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科绩效考核工作 朱兆芬 2010.4.9
疾控科在绩效考核的项目 1.1传染病预防控制、 1.6血吸虫病预防控制、 1.7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控制、 1.8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1.11疟疾预防控制。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1.3传染病监测完成率 1.1.4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1.1.5暴发疫情调查率 1.1.7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血吸虫病防治 1.6.1血吸虫病人群感染率 1.6.2钉螺感染率 1.6.3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1.6.4急性血吸虫病病例规范治疗率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控制 1.7.2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指数 1.7.3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个案调查率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1.8.1寄生虫人群感染率 1.8.2人群规范药物驱虫率
疟疾预防控制 1.11.1年发热病人血检率 1.11.2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 1.11.3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
1.1传染病预防控制 在此项中,共有4个指标: 1.1.3传染病监测完成率: 传染病监测完成率=国家、省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病种数/国家、省监测方案要求监测的传染病种数×100%
目前,国家监测方案包括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麻疹、HIV、血吸虫病、疟疾、鼠疫、人间布鲁氏菌病、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流感人禽流感等。我们科现在承担流感监测工作。 监测任务分为三种: 1、各疾控机构全部开展的工作 2、疾控机构全部开展的工作和监测点工作任务相结合 3、仅监测点开展工作
查看相关监测方案、总结、报告及记录等材料, 判定监测质量、频率。 随机抽查5种监测病种,对照方案要求的各项监测和质控指标,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程度,核实监测率
基本数据及收集 年度 应监测病种数 实际监测病种数 监测完成率(%) 计划监测项目数据数 实际监测项目数据数 监测项目数 参数 抽查病种数 完成项数 完成率 监测指标或工作任务项数 完成任务数
1.1.4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抽取疫情规范处置评分之和/同期辖区抽取疫情起数 1、判定暴发疫情:如手足口病,1周内5例为暴发。 2、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情况: 是针对暴发疫情整个处置过程的回顾性评估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 结果和数量 得分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1.判定准确 5 根据当地提供的初步报告和病例基本信息进行判定。 1.国家或本级有明确暴发定义的疾病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判定; 2.无明确标准的参照国家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进行。 符合暴发定义得5分 其他不得分。 2.判定及时 以达到暴发数量标准的病例报告时间为起点,确定暴发的时间为止点,间隔24小时以内判定为及时。主要针对疫情网络直报情况判定。 判定及时得5分,不及时不得分。 3.调查方案 10 有调查方案并具备如下要素: 1.方案格式规范、合理; 2.调查内容符合该病的初步假设; 3.病例定义符合该病的特点; 4.有个案调查表或一览表; 5.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方法正确。 每个要素各2分,缺少一个或者不规范不得分。 4.人员、物资准备 1.组成包括相关专业现场和检验人员工作队; 2.标本采集所需器材完备(询问相关人员和查阅有关资料); 3.实验室具备相应检验能力(考虑分级检验能力标准); 4.现场所需的消杀药品、器械等完备(询问相关人员和查阅有关资料); 5.现场调查的相关表格、资料等齐全 (查看资料)。 每项各1分,缺少一个或者不规范不得分。
5.现场调查 30 1.按病例定义逐个核实和调查已报告的病例,对目标区域和人群、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病例搜索; 2.“三间分布”描述清晰,指标、表格和图表使用规范; 3.开展流行因素调查,包括追踪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调查传播途径、确定易感人群、疫点、疫区等; 4.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检验结果报告及时; 5.分析方法正确,数据逻辑关系合理,统计指标使用规范; 6.阶段性调查结论或建议有相应数据支持,并对进一步调查和处置具有指导意义。 每个项目各5分,根据调查报告进行评估。对每个项目中的要素有一项不符合减1分,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6.传染源管理 10 1.根据流行特征制定传染源管理措施; 2.对已知传染源实施医学观察或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3.传染源管理相关数据收集、记录完整。 1和2项各4分,3项2分。单项不完整缺少一个要素减1分,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7.控制措施 20 1.根据流行特征制定控制措施; 2.疫点处理及时、方法正确; 3.健康教育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到位; 4.适时开展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5.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 6.评价控制效果,适时调整控制措施。 第1、2项各5分,3~6项各2.5分。单项要素不完整缺少一项减1分,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8.总结报告 5 1.从组织管理、暴发疫情的起因、调查处理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做法、经验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工作总结,总结报告格式规范,内容齐全; 2.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料完整,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第一项占4分,第二项占1分。单项要素不完整缺少一项减1分,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9.评估 10 1.初步分析与最终结论逻辑关系正确; 2.病原学病因或流行病学病因明确; 3.在确定暴发后1个平均潜伏期内落实控制措施、所需资源满足工作需要; 4.控制效果明显,在暴发区域内采取控制措施后,在1个最长潜伏期后病例明显减少,2个潜伏期内流行终止; 5.有成本效益分析,经验教训总结。 每个要素占2分。单项要素不完整缺少一项减1分,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1.1.5暴发疫情调查率 1、计算方法: 暴发疫情调查率=开展调查的起数/同期辖区暴发疫情总起数×100% 2、基本数据及收集 年 度 暴发疫情起数 开展调查数 调查率% 暴发疫情病种数 开展调查病种数 暴发疫情涉及人数 调查人数
1.1.7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确定本地的散发疫情需要处置的病种 重点考虑 国家重点管理的疾病(甲、乙类) 容易造成人际传播的(暴发、流行)急性传染病 监测方案要求进行个案调查的疾病 可从网络直报资料获取首例病例等相关信息 落实程度可参考监测反馈结果和相关信息报告 目的是规范散发疫情处置工作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及分值 评分原则 结果和数量 得分 散发 疫情 规范 处置 指数 1.判定 准确 5 根据当地提供的病例基本信息进行判定。散发的判定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发生的散在病例; 2.各病例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上没有明显联系。 判定准确得5分,不准确不得分。 2.反应 及时 以接到病例报告时间为起点,电话核实或现场调查在12小时内响应为及时。 反应及时得5分,不及时不得分。 3.现场 调查 40 1.调查已报告的病例和接触者,搜索相关医疗机构; 2.追踪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调查传播途径、确定易感人群、疫点等; 3.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检验结果报告及时,对流行病学分析具有实际意义; 4.数据逻辑关系合理,统计指标使用准确; 5.阶段性调查结论或建议有相应数据支持,并对进一步调查和处置具有指导意义。 每项各8分,每项少一个要素减1分,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1.7.2虫媒及自然医院性相关疾病 规范处置指数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指数=抽取病种的规范处置评分之和/抽取病种数 评价辖区对出血热、疟疾、狂犬病、布病、乙脑、登革热等疾病发病的规范处置情况。 相关方案、报告和记录材料等,综合评价对虫媒及自然疫源性宿主消、杀、灭等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1.7.3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 病人个案调查率 肾综合症出血热病例要求流调50例/年 年报告病例数在1000例以上的省至少抽样100例进行调查,病例数少于1000例的省至少抽样50例进行调查,病例数少于50例的省,则对全部病例进行调查。抽样调查的病例应至少分布在三个县。有条件的省可以对所有病例进行个案调查。
(1) 计算方法 某病个案调查率=某一病种个案调查数/该病种监测方案规定调查病例总数×100% 考核病种包括鼠疫、炭疽、肾综合征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急性血吸虫病、疟疾等。
基本数据及收集 年度 当地发生的病种数 开展个案调查的病种数 当年发生的病例数 开展个案调查的病例数 个案调查率 有标准个案调查表病种数
(2) 基本数据 ②开展个案调查的病种数:是指辖区该年度对发生的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进行个案调查的病种数。 ①当地发生的病种数是指该年度辖区发生的鼠疫、炭疽、肾综合征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急性血吸虫病、疟疾等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病种数。 ②开展个案调查的病种数:是指辖区该年度对发生的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进行个案调查的病种数。 ③当年发生的病例数:是指辖区该年度发生的各种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例总数。
(2) 基本数据 ④开展个案调查的病例数:是指实际进行个案调查了的各种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例总数。 ⑤个案调查率:是指某一病种个案调查数/该病种监测方案规定调查病例总数×100%。 ⑥有标准个案调查表病种数:是指采用标准个案调查表进行个案调查的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种数。
1.8.1寄生虫人群感染率 人群感染率=某种监测调查阳性人数/某种监测调查总人数×100% ①土源性线虫病监测调查总人数:指考核周期内辖区开展的土源性线虫人群感染率监测调查中被调查人总数。 ②肝吸虫病监测调查总人数:指考核周期内辖区开展的肝吸虫人群感染率监测调查中被调查人总数。
土源性线虫、肝吸虫人群感染率的监测调查总人数:依据全国寄生虫病监测方案,省级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监测点,每一病种监测县区数应不少于县区总数的10%,每县区每病种调查人数应不少于1000人;市级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监测点,每病种监测县区数应不少于县区总数的20%,每县区每病种调查人数应不少于1000人;非监测县区调查人数应不少于500人。
土源性线虫病监测调查阳性人数:指考核周期内辖区开展的土源性线虫人群感染率监测调查中土源性线虫感染阳性(发现虫体或虫卵)人数。 肝吸虫病监测调查阳性人数:指考核周期内辖区开展的肝吸虫人群感染率监测调查中肝吸虫感染阳性(发现虫体或虫卵)人数。
基本数据 年度 计划监测病种数 实际监测病种数 计划调查监测人数 实际调查监测人数 监测 项目 数 阳性 人数 感染率 参数 监测质量 资料质量
监测质量:根据是否满足以下5点要求分为优、良、一般、差4个等级。 有监测文件、方案。 监测点数量:省级以县(市、区)为监测点,每省每计划监测病种的监测点不应少于10个,市级以县(市、区)为监测点,每市每计划监测病种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县(市、区)有1个监测点。 每个监测点人数:每监测点每计划监测病种的调查人数不应少于1000人。 监测方法得当,检测技术完备。 监测资料完善,包括原始登记册、受检表、阳性者名单及汇总表。
1.8.2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 指 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 指 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 达到《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求 省 市 县 √
指标要求: 到2010年底,以县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人群驱虫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到2015年底,以县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人群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能完成的指标: 1.1传染病预防控制、 1.7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控制、
无法完成的指标 1.6血吸虫病预防控制、 1.11疟疾预防控制。
卫生局协调、资金支持能完成的指标 1.8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