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場應用型發展補助計畫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市場應用型發展補助計畫推動概念 叫好又叫座 叫好 市場應用型發展補助計畫 台灣成為全球商品化 創新研發中心 時效性(快):因應國際競爭激烈,有必要持續投入創新研發、推陳出新,才能與時間競賽 情境分析(狠):藉由市場區隔與產品創新之競爭策略,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並加速擴大市場占有率,協助國內業者提升產品獲利能力,進而帶動國內產值提升、品牌建立及產業鏈發展等成效。 市場含量(準):引導業者加強「需求探索」與「行銷推廣規劃」之投入,即時開發符合市場需求並具有市場價值之創新應用產品 主導性、業科 技術開發為主
計畫定位 高 接近市場程度 市場應用型 低 商品化階段 技術創新階段 厚植產業前瞻技術能量 關鍵技術領先同業水準之新產品開發,強調技術生根 傳統產業進行新產品改良開發(開發限1年以內) 接近市場程度 CITD 市場應用型 (1/3萌芽 2/3成長) 具市場價值之創新應用或整合性產品或服務開發(不強調技術領先性) 快速搶占市場先機。 (開發限2年以內) SBIR 主導性 (2/3萌芽 1/3成長) 業界科專 (3/4萌芽 1/4成長) 鼓勵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應用或創新研發 法人科專 萌芽期 成長期 成熟期 衰退期 低 商品化階段 技術創新階段 厚植產業前瞻技術能量 關鍵技術領先同業水準之新產品開發,強調技術生根
計畫內容 完成商品化、產品量產或上市為目的之產品或服務研究發展,快速進行商品化,搶占市場先機。 產品或服務研究發展流程 高風險 高效益 計畫必要項目 產品或服務研究發展流程 計畫經費可編列範圍 策略規劃 經營策略規劃 市場需求 高風險 產品規劃與設計 研 究 開 發 應用研究 商品開發 高效益 高效率 市場測試 與試量產 市場測試與驗證 試量產 不可 量產/上巿
經費補助範圍 研究發展人員人事費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 計畫補助款最高為計畫總經費之50% 研發設備使用費 研發設備維護費 其他企業價值鏈之創新研發:如策略規劃、行銷研發…等,可採自行研究或委託研究方式完成,編列於研究發展人員人事費或委託研究費項下。 參與本計畫之專案團隊(不限定來自研發部門),參與計畫人員均應填寫研發日誌 研發人員 計畫補助款最高為計畫總經費之50% 研究發展人員人事費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 研發設備使用費 研發設備維護費 無形資產引進、委託研究費及驗證費 差旅費(國內外差旅費) 市場行銷企劃相關人員(其他價值鏈人員) 技術引進費:可含括專為研究發展購買之專利權、專用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委託研究費:就策略規劃、研究開發至市場測試等階段委託國內外公司、大專校院、研究機構等之研究調查費用。 註: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之補助經費合計以不超過計畫總補助經費40%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總補助經費50%。 5 9
審查重點 項目 內容 一、 產品或服務說明 二、 實施方式 三、行銷策略 四、上市規劃與預期效益 五、執行時程與查核點 六、 開發經費合理性 1.產品或服務之功能規格與市場需求之契合程度 (1)目標市場需求分析之合理性 (2)產品或服務之功能規格是否明確 2.產品或服務之SWOT暨競爭分析 3.主要競爭優勢說明 4.產品或服務之市場定位合理性 5.產品或服務之市場創新性 二、 實施方式 1.計畫架構及實施方法完整性 2.產品或服務之技術掌握度 (1)無形資產引進、委託研究或驗證之內容與對象之合理性 (2)顧問或專家需求之合理性 三、行銷策略 1.產品或服務之行銷策略合理性(產品策略、通路策略、價格策略、推廣策略暨品牌發展策略) 2.風險評估與因應對策合理性 四、上市規劃與預期效益 1.上市規劃之合理性(含上市時程、產品規劃、通路規劃、推廣規劃) 2.產品或服務採用國產零組件之比例(自製率) 3.計畫完成後預期效益合理性(量化效益及質化效益) 五、執行時程與查核點 1.計畫執行時程之合理性 2.計畫查核點之明確適當 六、 開發經費合理性 如前頁
審查重點—市場面部分 執行計畫之補助期間(最長不超過2年) 已通過計畫市場查核點指標統計分析結果,詳細請參考附件2(P34-36) Y1 Y2 產品/服務創新研發工作 概念設計 技術研發 產品開發 產品測試 概念設計 產品開發 產品測試 市場/商業化創新研發工作(市場應用型計畫特有) 強化 可編列工作項目及經費 市場研究、品牌發展規劃 市場試煉、 導入服務模式 對應查核點KPI 1.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2.品牌發展規劃報告 3. … 1.體驗人數 2.試用回饋資訊 3.合作意願書 4.供應商認可證明 5.通路代理合作數 6. …
計畫審查流程 會議審查 廠商簡報 採隨到隨審 提出申請 資格審查 PO辦公室 (要件審查) 核駁 不通過 專業審查: 1.市場審查 2.技術審查 3.財務審查 會議審查 廠商簡報 專業審查會 形式審查 工業局 核駁 不通過 通過 PO辦公室 簽約 銀行本票+銀行履約保 證金保證書/覈實撥付 撥款 驗收結案
102年度專審委員運作 技術類別(主審) 財務(聯輔中心) 市場類別 (協審) 服務類別 電子資訊 跨領域支援 金屬機電 民生化工 服務類別 視需求 計畫審查可依計畫屬性彈性增加跨領域委員或服務及設計型委員人數,使審查面項更完整。
主導性計畫 vs. 市場應用型計畫 比較項目 主導性計畫 市場應用型計畫 辦法依據 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 補助精神 產品關鍵技術超越國內同業技術水準 關聯效果強、市場潛力大 巿場創新性及時效性、市場定位合理性 計畫產品或服務應有別於目前市場上其他同類型產品,並具市場競爭力 申請資格 依法設立之公司 公司、負責人於票據交換機構提供查詢資料顯示無退票紀錄者 ,且無金融機構貸款逾期未還或對本部違約之舊案財務無責任未清者。 公司淨值/實收資本額達1/2 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公司淨值/實收資本額≧0 計畫期程 以不超過3年為原則 2年內
主導性計畫 vs. 市場應用型計畫 比較項目 主導性計畫 市場應用型計畫 審查重點 技審會就技術之領先性、創新性、主導性進行審查 專審會進行市場需求、產品開發及行銷布局之審查 補助範疇 研發階段至小量試產階段之研發經費 包含產品或服務之概念形成、設計階段、規劃階段至後端測試、品牌發展、巿場調查、市場評估、通路測試、市場拓展等所投入之研發經費 補助科目 人事費:僅限研發人員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 研發設備使用費 研發設備維護費 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 人事費:含其他價值鏈創新研發人員之費用 研發設備使用費、研發設備維護費 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含如產品或服務之概念形成、設計階段、規劃階段至後端測試、品牌發展、巿場調查評估、市場測試等費用 增加差旅費科目:僅限研發人員赴技轉單位所需支出之差旅費)
主導性計畫 vs. 市場應用型計畫 比較項目 主導性計畫 市場應用型計畫 專家審查會議小組共4-5名: 技審委員:主審、協審各1名。 經費補助 上限 計畫補助款之數額,最高為計畫總經費之50% 非政策性計畫之單一公司: 3年內之補助款上限為3,000萬元。 依最近3年度繳稅情形設定補助上限。 審查小組組成方式 專家審查會議小組共4-5名: 技審委員:主審、協審各1名。 相關領域專家:2-3名。 專家審查會議小組共5名: 專審委員:市場及技術各1名。 專家:市場、技術及財務各1名。 審查核定方式 每案召開專家審查會議 提報每月技審大會 提報新產品審議會後核定 每案召開專業審查會議 由個案簽核長官核可
歷年計畫執行情形(99年-102年3月) 申請數191件 專審推薦數67件 (含審畢撤案、終止) 簽約中/執行中 28件 已結案30件 102年24件 專審推薦數67件 (含審畢撤案、終止) 101年43件 簽約中/執行中 28件 100年 110件 102年3件 101年12件 (含2件撤案) 已結案30件 100年 47件 (含5件撤案1件終止) 100年26件 102年3件 101年10件 100年15件 99年14件 99年5件 (含1件撤案) 99年4件
簡報結束 敬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