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一 課程簡介 何謂倫理及倫理存在意義
一、課程目標 了解何謂「倫理」、「道德」、「法律」、「應用倫理」、「專業倫理」。 引導學生從日常生活中願意關切「倫理」、「應用倫理」、「專業倫理」的價值與重要性。 引導學生從日常生活中發展個人的「倫理」、「道德」並整合與建立自我「專業倫理」的價值觀。
倫理學基本概念
什麼是倫理
傳統中華文化 所謂倫就是指人倫,理是指物理或道理,而所謂的人倫就是指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的五倫。 因此,所謂的倫理學乃是研究五倫之間道理的學問,也就是所謂人際關係的學問。
西方觀點 倫理一詞來自於拉丁文的Ethica,是由希臘文Ethos演變而來,指社會上的風俗習慣、規範、慣例、典章及制度。 倫理也用來說明人類行為的性質、標準、良心及其基礎。 韋氏大辭典:符合道德標準或專業要求的行為標準。 哲學百科全書: (1)一般的形式或生活方式。 (2)一組行為規範或道德規範。 (3)有關生活方式或行為規範的調查。
什麼是道德?
倫理與道德是一樣的嗎?
道德(morality) 倫理(ethics) 道德屬個人層面,著重個人精神層面與個人行為規範。 倫理屬人際層面,指風俗習慣、規範、制度。 關乎個人的自我約束,涉及個人「自性」完善的要求,屬於個人主觀意向的範圍。 涉及社會的要求,旨在藉由要求社會群體的遵行來保障個人的人格。 道德以倫理關係為基礎,關注個人在關係中如何提升自我人性的歷程和結果。 實現於家庭、社會和國家之中的客觀精神或客觀生活體系。 「內聖」之道 「外王」之道
用法律或規章代替倫理, 可行嗎? 倫理與法律、規章、制度的關係
道德、倫理與法律 歷史上,先有習俗,然後有倫理,最後才從倫理分離出法律 倫理是一種自律性規範,法律則是屬於他律性規範 道德(moral) 指示人類何者為適當 道德較為主觀,屬於個人的正直行為 倫理(ethics) 指人群關係應有的行為法則 涵蓋道德層面,是一種自律性道德 倫理比道德客觀,有定義範圍 法律(law) 以公平正義為存在的基礎,以保障人類生活安寧和維持社會秩序為目的 由立法機關依據一定程序制定通過,並由總統公佈的規範
法律與倫理的歧異 作用不同 法律:約束人們外在行為 倫理道德:支配人們內在的良心 觀念不同 法律:強調權利與義務,以權利為本位,並昭示何者乃人所「得為」 倫理道德:只強調義務,以義務為本位,昭示何者乃人所「應為」 產生形式不同 法律:由國家制定、公佈及施行 倫理道德:由於人類社會意識確信,於無形中產生 制裁力不同 法律:制裁之主體為國家,具有強制性 倫理道德:制裁之主體為個人良心或社會的輿論,不具強制性
法律與倫理道德的關係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最大限度的道德 立法者常在道德規範中,將那些必須廣被人民所遵守的項目,列入法律規定,使成為具有強制性的社會規範 法律使道德力量發揮到最大極限 法律是社會規範與強制規範之「二重規範」 現在的法律係由附隨強制規範的社會規範所形成,包含許多道德因素在內
倫理、法律與專業倫理 (一)倫理的本質超越法律的要求之上 1.倫理不似法律般具有公權力的制約和處罰,但倫理可以被視為一種半自願的自我要求。 2.專業倫理的產生有部分也是來自社會群體與文化傳的期待,以半自願的方式自我要求。 (二)倫理即具有實踐的特性和要求 1.倫理學作為一門理論科學 2.專業倫理所探討的是專業活動中有關倫理的一切行為,強調實踐的特性。 (三)專業倫理必須隨時被檢驗與改進。
什麼是倫理學? 「倫理學」學什麼?
倫理學又稱為「道德哲學」 研究善惡對錯以及道德準則的學問。 以哲學方法研究道德的一門學問。 關心的是價值的問題,它所探討的內容包括「行為的實踐和要求」,而非僅是知識與事實判斷的問題。 (一)倫理學所問的基本問題是: (1)我們應該依循哪些原則來過好的生活? (2)為什麼需要進行道德判斷? (3)有哪些方法可以幫助我們進行道德判斷?
(二)倫理學研究的內容包括: (1)系統地與理論地研究:我們應該如何對待自己和他人? (2)哪些事情、品格特徵或人格類型等等,可以被稱為善?值得尊重、讚美?相對的,哪些事情、品格特徵或人格類型等等,會被稱為惡?應受懲罰、應受譴責? (3)倫理學不但探討並企圖建立普遍的規則或原理,但同時也針對特殊的案例進行研究。
倫理學分類
規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 旨在建構有關行為規範的基本原則,以作為人們日常活中面臨道德問題的行動指南 中心論題是「拿什麼來作為決定善惡或好壞的標準」 分為義務論、目的論和德行論
目的論的倫理學(Teleological Ethics) 目的論係以目標為導向的理論;認為行為目標是製造最大可能的善,並且要避免最小的惡。 效益論(utilitarianism)是目的論(teleological ethics)和結果論學家(consequentialist)所主張的理論 效益論也譯為功利論或實用論,是英國哲學家邊沁(Bentham)和米爾(Mill)所倡導的倫理理論 效益論堅持效益原則及結果原則,認為只要能促進幸福快樂的行為,都是善的 一般道德哲學針對的是道德的主觀面--即針對的是行為主體的想法--,但效益論針對道德的客觀面--即主體的行為與行為方式及其非道德性的結果
效益論 效益論係由英國哲學家邊沁(Bentham, 1748-1832)和米爾(Mill, 1806-1873)所倡導,又稱為功利論或實用主義 。 效益論係以行為產生的整體結果決定行為的道德正當性。效益論者主張一個行為的好壞或一個行為的價值係取決於其所帶來的結果,結果愈好,表示該行為的善性愈高,價值也愈大 。
義務論倫理學(Deontological Ethics) 又稱為「道義論」或「責任論」 “Deontology”源自希臘文”deon”,係指義務、責任。義務論以責任作為倫理判斷的基礎 認為決定行為的正確與否,在於行為本身的正當性和行為的動機,不重視行為的結果 主要代表人物為康德(Knat)和洛斯(Ross)
義務論(Deontology) (一)代表者:Imanvel Kant (1724~1804) (二) 背景:源自斯多亞學派主張:為善不可不為,為惡不可不絕,此「 不可不」之觀念,在倫理學上之謂「義務」。 (三)康德倫理學 1. 道德規範仰賴人類理性本身,不須經歷練即可獲得 2. 認為日常生活中有一無條件之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 3. 上述原則不僅是無條件的,且可普通的為人所接受;且有道德價值的行為必須是因義務(不得不)而為。 4. 因義務而為之行為,其道德價值不在於由此行為所達成之目的或結果,而在於決定此行為善意志(good will)。 5.人本身擁有理性,具有內在價值的,不應被利用來做其他目的之手段,若將人純做手段看待,眨低了人之尊嚴。
德行論的學派 亞里斯多德 德行是一種習慣養成的氣質傾向,是經由學習而來 認為道德的重點是在塑造每一個人應具有優良的德行,使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具有善的動機傾向,都是有道德的人 古代中國 儒家哲學主張以修身為本,強調個人道德的修為是維繫社會秩序與民生繁榮的基礎 麥肯泰爾(MacIntyre, 1981) 德行是一種品質,可使人們執行社會角色 德行是成功的手段,透過「實作」,對德行加以理解並實現其內在善,最後一定可以功成名就 人們若能依據德行而為的生活,就能得到上帝的眷愛
專業倫理的定義 (一)依據專業特殊的環境,判斷人類行為舉止的標準加以擴充。 (二)是個人在面臨目標、價值觀與組織角色相互衝突時所做的決策,含道德價值。 (三)是一種規則、標準、規範或原則,提供特定情境下,合乎道德行為要求與真理指引。 (四)是那些以專業組織為主體所構成的倫理關係和法則,是用來規範專業組織內部員工本身,以及與社會大眾或消費者的關係
專業倫理判斷的基本道德原則 (一) 去除惡意(不傷害原則) :不傷害自己或他人 (二) 互惠原則:幫助自己及他人 (三) 自主:讓有理性的個體在自由知情下做決定 (四) 正義:公平對待他人 (五) 效益:盡量增大所有人的福利,減少傷害 (六) 忠信:遵守自己的承諾和協議 (七) 誠實:不說謊、詐騙、欺瞞或誤導別人 (八) 隱私:尊重個人的隱私及秘密 道德哲學家將這些原則解釋為一些概念,例如: 「傷害」、「公平」等。這些基本道德原則是行 為的指導方針,而不是牢固死板的規則。
參考資料 1.天主教教理。 2.亞里斯多德,《尼各馬科倫理學》,台北:七略。 3.林火旺,《倫理學》,台北:五南。 4.鄔昆如,《倫理學》,台北:五南。 5.王臣瑞,《倫理學》,台北:學生。 6.周克勤,《道德觀要義》,台北:商務。 7.袁廷棟,《普通倫理學》,台北:光啟。 8.陳百希,《普通倫理學》,台北:光啟。 9.羅 光,《實踐哲學》,台北:文景。 10.曾仰如,《倫理學》,台北:商務。 11.潘小慧,《倫理的理論與實踐》,台北:文史哲。 12.潘小慧,《德行與倫理—多瑪斯的德行倫理學》,台北:哲學與文化月刊雜誌社, 2003。 13.潘小慧,《四德行論—以多瑪斯哲學與儒家哲學為對比的探究》,台北:哲學與文化月刊雜誌社,2007。 14.葉海煙,《中國哲學的倫理觀》,五南‧2002.1。 15.何懷宏,《倫理學是什麼》,揚智,2002.1。 16.李琪明,《倫理與生活》,五南,2003.1。 17.Harry J. Gensler著,周伯恆譯,《倫理學入門》,韋伯文化,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