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罗马人的法律 “辉煌属于希腊! 宏伟归于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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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罗马人的法律 “辉煌属于希腊! 宏伟归于罗马!” The Glory is Greece! The Grandness is Rome!

古罗马的发展史 罗马建城(公元前753年)后经历了王政时代 罗马共和国(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7年) 罗马帝国(公元前30年~公元476年) 罗慕洛斯和勒莫斯 屋大维 凯撒

罗马法的定义: 第三课:罗马人的法律 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人教版) 一、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罗马法的定义: 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人教版) 迅速浏览本节内容,了解罗马人的法律有哪些,经历过哪些发展演变的历程,梳理出知识结构。 《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自然法

一、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一)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1、起源: 平民强烈要求和长期斗争的结果。 2、颁布: 公元前499年,立法委员会颁布 3、内容: 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4、评价: (1)局限性: 它是以往罗马法的汇编,其中搀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 (2)进步性: 是古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二)公民法 1、概念: 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 2、特点: 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1)范围: (2)操作: 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 (3)内容: 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 3、意义: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广大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罗马共和国的疆域

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作为内海的大帝国。 公元117年的罗马帝国

(案例二)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一见钟情,两人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请问按照公民法,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 不会,因为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而克丽奥佩特拉是埃及女王,私生子也是在埃及出生的,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所以法院不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 那这种现象合理吗? 怎么解决的?

(三)万民法: 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对外扩张的结果。 1、背景: 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不断对外扩张,罗马人广泛与外界接触,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原有的公民法已经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了,罗马政府遂设外事裁判官来处理外邦人之间及罗马与外邦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万民法体系。 2、特点: 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 (1)范围: (2)不触动原有公民体系的前提下,万民法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 (3)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法灵活而有实用有效,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3、意义:

3、意义: 公元前30年,罗马帝国建立,在帝国时期,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国内各地区和不同民族间的实际差别,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学习思考: 1、为什么说万民法取代公民法是一种历史趋势? (1)法律的主要职能是规范社会生活,调节人际关系。法律一定要根据社会现实生活而随时高速以适应新的形势。 (2)公民法的主要职能是调节共和国时期的罗马公民利益关系。在由共和国转向帝国的过程中,随着不断对外扩张,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要稳定整个帝国的统治,需要部分承认被征服地区的其他民族的利益,给那些没有罗马公民权的外邦人以必要的司法保护。 但是,原有的公民法已经不太适应新的形势了,万民法便应时而生。

(案例三)布鲁图是伽太基城里的一个铁匠,他向贵族卡西借了20个金币,并立契约30天以后归还。但30天过去了,布鲁图并没有能力还钱,贵族卡西因此告上法庭,要求布鲁图作他的奴隶。请问,法官会同意卡西的要求吗?为什么? 会,因为万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根据万民法,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后来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通过人民的斗争,促使罗马元老院通过了废除债务奴隶的法案。

(四)自然法: 1、概念: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2、提出: 西塞罗(“自然法之父”) 3、意义: 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化,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请大家阅读下列材料,并结合教材,思考:罗马的这些法律在当时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对后世又产生了什么影响?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一: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三: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罗马法与今天的时光隧道: 恩格斯说:“罗马法是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 近代欧洲都以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 如《德国民法典》、《拿破仑法典》等都以罗马法为法律蓝本。 现在世上许多国家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都渊源与罗马法。世上公认的法学理论、法制民主原则也均发端于罗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成了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观了。

二、罗马法的意义: 1、维系帝国(对当时的罗马而言): (1)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广大平民是罗马对外扩张和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2)在帝国时期,万民法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国内各地区和不同民族间的实际差别,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3)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

局限性: 维护贵族利益 2、泽被后世(对后世而言): (1)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曾两度掀起热潮; (2)罗马法又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3)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局限性: 维护贵族利益

学习思考: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 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1)第一次,以武力征服,是指罗马征服了地中海周围的地区,创建了罗马帝国。 (2)第二次,以宗教征服,是指基督教在世界的传播。 (3)第三次,以法律征服,是指罗马法的创建与发展,不但维系了整个帝国,而且由于具有广泛的灵活性和适用性,罗马法在更广阔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挥了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作为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基础,罗马法泽被后世。由此可见,以和平方式而非动辄武力镇压,是进行国家有效治理与统治的有效途径。

课堂小结: 罗马人的法律 Why? 习惯法 罗马法的起源 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 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公民法 从治“公民”到治“万民” 万民法 自然法 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 持久统治的维系: 积极作用 Why? 罗马法在法制史上的地位

习惯法 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注意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平民同贵族斗争的结果。 习惯法 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罗马人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对此强烈不满,他们极力要求制定成文法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注意

资料回放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请思考:这些法律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阐述你的理由。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请思考:这些法律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阐述你的理由。 答案提示:这些条文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如第5表;但是,法律主要还是在于维护贵族利益:第3表中债务奴隶制是直接有利于贵族的,而第8表、第11表则直接明确地维护贵族利益,奴隶、平民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因此条文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官断案: (案例一)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1、请想一想,罗马共和国初期的法官会怎么判呢?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 为什么? 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2、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B C 知识反馈: 1、罗马成文法发展的起点是: A、习惯法 B、《十二铜表法》 C、《公民法》 D、《万民法》 2、罗马帝国的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各族和能力上的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罗马帝国于是通过一系列司法实践,形成了: A、《十二铜表法》 B、公民法 C、万民法 D、自然法 C

D A 3、罗马公民法的特点不包括: A、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缺乏灵活与变通 B、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物和法律程序 C、个人财产等私有规范不够完善 D、借鉴了外邦人的法律 A 4、万民法的特点不包括: A、改变了原有的公民法体系 B、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 C、简法灵活且实用有效 D、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D C 5、被人称为“自然法之父”的是: A、伯里克利 B、亚里士多德 C、柏拉图 D、西塞罗 6、罗马法所蕴藏的法律理念主要是:

罗马官吏的全部权力来自罗马人民,又受到国家法制的严格限制,为什么他们还能如此肆意妄为? 材料阅读与思考: 罗马官吏的全部权力来自罗马人民,又受到国家法制的严格限制,为什么他们还能如此肆意妄为? 答案提示: 法律制度本身的完备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不折不扣地实行这些法律。罗马法规定罗马公民个人的生命、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任意践踏公民权利的行为即被视为违法行为。但在罗马法制发展史上,也时常出现“刑不上大夫”的“违法不究”情况。弗里斯以行省总督的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司法不严的结果,与罗马自然法原理是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