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設置離島免稅商店之效益分析與經驗分享 99年度開源節流績優案例
大 綱 壹、前言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參、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肆、離島免稅商店相關法令簡介 大 綱 壹、前言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參、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肆、離島免稅商店相關法令簡介 伍、離島免稅商店與其他免稅店之比較 陸、離島免稅商店管理組織簡介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玖、結語
壹、前言 一、前言 離島建設條例:(89年4月5日總統公布施行) 制定宗旨: 1.推動離島地區開發建設 2.健全產業發展 制定宗旨: 1.推動離島地區開發建設 2.健全產業發展 3.改善離島生活品質 4.增進居民福利 此法為離島建設的根本大法,全文共計20條,除了相關配套法令的研訂外,並經數次檢討及增修訂,期能達到立法之目的。
壹、前言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規定: 為促進離島之觀光,澎湖、金門、馬祖、綠島及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免徵營業稅。 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進口並於當地銷售之商品,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基此,財政部配合訂定了「離島地區進口商品免徵關稅實施辦法」。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一、政府政策 世界各國離島地區均有邊陲化的趨勢,為使中央政府重視離島地區發展,離島縣市居民多年來一直呼籲中央政府能以特別的方式照顧離島地區,為免與本島地區發展差距過大,甚至是嚴重落後到停滯不前的狀態,遂順應地方需求。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二、國際趨勢 以日本為例,為了開發同為離島地區的沖繩縣(原名琉球),而制定了「沖繩振興開發特別措施法」,甚至行政組織體系設有直屬總理府(相當於我國行政院)之沖繩開發廳(相當於我國行政院之部會),此一法制做法,乃被專家、學者及民意代表引用。甚至韓國南方之濟州島,訂有「自由國際城市特別法」而於機場設有免稅商店。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三、地方民意 我國離島地區縣籍主委如林炳坤(澎湖)、吳成典(金門)對離島地區設置免稅商店不遺餘力爭取設置,並曾先後草擬「離島建設條例」攸關免稅商店之修正版本,均獲得中央財政部高度重視而予以研議在案。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四、行政首長 離島免稅商店設置,除了民意代表之爭取,由於其係為地方觀光產業之一環,致行政首長於競選時會將其列入競選政見,俟當選後以行政首長名義積極推動,力求兌現競選政見。以澎湖縣長王乾發為例,係於民國94年競選第15屆縣長時,即主張徵收台電馬公舊電廠用地,規劃為免稅購物中心暨觀光旅館BOT案。
貳、離島免稅商店政策制定因素 五、地方產業轉型 世界各國離島地區無不以發展觀光產業做為經濟轉型的主要策略,諸如美國夏威夷及關島、日本琉球、印尼峇里島、泰國普吉島等島嶼均是。在我國,澎湖、金門及馬祖早期是仰賴漁業及駐軍消費支撐地方經濟。但在漁業資源枯竭及駐軍日漸減少的情況下,而今只有訴諸觀光產業一途,而爭取免稅商店之設置則是觀光立縣的重要工作,誠有助地方經濟全面發展。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購物天堂 形 塑 觀光產業 增 加 當地商家 避免衝擊 業 機 會 增 加 就 挹注縣庫 特許規費 小 三 通 結 合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吸引觀光人潮 藉由旅遊購物 購物天堂形 塑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增加觀光產值 活絡地方產業 帶 動 觀光產業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強調兼容並蓄 避免商品回流 當地商家 避免衝擊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吸引人口回流 提供就業機會 就業機會增 加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謀求縣民福利 增裕地方財源 挹注縣庫 特許規費
叁、離島免稅商店政策評估面向 發展島與經濟 善用區域優勢 小三通政策結 合
肆、離島免稅商店相關法令簡介 永續 經營 發展 離島免稅商店 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 澎湖縣辦理申請經營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同意許可辦法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菸酒稅法 規費法 貨物稅條例 永續 經營 發展 離島免稅商店
伍、離島免稅商店與機場免稅店之比較 項目區分 機場免稅商店 (國際線)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國內線) 法源依據不同 關稅法 離島建設條例 免稅範圍相同 免徵關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營業稅稅率為零。 與免稅商店完全相同 免稅額度規定 攜出國外並未限額,由入境國控管。 攜出離島地區有限額規定 銷售對象不同 限入、出境及過境旅客 持有護照、旅行證件或身分證明文件之出境旅客非供商業使用
陸、離島免稅商店管理組織簡介 一、組織架構 行政院 財政部 賦 稅 署 關 政 司 國 庫 關稅總局 高雄關務局 澎湖縣政府 交通部 經建會 民航局 高雄 港務局 馬公 航空站 馬公 辦事處
陸、離島免稅商店管理組織簡介 二、組織功能 離島免稅商店 稽徵行政 營運管理 商旅推廣 一般行政 關務行政 免徵各類稅捐 管制區域管理 銷售商品控管 廠商自主管理 引進商旅活動 依現有稽徵法令予以免稅等優惠 依最小變動原則採行任務編組 推出商品有限不能回銷台灣本島 以資訊科技協助業者採行自主管理 澎湖縣政府推展觀光活動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一、營業設置區域 (一)市區預售中心。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一、營業設置區域 (二)機場與港口管制區設置提貨處及展售區。 馬公機場航空站2F免稅商店平面概況圖 免稅商店 菸酒品區 免稅商店 提貨區 精品區 馬公機場航空站2F免稅商店平面概況圖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二、廠商自主管理 應設置自用保稅倉庫,存儲專供銷售之保稅貨物。 指定專責人員2人以上處理保稅自主管理業務事項。 進儲之保稅貨物,經臺灣本島轉運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者,應以保稅運貨工具為之。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一)銷貨 得銷售外國商品、保稅區及課稅區之產品。 銷貨時,應要求購貨人出示護照或旅行證件或身分證件,經核對無訛後,始得銷售。 銷貨時應列印四聯售貨單,並經購買人簽名。第一聯交購貨人收執;第二聯由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送提貨處供旅客提貨核對,並供海關抽核;第三聯交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作為申報適用營業稅零稅率之證明;第四聯由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留存。 銷售貨物之數量或金額如逾限額者,應就超額部分,依關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計算稅額,代向旅客收取,並開立含上列稅款之售貨單交付旅客收執。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代收之稅款並應於次月5日前向海關彙報繳納。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二)提貨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應於機場或港口管制區內設置提貨處,銷貨時,並非當場提貨,俟旅客離開離島地區時,至機場或港口管制區內所設置之「提貨處」,持售貨單第一聯,經與免稅購物商店送交提貨處之第二聯核對後提貨,並攜出離島地區。 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貨物之銷帳,應由業者於次月5日前檢具由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存之售貨單第二聯,按月向海關彙報並憑以核銷。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三、旅客購物流程 市區免稅商店預售中心參觀訂貨 櫃台劃位取證確認 證照查驗 行李檢查通 關 出境至管制區 行李檢查通 關 出境至管制區 1.已訂貨者提領物品登機(航)。 2.未訂貨者可自由選購後登機(航)。 免稅商店 搭機(航)離境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四、銷售商品種類 序號 主要類別 1 菸類 捲菸、雪茄、菸絲及嚼菸等 2 酒類 白蘭地、威士忌、葡萄酒、清酒、香甜酒等 3 香水 香精、香膏、古龍水等 4 化妝品 彩妝品、保養品等 5 飾品 水晶、珠寶、首飾、腕錶等 6 衣服 通常為名家設計或當地風味衣物等 7 皮件 皮帶、皮鞋、皮夾、提包、旅行箱等 8 食品 巧克力、茶葉、特產等 9 手工藝品 骨瓷、木雕、繪畫、當地藝術作品等 10 小電器 照相器材、錄放影機、小型音響等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五、購物金額、數量之範圍限制 (一)酒類每人每次1公升(不限瓶類)以下,全年合計數以十二次為上限。 (二)菸品每人每次捲菸200支以下、或每人每次雪茄25支以下或每人每次菸絲1磅以下,全年合計數以十二次為上限。 (三)前二款以外之貨物,銷售金額在新臺幣6萬元以下者。 旅客當次自同一離島各免稅購物商店購買之免稅貨物,其數量及金額應合併計算,並以不超過前項所定數量及金額為限,其金額或數量超過上開規定限額者,免稅商店應就超額部分,依關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計算稅額,代向旅客收取,並開立含有各該稅款之售貨憑證交付旅客收執。換言之,旅客購買超過免稅限額的部份,必須以含稅的價款來支付。
柒、離島免稅商店運作機制 六、提貨勾稽機制 依離島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貨時,應要求購貨人出示護照、旅行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經核對旅客身份無訛後,始得銷售。售貨時應以電腦列印四聯售貨單,並應經購貨人簽名,第一聯交購貨人收執,作提貨用,第二聯由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送提貨處,供旅客提貨核對,並供海關抽核,第三聯交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作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第四聯由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留存,俾供海關事後查核之用。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財政 效益 經濟 效益 政策 效益 效益 分析 社會 效益 觀光 效益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一、財政效益 (一)特許規費挹注縣庫 本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許可費收取係依免稅商店年總 營業額之8.5%計算,99年4月份開幕至12月底收取許可費新台幣2,599萬餘元,100年截至9月份止約3,760餘萬元,確實達到開拓自有財源之成效,提供了地方政府開源的活路。 (二)可望增加稅收 免稅商店之設置,雖然中央政府之國稅,如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捐會有所流失,但國稅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及地方稅的房屋稅、地價稅,都可望有所增加。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二、經濟效益 (一)增加當地營利事業商機 按免稅商店由於具有國際物流之特色屬性,遊客不用出國即可購買到世界各國知名精品,深信再加上周休二日之推波助瀾影響下,應可提高民眾蒞臨離島縣份旅遊之意願。基此,對地方營利事業生計將有相當程度之助益,而活絡地方經濟將指日可待。 (二)帶動觀光產業群聚效果 不容諱言,世界各國經濟景氣時好時壞,國內外之觀光業者,對投資進駐離島仍有裹足不前之窘境,免稅商店進駐離島,此一疑慮或許可消除泰半,當有助離島觀光永續發展之維繫。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三、社會效益 (一)紓緩人口外流及失業之現象 離島往往是台灣地區人口最少的縣份,工商不振缺乏就業機會造成人口外流嚴重,導致常住人口減少,但免稅商店進駐後僱用縣籍民眾為公司主要員工,使本縣人口外流及失業情形暫可紓緩。 (二)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 開設免稅商店,除有助地方繁榮之外,加以保稅倉庫之設置、遊客客房餐飲休閒設施之增設、營利事業之拓展等,將有效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對提昇離島地區土地經濟價值亦有助益,進而確保土地合理有效利用。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四、觀光效益 (一)增加旅遊據點提高遊客滿意度 據調查了解,目前之旅遊趨勢,遊客對於旅遊型態及遊程規劃有強烈的自主需求,免稅商店開幕後,此一景點已為遊客行程規劃中必經之處,成為遊客來到離島旅遊及消費購物的最佳誘因。 (二)增加遊客重遊意願 按旅遊目的地重遊意願在觀光產業和學術中被視為重要的研究議題。蓋高強度之重遊意願,方可提供離島觀光整體績效,使觀光產業得以永續發展。如能以免稅商店做為旅遊消費之體驗,深信必能增加其重遊意願。
捌、離島免稅商店效益分析 五、政策效益 (一)提供招商案件參考 免稅商店之招商可謂是縣政重大建設之一,頗具創新性,招商期程可能稍冗長,但足供爾後類似招商模式之有利參考。 (二)開創民間政府夥伴關係典範 離島免稅商店之設置,事涉法律增修與中央及地方各該主管機關協調與配套法令之訂定,需耗費相當時日始克有功,但任何招商案件仍應秉持「政府最大審慎」與「民間最大參與」信念下,始能開創出政府與民間合作經營夥伴關係之良好典範。
玖、結語 一、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離島免稅商店屬離島核心觀光產業,可發揮領頭羊之功能,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發展。 旅館業 民宿業 文化產業 特產行 交通業 解說員 休閒漁業 休閒農業 文化產業 餐飲業 旅行業 免稅商店
玖、結語 二、強化島嶼競爭能力 透過「在地化特色」接受「全球化挑戰」,是全球城市治理的挑戰主要課題,設置免稅商店有利離島地區找到全球化競爭利基,進而避免被邊緣化的風險。
對本案例如有進一步瞭解、諮詢需要,可電洽: 澎湖縣政府財政處 財務管理科 電話:06-92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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