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詁學的功用 訓詁學的功用,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指導語文教學; 二、指導古籍整理; 三、指導辭書編纂。
一、指導語文教學 (一)當注未注 語文教學中,古代文獻是重要的內容之一,對當今的學生來說閱讀這些作品,首先遇到的困難就是讀懂,因此這些作品需要加注。然而在實際注釋中我們發現有些應當加注的卻未曾加注,這給閱讀帶來了問題。這其中比較突出的不是疑難詞,而是字面普通但意義較特殊的詞語。
例一、《孟子·滕文公上》:“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穀豐登。”
“暢”在此處詞義特殊,應當有注。《說文》:“畼(草頭),草茂也。”段玉裁注:“《孟子》、《史記》‘草木畼(草頭)茂’,字皆作‘畼’,俗又作‘暢’。”可見“暢茂”為同義複語,“暢”亦“茂”義。漢王充 《論衡·道虛》:“案草木之生,動搖者傷而不暢。”
例二、 《出師表》:“試用於昔日,先帝稱之曰‘能’。”
《說文·言部》:“試,用也。”《爾雅》:“試,用也。”《尚書·盤庚》:“今予將試以汝遷。”孔安國傳:“試,用也。”《詩·小雅·大東》:“私人之子,百僚是試。”毛傳:“私人,私家人也,是試,用於百官也。”《禮記·緇衣》:“刑不試而民咸服。”鄭玄注:“試,用也。”
例三、范仲淹《江上漁者》: “江上往來人,但愛鱸魚美。 君看一葉舟,出沒風波裏。”
句中“上”字,無注。其實這裏的“上”字不能按常義理解。“上”乃邊側義。《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史記·孔子世家》:“ 孔子葬魯城北泗上。” 司馬貞《索隱》:“上者,亦邊側之義。”
例四、《史記·屈原列傳》:“人窮則反本,故勞苦倦極,未嘗不呼天也。疾痛慘怛,未嘗不呼父母也。”
“勞苦倦極”的“極”字原高中課本第四冊無注,大概以爲這裏的“極”就是極點的意思。其實仔細體會就會發現問題,因爲“勞苦倦極”與“疾痛慘怛”是相互儷偶的,其他各詞均兩兩成並列詞語,獨“倦極”爲補充結構,當有問題。此處“極”乃疲倦義。《廣雅·釋詁》:“疲、憊,極也。”王褒《聖主得賢臣誦》:“庸人之禦駑馬,亦傷吻弊筴而不進於行,胸喘膚汗,人極馬倦。”殷芸《小說》:“晉明帝爲太子,聞元帝沐,上啓云:伏聞沐久勞極,不審尊體如何?答云:去垢甚佳,身不極也。”另有“疲極”用例,《三國志·吳志·陸凱傳》:“調賦相仍,日以疲極。” 如果僅攷“極”義,到此即可,但我們可以深入一步,探求其得義之源。
例五、《莊子·逍遙遊》:之二蟲又何知? 【注釋】二蟲,指蜩與學鳩。
按:這句話真正需要注釋的是“蟲”字。“蟲”在古時曾用為動物的通名。《大戴禮記·易本命》:“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為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為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為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為之長;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為之長。”《禮記·月令》:“其蟲鱗。”鄭玄注:“鱗,龍蛇之屬。”《月令》下文又有“其蟲羽”、“其蟲毛”、“其蟲介”、“其蟲倮”等語,鄭玄分別注為“羽,飛鳥之屬”、“狐貉之屬生旃毛也”、“介,龜鱉之屬”、“虎豹之屬恒淺毛”。可見“蟲”為動物之通名,所以這裏將蜩與學鳩稱為“二蟲”。
例六、陶淵明《桃花源記》:“此人一一爲具言所聞,皆歎惋。”
按:惋若不注,則易解爲惋惜。而且不仔細琢磨還不易發現其誤。 “惋”與“歎”同義,“歎惋”合成爲同義複詞。玉篇心部:惋,驚歎。晉陸機文賦:故時撫空懷而自惋。歎惋連用者如:北魏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开善寺》:“ 融立性貪暴,志欲無限,見之歎惋,不覺生疾。” 唐陈鸿 《长恨歌传》:“及聞馬嵬之死,數日歎惋。” 宋苏轼 《答王敏仲书》:“舟行至扶胥,急足示問,乃知有 袁州 之命,歎惋而已。” 又有“惋歎”的用法:三国魏曹操 《善哉行》:“守窮者貧賤,惋歎淚如雨。” 宋苏轼《与宋汉杰书》之一:“某初仕,即佐先公,蒙顧遇之厚,何時可忘。流落闊遠,不聞昆仲息耗,每以惋歎。”
(二)攷辨多解現象 在古文教学中,有时会遇到一些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疑难问题。归根到底,不外乎两种情况:要麽各家说法都不对,要麽只有其中一种说法对,其馀的说法不对。但是要想判断各家说法的是非得失,就必须具有一定的训诂修养,否则即会进退失据,无所依从。
例一、唧唧複唧唧,木蘭當戶織,不聞機杼聲,唯聞女歎息。 “唧唧”的理解有以下三種不同意見: 1歎氣聲 2織布機織布時所發出的聲音 3蟋蟀聲。有此類用例。宋歐陽修 《秋聲賦》:“但聞四壁蟲聲唧唧,如助余之嘆息。”
其實細細品味,“唧唧”當指歎息聲,但問題是如何解釋,畢竟現在的歎息聲與唧唧相差太遠。 我們首先從文獻用例入手,唐白居易 《琵琶行》:“我聞琵琶已歎息,又聞此語重唧唧。” 金王若虛 《滹南詩話》卷二:“夫笑而呵呵,歎而唧唧,皆天籟也。” 元稹《長慶曆》:“年年豈無歎,此歎何唧唧。”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四月初八日,京師士女多至河間寺,觀其廊廡綺麗,無不歎息,以為蓬萊仙室亦不是過。入其後園,見溝瀆蹇產,石磴礁嶢,朱荷出池,綠萍浮水,飛梁跨閣,高樹出雲,咸皆唧唧,雖梁王兔苑,想之不如也。周祖謨校釋:“唧唧,嗟嘆聲。”另有異文作“ 嘖嘖 ”
那麽唧唧爲什麽會表示歎息,難道古今人的歎息聲真有那麽大的區別嗎?其實《洛陽伽藍記》中的異文“嘖嘖”給了我們提示。即唧唧與嘖嘖或許有語音上的聯系。稍加思攷我們即可發現:jqx是後來産生的,其來源是gkh和zcs,唧,《廣韻》資悉切,《集韻》側瑟切,入聲櫛部莊母。嘖,《廣韻》:側革切,入聲麥部莊母。另有嗟字,古常以嗟呼表感歎,嗟,《廣韻》子邪切,平麻精,歌部。從語音上來看,發音雖不同但均相似,這也符合擬聲詞的特點。
例二、《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使宛春告于晉師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 例二、《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使宛春告于晉師曰:“請複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仇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複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于衛,且私許複曹、衛,曹、衛告絕于楚。
“不如私許複曹、衛以攜之”,杜預注曰:“私許二國,使告絕于楚,而後複之。攜,離也。” 楊伯峻先生《春秋左傳注》作了進一步的注釋:“攜,離也,離間曹、衛與楚之同盟。後云‘曹、衛告絕于楚’即其事。”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以下稱《字典》)“攜”字“分離”義項下引此例句時,解釋的更加具體,其釋為“不如暗中同意恢復曹國和衛國,以離間它們和楚國的關係。之指楚國。”
例三、《史记·项羽本纪》:“及秦军降诸侯,诸侯吏卒乘胜多奴虏使之,轻折虏秦吏卒。秦吏卒多窃言曰:‘章将军等诈吾属降诸侯,今能入关破秦,大善;即不能,诸侯虏吾属而东,秦必尽诛吾父母妻子。’诸将微闻其计,以告项羽。” 王利器等选注《史记选注》:“微闻,略略听到。”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编注《两汉文学史参考资料》释为“暗中听到”。
首先,从文章本身来看,後面的“微闻”与前面的“窃言”相呼应,窃言就是私下里议论,微闻就是暗中偷听。其次,训微字为暗中,有训诂上的根据。《尔雅·释诂》:“隐、匿,微也。”是微有隐匿之义,隐匿与暗中义相通。《汉书·景十三王传》:“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这个微闻也是暗中探听的意思。因是谋反,自不免偷偷摸摸,不欲人知;既是偷偷摸摸,不欲人知,则外人便非暗中探听而不能得知。《说文》有一个“覹 ”字,训为“司也”,司就是伺探、伺察之伺的本字。(《玉篇》即作:“覹,伺也。”)则覹字当为微的後出专字,用以表示伺探、伺察之意。《墨子·迎敌祠》:“谨微察之。”微察就是伺察,孙诒让用王念孙说读微为覹 ,自是确诂(孙说见《墨子间诂》)。微察、微闻,其中的微字都包含着“隐也,匿也”这样一个基本意思。所以我们能够判断:训微闻为暗中听到是正确的,训为略略听到则是以今义误解古义,是不正确的。
(三)解決誤注問題 教學材料中有很多誤注問題,利用訓詁知識可以解決。
例一、《孟子》:“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 【注釋】牛和羊挑選什麼呢?孟子是說牛和羊沒有什麼可挑選的,都是無罪而就死地,同樣要殺的。
按:從語感和辭例的角度看,此“擇”似不當訓為“挑選”,而應當解為“區別”義,“何”非“擇”的賓語,而是其狀語。“牛羊何擇”意即“牛和羊有什麼區別”。朱熹注:“擇,猶分也。言牛羊皆無罪而就死地,何以分別以羊易牛乎?”《呂氏春秋·情欲》:“耳不樂聲,目不樂色,口不甘味,與死無擇。”高誘注:“擇,別也。”《呂氏春秋·簡選》:“今有利劍於此,以刺則不中,以擊則不及,與惡劍無擇。”高誘注:“擇,別。”《墨子·節葬下》:“我有是人也,與無是人也,無擇也。”《孟子·離婁下》:“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這都是“擇”用為“區別”義的例證。
例二、《老子》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注釋】埏,造陶器的模子,這裏用如動詞。埴,粘土。埏埴,把粘土放到模子裏。
按:“埏”字解為“造陶器的模子”並無根據。河上公注:“埏,和也;埴,土也。和土以為飲食之器。”《荀子·性惡》:“故陶人埏埴而為器。”楊倞注:“埏,擊也;埴,粘土也。擊粘土而成器。”《管子·任法》:“猶埴之在埏也。”房玄齡注:“埏,和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三:“埏,揉也。”《說文》無“埏”,而有“挻”字,云:“挻,長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長,摶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圓,謂之挻。”《戰國策·齊策三》:“桃梗謂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為人。”高誘注:“挻,治也。”《淮南子·精神訓》:“譬猶陶人之挻埴也。其取之地而已為盆盎也,與其未離於地也無以異。”高誘注:“陶人,作瓦器之官也。頓泥坯,取之於地已為器。”《集韻·先韻》:“挻,周也。”
其實,“埏”、“挻”、“延”諸字皆同源。舊注解“埏”或“挻”為“和”、“擊”、“揉”、“頓”、“長”、“治”、“周”,其義均相關,都是指陶工對粘土的加工手段,沒有解為“模子”的。我國古代製作陶器的方法,是先把陶土用水調和好,然後用手搓成泥條,再用泥條盤成陶器的雛坯,最後用手蘸水把陶坯抹平,其口部則用陶輪加以修整,其整個過程均與舊注所言相合。小型的陶器則用手捏成,如《戰國策》之“挻子以為人”,也不用模子。所以《淮南子·說山訓》云:“譬猶陶人為器也,揲(yè)挻其土而不益厚,破乃愈疾。”
例三、白居易《琵琶行》:弦弦掩抑聲聲思,似訴平生不得意。 有注說:聲聲思,一聲聲都含有哀怨的情思。
從注釋來看,很明顯,注者將“思”解爲情思,但同時注中又多出哀怨一詞,屬添字爲訓,這其實反映了注者的矛盾:一方面,從詩文中看出了哀怨,同時在語句中又找不到。 其實這裏是誤解了“思”。“思”乃悲義。《方言》卷十:“沅澧之原凡言相憐哀謂之嘳,或謂之無寫,江濱謂之思。”《文選·張華<勵志行>》:“起士思秋,寔感物化。”李善注:“思,悲也。”《樂府詩集·相和歌辭·長歌行》:“遠望使心思,遊子戀所生。”《淮南子·繆稱》:“春女思,秋女悲。”思、悲對文。《文選·成公綏<嘯賦>》:“情既思而能反,心雖哀而不傷。”思、哀對文。
《漢語大詞典》引《禮記·樂記》:“亡國之音哀以思。” 孔穎達疏:“樂音悲哀而愁思,言亡國之時民必哀思,故樂音亦哀思。”《史記·萬石張叔列傳》:“長子郎中令 建 ,哭泣哀思,扶杖乃能行。”《隋書·道悼王綸傳》:“ 溫好學,解屬文,既而作《零陵賦》以自寄,其辭哀思。”2.悲哀的情思。 南朝 梁劉勰 《文心雕龍·樂府》:“志不出於淫蕩,辭不離於哀思。” 2.憂愁的思緒。 唐柳宗元 《登柳州城樓寄漳汀封連四州刺史》詩:“城上高樓接大荒,海天愁思正茫茫。”
例四、胡哭之慟,云:“汝竟無遺體,怨酷何深!”(《幽明录》卷四靈產) 注四:怨酷:怨恨殘酷,這是對命運的詛咒。晉宋時書劄談到死去親人,往往用怨酷來形容內心的極度悲痛。
按:說“怨酷”用來形容內心的極度悲痛,不誤,而將“酷”釋為“殘酷”,則屬望文生訓。事實上,這時裏的“酷”乃為“痛,恨”義,此義在中古常用。如《南齊書·王儉傳》:“吏部尚書王晏啟及儉喪,上答曰:‘儉年德富盛,志用方隆,豈意暴疾,不展救獲,為異世,奄忽如此,痛酷彌深!’”句中“痛、酷”同義連用,構成同義複詞。《世說新語·文學》:“孫興公道曹輔佐才如白地明光錦,裁為負版絝,非無文采,酷無裁制。”句中“酷”亦為“恨、痛”義。《顏氏家訓·文章》:“銜酷茹恨,徹於心髓。”文中“酷”、“恨”對文同義。再來看“怨酷何深”一句,“怨”、 “酷”義近複合,構成並列關係的詞語,作“何深”的主語,意即“怨恨痛苦有多麼深哪!”若將“酷”釋為“殘酷”在此句中則是難以說通的。另注四下又說:“《太平御覽》卷三百六十一引作‘此酷何深’”,這亦說明“酷”不能解為“殘酷”,因為“這種殘酷是多麼深哪”是不成話的。
例五、江淮有婦人,為性多欲,存想不舍晝夜。(幽明录卷一幻覺、卷三雞舌香) 注一:存想:想念不釋。
按:此處注“存想”為“想念不釋”,是將“存”看作“存在”的“存”,從而引申為“不釋”,實為望文生訓。其實“存想”乃為同義複詞,“存”亦為“想”義。王充《論衡·訂鬼》“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其中思、念、存、想皆同,為“思、想”義。南朝宋謝靈運《道路憶山中》詩:“存卿樂爾思,憶山我憤懣。”句中“存”與“憶”互文同義,亦為“思、想”義。
例六、《觸龍說趙太后》:“老臣今者殊不欲食,乃自強步,日三四里。少益耆食,和於身。” 王力先生主編《古代漢語》修訂本注“少,副詞,稍稍。益,副詞,更加。”
“少益”,如果按照“少,稍稍;益,更加”的訓釋來串講“少益耆食”這句話,便是“稍微更加喜歡喫東西”。這是不合漢語的語言習慣的,稍微與更加相剌謬,二者不能並立。問題出在對“益”字的詞義缺乏正確的詮解,其實“益”字在這裏並非更加之意,而是“稍”的意思,“少益”是同義復合詞,亦作稍益,益亦稍也。《史記·李將軍列傳》:“漢兵死者過半,漢矢且盡。廣乃令士持滿毋發,而廣身自以大黃射其裨將,殺數人,胡虜益解。”《漢書·蘇武傳》:“武益愈,單于使使曉武。”這兩例中的益字即作稍字解。楊樹達《詞詮》卷七:“益,副詞。稍也,漸也。”這是訓詁家從大量的語言材料中所總結出的可靠的結論。“少益耆食”的“益”字正應作稍解,“少益耆食”針對上文“殊不欲食”而言,是說稍稍喜歡喫點東西。但在現代漢語中,“益”字已不復有稍義,於是便會引起誤解。
作業 《孟子·許行》:“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爲食。” 注釋7:捆,砸。屨,鞋。捆屨,即做鞋,編麻鞋草鞋時要邊編邊砸,可以使鞋結實。趙岐注:“捆,猶叩椓也。”朱熹集注:“捆,叩椓之欲其堅也。” 【原文】風至苕折,卵破子死。巢非不完也,所系者然也。 【注釋】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