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专有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专利产品或专有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 (2) 有权许可或转让他人使用其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 (3)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义务: (1)实施专利发明; (2)按规定缴纳年费; (3)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以奖励
6、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