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节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述 第二节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三节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物流学》 第九章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 授课人:刘浩华
国际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三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阶段: 存货质押初具规模(19世纪中前期) 第二阶段: 动态质押形式开始出现,应收账款与存货有机结合(19世纪中叶~20世纪70年代) 第三阶段: 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融资、预付款融资、保理、保险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至今) 国际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发展起源于物资融资业务。金融和物流的结合可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当时的底格里斯与幼发拉底两河的中下游地区(两河之间)已出现了谷物仓单,而英国最早出现的流通纸币就是可兑付的银矿仓单。 第一时期是仓储企业仅限于为质押存货提供简单的仓储服务,银行则多采用静态质押为主,借款企业须偿还欠款后才将质押存货予以解冻 。仓储企业成为传统质押业务中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的第三方。美国于颁布了统一法案(US Warehousing Act of 1916) 第二个时期动态质押形式,借款企业可以在保持质押存货总量平衡的情况下通过交纳保证金、补充新的存货或根据银行的授权等方式取回质押存货用于企业的生产和运营。 第三个时期展开了金融业务创新。由于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中融资还款的第一来源主要依靠产品的自偿性,即依靠供应链上的物资的快速流动变为现金来偿还贷款,客观要求物流企业深度参与甚至主导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以有效加强银行与借款企业的沟通。 2014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深圳诞生了中国80%的供应链服务企业。
中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主 要 特 征 我国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跨越式创新发展过程。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中国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我国的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跨越式创新发展过程。 3.以现货交易为主模式 发展受限,沿海内陆发展不平衡,初中高并存 2.仓储、银行、借款企业三方合作模式 主 要 特 征 90年代末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展我国第一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为代表。 随着物流金融业务发展,融资产品从单一仓储融资进一步发展了商业贸易融资。自从2005年以来,众多国内银行开展不同程度的物流金融业务,物流金融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正式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战略。 2007年《物权法》)极大改善了物流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制度环境。如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金融 创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金融 供应链 贸易金融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金融 创新 贸易金融 物流金融 供应链 这三个概念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同时又在业务模式、参与方组成、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差异性。 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参与者。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物流金融 概念 典型 模式 参与 主体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指在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银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物流服务绩效的一系列经营活动。 仓单质押模式、授信融资模式、买方信贷模式和垫付贷款模式。 三个主体:第三方物流企业、贷款企业与其上下游和金融机构。 概念 物流金融 典型 模式 参与 主体 狭义物流金融是指贷款企业通过物流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同时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为贷款企业提供物流监管(甚至集中采购、分销)及相应的融资及金融结算服务。 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物流金融的直接收益,也是利息净收入;二是物流服务收益,包括货物监管、品质管理、仓储运输等物流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三是其他隐性收益,即由于与客户企业的关系,衍生出的其他专业技能服务收益,如物流网络规划、供应基地优化、分销解决方案等。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金融 物流金融的业务流程关系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金融 物流金融的业务流程关系 物流金融仅为供应链或非供应链中的某一贷款企业进行服务,由于物流金融业务仅面向一个企业,此融资方式流程简洁,不存在关联担保。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贸易金融 概念 收益 参与 主体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在贸易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基础上,为商品和服务贸易提供的贯穿贸易活动整个价值链的全面金融服务(融资、支付、结算、信用担保等)。服务之一的贸易融资是基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而为产业链中的上下游提供资金融通。 三个方面:一是贸易融资的直接收益,即利息净收入;二是中间业务收益,包括手续费收入、汇兑收入等;三是资金交易的佣金收入。 一般会涉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客户与其上下游和金融机构。 概念 贸易金融 收益 参与 主体 紧紧围绕“贸易”这一实体经济活动而进行的;而物流金融则是以物流和产品(或货物)为基础来为贸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金融服务。 以买方销售收入或贸易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供应链金融 概念 典型 模式 参与 主体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概念分析 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责任捆绑,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主要是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 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主要涉及四个运作主体: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 概念 供应链金融 典型 模式 参与 主体
前沿理论与技术--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 阿里小贷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前沿理论与技术--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 电商模式 阿里小贷 产业集团模式 海尔集团 P2P平台模式 中瑞财富 “1+N” 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金融、贸易金融、供应链金融统称为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的融资需求图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从上图可知,供应链融资需求包括订单融资、原材料融资、在制品融资、产成品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等,这些融资需求分布在采购、生产、销售阶段,并可进一步分为应收类、存货类、预付类,即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融资模式和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模式分类图
应收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 产生背景:适应赊销成为企业的主要销售方式。供应链上游 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大,而其最大问题在于信用不足。 主要发生在企业的回款周期,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融资。 参与方包括:银行、买卖双方。 主要方式包括: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融资以及3PL垫付代收货款。
应收类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流程图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具体流程如下: (1)卖方(融资企业)与买方(供应链核心企业)签订赊销合同,买方发出应收账款凭证; (2)卖方将应收账款凭证质押给银行; (3)银行接受应收账款质押,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质押事宜和回款路径; (4)银行将有关单据寄送至买方; (5)银行在一定的额度内向卖方提供融资; (6)买方将款项按通知路径汇至银行回款账户,其中,部分偿还卖方质押应收账款部分的贷款,部分划入卖方的结算账户。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到2015年12月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接近11.45万亿元,同比增长7.9%。2011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只有7.03万亿元,四年间共增长了4.42万亿元,平均每年增加1.1万亿元,总计上升了63%。国际著名信用保险公司科法斯3月16日发布的针对1000家不同行业的中国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调查报告,2015年有80.6%(2014年为79.8%)的受访企业出现买家逾期还款情况。 根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15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已连续17个季度上升,且不良贷款率上升至1.67%,已连续10个季度上升。 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商业保理行业领域也在不断扩展,业务模式、产品不断创新。围绕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商业保理已经深入众多制造行业、农业、商贸流通、物流、建筑工程、旅游、融资租赁等行业。 P2P网贷平台作为新兴的融资平台,正在吸引越来越多商业保理公司的关注。目前一些公司已经加大了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或投资设立P2P网贷平台。P2P网贷平台将成为更多商业保理公司重要融资渠道。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流程图 卖方提供反担保:若买方拒付或无力付款,银行有权向卖方要求偿还先前的融资。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保理(Factoring,又叫应收账款承购、托收保付、保付代理),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的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卖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 销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的销售发票后,在电脑中设立有关的分类账户,并输入必要的信息和参考数据,实行电脑化自动处理承担账务管理工作,如记账、催收、清算、计息、收费、统计报表、打印账单等会计财务工作,并定期向出口商提供统计报表和往来账户对账单。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应收账款承购属于国内保理。 近年来,在国内外贸易结算中信用交易比例已达70%以上,导致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越来越大,回收账期越来越长。据统计,我国八成企业存在逾期账款。 《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5》:2015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融资余额约在500亿元人民币,均是2014年数据的2.5倍。全球的保理业出现了逆势的增长。 截至2015年底,全国注册成立商业保理公司及分公司共计2514家。但绝大多数公司成立时间尚短,还没有正式开展业务,已开业的公司业务规模也较小,行业整体还处在起步阶段。全国已开业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约在500家左右,约占已注册企业的20%,其中90%仍处在起步阶段,只有10%的企业(约50家)进入成长期(年保理业务量超过10亿元人民币)。2015年500家左右大约服务了31500家中小企业,平均每家中小企业客户获得保理融资额为635万元,商业保理正在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报告》预测,到“十三五”末,我国商业保理业务规模将达到万亿级,约占到中国整个保理市场的三分之一。届时商业保理将成为我国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与互联网和金融机构等的融合将成为商业保理行业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保理依卖方与买方的分布不同可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国际保理是保理业务的一个分支。国际保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 根据保理商是否对供应商享有追索权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Recourse factoring)与无追索权保理(Non-recourse factoring,old-line factoring)。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资金,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严格说此种保理因缺少信用担保功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式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但无追索权只是指保理商在对债务人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预付款,保理商仍享有追索权。此类保理是国际保理业务的主流,体现了保理业务坏账担保的特色。 2.单保理和双保理。 单保理方式适用于出口商所在国未有保理商的国家和地区背景下。当进出口双方经过协商谈判决定采用保付代理结算方式后,出口商即向进口商所在国的保理商提出申请,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并将需确定信用额度的进口商名单提交给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商,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额度内100%的收取货款风险担保;出口商依据由进口保理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决定签约;在信用额度内签约发货后,将发票和货运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将发票副本送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负责催收帐款;如果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有融资要求,进口保理商将在收到发票副本后以预付款方式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短期货款融资;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时将全部货款付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再将全部货款扣除相关费用及预付货款后转入出口商的银行帐户。 (此种保理业务应称为“直接保理”,直接保理由于只涉及进口或出口保理商,缺少另一方保理商的配合因此保理商的风险大得多)。 双保理方式适用于进出口商双方所在国都有保理商的国家和地区背景下。国际双保理出口商与本国的出口保理商签订保付代理合同;然后与进口商协商谈判买卖合同并约定采用保付代理结算方式;在签约前,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出确定进口商信用额度申请;出口保理商再从进口国的保理商中挑出进口保理商,同时将需要核定信用额度的进口商名单提交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调查评估,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将进口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商,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额度内100%的收取货款风险担保;出口商依据由保理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决定是否签约;在信用额度内签约发货后,将发票和货运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将发票副本送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负责催收帐款管理;如果出口商在发货后、收到货款前有融资要求,出口保理商将在收到发票副本后以预付款方式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短期货款融资;出口保理商同时将应收帐款清单提交给进口保理商,委托其协助催收货款;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时将全部货款付给进口保理商,如果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进口保理商收款后,立即将全部款项转给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及预付货款后转入出口商的银行帐户。只要进口商按原定合同及时付清了货款,这单保理业务就告完成。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在保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融资保理、到期保理:融资保理是指银行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给予资金融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买方催还欠款。到期保理是指银行在保理业务中不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只提供资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以及销售分户帐管理等非融资性服务。 保理的特点[2] 1.保理组织承担了信贷风险。出口商将单据卖断给保理组织,这就是说如果海外进口商拒付货款或不按期付款等,保理组织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全部风险由其承担。保理组织设有专门部门,有条件对进口商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承购出口商的票据。只要得到该组织的确认,出口商就可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并能避免货款收不到的风险。 2.保理组织承担资信调查、托收、催收账款,甚至代办会计处理手续。出卖应收债权的出口商,多为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了解不深,保理组织不仅代理他们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并且承担托收货款的任务;有时他们还要求出口商交出与进口商进行交易磋商的全套记录,以了解进口商负债状况及偿还能力。 3.预支货款。典型的保理业务是出口商在出卖单据后,立即收到现款,得到资金融通。但是,如果出口商资金雄厚,有时也可在票据到期后再向保理组织索要货款;有时保理组织也在票据到期日以前,先向出口商支付80%的出口货款,其余20%的货款待进口商付款后再予支付。保理商提供的融资通常在发票金额的80%左右。 保理作为比较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而且逐渐成熟,并被更多出口商采用。其主要是针对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买方的付款条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远期,甚至赊销等情况下,为了适应出口商既能够保持出口需要,又要减少出口收汇的风险这样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服务产品(就象保险也叫做产品一样)。 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条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买方(进口商)要有较好的信誉或信用,这样进口保理商才能够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否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续做保理业务之前,这些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进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4、要注意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余额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变化。随时保持与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沟通。 5、切忌突破核定使用的信用额度。 6、如果需要融资,需要事先了解利息比率。 7、在采用保理服务时应该注意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了解保理的费用水平。据我所知,这是保理业务未被广泛采用的一个主要原因。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保理业务的一般操作流程是(无追索权保理):保理商首先与卖方签订保理协议。一般卖方需将所有通过赊销而产生的合格的应收账款出售给保理商。签订协议之后,保理商需要对买方进行资信评估并给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这部分应收账款,在买方无能力付款时,保理商对卖方没有追索权,承担100%的风险。 保理可以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以下流程图仅供参考)。 卖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 销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的销售发票后,在电脑中设立有关的分类账户,并输入必要的信息和参考数据,实行电脑化自动处理承担账务管理工作,如记账、催收、清算、计息、收费、统计报表、打印账单等会计财务工作,并定期向出口商提供统计报表和往来账户对账单。 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 应收账款承购属于国内保理。 近年来,在国内外贸易结算中信用交易比例已达70%以上,导致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越来越大,回收账期越来越长。据统计,我国八成企业存在逾期账款。 《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5》:2015年全国商业保理业务量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融资余额约在500亿元人民币,均是2014年数据的2.5倍。全球的保理业出现了逆势的增长。 截至2015年底,全国注册成立商业保理公司及分公司共计2514家。但绝大多数公司成立时间尚短,还没有正式开展业务,已开业的公司业务规模也较小,行业整体还处在起步阶段。全国已开业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约在500家左右,约占已注册企业的20%,其中90%仍处在起步阶段,只有10%的企业(约50家)进入成长期(年保理业务量超过10亿元人民币)。2015年500家左右大约服务了31500家中小企业,平均每家中小企业客户获得保理融资额为635万元,商业保理正在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报告》预测,到“十三五”末,我国商业保理业务规模将达到万亿级,约占到中国整个保理市场的三分之一。届时商业保理将成为我国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产业。与互联网和金融机构等的融合将成为商业保理行业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保理依卖方与买方的分布不同可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国际保理是保理业务的一个分支。国际保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 根据保理商是否对供应商享有追索权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Recourse factoring)与无追索权保理(Non-recourse factoring,old-line factoring)。有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偿还资金,保理商具有全部追索权。严格说此种保理因缺少信用担保功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式保理)指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应商追索的权利,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但无追索权只是指保理商在对债务人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预付款,保理商仍享有追索权。此类保理是国际保理业务的主流,体现了保理业务坏账担保的特色。 2.单保理和双保理。 3.融资保理、到期保理:融资保理是指银行承购供应商的应收账款,给予资金融通,并通过一定方式向买方催还欠款。到期保理是指银行在保理业务中不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只提供资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以及销售分户帐管理等非融资性服务。 保理的特点[2] 1.保理组织承担了信贷风险。出口商将单据卖断给保理组织,这就是说如果海外进口商拒付货款或不按期付款等,保理组织不能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无追索权保理),全部风险由其承担。保理组织设有专门部门,有条件对进口商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承购出口商的票据。只要得到该组织的确认,出口商就可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并能避免货款收不到的风险。 2.保理组织承担资信调查、托收、催收账款,甚至代办会计处理手续。出卖应收债权的出口商,多为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了解不深,保理组织不仅代理他们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并且承担托收货款的任务;有时他们还要求出口商交出与进口商进行交易磋商的全套记录,以了解进口商负债状况及偿还能力。 3.预支货款。典型的保理业务是出口商在出卖单据后,立即收到现款,得到资金融通。但是,如果出口商资金雄厚,有时也可在票据到期后再向保理组织索要货款;有时保理组织也在票据到期日以前,先向出口商支付80%的出口货款,其余20%的货款待进口商付款后再予支付。保理商提供的融资通常在发票金额的80%左右。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国际双保理业务流程 2.单保理和双保理。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国际双保理业务流程 2.单保理和双保理。 单保理方式适用于出口商所在国未有保理商的国家和地区背景下。当进出口双方经过协商谈判决定采用保付代理结算方式后,出口商即向进口商所在国的保理商提出申请,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并将需确定信用额度的进口商名单提交给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商,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额度内100%的收取货款风险担保;出口商依据由进口保理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决定签约;在信用额度内签约发货后,将发票和货运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将发票副本送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负责催收帐款;如果出口商在发货后、收款前有融资要求,进口保理商将在收到发票副本后以预付款方式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短期货款融资;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时将全部货款付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再将全部货款扣除相关费用及预付货款后转入出口商的银行帐户。 (此种保理业务应称为“直接保理”,直接保理由于只涉及进口或出口保理商,缺少另一方保理商的配合因此保理商的风险大得多)。 双保理方式适用于进出口商双方所在国都有保理商的国家和地区背景下。国际双保理出口商与本国的出口保理商签订保付代理合同;然后与进口商协商谈判买卖合同并约定采用保付代理结算方式;在签约前,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出确定进口商信用额度申请;出口保理商再从进口国的保理商中挑出进口保理商,同时将需要核定信用额度的进口商名单提交给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调查评估,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将进口商信用额度通知出口商,并承担进口商信用额度内100%的收取货款风险担保;出口商依据由保理商确定的进口商信用额度决定是否签约;在信用额度内签约发货后,将发票和货运单据直接寄交进口商;将发票副本送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负责催收帐款管理;如果出口商在发货后、收到货款前有融资要求,出口保理商将在收到发票副本后以预付款方式提供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无追索权短期货款融资;出口保理商同时将应收帐款清单提交给进口保理商,委托其协助催收货款;进口商在付款到期时将全部货款付给进口保理商,如果进口商在发票到期日90天后仍未付款,进口保理商做担保付款;进口保理商收款后,立即将全部款项转给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及预付货款后转入出口商的银行帐户。只要进口商按原定合同及时付清了货款,这单保理业务就告完成。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在保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另一种形式——反向保理(逆保理):银行(即保理商)与核心企业之间达成的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的一揽子融资、结算解决方案,针对的是应收账款。 理论依据是核心企业具有较强的资信实力及付款能力,无论任何供应商保有它的应收账款,只要取得它的确认,就都可以转让给银行以取得融资。其实质就是银行买断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 反向保理与普通保理的根本区别在于:①保理商是对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买家进行风险的评估,而不是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②由于对买家比较了解,保理商可以选择买家同意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降低了整体风险。 主要适用于与核心企业有大量稳定交易及客户信用评级比较高的中小微企业。 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的新型保理业务,是供应链融资的一种方式,它在大幅降低银行风险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在国际银行业中,保理业务应用比较广泛,模式也比较成熟,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但仍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保理业务中融资企业一般要负有后续追索权,即如果买方没能力支付全部的款项,银行有权要求融资企业承担该应收账款的责任。因此,在买方清偿所有应收账款之前,供应商的账户仍会记录这笔负债,并且在使用这笔资金方面也有限制;二是由于对买方不了解,银行在评估风险时,主要基于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这就使得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三是较高的融资成本使得供应商间接提高产品价格,买家的采购成本增加。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反向保理正逐步被引入到国际主要的银行及其他家金融机构,包括UPS Capital,苏格兰皇家银行,荷兰银行等。而在我国,由于供应链金融正处于起步阶段,反向保理也随之兴起。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之中,依托于供应链金融的反向保理业务也将成为各家银行客户经理必须知晓并能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之一。 在实务操作中,银行首先与资信较好的买方达成协议,确定由银行为向买方供货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融资。供货的中小企业履行合同后,向银行提供买方承兑票据,银行立即提供融资,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待票据到期时,买方直接向银行付款。 产品特征:反向保理实质上和传统的保理类似,但有两点特别之处: 第一,银行根据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买家进行风险的评估,而不是根据供应商的信用评级。如果供应商提出融资请求,银行会根据拥有良好信用的买方而不是高风险的供应商为供应商提供融资。当买方付款后,银行会结束融资贷款,减去利息及费用并将剩余的资金归还给供应商。 第二,由于对买家比较了解,银行可以选择那些买家提前批准表示同意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大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同时使得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降低。 适用对象:反向保理也和供应链金融的一般特征一样,是围绕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因此,在对象的选择上一定要是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实力和信用。通常来说,基于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是反向保理的使用对象。 参与主体:保理商(银行)、核心企业、核心企业的供应商。 业务用途:事实上,反向保理这个名词是被大家以讹传讹造成的。在国外虽然有提到“Reverse Factoring”这个名词,但是其原意并不是一种保理业务的新的业种,而是属于一种保理的操作方法。我国规定银行在提供保理业务时,必须通知付款方,因此,反向保理主要是用来解决核心企业不配合回执的情况。但是,随着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加速发展,反向保理已经被当作是一种新型的保理业务来做了。 【各方收益】 第一,由于反向保理是以买方而不是供应商为中心的,而买方一般是信誉好、实力强的大型公司,所以银行不必评估买方的资产负债情况,这就减少了银行的成本,使合同的信用风险较低,银行也可因此提供利率更低的保理业务,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第二,由于这些买方通常是投资级公司,银行的风险评级较低,可以对买方收取较低的利率,减少买方的成本;第三,作为买方参与到反向保理中,银行可以得到更多、更可信的关于买方的信息并且及早对供应商提供资金。 反向保理中,应收账款是出售而不是承诺。允许买方享受更长的付款期限,同时向低融资率及高风险的供应商提供短期周转资金。 产品不足提示: 一是反向保理面对核心企业客户,而核心企业要么是行业的龙头、要么是垄断型企业,话语权较高,是银行争夺的焦点。银行众多,而核心企业少,因此在营销上加大了难度。 二是一旦核心企业与银行签约,银行通常是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而为其上游供应商融资,对上游供应商的信用评价要求降低,从而可能对导致核心企业与其上游供应商联手套取银行资金的风险。但通常来讲,这些情况只要银行在融资时抓住贸易真实性这条原则是可以避免的 。 由于反向保理业务面对的目标客户是核心企业,而核心企业通常是众多银行追捧的对象,所以其营销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客户经理在营销的时候掌握好技巧,让核心企业愿意接受反向保理,并慢慢切入其他金融产品。 首先,让核心企业知道反向保理业务的实质。尽管反向保理是给其上游供应商提供融资,但实质上是对核心自身的商业信用融资,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压力,确保产业链条的稳定,防止由于资金问题引起的资金流断裂。同时也使得核心企业可以利用银行的专业优势进行应付账款管理,减少管理方面的精力投入。 其次,客户经理需要对核心企业进行观念的指导。对于一些思维比较前卫的核心企业,即便客户经理不说,他们已经认识到保理业务对其自身发展是很重要的。但是,大部分的核心企业均需要客户经理帮助其理解这里面的转换关系。例如,融资方式大体分三种:商业信用融资、信贷融资、股权融资。对于企业来说,商业信用融资是最好的,因为无需动用成本。因此,在对核心企业营销时,首先就要让核心企业明白,之所以要为其提供反向保理服务,主要是为其商用供应商解决信贷资金问题,从而加长核心企业自身的付款期限,使企业的资金运用达到最大化。 (2014-11-09 )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物流保理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保理 (1)出口企业(EC)向进口国的保理银行(Bank)提出保理申请; (2) Bank通过其授信的物流企业(LC)对进口企业(IC)进行资信调查,待其确定好IC信用额度,通知Bank , Bank同EC签订保理协议。为防止联合欺诈, Bank一般要求LC提供担保; (3) EC在信用额度内发货,并将发票和运输单据通过Bank转给IC , Bank收到票据后获得质押权并通知LC提货和监管货物,同时IC将发票副本寄给Bank ; (4) EC如果需要融资,则Bank在收到发票副本后即以预付款方式向EC支付发票金额一定比例的融资(≤80%), Bank负责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及催收,并向EC提供100%风险担保; (5)到期后IC将货款全额付给Bank,也可由LC在IC向其提供货物质押或担保情况下垫付给Bank ; (6) Bank在扣除相关费用及贴息后将余下金额转入EC的Bank账户。在物流保理业务中, EC在其产品交付LC运输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LC或Bank预付的货款。 物流保理:当开办保理业务的主体由银行转变为专业物流公司。保理业务的服务内容与银行保理无本质差别。物流和资金流的联系更为紧密,具有银行保理业务所不具备的优势。 最大优势:降低融资风险,包括财务、信用和经营风险。 物流保理业务融资是应收账款承购,不存在债务融资清偿能力的问题。因此,物流保理业务融资具有较小的财务风险。在经营风险方面,由于物流供应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客户的供应链管理当中,往往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入的了解,因此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较银行更为简捷方便,而且其经营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在信用风险方面,银行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对银行的合谋性欺骗。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手中,这一风险显然已经得到大大的降低。根据物流保理业务的要求,物流客户在其产品装(柜)箱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物流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是同时并行的。而银行保理业务一般必须在货物装运完毕后再凭相应单据向银行要求预付货款。 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物流企业,对于所运输的货物市场却会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而且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因此对于无法追讨货款而将滞留于手中的货物的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 http://wuliu.bsp365.com/cgi-bin/GInfo.dll?DispInfo&w=wuliu&nid=2126 物流保理业务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代收货款是3PL在向供应商提供承运服务前代替采购商预先垫付部分货款给供应商,从而取得运输业务和供应商货款收取代理权,3PL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采购商提货时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3PL。 资料:1997-2002年。代收货款业务的诞生,来自一条新闻。新闻内容大概为:贫困山区儿童的老师,看到画报上一则广告,可以为学生们邮购买到称心的课外练习册。于是老师和同学们凑了钱,汇给这个公司制指定的账户,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们一直没有收到梦想中的练习册。后来,他们经过很艰难的寻找,发现,这是一个骗子公司。这条新闻激起了邮政EMS高层的社会责任感,在邮购成为消费者普遍使用的手段后,信任成为新的危机,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应该是解决消费者和商家信任危机的最好办法。1997年1月1日,经过当时的国家邮政局批准,邮政速递EMS创办了代收货款业务(即COD业务),成为代收货款独家经营商。 业务公司。 在物流领域,通常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时限与佣金费率下,第三方物流商(3PL)为发货方承运、配送货物的同时,向收货方收缴款项转交发货方的附加值业务。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模式?采购商:暂时缺少资金,又急需货物用于生产或销售,可减少资金压力;3PL有资金又想承运,可以获得运费收入及收到采购商的款后延迟支付给供应商的时差中的资金利用收益。建立关系,扩大市场。超过预付款价值的货物(应易变现、不易贬值)在手,不怕买卖双方合谋欺诈,因此风险减少;供应商不见钱不发货,且赊销有一定时间的账期。获得部分预付款可以减少在途货物资金占用,减少风险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流程 代收货款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流程 (1)供应商与采购商签订《购销合同》; (2)3PL按《购销合同》取得货物承运权,并代替采购商先向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的货款,获得货物所有权; (3)供应商向3PL发货,3PL运到指定地点。 (4)采购商支付3PL全部货款取得货物所有权; (5)3PL将货物交给采购商; (6)3PL在一定期限后将余款在扣除相关业务费用后支付给供应商。 几个问题:账期多少?预付多少?采购方付款的来源?交货地点?除运费(谁付?)相关业务费用有哪些?预付的资金如何计算利息?代收货款手续费各家物流公司处于3‰—5%不等。 代收货款业务模式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代收货款模式适合的条件和范围为供应商和3PL具有较强的合作关系;货物质量较稳定,货差损失较小;货物利于计量;采购商信誉较高,能够做到货到付款。因3PL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这种模式是物流金融的初级阶段。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代收货款模式还有一种演变形式—托收货款 第一节 概 述 应收类融资模式——代收货款模式 代收货款模式还有一种演变形式—托收货款 发货人(供应商)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货款,当提货人(采购商)向银行偿还贷款后,银行向3PL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 此方式下,3PL成为为银行提供货物信息、承运及协助控制风险(如监管)的配角。可以消除因垫付货款给3PL带来的资金占有问题,风险也降低了。 具体的流程图是什么样的?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库存融资)主要发生在持有或制造周期以及销售周期。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存货类融资(库存融资)主要发生在持有或制造周期以及销售周期。 1.存货质押融资。标的物是以实物为主。风险控制的主要目标是动产本身的价值和对进出仓库进行严格的管理。该模式可使银行充分利用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低成本且准确地获得借款企业和质押存货的相关信息,有效监控质押存货的流动,如果融资企业破产,物流企业能及时对易变现的质押存货进行清偿,极大地规避借贷的变现风险。 2.仓单质押融资。其标的物为仓单,属于权利质押,既是一种有价证券也是一种物权凭证。风险控制则是针对仓单本身的真实性及信用风险。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一)静态质押授信模式 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的授信业务。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一)静态质押授信模式 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的授信业务。 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客户必须还款或交保证金赎货。即一批货押后不再变动,一直到质押期结束才放货。 适用于除了存货以外没有其他合适的质押物的客户,而且客户的购销模式为批量进货、分次销售。 授信额度=贷款余额+授信余额 授信敞口=授信额度—抵质押物评估价x抵押率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二)动态质押授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二)动态质押授信模式 银行对于客户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质押限额,允许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限额的部分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同时允许质物按照约定方式以货易货置换、流动、补新出旧。 适用于库存稳定、货物品类较为一致、抵押物的价值核定较为容易或存货进出频繁、难以采用静态质押授信的客户。 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对质押物的监控方式也已经从开始时的静态质押,发展成为包括循环质押(滚动质押) 、置换仓单质押、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和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 等多种形式的动态质押模式。 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通常质押率为最高70%。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动态质押流程: (1)银行、客户、仓库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动态质押流程: (1)银行、客户、仓库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2)客户将存货质押给银行,交由仓库监管。 (3)银行为客户提供授信 (4)客户补交保证金或打入款项或补充同类质押物 (5)银行向仓库发出放货指令 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对质押物的监控方式也已经从开始时的静态质押,发展成为包括循环质押(滚动质押) 、置换仓单质押、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和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 等多种形式的动态质押模式。 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通常质押率为最高70%。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三)仓单质押授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三)仓单质押授信模式 仓单质押融资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银行指定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银行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银行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仓单质押融资操作流程图 仓单质押融资操作流程: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仓单质押融资操作流程: (1)融资企业向第三方仓库交付货物,申请制作仓单; (2)第三方仓库检查货物并入库后对企业开具仓单; (3)融资企业向银行提交仓单并制作出质背书; (4)银行向企业提供授信出账; (5)企业为获得提货权向银行存入追加保证金; (6)银行收到还款后向企业释放出质仓单; (7)银行通知第三方仓库释放仓单项下的货物; (8)企业凭借仓单向第三方仓库提货。 仓单质押融资操作流程图 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库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与物流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货物的入库验收和保护要求,并据此向物流企业仓库交付货物,经物流企业审核确认接收后,物流企业向借款人开具专用仓单。借款人同时向指定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保险,并指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向物流企业核实仓单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 (3)银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银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单质押贷款三方合作协议书》。仓单出质背书交银行。 (4)物流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消的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保证书》,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责任。 (5)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双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责任。借款人根据协议要求在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6)仓单审核通过,在协议、手续齐备的基础上,银行按约定的比例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上。 (7)货物质押期间,物流企业按合同规定对质押品进行监管,严格按三方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的进出库手续控制货物,物流企业只接收银行的出库指令。 (8)借款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将销售回收款存入监管账户。 (9)银行收到还款后开出分提单,物流企业按银行开出的分提单放货。直至借款人归还所有贷款,业务结束。 (10)若借款人违约或质押品价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时追加保证金的,银行有权处置质押物,并将处置命令下达给物流企业。 (11)物流企业接收到处置命令后,根据货物的性质对其进行拍卖或回购,来回笼资金。 我国物流企业仓单质押监管业务自开展以来,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为适应不同的需求,从静态质押到动态质押,从库内质押到库外质押,从仓储单一环节的质押到供应链多环节的质押,在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已形成了多样化的仓单质押监管模式,有效地实现了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 必须采用目前较为先进的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监管质押物,并通过期货市场的功能来转移风险等。 必备条件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权明确,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适应用途广泛,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多操作于钢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产品等大宗货物。 仓单质押融资对企业的要求: 1.将可用于质押的货物(现货)存储于本行认可的仓储方,并持有仓储方出具的相应的仓单; 2.应当对仓单上载明的货物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是仓单上载明的货主或提货人; 3.以经销仓单质押下货物为主要经营活动,从事该货品经销年限大于等于1年,熟知市场行情,拥有稳定的购销渠道; 4.资信可靠,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在各大银行均无不良记录; 5.融资用途应为针对仓单货物的贸易业务。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1.标准仓单质押授信。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授信业务。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1.标准仓单质押授信。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授信业务。 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用于提取商品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实物提货凭证。 仓单是指物流公司签发给存储人用以记载仓储货物唯一合法所有权的物权凭证。标准仓单质押授信适用于通过期货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或销售的客户以及通过期货交易市场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的客户。 优势:(1)对客户而言,相对动产质押,手续简便、成本较低。(2)对银行而言,成本和风险都较低。(3)标准仓单的流动性很强,有利于银行在客户违约情况下对质押物的处置。
存货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存货类融资模式 2.普通仓单质押授信。客户提供由仓库或其他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非期货交割仓单作为质押物,并对仓单作出质背书,银行提供融资的一种银行产品。
预付类融资模式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预付类融资模式 预付类融资主要用于下游需要融资的SMEs的采购阶段。由于SMEs采购时常会出现资金不足无法一次性付款问题,可利用采购合同作为凭证申请融资,最终以还款凭证为依据,获得货权。有先票后货、保兑仓等模式,其核心都是通过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下游SMEs提供信贷支持。 1.保兑仓 2.未来提货权融资仓储监管模式(先票/款后货授信)(四方保兑仓)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三方保兑仓融资模式中,核心企业(制造商)、经销商以及银行三方签订合同,在经销商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贷出全额贷款供经销商向核心企业采购用于授信的质押物。 特点:1.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2.由银行控制货权 3.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由卖方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 当经销商缺钱时,或制造商缺钱时。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三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三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第一节 概 述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三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1)核心企业与其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并向银行申请预付款融资; (2)银行审查核心企业资信情况、回购能力,与核心企业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 (3)根据核心企业以及经销商的资信情况,银行确定经销商缴纳保证金的比例,而经销商根据该比例缴纳保证金。 (4)银行签发以核心企业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5)核心企业向经销商发货,并将合格证等其他文件交予银行作为监管方式。 (6)经销商实现销售,需要再提货时,需向银行再缴纳保证金,并重复以上过程。 三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案例: 钢贸商“保兑仓”的融资方式正常情况下可以帮助钢厂开拓市场、减少应收账款,加速钢贸商销售周转,解决购货资金难题,由于钢厂的信用和提供回购担保,还大大降低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但它失灵了。截止20136月9日,在上海各级法院开庭审理的针对钢贸商的金融借款等纠纷近600起,其中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等各占数十起。 随着钢贸商破产、诈骗、逃逸等案件的不断升级。继包钢股份之后,山东钢铁再度深陷“保兑仓”融资中,涉案金额为7.05亿元。2011年至2012年年初,山东钢铁曾与多家上海和福建地区的钢贸商,以及兴业银行签署《保兑仓业务三方协议》。2012年下半年以来,协议中的钢贸商从兴业银行共计获得7.05亿钢贸贷款,随着贷款陆续逾期,兴业银行在起诉钢贸商的同时,根据保兑仓的三方协议,追加山东钢铁为被告方,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专家称:“由钢厂、钢贸商和银行三方合作,钢贸商向银行交纳保证金后,银行开出承兑汇票,钢厂收到银行的承兑汇票后发货,货到了仓库后,变成仓单质押。如果钢贸商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钢厂负责回购质押货物”。 例如,2011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与上海中璞和原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保兑仓协议,约定兴业银行以授信融资形式,向上海中璞提供融资2.85亿元,用于购买原济南钢铁的钢材,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原济南钢铁,还款人为上海中璞,汇票直接交付原济南钢铁。然而,上海中璞在向兴业银行支付了8550万元保证金后,剩余融资款2亿元未按期归还。兴业银行认为,按照协议,原济南钢铁应当承担余额退款责任。山东钢铁认为,诉讼标的是兴业银行和上海中璞之间的汇票银行承兑合同法律关系,以及上海豪海国际贸易等几家自然人之间的保证合同法律关系,山东钢铁并非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主体。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四方保兑仓模式是指由制造商、经销商(融资企业)、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融资企业从银行取得授信,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银行为融资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制造商;制造商按约定向物流企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若经销商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制造商负责回购质押货物。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基本业务模式 第一节 概 述 四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1)融资企业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第一节 概 述 预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四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1)融资企业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2)物流企业为融资企业提供担保; (3)融资企业对物流企业进行反向担保; (4)银行向制造商开具承兑汇票; (5)制造商向银行指定仓库发货; (6)货物入库后转为仓单质押,由物流企业开具仓单交给银行,银行在承兑汇票到期时兑现,将款项划拨到制造商账户; (7)融资企业进行分批还贷; (8)银行根据还贷金额通知物流企业发货; (9)物流企业在借款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后释放质押物。 四方保兑仓模式流程
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 制度安排、法律法规以及金融合作框架 外因 供应链本身的脆弱性与金融风险的传导性 内因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 制度安排、法律法规以及金融合作框架 供应链本身的脆弱性与金融风险的传导性 外因 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可分为不受供应链金融各方控制的外生因素和受供应链金融各方影响的内生因素。 内因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环境风险 法律风险 操作风险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环境风险 法律风险 操作风险 物流法律法规风险和质押物的货权风险 经济环境、政治制度的改变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信用风险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受信人不能或不愿完全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致使授信方遭受损失的违约风险。 1.银行在对核心企业授信时的准入风险 2.中小企业信用风险。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操作风险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由于企业内部政策的不完善、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或者是内部失控等原因而出现损失问题。 操作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银行面临的操作风险:人员风险、系统风险以及流程风险。 物流企业的操作风险:客户资信风险、仓单风险、质押物选择风险、质押监管风险等。 人员风险:内部员工的越权、欺诈、专业素质不高等。 系统风险:支持后台管理的系统不能进行有效识别所产生的失误的决策。 流程风险:操作过程中不能按照既定流程进行,或流程本身设计不合理等。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市场风险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既定目标的不利影响。 市场风险分类: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是以货物作为控制权进行担保,所以货物的市价贬值是重要表现。 市场风险可能直接对企业产生影响,也可能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或合作企业的影响而对企业产生影响。
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 中 期 前 期 后 期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 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前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前提条件确立的状态,包括制度体系建设(订立金融业务操作规范)、管理运作的组织结构(人员和权限配置)以及品种准入体系(监管物品种准入制)等。 供应链金融运营过程中的管理体系,包括标准化现场操作的规范、核查流程与方式。 出现风险时,实现高效稳定的应对和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包括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替代或互补的操作方式等。 中 期 前 期 后 期
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原则 业务闭合化 管理垂直化 风险结构化 交易信息化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原则 业务闭合化 管理垂直化 风险结构化 交易信息化 收入自偿化 供应链的整个活动是有机相连、合理组织、有序运行的,并且从最初的价值挖掘到最终的价值传递和价值实现形成完整循环。要真正把金融和产业做一个闭合。 以供应链企业运营收益或未来确定的现金流作为融资的直接还款来源来覆盖风险。 对各个管理活动和领域实施专业化管理,并且使之相互制衡,互不从属或重叠。 合理设计业务结构,采用各种有效手段或组合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 依赖高度的信息化管理。需要综合信息,因任何单一信息(如单证)都可能造假,包括贸易信息、物流信息(通关、仓储、退税等)。 成长性的小微企业“三无、三有”:无资产、无资金、无信誉;有技术、有订单(有市场)、有理想。或【‘有创业梦想、有技术实力、有订单’,但‘无资金、无信用积累、无线下的供应链’。三有屌丝’和‘三无创客’】中国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小微企业信誉太差,差到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即便有财务报表也有好几套财务报表。有银行行长说,2015年才是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的开始。甚至我们的供应链金融80%~90%的供应链金融做的根本不是供应链金融,做的是套利套汇金融。供应链金融,由于它依托了整个供应链的运营,不管你有没有财务报表,不管你有几套财务报表,只要我掌握你真实的贸易,你的具体经营、生活行为、物流信息,他的资金是可以进去的。(林华:2015-09-18,2015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一)建立和完善授信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授信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 选好核心企业、中小企业,收集各方面信息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加强中小企业贷后管理 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 深圳创捷公司运营模式探析:产融生态供应链助力企业腾飞 2015-05-30 07:53: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在贸易全球化过程中,深圳及珠三角供应链服务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4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深圳诞生了中国80%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深圳市创捷供应链有限公司就是其中典型代表之一。创捷公司推出的生态型供应链服务模式,因其具有原创性、世界级、产业集群式三大特点,站在世界产业链全局,协同各企业间流程与要素,基于不过分约束的伙伴关系规则,协助产业利益相关者实现业务归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解决资金难题,成为目前国内最先进的供应链服务模式。 找准“三有三无”的痛点 创捷“产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创新模式的构建要从6年前说起。“我们成立之初是为制造企业提供报关和内地与香港的物流外包服务,以及部分洋品牌的中国代理,属于典型的传统外包服务形态。”深圳市创捷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裁文健君告诉《经济日报》记者。2009年前后,深圳聚集起大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电子产品制造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集群,行业总容量约2.4万亿元,一年产值可达3000亿元至6000亿元。但为这一市场提供服务的供应链却存在严重缺陷。“数量庞大的企业群遵循着传统链式分工,各自埋头于接单、设计、制造、物流等领域,缺少一个全价值链的治理者。”文健君指出。 同时,文健君还发现这个行业存在着“三有三无”的矛盾现象。“当时深圳涌现出大批的创业青年,即创客,他们‘有创业梦想、有技术实力、也有订单’,但‘没有资金、没有信用积累、没有线下的供应链’。”文健君称,这些年轻人自身缺少资金积累,找银行贷款又缺少必须的信用,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银行方面虽然看到了这个庞大市场,但缺乏风险控制手段,有钱不敢放。这就导致了市场供需两旺,但却无法有效对接。“深圳一些小企业曾经一度为了资金周转选择借高利贷,最高时借贷月息高达5分,一般情况下也需要2分、3分,资金风险巨大。” “该如何解决这‘三有三无’的有效对接?”文健君说,发现了这样的市场需求和潜在商机,创捷决定提供差异化服务,开始打造产业“生态圈”的雏形,“寻找一种办法,一种服务,尝试解决‘三有屌丝’和‘三无创客’的烦恼与困扰。” “随着研究深入,我们逐渐找到了其中需要解决的几个痛点:一是‘归核’问题和战略聚焦。初创期企业团队往往只有几个人,既当设计师又当业务员,还要兼行政工作。如果为一个小订单跑银行、跑海关、跑税务,那他们无法真正发挥‘三有’优势。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设计出互联网分布式协同的办法,把这些企业外围的工作接手过来助其完成,使他们归核到客户、市场、专有能力构建和核心战略上去。二是针对其资金难题和信用风险问题,我们提供独特的产融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一模式与银行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1+N供应链金融不同,也和京东、淘宝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不一样,是基于网络化的结构化供应链金融。三是解决供应链上的效益问题,帮助有设计能力的企业找制造商、找订单,帮有订单的企业找钱、找物流配套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实现效益更好、营运更快、成本更低且更具可持续性。” 构建跨界融合生态圈 找准了市场痛点、需求点和立足点,创捷有针对性的商业模式也就确定了下来。文健君将其总结为“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竞争手段,供应链金融为赢利点,互联网+产业+金融相互融合的综合商业模式。”文健君称,这一模式基于产业集群的分工,基于链式的专业化,用移动互联网的分布式协同方式把业务流程化,把流程模块化,把模块数据化,让企业与企业连接,实现信息的协同和集成。 文健君告诉记者,创捷的生态型模式具有四大特点:一是针对链式专业化的各利益相关者,将供应链服务嵌入产业链,针对具体的产业特点提供服务,服务一个产业而不是纯粹服务一个企业;二是将产业链上的利益相关者互联网化,实现业务的数据化,让信息可以协同与集成;三是构建商业伙伴关系,推动产融生态圈的建立,最终促成产融一体化,解决产业链中中小型成长企业融资难、贵、乱的问题;四是协助产业利益相关者归核化,降低供应链交易成本,提高绩效。 文健君 “目前创捷在该体系内开展的所有业务都由客户需求端发起,据此配置后期的设计商、工厂采购、国际结算、接单集成、物流运输等,形成需求定制供给的反向一体化,省时省力,避免风险,同时所有流程匹配,有数据有结构,实现业务闭合化。” 目前,该平台云集了大批年轻“创客”,被称其为供应链管理员,而创捷则是供应链协调员,另外还有专门管理70多家工厂的轻生产管理平台,3000多家供应商、30多家设计商、60多家集成商及众多物流公司、银行、海外终端用户等,从而形成了利益关联的产融生态圈,以解决供应商资源共享、仓储、物流、通关、报检、信息化、高效结算、财税管理等问题。同时,创捷还以数据和结构分析为基础,通过从银行获得授信,为无法拿到银行贷款的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文健君表示:“跨界聚合可以产生巨大能量。在产业分工越来越走向专业、精深时,需要更多像创捷这样的企业打通上下游,实现产业链的价值整合,使边际成本最终趋于零。” 用数据和结构控制风险 随着“互联网+”对各行各业的不断渗透,人们越来越关注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商机。“没有产业基础的金融是空心化、泡沫化、高风险的,而没有金融推动的制造业缺乏润滑,无法实现高效发展。以产业生态推动金融发展,金融生态反哺产业,两个生态实现良性互动,产融结合才能形成最好的生态圈。”文健君指出,“一定要基于产业生态去构建金融生态,没有需求的供应链金融一定是高风险的,创捷公司通过需求的反向拉动,以供应链客户端开始逐渐建立关系,把供应链金融嵌入产业中去,而不是游离在产业之外。” 为确保供应链生态运行风险可控、科学有效,创捷利用数据分析对授信对象进行风险甄别,对平台收入以供应链服务为基础实现自偿,运用互联网进行组织垂直化管理,平台业务从头至尾形成闭环。为进一步控制风险,创捷还实行供应链金融中风险分层次匹配的方式。对中小微企业中的交易型客户实行结构控制,重点把握六个参数,包括业务真实闭合、收入自偿可保、管理垂直可控、业务数据化可信、交易主体准入可行、前中后平台全流程管理可靠;对高信用客户则主要通过信用进行控制。文健君表示:“在多年的运营和服务中,我们获取了这些客户的信用,把这种伙伴型客户升级为VIP信用客户,根据数据分析,把结构性供应链金融变成大数据下的供应链金融。” 名词解释 全程供应链整合服务平台,是指通过不同的供应链服务模式,帮助不同产业链的合作伙伴实现从研发、采购、生产到市场营销、分销终端等各环节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和优化,最大限度促进企业价值增值和提高竞争力。(经济日报记者 杨阳腾)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二)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二)建立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 防范市场价格波动 防范进出口商品的汇率波动 选好质押物,设好质押率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三)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规避供应链企业信息传递风险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三)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规避供应链企业信息传递风险 防范市场价格波动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第三节 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防范 第一节 概 述 (三)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第一节 概 述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防范措施 (三)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六)监管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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