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業務說明 高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報告人 蘇榮宗 9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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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業務說明 高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報告人 蘇榮宗 99年8月19日

總務處事務組服務團隊 職稱 姓名 負責業務 分機與mail 組長 蘇榮宗 綜理採購業務 8620 tung318@nuk.edu.tw 組員 周龍清 10萬元以上採購案 8621 c7836504@nuk.edu.tw 林凌妃 8622 koueitatsu@nuk.edu.tw 助理 鄭燕榮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業務 8624 eos1224@nuk.edu.tw 張夏甄 綠色採購業務 8627 t7235213@nuk.edu.tw 洪慧珍 履約管理及驗收付款業務 8623 vickyhhc@nuk.edu.tw

簡報大綱 一、政府採購法概要 二、事務組採購程序分層負責表 三、採購作業流程及權責劃分流程表 四、 10萬元以下請採購注意事項 五、逾10萬元採購程序 六、綠色採購推動 七、共同供應契約帳號登入 八、優先採購身心障礙機構團體

一、政府採購法概要 前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五章 驗收 第二章 招標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三章 決標 第七章 罰則 第四章 履約管理 政府採購法 88.5.27施行,99.7.6修正。 前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招標 第三章 決標 第四章 履約管理 第五章 驗收 第六章 爭議處理 第七章 罰則 第八章 附則

政府採購法之目的與適用範圍 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 (#1) 。 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2) 。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定 (#3) 。 計畫類及專款之採購,均需依採購法辦理。

採購金額 查核金額:工程及財務5000萬元、勞務1000萬元。 公告金額 :工程、財務及勞務100萬元。 小額採購 :10萬元以下。

採購金額試算 報告書印刷:500頁*2面*1000本*0.8元/頁=800,000元。(財務採購) 人力委辦:6人*30000元/人*12月*2年=4,320,000元(勞務採購)。 買電腦:20000元/台*3台=60,000元(財務小額採購) 。

採購規模及招決標方式 招/決標 決標原則 1.公開招標(第19條 ) 2.選擇性招標(第20、21條) 巨額 查核金額 公告金額 未達公告 金額且逾其十分之一 小額 採購案件 性質 工程 2億元 5千萬元 100萬元 逾10萬元,未達100萬元部分 10萬元以下 財物 1億元 勞務 2千萬元 1千萬元 招/決標      第23條: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 1.22-1-1~15 2.22-1-16 限制性招標 3.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公開取得)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5條: 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得免提供報價單或企劃書 1.公開招標(第19條 ) 2.選擇性招標(第20、21條) 3.限制性招標(第22條:符合第22條第1項第1款至第16款) 決標原則 最低標、最有利標(第52條)、固定費率(用)決標

採購前決定內容 (依採購法第6條第2項規定,於不違反採購法規定,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率及專業判斷為考量原則。) --分案(分批、分別辦理、分項或數量組合、統包) A.採購法第14條:不得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B.細則第6條:依採購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 (v.s.預算v.s.預計金額—採購法第27條、細則第26條) C.細則第13條:本法第14條所定意圖規避本法適用之分批,不包括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

如何辦理採購案&採購作業流程 1、確認需求 2、訂定計畫 3、編列預算 1、確認規格 2、決定資格 3、招標方式 4、決標原則 5、招標文件 1、招標作業 2、開標作業 3、審標作業 4、決標作業 5、爭議處理 1、品質管理 2、施工查核 3、驗收 4、減價收受 5、保固 6、爭議處理 1、不良廠商 2、陳情案件 3、檢舉案件 4、效能評核 確定經費來源與採購金額 以共同供應契約訂購 上簽呈、填寫請購單、採購規格資料 決定最佳的招標方式

政府採購法網站→ 法令規章 (http://www. pcc. gov. tw) 總務處網站→事務組→法律規章與各式表單(http://ga 政府採購法網站→ 法令規章 (http://www.pcc.gov.tw) 總務處網站→事務組→法律規章與各式表單(http://ga.nuk.edu.tw)

二、採購程序分層負責表 採購金額 核定底價 主驗收人員 未達1萬元 需求單位 自行派員 1 萬元以上未達10萬元 10 萬元以上未達50萬 主持開標人員 主驗收人員 未達1萬元 需求單位 自行派員 1 萬元以上未達10萬元 10 萬元以上未達50萬 總務長 事務組長或指派人員 總務長或 指派人員 50萬元以上未達100萬元 行政副校長 總務長或指派人員 100萬元以上 校長 行政副校長或指派人員 或指派人員 採購案核准 主管 主任秘書

三、採購作業流程及權責劃分表 未達1萬元: 請購與核銷併同辦理,憑證應填具完整。 註明收據或發票 每張請購單最多可鍵入5家廠商名稱。 逕付新增廠商,請先於線上輸入資料。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逾10萬元以上: 應先完成請購程序,核准後再採購。 由需求單位請購並檢附1張估價單供事務組採購參考。 需求單位提供經費及採購規格資料,由事務組辦理招標採購。

四、10萬元以下請採購注意事項 集中辦理,勿化整為零拆案辦理。 詳載採購規格,估價單為有效期限。 共同供應契約項目,請需求單位填寫請購單,由事務組下訂採購。 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申請書。 綠色採購。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機構。

小額隔間工程採購 一律需事先簽核,並附上平面圖。 會總務處營繕組評估消防安全與水電安全。 需符合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或高度超過1.2公尺固定於地板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之裝修施工或分間牆之變更。

(一)未達1萬元 請購日期應早於發票(收據)日期。 已完成購買請黏妥發票(收據),電子檔申請類別請選擇「請購與核銷一起」。 若發票(收據)上已有明細(品名、單價、數量),請購單上項目及數量可用「一批」表示。 請購項目或發票(收據)品名若為英文,須加註中文。

請購單上若有須更正,應劃雙刪除線修正並蓋章。 發票黏貼妥當(勿用訂書針),各欄位填具完整,發票日期、單價、數量及核銷金額欄勿空白,單位主管核完章再送出。 「經手人」與「驗收證明」不能同一人。 新合作廠商請附上滙款資料(戶名須與發票章同)。

(二) 1萬元以上至10萬元以下 請購 核銷 將需求品名及規格詳載於請購單上,附上1張估價單供本組作為參考依據。 申請單位欄由申請人及單位主管核章。 影印請購核准單通知辦理採購。 核銷 請填寫完成送貨或完工確認表,並送發票核銷,發票日期應晚於核准日期。 本組完成核銷轉檔及保管組製作財產單後,送回申請單位於驗收欄及使用單位主管欄核章。 新廠商請附上滙款帳號資料。

(三)應併案辦理情形 金額低於200元,原則上請與同一會計科目之其他案件合併申請核銷,以減化行政作業流程。 採購標的相同、時間相近、供應廠商相同,應視為同一案辦理。

(四)常見錯誤態樣 意圖規避政府採購法,每月分批採購同性質產品,每次採購金額約5萬~10萬。 採購產品、數量與研究計畫無關。 認定採購金額之方式錯誤,例如:分批辦理採購,未依各批合計總金額認定其採購金額;未將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金額計入。

案例分析

事務組審查意見表(1) □欠申請人章(經手人)或驗收章、主管章(代決)。 □申請日期應早於發票(收據)日期,請更正並蓋章。 □是否規避一萬以上或十萬元以上拆件。 □本案應以公開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為集中採購項目,請附上不利用共同契約採購申請書(事務組網頁之表單下載)後再同請購單送出。 □請優先採購綠色環保標章產品,若未符需求產品,請上簽簽核准後購買。 □未達1萬元小額採購,發票併同請購單送出。 □1萬元以上自行購買請附一張估價單參考。 □支出粘存單之經手人與驗收人不可為同一人 □未達1萬元發票(收據)請補填寫○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實際核銷金額。

事務組審查意見表( 2 ) □刻印費請於收據背面或清單上加蓋樣章。 □動支經費申請單、估價單、驗收記錄、發票等有關之品名、規格、數量應一致。 □發票上未列出品名者,經手人應註明品名並蓋章。 □發票或收據若有塗改,請蓋店家負責人小章。 □品名欄若以原文書寫者,請譯註中文。 □購買機器設備類,請附規格、廠牌或型錄。 □品名為一批或一式者,應檢附明細清單。 □請說明發票日期早於核准日,併請完成確認表簽認。 □結匯者,以前1日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檔 □己退 □未退

辦理研討會案例分析 99/7/22系所上簽,預定99/8/15~17辦理研討會,本案於7/31經校長核准。 採購金額:場地費+餐飲費合計77萬6120元。(原簽20萬) 辦理採購時間不足,尚須簽辦招標文件、上網招標、開標、定底價等作業時間,建議提早簽辦。 採購需求未確定:餐飲費原估算提供餐盒,於上簽過程變更計畫,變更為每日提供午、晚餐及點心。

五、逾10萬元採購程序說明 計畫預算&部門預算 計畫核定清單、動支經費申請單、採購需求單、規格書(或勞務採購契約) 、報價單(100萬以上採購請附單價分析表)。 外購案 簽陳(述明採外購案理由)、獨家製造證明、原廠授權書(在台代理廠商) 、餘同前。

(一)部門預算簽陳請購應載事項 預算金額及經費來源。 簽文未載明招標方式者,均依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報價方式處理。 如有特殊原因須採限制性招標者,請參考本組網頁【逾10萬元財物/勞務採購限制性招標法源依據參考】

逾10萬未達100萬之採購(100,001~999,999)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92.04.09第09200142330號令修正) 第2條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一、符合本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至第15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二、符合本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所定情形,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及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免報經主管機關認定。 三、依本法第49條之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

(二)購案簽准後應檢附之資料 簽准採購之正本或影本簽文,如送影本請加蓋「正本與影本相符」章,並經需求單位核章。 採購需求單 動支經費申請單 財物採購規格書或勞務採購維護契約草案之電子檔e-mail至採購專用信箱(ebid@nuk.edu.tw)

(三)規格書撰寫應注意事項 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應依功能或效益訂定招標文件。其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者,應從其規定。 技術規格所標示之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

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 無法以精確之方式說明招標要求,可於招標文件內註明「或同等品」字樣。 勿將廠商提供資料照單全收。 注意履約期之可行性 廠商供貨時間之限制 逾期履約—罰款vs停權(刊登採購公報)

(四)辦理招標作業流程 事務組簽准公告 辦理開標作業 決 標 廠商完成交貨安裝測試 30日內需辦理驗收 合格後付款 規格審查--教師、行政或教 學助理以上之人員代表出席 需求單位派員執行履約管理 事務組簽准公告 辦理開標作業 決 標 廠商完成交貨安裝測試 30日內需辦理驗收 合格後付款 會驗需為教師、職員工、行政或 教學助理等人員代表出席。 確認交貨日期、物件功能、規格 及安裝測試均合格後,填具「履約 完成通知書」,並核章逕送本組。 約2週,急件請親持跑流程。 如有支出分攤表,請先送事務組。

(五)履約管理注意事項: 廠商是否於履約期限內完成履約? 於履約期限完成履約:請填具「履約完成通知書」,送本組辦理後續驗收事宜。 未能於履約期限完成履約:請在履約期限前(含當日),簽文敘明理由、申請展延。俟於簽准期限內完成履約後,同上1辦理。 未能於履約期限完成履約,且未提出展延:仍同上1辦理並逕送本組,依所載日期計算逾期天數,予以扣款。 廠商交貨內容與契約規定不符合時,請廠商出具說明(例:產品比較表、原廠證明等),俾利簽請核示是否與以更換。 廠商之交貨內容如有教育訓練,須檢附訓練課程之簽到表(請記載課程項目、訓練日期、時間、出席人員簽名)及上課照片,併同「履約完成通知書」送交本組。

(六)辦理驗收時應注意事項: 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4條規定,須於接獲通知完成後,30日內辦理驗收。 驗收日須至現場驗收,出席人員如下: 1、須求單會驗需為教師、職員工、行政助理等人員代表出席。 2、總務處指派主驗人及承辦人出席。 3、監辦人員及主會人員出席(100萬以下則免)。

六、綠色採購推動&執行率 本校98年綠色採購執行率69%,環保署98年訂定執行率是88%,99年度訂定執行率是90%,本校之綠色採購執行率偏低。 99年1月22日本校第104次行政會議決議,強制推動本校綠色採購。 配合綠色採購政策,於99年起要求各單位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未選購環保標章產品將一律退件,除個案特殊需求專案簽准外。

綠色採購指定採購項目 辦公室用文具紙張用品:自動化(OA)用紙、紙製文具及書寫 用紙、衛生用紙。 辦公室用設備:電腦設備(包括個人電腦、主機、監視器、滑鼠、鍵盤、列印機、印表機回收再利用碳粉匣、原生碳粉匣)、黑白影印機、傳真機、多功能事務機、筆記型電腦。 電器類:冰箱、冷氣機、洗衣機、微波爐、除濕機 、照明設備(省能源精緻型螢光燈、螢光燈啟動器、螢光燈管)、多功能事務機、飲水機。 其他:塑橡膠再生品、二段式省水馬桶、堆肥、清潔用品(洗碗精、洗衣清潔劑、地板清潔劑、衛浴廚房清潔劑及肌膚清潔劑)、水性塗料、回收木材再生品(含木製家具) 、回收再生紡織品及其製品。 指定項目:塑橡膠再生品(限地墊、地磚、廚餘桶、儲槽) 、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生物可分解塑膠、自然循環式太陽能熱水器、塑膠類管材、建築用隔熱材料、資源化磚類建材。

七、共同供應契約帳號登入 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輸入機關代碼 3.10.36-11密碼r288252

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點選「共同供應契約」

共同供應契約請購單作業完成

八、優先採購身心障礙機構團體 法源 目的 依據 內政部訂頒之「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以達到自力更生。 依據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62條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62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所生產之物品及其可提供之服務,於合理價格及一定金額以下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應優先採購。 各級主管機關…應參酌相關法令規定,扶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承包或分包該物品及服務至一定比例。

優先採購產品或服務項目 物品:包括食品、手工藝品、清潔用品、園藝產品、輔助器具、家庭用品、印刷品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之項目。 服務:包括清潔服務、餐飲服務、洗車服務、洗衣服務、客服服務、代工服務、演藝服務、交通服務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之項目。

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