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 報告人:何永信
講授大綱 壹、前言 貳、交通安全與生命價值 參、交通法規考考你 肆、行人˙自行車˙機車等應 注意事項 伍、交通事故預防與應變處理 陸、學生交通安全事故分析 柒、結語與測驗
寒冬 一場因駕駛人的疏忽奪去了一個有為青年的確寶貴生命 七年前 ----------灣橋 五年前-----------斗六 四年前-----------吳鳳南路 三年前-----------大雅路
食衣住行育樂 食 衣 行 樂 育 住
考考你 ! 盡管考!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者罰多少? 考考你 ! 盡管考!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者罰多少?
再考考你! 答:期限內繳納日☞機車 6000 ☛小型車 8400 ♨超過期限30日以下☞機車 6600 ☛小型車 9200 答:期限內繳納日☞機車 6000 ☛小型車 8400 ♨超過期限30日以下☞機車 6600 ☛小型車 9200 再考考你! 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罰多少錢?
你答對了嗎? 盡管放馬過來! 好! 再來一題! 未戴安全帽罰多少錢? 答:1.汽車行駛於道路上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 2.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繫安全帶是 違反道路交通法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罰鍰。 你答對了嗎? 盡管放馬過來! 好! 再來一題! 未戴安全帽罰多少錢?
答:500元 你還知道以下這些問題嗎? 酒後駕車?
法規知多少? 你答對了嗎? 酒後駕車? 答:15000-60000吊銷駕照 酒後駕車傷人? 答:同上吊銷駕照二年 酒後駕車致人重傷或死亡 ? 酒後駕車? 答:15000-60000吊銷駕照 酒後駕車傷人? 答:同上吊銷駕照二年 酒後駕車致人重傷或死亡 ? 答:吊銷不得再考
道路交通事故傷亡者的年齡特性分析 年齡以25-64歲人數最多 車種以重型機車最多 十八歲以下無照駕駛死亡人數最高
壹、前言 你安全嗎? 馬士洛理論--------安全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 你對目前交通狀況滿意嗎? 請分享自己親身經驗?
留意路邊車輛動態及行人
貳、交通安全與生命價值 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雖然只是口號,卻代表了父母對兒女安全最起碼的期盼.雖然車禍悲劇每天都在上演,卻沒有人希望自己是劇中的主角. 人生=1+0000000…….. 1代表平安 1不見了只留下0
道路交通事故為台灣地區意外事故之首要死亡原因,經分析,台灣每10萬人口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9.2人,為先進國家二倍之多. 其中,死亡主要車種及經統計事故年齡層明顯集中於65歲以上年長行人及29歲以下年輕機車族群(共46人,占56%): (一)機車死亡事故53人(29歲以下27人,占機車事故51%)。 (二)行人死亡事故22人(65歲以上19人,占行人事故86%)。 (三)101年1-3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計21人其中酒駕死 亡為6人(占29%),較100年同期之A1類酒後駕車事 故比例16%為高。
台灣地區每年發生各類交通事故 ,經警察處理成案的,超過20萬件. 造成數千個家庭破碎,至少40萬 人面臨交通事故所衍生的民、 刑事及家庭生計問題,社會成本損失甚鉅.學者估計台灣每年因交通事故損失達三千億元嚴重侵蝕我國的經濟力與生產力
校園意外事件中仍以交通意外事故最多,而以騎乘機車396件﹙佔81 校園意外事件中仍以交通意外事故最多,而以騎乘機車396件﹙佔81.8%﹚,高居首位,可見在所有的交通工具中,機車肇率最高。其中又以高中職學生在上下學發生車禍之比率較高,與其利用機車做為上 下學之工具有關 ,發生事故之地 點多在於學校 週邊道路。
道路交通三要素 人 道路交通 車 要素 路(環境) 搭乘者 駕駛人 行人 機車 慢車 照明 騎機車者 騎腳踏 車者 道路結構 道路設施 交通狀況 氣象狀況 照明 各種汽車 機車 慢車 動力機械
道路交通基本要素的現況 人:平均每1.4人持有一汽機車駕駛執照. 車:平均每4.1人擁有一輛汽車,每2.2人擁 有一輛機車. 路:平均每公里道路分擔443輛車. 汽車密度約為美國20倍,德國10倍,日本13倍.
二、交通事故的原因與防範 (一)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1.駕駛人過失。 2.行人過失。 3.車輛機件故障。 4.交通管制設施的缺失。 5.不可抗力之意外。
駕駛人疏失 未注意前方動態。 超速失控。 酒後駕駛失控。 未依規定減速。 違規超車。 驚慌失控或躲避失當。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隔。 轉彎未依規定,轉向不當。 逆向行駛。
行人疏失 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未依交通號誌行走、未靠邊行走。 在道路上或路邊玩耍嬉鬧。 注意力不集中。
馬路如虎口 潛藏的危機 行人安全嗎? 內輪差 留意路邊車輛動態及行人 視野死角
車輛特性(輪跡內移) 輪跡內移:指車輛在無超高設置之路段以時速低於十五公里轉彎時,後輪無法依前輪所完成之弧形軌跡轉彎,而往內側偏移之情形,車輛軸距越長,其輪跡內移現象越明顯。
車輛特性(視覺死角)
三、交通事故的處理與責任 (一)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人車損傷輕微的處理方式。 人車損傷較為嚴重的處理方式。 第一階段:警察單位的處理。 第二階段:法院的偵查、審查、判決及鑑定。
(二)交通事故的防範 落實知法、力行守法、講究禮讓。 平時即建立安全觀念,以養成習慣。
2.交通事故處理要領 安全第一。 報案內容具體明確。 傷患迅速送醫。 維護現場完整性,蒐集肇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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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寶庫 道路交通管制: 道路交通管制設施目的係藉其各種不同設施,如標誌、標線、號誌、路島等做為執行道路管制與管理之手段,期使駕駛人或行人瞭解路況、方向及各種規定,管制設施功能有三: (一)、促進交通安全。 (二)、規範交通秩序。 (三)、維時道路暢通。
一、認識標誌:有清楚的交通標誌,即使在不熟悉的路段也能安心行走或駕駛。 (一)、警告標誌: 1.功能: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措施。 2.設計:如圖2-1所示。
圖2-1 警告標誌圖例說明
3.警告標誌規定設置於下列路段: (1).急彎路段。 (2).險坡路段。 (3).分岔路段。 (4).道路施工路段。 (5).鐵路平交道附近。 (6).臨時突發危險情況路段。 (7).其他路況特殊路段。
(二)、禁制標誌: 1.功能: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2.設計:如圖2-2-1到圖2-2-9所示。 包含遵行標誌 禁止標誌 限制標誌
(1).遵行標誌:遵行標誌計四類34種。 圖2-2-1 遵行標誌圖例說明
(2).禁止標誌:禁止標誌計兩類27種。 圖2-2-6 禁止標誌圖例說明(1) 圖2-2-7 禁止標誌圖例說明(2)
(3)限制標誌:限制標誌計一類6種。 圖2-2-8 限制標誌圖例說明(1) 圖2-2-9 限制標誌圖例說明(2)
(三)指示標誌: 1.功能:用以指示路線、方向、哩程、地名及公共設施等,以利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易於識別。 2.設計:如圖2-2-10 所示。
3.指示標誌設置標準及意義:例如圖2-2-10內之「指1」圖示,為國道路線編號標誌,用以指示國道路線 之編號,編號由國道主管機關訂。 圖2-2-10 指示標誌圖例說明 3.指示標誌設置標準及意義:例如圖2-2-10內之「指1」圖示,為國道路線編號標誌,用以指示國道路線 之編號,編號由國道主管機關訂。 4.指示標誌種類計五類68種。
(四)輔助標誌: 1.用以便利行旅及促進行車安全所設立之標誌或標牌。並用以預告前方道路車道配置情形。 2.設計:如圖2-2-11 所示。 (1).體型:屬可變形標誌,具可變性能,按各類標誌圖案或文字製作,視需要以燈光或其他方法顯示之,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警告、禁制、指示、服務或宣導事項。其使用的以人工、遙控或自動方式為之。
圖2-2-11 輔助標誌圖例說明
三、認識標線: 標線係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警告、禁制,而在路面或其他設施上劃設的線條、圖形或文字。
圖2-3-1 縱向標線圖例說明 圖2-3-2 橫向標線圖例說明
四、認識號誌: 號誌係指管制道路交通,表示行進注意、停止,而以光色、音響、手勢等指示之訊號。 (一)行車管制號誌 係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一般設於交岔路口或實施單向輪放制之道路上。依運轉方式為:
圖2-4-1 行車管制號誌圖例說明
(二)行人專用號誌 係配合行車管制號誌使用,以附「站立行人」及「行走行人」圖案之方形紅、綠兩色燈號,管制行人穿越街道之行止,設於交岔路口或道路中段,運轉方式分為: 圖2-4-2 行人專用號誌圖例說明
(三)特種交通號誌 圖2-4-3 特種交通號誌圖例說明
參、交通事故預防與應變處理
常見違行為有以下幾種: (1)行人: a.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 b.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者。 c.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 d.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
e.行近鐵路平交道,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顥示,仍強行闖越者。 f.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不依規定暫停、看、聽,無火車駛來,逕行通過者。
(2)車輛駕駛人: a.超速。 b.未減速行駛。 c.無照駕駛者。 d.酒後或酒醉駕駛。 e.超載、超長、超重、超寬。 f.未於規定道路上逕行迴轉。
g.違規停車。 h.停車未靠右。 i.各種光線識別不明。 j.未設故障標誌。 k.十字路口十公尺內。 l.形成路障妨礙交通。 m.跨壓線停靠。 圖5-3-5行人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
機車駕駛者之特性 一、為要騎乘機車,駕駛者都僅注視前方路況,致構成眼睛視界集中於路面中心,引起遠方及橫向看不清楚之狀況,而不易掌握行車安全。 二、機車易被汽車駕駛人忽視,故應注意穿著衣服之顏色。 (一)穿著 衣服應選擇不影響駕駛人操作大小及型式,身體暴露部份越少越好。
(二)鞋子 鞋帶須紮好,最好穿有根的鞋較好,防腳滑動。 (三)反光 晚(夜)間使用反射材料為宜。事故的發生有一半是晚上(或夜間)發生,晚上騎乘機車時,安全帽或衣服上增加夜光反射材料,使視覺認知性提高,或於傍晚時提早開燈增加對方之注意力,以免發生危險。
安全帽之定義: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誌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安全帽的選用方法: 1.能配合頭部形狀,戴上後不能感覺太重。 2.頭部任何一處都不能有壓迫,通風良好,顏色鮮明或需貼反光標誌。 3.安全帽曾受過一次大衝擊後,不管外觀有沒有損傷都不能再使用。 4.高速行駛時可考慮選用全罩式安全帽。
(六)配戴方式: 1.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2.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繫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一)為提高機車的可見度及安全,讓周圍的車輛知悉自己所在位置,機車騎士應穿著鮮明的服裝。 三、請開燈駕駛,並著鮮明服裝: (一)為提高機車的可見度及安全,讓周圍的車輛知悉自己所在位置,機車騎士應穿著鮮明的服裝。 (二)天色昏暗,或雨天霧天,行車時,更必須打開頭燈,使自己能看得見,也能被看見,幫助行車安全。 (三)檢查燈罩,有無破損。 圖1-3行車時應開啟大燈並穿著鮮明服裝
常見問題與解答: 駕駛人如遇事故應如何處理? 1.保持現場,傷者送醫﹝須註記現場位置﹞。 若攜相機應將重要證物、現場景況拍攝下來以備不時需。 2.迅速通報警察單位處理。 3.48小時內通報保險公司處理善後。
如何報案? 1.發生事故最簡單、快速的報案方法就是立即撥「一一○」警察局報案專線報案。 2.報案時應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車號、車種、傷亡情形及報案人姓名等資料。 3.報案後應在現場原地靜候處理人員抵達現場。 4.當事人親自報案,並接受警方處理,屬「自首」行為,負刑事責任者可依法減刑。
肆、學生交通安全事故分析
表1-1 機車行車時速與事故發生率對照表 市 區 郊 區 通常最高時速 事故發生率 未滿20公里 0.21 未滿30公里 0.15 20~未滿30公里 0.13 30~未滿40公里 0.14 40~未滿50公里 0.19 50~未滿60公里 0.17 0.33 60~未滿70公里 0.27 0.28 70~未滿80公里 0.37 0.53 80~未滿90公里 0.31 80公里及以上 0.57 90~未滿100公里 0.61
表1-2 機車交通死亡事故年齡層分佈比較表 年齡層 項目 重型機車 輕型機車 小計 百分比 18~20歲 107 37 144 14.36% 21~25歲 104 33 137 13.66% 26~30歲 74 35 109 10.87% 31~35歲 76 21 97 9.63% 36~40歲 56 16 72 7.18% 41~45歲 43 20 63 6.48%
續表1-2 機車交通死亡事故年齡層分佈比較表 46~50歲 53 12 65 6.48% 51~55歲 51 16 67 6.68% 56~60歲 52 11 63 6.28% 61~65歲 23 74 7.38% 66~70歲 38 18 56 5.58% 70歲以上 35 21 總人數 740 263 1003 100
表1-3 台北都會區機車使用者之教育程度 單位:% 項目別 85年 86年 88年 89年 總計 100 國小及以下 13.4 12.9 12.6 9.6 國(初)中 17.5 15.2 17.3 高中(職) 35.7 35.8 32.7 34.3 專科 19.0 21.6 21.2 21.8 大學 11.6 12.2 14.1 15.8 研究所及以上 2.7 2.3 2.0 3.3
表1-4 機車交通死亡事故年齡層分佈比較表 年齡層 項目 重型機車 輕型機車 小計 百分比 18~20歲 107 37 144 14.36% 21~25歲 104 33 137 13.66% 26~30歲 74 35 109 10.87% 31~35歲 76 21 97 9.63% 36~40歲 56 16 72 7.18% 41~45歲 43 20 63 6.48%
續表1-4 機車交通死亡事故年齡層分佈比較表 46~50歲 53 12 65 6.48% 51~55歲 51 16 67 6.68% 56~60歲 52 11 63 6.28% 61~65歲 23 74 7.38% 66~70歲 38 18 56 5.58% 70歲以上 35 21 總人數 740 263 1003 100
表1-5 受傷部位與配戴安全帽關係表 項目 合計 駕駛人 被載人 總計 死 1340 1148 192 傷 996 730 266 未戴安全帽 頭部 949 804 145 450 344 106 胸背腹部 96 85 11 36 22 14 四肢 10 4 203 136 67 其他 155 128 27 222 147 75 小計 1214 1027 187 911 649 262
續表1-5 受傷部位與配戴安全帽關係表 有戴安全帽 頭部 死 75 70 5 傷 19 18 1 胸背腹部 26 11 四肢 6 36 35 其他 17 2 小計 126 121 85 81 4
伍、測驗 做一簡單之十題是非題及選擇題的觀念測驗
陸、結語 維護交通安全是每位用路人的責任,無人能置身事外。 身教重於言教,大人的違規行為是最不良的負面教育,影響深遠。 交通事故99%為人為因素,違規行為是主因。 交通安全規則要認知,更要遵守.
一個車禍的發生,根據歷年的統計資料,有屬於道路設計、號誌設置、標誌標線的設置與施工品質等問題,其他方面就是屬於駕駛人行為與違規行為了,用路人路權的空間概念不清亦是導致車禍發生原因與之重要因素。 每件交通事故的發生皆有其原因,經析統計,最大的原因有二點,第一點是不守法、不知法、不懂法,第二點是不懂得「讓」這個駕駛行為。一方面是我們的敎育宣傳不夠,一方面是我們很少去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這本法令,所以才會產生這麼多的問題。 圖5-3-3通過平交道遵守 與不遵守所造成的後果
平安是回家唯一的路 路權新紀元你我更安全 安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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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2 遵行標誌圖例說明(2) 圖2-2-3 遵行標誌圖例說明(3)
圖2-2-4 遵行標誌圖例說明(4) 圖2-2-5 遵行標誌圖例說明(5)
路權故事案例 台灣地區十大死亡因素分析統計,以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死亡高居第三位,其中車禍肇事死亡卻佔意外死亡之首,平均每年有三千七百九十四人死亡,其所造成的家庭悲劇,社會成本負擔等,影響之深遠,難以數據所能顥示其嚴重性。 圖5-3-2 山坡路中的彎道 圖5-3-1平直的路與崎嶇的山路
(一)違規行為不一定就是交通事主要原因,然肇事原因一定包含了若干個違規行為與路權歸屬及駕駛行為有無直接影響肇事因素而定。 知識寶庫 (一)違規行為不一定就是交通事主要原因,然肇事原因一定包含了若干個違規行為與路權歸屬及駕駛行為有無直接影響肇事因素而定。 圖5-3-4左轉車讓直行車先行
(一)車輛行經幹、支線交岔路交會時,應讓幹道先行。 幹道先行 (二)兩車同為幹、支線時右方車先行。 右方車先行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側慢車道(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快慢車道者才得左轉)。 左轉車與右轉車進入相同方向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側慢車道(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快慢車道者才得左轉)。 轉彎的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