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教學法 講述法:一種以教師講解、說明、演示等方式將知識概念傳授給學生的單向式教學法,師生之溝通呈單向式,鮮少有其他互動。 一、講述教學法的功用 1. 引起學生的興趣:在開始教學時,教師可以簡 短地講述切合課題的故事、典故、新聞、事件,以使學生產生學習的心向,而使學習效率提高。
2. 介紹單元內容,對教材說明:在教師還未講解之前,教材往往對學生是陌生而枯燥的,一旦經過教師教導,學生就會有興趣而易於接受了。 3. 配合技能動作教學示範:操作示範除了動作之外,教師還須敘述進行的動作,使學生能夠了解每一個操作前後的連貫性。
4. 配合其他教學方法,提供補充教材:可配合視聽教學、討論教學、角色扮演等實施。 5. 適用大班級,節省教學時間。
二、講述法的缺失 1. 無法提供給學生進行探索、操作的機會。 2. 學生沒有參與感,不易引起學習興趣。 3. 講述常使學習不夠深入,祇是接受知識而已。 4. 不易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和興趣。 5. 不易吸引學生的注意力。 6. 講述的內容不易為學生所保留--學生的學習如 果偏重於讀、看、聽,而缺少說話及實作的機 會,所能保留住的學習經驗不多。
三、講述教學的要領 Clank & Staff (1986)的研究發現:純粹由聽覺所獲得的訊息較不易長期保留,學習的記憶量因下列情況而有差異: 1. 能記住所『聽』到的百分之二十。 2. 能記住所『看』到的百分之三十。 3. 能記住所『聽到、看到』的百分之五十。 4. 能記住所『說』過的話百分之七十。 5. 能記住所『說過並做過』的百分之九十。
由於講述教學容易造成學生安靜聽講和看書的習慣,因此學生上完課之後還能記住教師所說的內容往往不到一半,教師須把握講述的要領: (一)講述的時間不宜太長--對大學生講述正題階段所用的時間不 超過三十分鐘,在中小學階段以二十分鐘為原則。 (二)注意講述時的動作和語言--表情不宜太嚴肅或毫無變化,隨時注意學生是否仔細聽講,保持與學生的眼神接觸。
(三)擅用教學媒體--避免照本宣科,宜將課文扼要解釋說明。多利用各種教學輔助器材使教學活動生動而富變化,亦可增加學生的注意力。 (四)多提供講義--最好除口頭講述外,再提供講述大綱或其他相關書面資料,如此有助於學生的聽講、記憶和了解。
(五)訓練學生聽講的能力 1. 先告訴學生今天上課所要講的主題、目的、主 要概念是什麼。 2. 在正式講述前,先把可能使用的生字、專有名 詞寫在黑板上。 3. 先解釋較難懂、易混淆的概念。 4. 先提出一些問題讓學生回答。 5. 說完主題後,讓學生列出五個他們想要在隨後 的講述中聽到答案的問題。 6. 講述的速度不可太快,並鼓勵學生隨時發問。
(六)選擇適當的前導組體(advance organizer) 前導組體指一種以學習者已熟習的知識為基礎而設計的有組織的材料,可以是一段文字敘述、一部影片或是一道問題,前導組體扮演的是一種橋樑的功能,使學習者更容易將『新教材』融入其『舊知識』之中,而有助於新學習的產生。 教師所選擇的前導組體必須與學生先前所學的知識有關,而且要比即將要學的新教材的內容在層次上要更抽象; 例如合金的概念可以作為鋼的前導組體。
四、講述教學的步驟 (一)引言階段(5~10分鐘) 在引言階段,教師必須能引起學生的注意力和學習動機。教師可以提出一些與本單元教材主題相關的問題供學生討論,透過這些問題的提出和討論,學生可對該節課所要學的內容有概略的認識。
(二)正題階段(10~30分鐘) 教師要把講述的主題內容和順序事先作有系統的組織,且應力求簡明、扼要、清晰;在內容上則以『基本』和『重點』概念為主,並儘量舉例說明。 (三)摘要及提問階段(10-15分鐘) 在講完每一基本概念之後而在進入另一概念之前,先將前述內容做扼要歸納。而在全部概念講述完之後再將全部主題概念內容做一完整的摘要。 (四)結論階段(5分鐘) 教師可以最簡潔的方式將講述內容做一總結,也可提出下一單元相關的主題或指定學生預習的作業。此種安排可以使學生了解本單元及下一單元主題間的關係,並預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