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級公民 法律常識之交通法規 張馨丹
道路交通案例與法規介紹 基本觀念:馬路如虎口 交通安全在我心 重要政策: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案例與法規:行人當心走、 腳踏自行車、機車、 交通安全在我心 重要政策: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案例與法規:行人當心走、 腳踏自行車、機車、 開車、平交道停看聽 牛刀小試
馬路如虎口 交通事故是台灣兒童十大死原的首位 法規認識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刑法-公共危險罪(例:酒駕)
交通安全在我心 認識路權:每個用路人使用道路的權利與義務。 不論是人或車,任何人在道路上行駛,都有注意路況與禮讓其他用路人的責任與義務。 所有的用路人都遵守交通規定並尊重他人的路權,便是順暢交通的最佳方法。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新聞事例: 藝人林曉培因酒駕無照駕駛,撞死女護士林淑娟,判決宣佈,判處50天拘役加上6個月刑期,易科罰金新台幣23萬元。在民事賠償部分, 雙方協調結果後和解金 為800萬元。
醉不上道,全民反酒後駕車 自97年起,酒後駕車,經測試呼氣酒精濃度值超過0.55毫克,或經抽血檢驗血液酒精達0.11%,即觸犯公共危險罪者,最高罰金提高到15萬元。 駕駛朋友應養成「不酗酒、不拚酒、不勸酒」、「酒後勿開車」、「酒後改搭計程車」的良好飲酒習慣與文化。
行人當心走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 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 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 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超速,將讓你與他人的生命提早結束 圖片來源:交通部
腳踏自行車~北高先開罰 台北市政府針對腳踏車影響交通安全較嚴重之違規,研擬4項重點宣導項目。 「闖紅燈」 「穿越快車道」 「行駛快車道」 「未靠右側路邊行駛」。 2007.9月正式開罰,違規者將 收到300~600元的罰單。
機車違規罰則 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處500元罰鍰。 機車爭道行駛,處600~1800元罰鍰。 拆消音器,處1800~3600元罰鍰(噪音管制法) 無照駕駛,處6000~12000元罰鍰。 騎機車講手機,處1000元罰鍰。
機車違規罰則 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逆向行駛、闖紅燈等,都將處600 ~ 1800元罰鍰。 機車在轉彎未使用方向燈者,處600元~ 1800元罰鍰。 集體飆車,處30,000~90,000元罰鍰。 蛇行,處6000~24000元罰鍰 紅燈右轉,處1800元罰鍰。
開車要小心 汽車駕駛人將6歲兒童置於車內,處3000元罰鍰及施以4小時交通安全講習。 酒駕酒精濃度超0.25毫克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5000~6000元罰鍰 開車講手機,處3000元罰鍰。
平交道停看聽 重大事故(2003.10.14 東鶯里平交道事故 ) 92年樹林市育林國中三年級學生搭遊覽車到墾丁畢旅,在平交道與火車碰撞,造成4死37輕重傷禍事。由於遊覽車由西側中央路進入平交道時,受到前方有大型平板車及後方仍有遊覽車之影響,無法前進後退,因此被行駛列車由後方撞上。
平交道停看聽 重大事故(2003.10.14 東鶯里平交道事故 ) 在同一地點前一年,民國91年7月20日鶯歌站北端發生南下自強號撞及拖板車的意外,造成台鐵自強號嚴重毀損外,加上路線修護,及數萬旅客因路線中斷延誤行程之社會成本,及台鐵營業損失二千多萬元等計。
平交道停看聽 車輛行經鐵路平交道時,應確實遵守停、看、聽,並確認前方淨空,才可通過平交道。 闖越平交道是台鐵事故的重要原因,台鐵在97年移送裁罰 385件闖越平交道案件,處新台幣9000~12000元罰鍰。
牛刀小試 幾歲才能考駕照? 闖紅燈的罰款? 酒後駕車的罰責為何?行政罰或刑罰? 交通違規多採用哪一部法律處罰? 自行車違規是否有罰則? 哪個縣市首先開罰?
「平安」是回家最快速的路 「珍惜自己的生命, 也珍惜別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