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太平洋戰爭後之歷史
究竟,有多少臺灣人 ,曾經很認真地去思考過臺灣 的主權與定位的問題? 思考過程中,是否找對門路了? 或是人云亦云? 台灣人真的很悲哀,就像一個棄兒在國際間流浪。 想追尋答案,不是遭遇搪塞,就是敷衍,或中國的 恐嚇。所獲知的答案,幾乎都是模稜兩可的,你願 意就這樣接受嗎?
1945年 10月 25日 日本國‧台灣‧台北公會堂日本投降儀式照片 此張照片顯示的是,儀式台上所掛的國旗是四面 (美、英、蘇、中) 。這張照片足證中國國民黨偽 造史實, 竊取台灣的直接證據。
●左圖 : 臺灣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屬於日本國領土,列為 ”太平洋戰區 “,蔣介石 將之篡改為”中國戰區“。 足證其偽造史實,欺騙臺灣人民。更妄語受降當日為「臺灣光復節」。 ( 按圖放大畫面)
1945年10月25日 戰爭慣例法版本 ●台灣地區軍事佔領之開始 。 ●台灣之主權信託於主要佔領權(美國)手中 。 ●此時ROC為大陸地區之合法政府與台灣地區之次 要佔領權 。 PRC 版本 台灣光復節。 台灣之主權過戶給ROC 。 此時(即1949年10月01日前)ROC為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之合法政府 。 1
1949年底PRC成立 戰爭慣例法版本 ● PRC繼承大陸地區之原始ROC政府。 ● ROC遷移到台灣而成為流亡政府。 2
1952年4月28日SFPT生效 戰爭慣例法版本 ●所有的條款均有效,而且中國所受惠之項目詳列於第21 條。 ●台灣由日本割讓,但是沒有指定一個收受國,美國對台灣 有處分與支配權,事實證明台灣不屬於中國的。 PRC版本 ROC已經在台灣,事實證明台灣係屬於中國的。 PRC僅承認對中國有利之條款。 3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 戰爭慣例法版本 ●蔣介石代表被聯合國驅逐。 ●PRC完全繼承ROC之席位,並無「一國兩席」之 安排。 4
1972年2月28日上海公報 戰爭慣例法版本 分。 己為中國之合法政府 。 PRC版本 ●美國認知到兩岸中國人都認為台灣係中國的一部 ●依據「一個中國」之理念,ROC政府不能主張自 己為中國之合法政府 。 PRC版本 美國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 依據「一個中國」之理念,台灣係屬於中國之內政問題。 5
1979年1月1日台灣關係法(追溯)生效 戰爭慣例法版本 規定,必須維持實質關係。 灣當作一個外交策略上的工具,以抵抗中國 。 6 ●台灣是美國管轄下之海外領土,依據美國憲法之 規定,必須維持實質關係。 ●美國提供武器給ROC在台灣之流亡政府,是把台 灣當作一個外交策略上的工具,以抵抗中國 。 PRC版本 美國與台灣繼續密切來往,未得到中國中央政府之許可,是違反一個中國原則。 美國提供武器給台灣之叛亂政府,是干涉中國之內政 。 6
結 論 戰爭慣例法版本 基於國際法上的和平條約與佔領法之慣例,美國對台灣有管轄權,台灣人民應受美國憲法「基本人權」之保障,而美國憲法是給美國一個完整的法律基礎來防衛台灣。 PRC版本 基於國際法上國家繼承原則,中國對台灣有管轄權,頒佈 「反分裂國家法」是給PRC一個完整的法律基礎來攻打台 灣 。 7
保護臺灣大聯盟 政治研究小組 何瑞元、林志昇編輯 蝶衣 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