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itor Attractions Management 旅游景区管理 Visitor Attractions Management 面向21世纪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课程
第十一章 中国旅游景区的治理模式 案例引入:【刘永好梦断桂林山水】 2002年4月,多家媒体报道说,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与阳朔县政府签订了漓江支流——八公里遇龙河及遇龙河畔303亩土地50年经营权的框架协议,计划在这303亩的土地上开发旅游房地产,建小别墅出售或出租。新希望集团还签下了桂林山水中最著名的月亮山风景区以及榕树公园、美女梳妆、骆驼过江等一批最好景点50年的租赁协议。 “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必须依法保护。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媒体引用国务院这一法规提出问题:被刘永好“买断”经营权的8公里遇龙河及两岸303亩土地是不是属于桂林风景名胜区? 如果是,则刘永好“包装桂林山水”的合法性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媒体的报道虽有不实之处,但在法律障碍和建设部叫停的压力下,刘永好投资桂林项目还是以失败而告终。
第一节 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概述 一、旅游景区治理问题研究现状 二、旅游景区治理模式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第一节 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概述 一、旅游景区治理问题研究现状 (一)关于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研究内容 (二)关于旅游景区治理的研究内容 二、旅游景区治理模式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一)旅游景区的滞后发展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瓶颈” (二)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成为区域旅游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 (三)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成为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关键 (四)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完善是提升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水平的前提 辅学资源
三、影响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因素 旅游景区的主体性质 景区治理的政策法规环境 旅游景区的所有权问题 旅游景区的治理主体 政府的因素
第二节 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实证分析 一、雅安碧峰峡模式 辅学资源
碧峰峡模式的产生 -条件 -过程 碧峰峡模式的特点分析 -成功突破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可分离禁区,这是碧峰峡模式的核心内涵。 -独家投资、独家长期租赁经营是碧峰峡模式成功的必要保障。 -对旅游资源的有力保护是碧峰峡模式存在的基本前提。 -良好的监督协作机制是碧峰峡模式顺利运行的机制保证。 -媒体的正面造势是碧峰峡模式成功的外在关键因素。
碧峰峡模式治理结构分析 1.治理的主体 2.所有权与经营权 3.监督与控制机制 4.经营机制 碧峰峡模式的风险分析 风险之一:政策法规风险。 风险之二:监督与控制风险。 风险之三:合作的风险。
二、安徽黄山模式 辅学资源
安徽黄山模式的产生 -产生条件 -产生过程 安徽黄山模式的特点分析 -是我国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旅游景区上市公司。 -强有力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主体保证了黄山模式的成功。 -邓小平同志的重要指示是黄山模式突破各种阻力的关键因素。
安徽黄山模式治理结构分析 1.治理的主体 2.所有权与经营权 3.监督与控制机制 4.经营机制 安徽黄山模式的风险分析 风险之一:高度集权产生的决策失误风险。 风险之二:景区多重目标造成的经营风险。 风险之三:景区经营范围有限导致的经营风险。
三、长春净月潭模式 辅学资源
长春净月潭模式的产生 -产生条件 -产生过程 长春净月潭模式的特点分析 -彻底打破原有的管理体制,成立全国最早的省级旅游经济开发区。 -景区所有权、经营权实行部分分离。 -“人造”的旅游资源使净月潭景区的治理政策环境相对宽松。 -以地方法规的方式确定了净月潭模式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有效的规避了模式运营的风险。
长春净月潭模式治理结构分析 1.治理的主体 2.所有权与经营权 3.监督与控制机制 4.经营机制 长春净月潭模式的风险分析 风险之一:监控失效的风险。 风险之二: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扩大的风险。
四、陕西旅游集团模式 辅学资源
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的产生 -产生条件 -产生过程 -模式产生的影响 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的特点分析 1.省级政府部门由上而下推动诞生了陕西旅游集团模式。 2.陕西旅游集团模式从制度上建立了一套事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涉及各利益集团和管理主体的治理机制。
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的治理思路 国 家(省政府) 利润上缴省财政后,在各主体间分配 省文物局 省旅游局 省旅游集团公司 旅 游 景 区 文物事业管理 旅游行业管理 经营开发 经营性资产 地方政府 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的治理思路
3.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的治理对象集中在文物类旅游景区上,这是该模式区别于其他模式的显著特点。 4.采取由上至下、由面至点的方式治理旅游景区是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独特路径选择。
陕西旅游集团模式治理结构分析 1.治理的主体 2.所有权与经营权 3.监督与控制机制 4.经营机制 陕西旅游集团模式的风险分析 风险之一:模式瓦解的风险。 风险之二:模式内部主体矛盾激化的风险。 风险之三:文物保护的风险
五、我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特点分析 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综合比较 模式类别 所在省市 产生 时间 治理主体 所有权与 经营权 类似景区 碧峰峡模式 四川雅安 1998.1 宏观:雅安市政府 微观:万贯碧峰峡公司 完全分离 四川海螺沟, 山西绵山等 黄山模式 安徽黄山 1997.4 宏观:黄山市政府 微观:黄山旅游集团 部分分离 四川峨眉山、 广西桂林等 富春江模式 浙江桐庐 2000.9 宏观:桐庐县政府 微观:桐庐县旅游总公司 青岛琅琊台景区、浙江绍兴柯岩景区等 净月潭模式 吉林长春 2000.1 宏观:长春市政府 微观: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无 旅游集团 模式 陕 西 98.12 宏观:陕西省政府 微观:陕西旅游集团 分 离 河南、广州等 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综合比较
从模式产生的地域来看,除陕西以外,各模式均都处于传统的旅游冷(温)点地区。 从产生的时间来看,都处于我国国内旅游迅猛发展的九十年代末期 各模式的治理主体都由“地方政府+旅游公司”构成。 旅游景区的治理模式表现为两种基本类型:点式治理和面式治理。 除碧峰峡模式外,其他治理模式下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均没有实现实质性的分离。 辅学资源
第三节 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探索 一、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二、优化旅游景区治理的探索性思路 (一)政府的力量 第三节 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探索 一、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一)政府的力量 (二)民营资本的力量 二、优化旅游景区治理的探索性思路 (一)强化政府对旅游景区的干预力度 (二)抓大放小,分级治理 (三)完善投融资体制 (四)逐步建立良好的旅游法制体系 辅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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