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何 碧 珍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秘書長 2012.04.27 張開性別的眼睛 國家性平機制與施政重點 報告人:何 碧 珍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秘書長 2012.04.27
主講人:何碧珍 ◎ 現任: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秘書長 ◎ 社團參與: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 常務理事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理事 台灣展翅協會 理事 ◎ 相關經歷: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委員 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委員 內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案 複審委員 「性別主流化」推薦講師 部門「性別影響評估」審案委員 內政部地方縣市社會福利 考核委員
團體 倡議型 服務型 團體 政治型 團體 成長型 團體 支持型 團體 婦女團體(NGO、NPO) 國際性 / 全國性 / 地方性 婦女法案 勞動權益 社會福利 公共參與 性別預算 ‧ 家庭暴力 性侵害 移民女性 性平教育 社區照顧 ‧ 政黨活動 選舉動員 基層參與 支持民代 ‧ 讀書會 地方聯誼 才藝交流 技能培育 親子教育 ‧ 罹癌婦女 離婚婦女 單親家庭 職業組織 ‧
夢想。連結。行動 - 認識台灣婦全會 ◎ 背景: 2001年成立,是台灣婦女團體的大集合體,目前約有76個會員 團體。創會理事長為婦運先驅尤美女律師。 ◎ 宗旨: 成為婦團間的大平台,互為主體、互通聲息、互通有無、 互相 扶持、互為網絡。 ◎ 日常工作: 1.監督政府 2.國際接軌 3.在地連結 4.女性培力 5.資源分享 ◎ 近期工作重點及成果: 1.監督台灣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 2.建立「單親家庭服務網絡」,成立全國19個單親補給站據點。
壹、 建構中的國家性平機制
行政院部會組織調整 14部 8會 3獨立機關 1行 1院 2總處 內政部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 外交部 大陸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防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財政部 海洋委員會 教育部 僑務委員會 1行 1院 2總處 法務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中央銀行 國立故宮博物院 經濟及能源部 原住民族委員會 交通及建設部 客家委員會 勞動部 行政院主計總處 農業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衛生福利部—衛福部 環境資源部 ●101年起,逐步調整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1行、 1院、 2總處,共29個機關。。 文化部 科技部 6
衛生福利部組織架構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 保護服務司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社會 及家庭署 101.03.09 提送版 法規會(訴願審議會) 國際合作組 國民年金監理會 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會 附屬社會福利及醫療機構管理會 資訊處 統計處 會計處 政風處 人事處 秘書處 中醫藥司 心理健康司 醫事司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保護服務司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社會保險司 綜合規劃司 中醫藥研究所 國民年金局(註) 中央健康保險署 國民健康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 疾病管制署 社會 及家庭署 口腔健康會 醫療院所(基隆、八里療養、樂生療養、台北、桃園、桃園療養、苗栗、花蓮、金門、玉里、臺東、豐原、臺中、彰化、草屯療養、南投、嘉義、朴子、澎湖、新營、台南、胸腔病院、嘉南療養、旗山、屏東及恆春旅遊26家醫院) 兒童之家(3家兒童福利機構) 教養院(3家身心障福利機構) 少年之家 老人之家(6家老人福利機構) 業務單位 機關 (註)國民年金局暫不設置,衛福部組織法明訂其未設立前,業務得委託 相關機關(構)執行 任務編組 機構 7
衛生福利部本部之社政業務司 社會救助及 社工司 保護 服務司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政策 遊民服務、急難救助及公益勸募政策 災民收容體系與慰助 社會工作專業與人力資源 社區發展、志願服務與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保護 服務司 家暴、性侵、性騷擾防治與兒少、老人、身心障礙者保護政策與方案 保護服務之教育宣導及研究發展 保護網絡合作與協調 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調解制度與調查、調解人才資源庫 兒少性交易防制、高關懷少年處遇輔導政策
社會及家庭署職掌 社會及家庭署 將各人口群之服務予以整合,結合家庭及社區資源,強調對家庭照顧者的關注與支持,協助弱勢在社區中獲得適切之照顧服務 。 兒童及 少年福利 身心障 礙福利 家庭 支持 老人 福利 長期 照顧 婦女 福利
行 政 院 101-102年 啟動 性別平等處 勞動部 外交部 教育部 衛福部 3司+1署 各縣市政府 社會局--婦女課 各縣市政府 教育局 行 政 院 性別平等委員會 性別平等處 勞動部 外交部 教育部 內政部 衛福部 3司+1署 科技部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各縣市政府 社會局--婦女課 各縣市政府 教育局 各縣市婦女權益 促進委員會 各級學校 性平委員會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各縣市婦女服務中心
國家性平推動機制 直轄市 縣市政府 性別平等會〈性平會〉 行政院政務委員 性別平等處 各 國家發展 部 委員會 會 政府委員 / 13位 民間委員 / 14 -18位 行政院政務委員 性別平等處 (幕僚及 祕書單位) 環境、能源與科技(科技部) 就業、經濟與福利(勞動部) 教育、媒體與文化(教育部) 健康、醫療與照顧(衛福部) 人身安全(內政部) 國際參與(外交部) 各 部 會 國家發展 委員會 (管考單位) 性別 平等科 直轄市 縣市政府 各部會 1. 性平專案小組 2. 性別聯絡人
因階段性議題需要而臨時組成之專案研議會議 行政院性平會---三層級運作機制 委員會議 由召集人(行政院長)主持召開 進行政策確認 會前協商會議 由執行秘書(內政部部長)主持 協調整合相關議案 分工小組會議 五組召集人主持召開 研議相關議案 民間召集人會議 視需要由各組召集人召 開協調整合跨組議案 專案小組會議 因階段性議題需要而臨時組成之專案研議會議
貳、 推動中的性平施政重點 一、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二、性別主流化 三、性別政策綱領〈婦女政策白皮書〉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ination Against Women 國際婦女人權清單---CEDAW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ination Against Women 縮寫簡稱:CEDAW
CEDAW 的主要精神 1. 讓女性享有完整人權 2. 清楚界定歧視女性的定義 3. 政府要承擔消除歧視的責任 4. 民間團體參與監督 15
林書豪旋風的背後故事…
歧視的表現形式 歧視分類: ◎種族歧視 ◎性別歧視 ◎年齡歧視 呈現方式: ◎語言歧視 ◎文化歧視 ◎文字歧視 ◎語言歧視 ◎文化歧視 ◎文字歧視 ◎空間歧視 ◎身體歧視 …….
國際人權體制 以聯合國為中心發展的人權體制 第一層---1945年「聯合國憲章」 第二層---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 第三層---1966年通過,1976年生效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與社會文化權利公約」 第四層----1945年 ~ 1989年陸續通過 五大人權公約
CEDAW 國際位階 1948年---〈防止與懲制種族滅絕罪公約〉 1965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 國際五大人權公約 1948年---〈防止與懲制種族滅絕罪公約〉 1965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 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984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 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
CEDAW的歧視定義 ◆ 直接歧視定義: 所謂對於婦女的歧視,係指「基於性別所做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且此一區別之目的或效果足以妨礙女性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或其他任何方面的人權及基本自由之行使。」 ◆ 間接歧視作用: 某些法令或措施,形式上看來並未特別歧視某一性別,但是實際上發生了歧視的效果,或者使某一性別在結果上受到不合比例的差別待遇及效果。
CEDAW 條文內容 前言 -----確認不平等現象之存在、重申男女平等之必要 條文(分六部份,共30條文) 第一部份(1-6)---定義何謂婦女歧視、規定國家義務 第二部份(7-9)---規範婦女政治及公共參與平等之權利 第三部份(10-14)---規範婦女在經濟、社會、文化、醫療 保健上平等之保障 第四部份(15-16)---明訂婦女在法律平等的內涵 第五部份(17-22)---規範委員會組織及執行運作 第六部份(23-30)---規範效力、開放對象、生效 實 質 條 款 監督機制 一般條款
CEDAW樹的運作結構 1.主幹… 公約本身內容:30條文 2.分支… 一般性建議: 1986-2011年止,已提出28個建議 3.葉子... 總結意見: 審查締約國國家報告後給的建議 4.修剪功能…CEDAW任責議定書
台灣推動CEDAW時間表 1979年,聯合國通過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 台灣加入公約行動 ◆2007年 立法院通過簽署CEDAW。總統頒發加入書,完 成國內簽署程序。但送存聯合國加入書時被拒。 ◆2009年 提出國內初步「國家報告」。 ◆2011 年 立法院通過「CEDAW施行法」,完成國內法化。 ◆2013年 完成所有國家政策、法令之檢視及修法。 ■ 民間推動公約行動 ◆2003年 開始討論CEDAW,展開推動事宜。 ◆2005年 成立「民間推動台灣落實CEDAW聯盟」,持續 督促政府推動 CEDAW。
義務一:推動落實CEDAW ◆ 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於國內推動消除婦女歧視的 政策。 ◆ 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於國內推動消除婦女歧視的 政策。 ◆ 採取積極作為,檢視修改現行法律以及相關行政 命令,從根本消除歧視婦女的法律基礎。〈CEDAW施行法規定---於2014年底完成〉 ◆ 建立對婦女歧視的制裁措施,於法院設置提出上 訴的制度。〈對應CEDAW任責議定書〉 ◆ 採取積極作為的事項,不分公共及私人領域。
義務二:提送國家報告書 (1)締約國自我檢視: ● 現有之憲政、行政、法律架構是否適用CEDAW? (4)說明階段執行之限制,如傳統、文化等不足。 (5)說明民間NGO參與CEDAW執行之狀況。 (6)說明條款保留份的努力與改善狀況。
政府部門 NGO組織 締約國需向聯合國CEDAW委員會提出國家報告的義務: 婦女團體以監督的立場向聯合國CEDAW委員會提出: ●出次報告: 1.於公約生效一年後提出。 2.針對公約內容紀錄婦女實況。 3.說明可能阻礙的法制習俗,並提供相關婦女資料與統計。 4.描述非政府組織參與情形。 ●定期與可能報告: 1.定期報告--於每四年提出後續報告。回應前次報告建議事項之改善進展及國際重要共識。 2.可能報告--依「cedaw委員會」之要求而提交相關報告。 婦女團體以監督的立場向聯合國CEDAW委員會提出: ●影子報告:Shadow Report 針對該國政府推動公約情形、 撰寫的國家報告,提出對應 之一般觀察報告。 ●替代報告:Alternative Report 針對該國特定性別議題提出之專題報告。 26
CEDAW 與「性別主流化」的關連 ˙1975年 聯合國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婦女十年, 以消除對女性岐視為目標。 ˙1975年 聯合國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婦女十年, 以消除對女性岐視為目標。 ˙1979年 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作為婦女人權憲章。 ˙1980年 聯合國第二次世界婦女大會重新思考「保障 婦女權益」和「促進婦女行使權益」的差距。 ˙1985年 聯合國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性別盲」, 將婦女議題視為全人類的問題。
˙1995年 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通過『北京宣言及行動綱領』,確定了世界各國要採取積極的行動,在區域、國家、地方上落實『性別主流化』策略(Gender Mainstreaming),以促進性別平等,將性別議題取代婦女議題,提出婦女問題是社會結構問題,維有改變社會結構,才能讓兩性有更多選擇的自由。 CEDAW 是遵循的目標 「性別主流化」是實踐的手段
二、性別主流化 1. 認識「性別主流化」 2. 建立有效的性別統計 3. 進行政策性別分析及影響評估 4. 編列及善用性別預算 5. 消除性別盲,培力性別意識
1、 認識「性別主流化」
「婦女權益」所指為何? ●女性應該享有作為一個「人」所該擁有的基本權利,如生存權、人格權。 ●女性應該享有作為一個「公民」所該擁有的基本權利,如:教育權、 健康權、工作權、參政權、子女權、財產權、人身安全權、社會參與權、家庭婚姻權----等。 ●促使、維護上列女性的基本權利,並使之落實之一切措施即為婦女權益 。
婦女權益主要相關法案(一) ˙ 1996 發生了甚麼 ? ? ? 修訂「民法親屬編」---子女監護權 ˙ 1997 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996 發生了甚麼 ? ? ? 修訂「民法親屬編」---子女監護權 ˙ 1997 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998 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 修訂「民法親屬編」---有關夫妻冠姓 ˙ 1999 通過「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罪章」 修訂「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修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2000 通過「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婦女權益主要相關法案(二) ˙2000 通過「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2008 修訂「兩性工作平等法」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2000 通過「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2002 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 修訂民法親屬編、財產編之修正。 ˙2004 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 ˙2005 通過「性騷擾防治法」 ˙2007 通過「人工生殖法」 通過「國民年金」 ˙2008 修訂「兩性工作平等法」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2009 修訂「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為「特殊 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2011 通過CEDAW施行法
婦女權益 + 性別主流化 婦女權益 性別主流化 維護生存基本權利 改變個體私人領域 婦女的自我意識覺醒 最大獲益:個人與家庭 符合生活實質需求 改變群體公共領域 整體社會的性別意識覺醒 最大獲益:社會與國家
「性別主流化」的內涵 ˙「性別主流化」是一種價值概念,不是特定性別人口的 ˙「性別主流化」主張國家所有政策活動, 均以落實性別 福利,也不是專屬婦女的事務。 ˙「性別主流化」主張國家所有政策活動, 均以落實性別 平等為核心。要求各國政府檢討該國勞動/ 福利/ 教育/ 環 保/ 醫療/ 警政/ 國防等政策中隱藏的性別不平等,重新改 變國家資源運用配置,打造符合真正性別正義的社會。 ˙要求政府在政策、法案、計劃的設計、執行、監督、評 估過程中,均應考量到對於性別所產生的影響,並排除可 能的障礙,以確保所有性別均能受益。
「性別主流化」的六大工具 感受˙看見˙分析˙解決問題 2. 性別統計---族群、年齡、階層、地域、教育 3. 性別分析 4. 性別影響評估 1. 性別意識---性別盲 性別敏感度 2. 性別統計---族群、年齡、階層、地域、教育 3. 性別分析 4. 性別影響評估 5. 性別預算---性別預算分析、性別回應預算 6. 性別機制---專責的規劃與行政執行單位 感受˙看見˙分析˙解決問題
性別主流化 生物性別需求 社會性別需求 擬定策略及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 實務需求 策略需求 實務需求 策略需求 運用關係 性別主流化 執行步驟 生物性別需求 性別統計 + 性別分析 社會性別需求 性別統計 + 性別分析 實務需求 策略需求 實務需求 策略需求 擬定策略及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預算 性別預算分析 性別回應預算
2、 建立有效的「性別統計」
國際間的性別相關評量 國際性別平等綜合指數 GDI (1990) GEM (1995) GGI (2005) SIGI GII (2009) 性別發展指數 (UN開發計畫署) GEM (1995) 性別權力測度 (UN開發計畫署) GGI (2005) 性別落差指數 (世界經濟論壇) GII (2008) 性別不平等指數 (UN開發計畫署) SIGI (2009) 社會習俗性別指數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OECD
2011年性別不平等指數(GII) 相 關 觀 察 指 標 生殖健康 孕產婦死亡率 未成年生育率 賦 權 國會議員代表比率 5歲以上,受過中等教育以上之人口比率 勞動市場 勞動參與率 ※國際前三排名:瑞典、荷蘭、丹麥。 亞洲四小龍排名:中華民國(4)、新加坡(9)、南韓(12)、日本(15)
2009年社會習俗性別指數(SIGI) 相 關 觀 察 指 標 家庭習俗 身體完整性 兒子偏好 公民權利 自主權 1. 女性早婚比例 2. 社會對一夫多妻接受程度 3. 父或母監護權之平等 4. 對男性繼承之偏好 身體完整性 1. 女性割禮生殖器切FGM普及率 2. 暴力對待女性 兒子偏好 1. 失蹤女性人口 公民權利 1. 女性遷居自由 2. 公共場所需帶面紗 自主權 1. 婦女擁有土地所有權權利 2. 婦女向銀行貸款權利 3. 婦女擁有土地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權利
2009年社會習俗性別指數 國際排名 地區 26 1 89 20 新加坡 25 34 21 中國大陸 48 122 83 中華民國 缺 3 評比 地區 家庭習俗 公民權利 身體 完整性 兒子偏好 自主權 SIGI 排名 香港 26 1 89 20 新加坡 25 34 21 中國大陸 48 122 83 中華民國 缺 3 101 無法排名 ※2009年共收錄124個非會員國之國家(地區)資料。 ※2009年有效編製SIGI之國家(地區)有102個。 ※我國因缺乏家庭習俗之評分,故無法計算SIGI之總指數。
什麼是有效的「性別統計」? ◎性別統計是以性別觀點出發,來進行思考、設計調查、與統計的方式,並以生理性別為區隔來匯集各項資料,以作為比較與分析的依據。 具備三條件: 各種以個人統計單位的資料皆應以「生理性別」為區隔、蒐集、整理與呈現。 所有變異與特徵的分析及呈現,應包含以性別為基本且全面的分類項。 相關的統計蒐集,需與所欲分析和探討的性別議題確實相扣合及呼應。
「性別統計」是性別主流化的推動基礎 (1)建置統計資料完整性 ◎由中央主計處統籌、各部會自主進行 ◎分11類共357項性別統計架構 (2)強化性別統計運作機制 ◎建立「性別主流化支援小組」任務編組 (3)宣傳推廣性別統計工作 ◎持續更新相關統計內容 ◎出版「台灣性別圖像」、「台灣婦女年鑑」
看見性別、角色的差異 張開性別的眼睛--滿足人性、符合性別、照顧多元! 了解由於性別角色,導致生命經驗與社會處境不同 年齡分佈 -----兒童、青少年、青年、中年、老年 族群屬性 -----閩南、客家、外省、原住民、新移民 社經地位 -----中產、勞工、低收入 區域限制 ----- 都市、鄉村、偏遠地區 婚姻型態 ----- 已婚、離婚、未婚、喪偶、同居 工作場域 ----- 職場、家庭勞務 身心狀況 ----- 障礙者、一般人
3、 進行政策「性別分析」 及「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統計目的:發現與呈現問題 政策及方案擬定 第一階段:確認問題與議題 1. 要討論(解決)的問題? (從社會現象或性別統計中去發掘問題) 2. 相關性別統計資料為何?影響範圍?嚴重性? 3. 分析造成問題的原因?(表面、深層) 4. 目前政策為何?問題為何繼續存在? 第二階段:定義預期成果 第三階段:發展替選方案 第四階段:評估選擇方案
「性別分析」與「影響評估」步驟 (一)發現問題 (看見隱藏的性別不平等問題?) (二)解釋問題 (分析為甚麼會有這個問題?) (一)發現問題 (看見隱藏的性別不平等問題?) (二)解釋問題 (分析為甚麼會有這個問題?) (三)設定改變目標 (評估如何改變?) (四)發展策略方案 (採取改變策略)
「性別分析」的步驟程序 (一)發現問題 (看見性別不平等的現象?) ˙表面描述呈現不平等?實質利益不公平? (一)發現問題 (看見性別不平等的現象?) ˙表面描述呈現不平等?實質利益不公平? (二)解釋問題 (為甚麼會有這種現象?) ˙直接造成?間接造成? (三)設定改變目標 (可以做到什麼程度的改變?) ˙實務性別需求?策略性別需求? (四)發展策略方案 (要如何改善或避免?) ˙針對目標及問題需求,提出可以達成該目標的策略措施。
(一)發現問題 ˙表面描述不平等? 方法:從社會現象或性別統計中去比較任ㄧ性別的數字有 何差異?為何差異? ◎ 例如:女性從政比例、中小學教師比例、女警比例 ◎ 討論:為什麼要在乎比例? ˙實質利益不公平? 思考:現象背後,任ㄧ性別的意見或權益是否被忽略? 被剝奪?被歧視對待? ◎例如:女性排隊上廁所、同工不同酬、職業區隔限制
(二)解釋問題 ˙直接原因? 檢視: 明文限制某一性別的參與機會?法律?文化?習慣? ◎ 例如:「限男性」工作、警察招生 ˙間接原因? 法令沒有限制某一性別的權益,但在各種文化、制度、習慣 的作用下,讓該性別者「自願」或「不得不」放棄某些權益 與機會。 ◎ 例如:缺乏平價公立托兒所,一般家庭無法負擔私立的昂 貴費,導致女性要放棄或中斷工作,回家照顧幼兒。結果 可能因此而選擇少育、遲育、不育。
(三)設定改變目標 ˙回應實務的性別需求 (彌補不夠) 彌補現有社會性別體制下,不同性別間或同一性別而不同處境者間基本差異的不足或需求。正當性高,屬殘補式福利。 ◎ 例如:公車站牌、特殊境遇婦女補助、單親扶助、新移民政策、婦女創業微型貸款 ˙回應策略的性別需求(調整不當) 改變導致任ㄧ性別淪為附屬或發展受壓抑的法律、制度、風俗文化、價值觀念等。對社會整體挑戰性高,屬階段任務。 ◎ 例如:單一性別保障名額、生育津貼、優先獎勵任用
(四)發展策略方案 ˙相同待遇(equal treatment) ˙積極行動(positive action) ˙轉化性別關係(transformation) ◎ 「相同」或「差異」模式,可視狀況作為階段性的策略手 段,但其對性別平等的影響有限,也不會改變既有的性別 結構,僅能滿足實務的性別需求。 ◎「轉化性別關係」是模式也是目標,政策要勇於挑戰既有 性別關係,使能達到性別實質平等的發展需求。
傳統思考 性別主流化思考 【舉例】「性別主流化」後的廁所政策 從平等觀念出發: 1. 政策交辦 2. 資源平等 3. 規格劃一 4. 美觀實用 從使用者需求出發:(5H) 1. 要解決什麼問題? 2. 使用者是誰?什麼需求? 3. 如何滿足需求? ※ 制定合理的政策辦法 ◎集中時段使用場所:1+2/5 ◎多元化:性別廁所、親子廁所、 無障礙廁所、中性廁所、彈性廁所 ※其他衍生的問題思考 ◎是否需付出其他社會成本? ◎會關連到什麼?正面?負面?
【舉例】職業性別比例透露的社會隱憂? 總人數 女性 男性 30099 3% 幼稚園 14918 99% 1% 國民小學 98528 69% 100學年度 各級教師類別性別比例(人) 總人數 女性 男性 保母教保員(99年) 30099 97% 3% 幼稚園 14918 99% 1% 國民小學 98528 69% 31% 國民中學 51188 68% 32% 高級中等學校 53383 58% 42% 大專院校 50332 34% 66%
叁、 結論 與 建議
女性 生涯必須面對的掙扎 ◎ 要不要結婚?什麼時候結婚? ◎ 要不要生小孩?幾歲生?生幾個? ◎ 孩子生了是否要自己帶?怎麼帶? 女性 生涯必須面對的掙扎 ◎ 要不要結婚?什麼時候結婚? ◎ 要不要生小孩?幾歲生?生幾個? ◎ 孩子生了是否要自己帶?怎麼帶? ◎ 如果有了孩子,工作要不要辭? ◎ 辭掉工作,光靠先生一個人養得起全家大小嗎? ◎ 離開了職場,以後能不能回得來? ◎ 沒工作,會不會就沒有尊嚴? ◎ 結婚後,如何兼顧年邁父母及夫家公婆? ◎ 當孩子大了,老伴走了,誰會來照顧我?
誰說都是 瑪莉 惹的禍? 女性的個人困境, 衍變成社會的集體危機 趨勢一:晚婚、不婚、遲育、不育 趨勢二:少子女化、少女化 趨勢三:老齡女性化、貧窮女性化 【集體挑戰】 希望透過國家「性別主流化」的推動落實, 導正不斷惡性循環中的社會發展偏差。
權益保障 與 角色支持 ◎對個人權益保障: ◎對社會角色支持:運用「性別主流化」解決 1.針對「母職」,提供各項協助措施 ■ 滿足女性「性別需求」的特別考量 (如:婦女節日、生理假、乳癌免費檢查) ■ 確實落實各項婦女既定政策及法案權益 ◎對社會角色支持:運用「性別主流化」解決 1.針對「母職」,提供各項協助措施 2.針對「家庭照顧者」,提供各項協助措施
風在哪裡? 葉落了,才知道風的存在! 如果,葉落是一種 改變, 我們所做的點滴只是希望凝聚成風。 妳我都是成風的分子。 ~ 師範大學 陳瓊花老師 詩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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