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税税收资料直报系统 快速操作指南
或“办税服务—网上办税”找到“税收资料调查”点击 一、税收资料直报系统登录 (一)登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nb-n-tax.gov.cn/) 直接点击 “税收资料调查”飘窗 或“办税服务—网上办税”找到“税收资料调查”点击
根据本单位所用宽带网络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网络运营商进入网上直报登录界面
注: 如果在登录过程中提示需要下载插件,可回到运行商选择界面在三个运行商上方点击“下载插件”按钮,在列出的下载软件中下载“税收资料网上直报系统在线填报插件安装程序”,安装后重新登录。
登录过程中如果提示”本页含有不安全的内容”,选择”是” (二)登录界面任务组选择“税收资料调查” 用户名是您的纳税人识别号 初始口令与纳税人识别号相同(可以拷贝粘贴用户号) 登录过程中如果提示”本页含有不安全的内容”,选择”是”
二、数据填报 登录成功后,系统出现如下界面
企业登录密码的修改 点击编辑按钮下报表户信息,输入一次旧密码,输入二次新密码(二次要求一致),点击确定即可完成密码修改 如果您遗忘已修改的密码或提示不正确,请联系主管税务局。
点击菜单栏目中的“查看”下的“填报说明”,可以看到完整的填报说明 点开“2012年全国税收调查”,选择“2012年报表期”,进入填报阶段,填报的表格有三张: (一)信息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如果上面已有部分内容,请核实修改。 (二)企业表:蓝色、黄色部分是企业的需要填写的内容,点击某格,会出现该格数据的填表提示。虚线部分是系统自动计算内容。 (三)货物劳务表:有货物劳务销售的企业需要按货物劳务分类填写该表格
企业填写、审核和上报 信息表和企业表的相关国税信息均已从申报系统直接取数,请您认真核对,填写遗漏项目。 涉及地税全部的指标,比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费指标,凡在2012年度内发生的,均应完整填写。 在填报过程中可随时点击保存按钮,以确保数据安全。 完成全部项目填写后,点击审核按钮,通过审核后方可点击上报完成整项工作。
审核不通过的处理 对信息表要求所有项目填写完整,出现错误信息可点击具体信息条,系统会出现红色条栏明显提示。 信息表的部分选项(尤其是税种缴纳方式和优惠政策代码的选择)会影响企业表的填写。 企业表的审核方式与信息表相同。 审核货物劳务表时提示“至少有一行变长表数据没有通过审核 ”表示该货物劳务代码对应的那行数据存在问题。打开货物劳务表,其中会有一行或多行数据被红色或黄色的细线将整行数据进行了标注;将鼠标移动到被标注的数据行上,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弹出菜单中的“审核当前行”,系统会弹出审核结果窗口,根据其中提示的信息检查数据
审核不通过的处理 如果数据确认已按实际情况填写但仍无法通过审核的,请双击该错误提示,跳出审核说明窗口,填写“审核说明”(不是填写“审核情况明细”表),说明数据没有通过审核的原因。 由于各表数据中还存在勾稽关系,只是各表“审核当前表”通过了也有可能不能上报数据,请在数据填写完成后点击“审核”按钮或“审核所有表”,当系统提示“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 。
国地税同时申报衔接问题和特殊企业填报问题 1、如国地税同时申报,应保持数据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2、不论是国税的网上直报,还是地税的软件申报,均可在填表页面点击右键把数据另存为EXCEL格式,通过复制、粘贴完成数据转换。 3、特殊企业,如“631”企业仅参加我局的税收调查,填报数据为全口径数据,即包含缴纳当地的数据。
总、分机构数据填报要求 1.仅有总机构纳入调查范围时,税收及财务数据均须按照合并数据填报。 2.总、分机构同时列入调查范围时,汇总下级缴纳的总机构须填报本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及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指标;财务指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填写。其分支机构只须填写本级(含三级机构)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如果三级机构也纳入调查范围,二级分支机构要确保和纳入调查范围的三级机构填报的数据不重复。
3、报表数据单位是“千元”,电力消费量单位是“万千瓦时”,煤炭、油、水资源消费量单位是“吨”。 三、填报中的注意事项 1、填报时一定要选择“2012年全国税收调查”任务,并且报表期就选当前报表期2012年。如果在2011年和2010年任务或其它任务中填报,则数据无效。 2、数据填报过程中请做好备份,如选择工具栏中的“保存”,将数据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也可以在填报的表格界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另存当前报表为excel”进行单表备份。 3、报表数据单位是“千元”,电力消费量单位是“万千瓦时”,煤炭、油、水资源消费量单位是“吨”。 4、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2日止。
5、税收表中“应缴税款”与“已缴税款”均为企业财务报表口径,即应缴税款主要反映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应缴税款;已缴税款反映的是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上缴的各项税款,一般情况下二都有差异,并不相等 。 6、对于外购类指标和其他成本费用类指标,请大家务必填写,尤其是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货物运输费用支出等指标,均与增值税进项税税额有关联。 7、货物劳务表未填报或填报的货物劳务比重小于80%。 8、无计量单位的货物不应填写产品产量和销量;有计量单位的货物应填写产品产量和销量。
谢谢大家! 如有疑问,可拨打国税热线12366或咨询税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