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期中导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 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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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期末导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 肖冰. 期 末 导 学 纲 要期 末 导 学 纲 要 一、期中导学思考题 二、案例分析举例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 四、考试题型、重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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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00通则》中的E组、F组和C组贸易术语
第四章 商品的价格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会正确掌握进出口商品价格,合理采用各种作价办法,选用有利的计价货币,适当运用与价格有关的佣金和折扣,并订好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的方法。
国际贸易实务 主讲:徐洁香.
贸易术语与价格条款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来表明货物的单价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的划分界限。例如,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成本加运费(CFR),货交承运人(FCA)。
国际贸易实务 2013年1月.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第九章 关税.
第一节 国际物流运作概述 一、国际物流运作系统 (一)国际物流中的通关手续 (二)国际运输 二、国际物流系统运行的主要环节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 填制.
9 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 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 贸易术语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贸易实务 第五章 第五章 贸易术语和出口价格核算
第二章 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价格 第三节  其他七种贸易术语.
第12章 国际贸易术语 12.1 贸易术语及其国际惯例 12.2 六种常用的贸易术语 12.3 其他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是对买卖双方责任义务划分的专门用语,正是因为使用不同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因此影响双方交易的价格。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六章 商品价格和贸易术语.
第六章 国际贸易术语.
Unit 5 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
第二章 E、F、C组贸易术语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充分认识贸易术语的含义、作用及相关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主要内容,特别是要了解、领会并掌握《2000通则》中主要贸易术语的特点、风险、费用和责任的划分以及适用的运输方式。 重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具体内容及分组特点难点:保险费的计算.
第二章 国际贸易 术语 第一节 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第三节 常用的六种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是重要的国际贸易 惯例之一,它虽然不是合同的一 个独立条款,但它与合同的多项 条款有直接的联系。
1.1 含义——卖方在其工厂(仓库)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即使完成交货义务。
贸易术语 (Trade Terms) 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含义和有关国际惯例 第二节 常用贸易术语及应用 第三节 其他贸易术语
第二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第 二 章 (上) 贸易术语.
国 际 商 务 2017/3/18 1.
2010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10.
第2章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实务 主讲人: 杨志学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第三节 国际贸易术语.
第5章 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概说 5.2 INCOTERMS2000对INCOTERMS1990 的主要修改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节 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 INCOTERMS2000中的贸易术语
第二章 贸易术语 By 刘 婧.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及其惯例 §2.1 国际贸易术语及其惯例概述 §2.2 《2000通则》中的贸易术语 §2.3 贸易术语的选用.
第11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1节 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第2节 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第3节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
国际商务单证精品课——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 商务单证课程组.
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际经济法课件.
实践教学方式 按照教学计划,本课程没有独立的实践教学内容,但是本课程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在提单业务和提单条款、船舶碰撞、海上救助、共同海损等内容分别安排航运案例分析和航运案例讨论,课前给出典型的航运案例,根据不同的角色进行分组进行讨论,教师指导,最后教师进行点评分析。教师根据学生对航运案例分析情况,对学生理论课程内容的应用能力和对实践问题的分析能力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
单元5 价格条款 第一节 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 《2000通则》中六种主要的贸易术语 第三节 其他七种贸易术语 第四节 贸易术语的选用
项目三:出口价格核算 谢徐娟.
国际物流 邵雪艳.
贸易术语及价格核算(四)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 2007年精品课程.
第六章 国际贸易术语(一).
第十章 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版权所有—深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2 国际贸易术语 2.1 贸易术语与相关国际贸易惯例 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明确货物交接过程中买卖双方的有关责任、风险、费用划分的专门用语。
上篇 出口贸易 流程二 初步拟定交易条件 任务五 比较不同的贸易术语.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第二章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一、单项选择题 B A C B B C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School of Shandong Economic University
貿易條件 Trade Terms.
项目三 合同条款的拟定(2) ——价格条款.
专题五 贸易术语和商品的价格 商品价格一般是指商品的单价。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单价须由四部分组成,即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货币名称和贸易术语,如“每公吨 2000美元 FOB上海”。可见贸易术语与商品价格有密切的关系。有时按总值达成交易,通常也在总值后面注明价格。
第四章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实务 第二章 第二章 贸易术语.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
授課老師:陳悅琴 博士 朝陽科技大學企管系.
集装箱多式联运与国际贸易.
第5章 價格與成本分析.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
貿易條件 貿易條件:在國際貿易上定型化的貨物買賣條件,貿易 條件在於規定買賣雙方貨物交接的責任,費 用,與風險劃分
5.1 貿易條件的選擇 5.2 出口價格的計算 5.3 進口價格的計算 5.4 報價文件 5.5 還價
学习情境三 贸易术语的磋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惠州市尚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Chapter 5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s.
國貿條規 INCOTERMS 2000 國際商會製定.
《中级财务会计》课件 第十二章 收 入 及 利 润 主讲:边喜春 江西财大会计学院 TEL: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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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期中导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 肖冰

温故知新

回顾与总结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概念、特征、体系、主体问题) 2、国际贸易法(概念体系、法律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 ——原理性、概括性较强;实用性开始显现 二、以往学习中的经验总结 1、理论部分掌握较好——认真研读的结果 2、实际运用有待提高(难点集中于国际贸易术语)——注意理解和方法

E组(发货) 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主要运费未付) 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主要运费已付) 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 DAF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关于贸易术语的规律性: 1、术语排列及各组的共性特征:E、F、C、D 2、与运输方式的关系: 水(船、港)——FAS、FOB、CFR、CIF、DES、DEQ 不要求——EXW、FCA、CPT、CIP、DAF、DDU、DDP 3、重点是F、C组(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其他知识点的综合运用) 4、关注:FOB/FCA、CFR/CPT、CIF/CIP

前瞻与提示

现/后阶段学习的重点及其特点: 重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运输保险、支付) 特点:实用性、复杂性——特别要求大家注意培养自己处理具体问题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案例一: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C公司出口一批茶叶,价格条款为(Incoterms2000) CIF纽约,数量10000箱,支付方式为货物抵港后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予以支付。合同没有法律适用条款。卖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当货物到达纽约港时,买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报告表明:由于运输途中货舱进水,有500箱茶叶受浸泡,已经无法出售。因此,美国买方拒绝接受这批货物,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并拒付货款。 问:1、货物所受的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2、买方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3、卖方从本案中可以获取的教训是什么?

分析: 1、货物损失的问题,涉及运输与保险——取决于价格术语。 (1)适用法律——Incoterms2000(CIF); (2)在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CIF的运输中的货损风险在买方,且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卖方的投保义务是投保最低险别(平安险) (3)在买方与保险公司之间,由于水浸险不在平安险的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结论:由买方自己承担

2、宣告合同无效 (1)适用法律——CISG; (2)损失非卖方违约所致,故买方无权宣告合同无效。 3、卖方教训:支付方式对己不利 进一步思考: 1、买方是否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货物的损失? 2、如果双方约定投保一切险,但卖方只投保了平安险,则买方是否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案例二 2002年6月5日,卖方湖南省某公司向买方瑞士某公司发盘出售10000公吨菜籽粕,质量标准为:油蛋白在38%以上,水份在12.5%以下。单价为FOB张家港78美元/吨。 2002年6月7日,瑞士公司接受发盘,但要求湖南公司将合同和信用证条款传真给自己,湖南公司于6月9日将已盖有公章的编号为SF0610的《售货合约》传真给瑞士公司。收到传真后,瑞士公司删除了合约上“不接受超过20年船龄的船舶”的要求,并将“运费已付”修改成“运费按租船合同支付”,然后签字盖章后当天传真给湖南公司。 2002年6月14日,瑞士公司开立了以湖南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但湖南公司发传真称因对方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自己不能接受,所以合同没有成立,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只能作废。 以后,瑞士公司要求湖南公司履行交货义务,但湖南公司坚持合同没有成立而拒绝履行。据此,瑞士公司提起仲裁。 问:合同成立了没有?

分析: 1、法律适用——INCOTERMS2000;CISG 2、问题属于:承诺的有效条件——承诺修改了原要约内容,该承诺是否有效? 3、修改的性质:实质性/非实质性变更 4、本案修改:运输(船龄与运费)——FOB条件下与卖方无关,所以,只构成非实质性变更。 5、非实质性变更,要约方未及时反对,则承诺有效,并因此合同成立。

思考题 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向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购买一批日用瓷具,合同约定:价格条件为CIF纽约,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合同订立后,江西公司与宁波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并与8月将货物备妥,装上宁波公司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从而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于是,江西公司与美国公司协商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及装船期限延长半个月,并告知对方有2箱瓷具受震荡可能有损。美国公司同意延期,但要求降价。最终双方商定,受震荡的2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中方由此损失货款、利息等15万美元。 事后,江西公司向宁波公司索赔,但宁波公司认为,对这些损失自己只有部分责任,货物降价主要是由于江西公司修改单证耽误时间造成的,而且,对于损失的数额是由江西公司与美国公司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自己没有约束,从而仅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2箱震荡货物的损失,以及利息损失的50%。最后,宁波公司赔偿给江西公司5.5万美元。 问:江西公司从本案中可以吸取的教训是什么?

祝大家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